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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书论文有关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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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皮书论文有关参考文献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应该先搜集资料,再确定题目,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再开始书写正式的论文。(一)毕业论文资料的组成1、毕业论文评语。2、毕业论文(包括:封面、论文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二)毕业论文资料的填写毕业论文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毕业论文资料袋、毕业论文评语、毕业论文封面(用计算机打印,一律用A4打印纸)。毕业论文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体要工整,版面要整洁,手写一律用黑或兰黑墨水。(三)毕业论文资料的装订毕业论文按统一顺序装订:封面、论文题目、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谢辞、参考文献,装订成册后与开题报告等一起放入填写好的资料袋内上交学院。二、毕业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应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封面 (二)论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该用简短、明确的文字写成,通过标题把毕业论文的内容、专业特点概括出来。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三)摘要摘要又称内容提要,摘要应反映论文的精华,概括地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观点、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取得的成果和结论。摘要字数要适当,中文摘要一般以300字左右为宜。撰写摘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四)关键词关键词是论文中出现的中心词,一般3-5个为宜。(五)正文正文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其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的目的、意义、理论依据,基本观点,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与实验手段,设计、计算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必要的数据和图表,以及研究得出的结果与对结果的讨论等。正文字数一般4000以上,但对具有独特见解的论文不限字数。撰写正文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所述。(六)结论结论是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应包括所得结果与已有结果的比较和本课题尚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结论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的见解,是全文的思想精髓,是文章价值的体现,结论要写得概括、简短。撰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七)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设计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一份完整的参考文献是向读者提供的一份有价值的信息资料。

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及其立法 摘要]管理体制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其合理有效性在相当大程度上决 定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文章通过对英国学前教育主要政策及法律中关于管理体制的相关规 定的分析,认为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及其立法主要有以下突出特征:强化中央政府对学前 教育发展的领导与管理职能;凸显地方当局在儿童教育和保育中的地位与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 责与权力,注重绩效管理;打破部门间组织性障碍,推动和促进部门间的协作与整合。这些对我国学前 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其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政策;法律 在一国教育制度中,教育管理体制占有突出地 位,发挥着“龙头”作用。[1]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直 接影响或决定着教育中其他领域的改革;而教育改 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或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都直 接或间接地与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十分密切 的联系。[2]教育管理体制也可简称为教育体制,它 是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的根本性 管理制度,主要是教育内部的领导制度、组织机构、 职责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涉及教育事业管理权限的 划分、人员的任用和对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实 施,也涉及教育结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和组合方 式。[3]相应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则是指学前教育 管理部门,包括中央、地方及其他教育机构间的相 互关系、职能权限、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从宏观管理的角度上讲,学前教育管理主要包括国 家及地方学前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 政策、规划和方针等,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进行 计划、组织、引导、监督和评估,并协调有关部门的 关系等,以保证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近些年来,英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本国学前教育 事业的发展,通过制定和颁布许多相关的法律与政 策报告,如《儿童法》(1989、2004)、《儿童保育法》 (2006)[4]、《每个儿童都重要》绿皮书(2003)[5]以及 《儿童保育十年战略》(2004)[6]等为其学前教育事 业发展提供政策与法律保障,以此来加强和改善本 国儿童的教育与保育质量,确保每个儿童潜能的发 挥及其健康发展。在这一改革过程中,其核心内容 之一即是改革本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其目的是从 现代公共管理的视角不断认识和改进政府对学前 教育的领导、组织、协调与干预,强化中央政府对学 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职能,加强地方政府在学前 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权力,推进部门间的协作与整合,其中不 乏许多值得我们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立法 中学习和借鉴的内容与特点。 一、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 在英国,由于受长期教育传统的影响,人们普遍 认为对儿童的保育和教育主要是父母的责任,再加 上5岁以下儿童的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因此英国 的学前教育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相应的管 理体系和职能薄弱,机构和部门之间缺乏整合与协 调,不能有效地为本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一)各级政府学前教育管理权责不清,管理绩 效较低 英国是一个强调地方分权的国家,加之长期以 来对学前教育缺乏应有的重视,因此,从中央到地 方各级政府在对学前教育进行管理时,缺乏一套简 洁、明确、适当、高效的组织体系。在国家层面上缺 乏对学前教育发展目标、计划、财政来源和监督体 制等系统、清晰的组织与制度安排,由此也导致了 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职能权限不清,组织管理比 较混乱。许多地方儿童服务的分类体系或交叉重 叠,或流于形式。此外,由于不同部门对儿童管理的 责任分散或交叠,[7]导致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在 部门之间共享,使儿童得不到及时的相应的服务。 (二)学前教育与保育分离,部门之间沟通与合 作不畅 英国托幼机构的发展有多种不同的源流,加上 其行政管理的特殊性,英国托幼机构的性质、类型 多样,且长期以来分裂并行为教育和保育两个不同 的服务体系。在管理的归属上,为出生到3岁幼儿 提供的托儿服务由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招收3~5 岁幼儿的托幼机构则由教育部门管理,[8]此外,在 国家和地方层级都由不同的部门管辖。这一体制上 的分裂导致在许多情况下部门之间以及学前教育 机构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配合不协调。除此 之外,上文所提到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学前教育职 责、权限的模糊以及信息机制的薄弱与不完善也使 得教育与保育分离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儿童权益保障机制薄弱,呼吁加强政府职责 由于在学前儿童的保育和教育方面,英国各级 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责任不清,儿童权益保障机制 薄弱,儿童的基本权益不能得到良好保障,甚至在 不少情况下被损害。近些年来,英国社会问题越来 越严重,贫困儿童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其教育、保 育、卫生、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也愈益突出。 2003年由兰姆爵士(Lord Laming)提交给英国政府 的调查报告(The Victoria Climbie Inquiry Report)便 充分证实了这一问题,并引起上至英国首相下至普 通民众的惊诧与忧虑[9],改善学前儿童安全、健康 成长与发展的环境成为人们的普遍愿望。 二、英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政策及其立 法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中央政府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领 导与管理职能 英国具有地方分权的传统,地方政府在教育方 面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力。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 颁布是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发展的转折点,它大大地 增强了中央政府的教育领导权限,[10]此后,中央政 府在对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和调控中发挥着越来 越大的作用。英国最高的教育行政机构是教育与技 能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 and Skills,DfES), 它负责制定学前教育相关政策,颁布法令,制定发 展规划等,并由教育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直 接负责对学前教育事业的管理。在1989年和2004 年的《儿童法》中,均规定了其主要职能,包括对地 方儿童服务当局履行的具体职责以及早期教育机 构的运转、管理和儿童权益保障等制定规章、进行 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此外,在2006年《儿童保育法》 中,第1~13条均明确规定了地方当局及相关部门 在履行其各项职责时必须接受来自国务大臣的监 督和指导。在中央层面有专人负责对学前教育事业 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的制定和 监督指导等,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全国的学前教育事 业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11]而且有助于促使各级政 府努力履行相应的职责,并对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 运转和儿童发展基本权益的保障发挥积极的促进 作用。 为确保每个儿童都在生命的早期拥有生命中 最佳的开端机会,减少妇女参加工作后带来的后顾 之忧,并且使家庭能够拥有更多的机会与选择,同 时为消除社会贫困,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做贡 献,自1998年以来,英国政府积极鼓励并扶持“国 家儿童保育战略”(National Childcare Strategy)和 “确保开端”(Sure Start)项目,除了制定、明确项目发 展目标、规划、开展方针之外,还投入了大量财政以 加强、扩充和改善对儿童和家庭的服务,中央政府 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承担起越来越多的责任。此外,《儿童保育十年战略》(2004)、《每个儿童都重 要》绿皮书(2003),以及多部与学前儿童及教育相 关法律的制定无不彰示着英国中央政府在加强自 身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宏观指导、规划、组织领导 与协调方面的职责,[12]值得我国借鉴。 (二)凸显地方当局在儿童教育和保育中的地 位与责任 在英国,地方教育当局一直拥有较大的自治 权,主要按照本地区的需要对当地的教育进行管理 和监督,对地方教育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 然中央对教育的宏观调控呈增强的趋势,但地方当 局在教育管理与发展中的地位仍然不容忽视,在英 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立法的过程中其地位 与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凸显。2004年《儿童法》第52 条明确规定英国地方当局有保护和促进儿童健康 成长及提高教育成就的职责。2006年《儿童保育 法》在第1~13条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当局在学前教 育管理方面的总体职能和具体职能,前者指地方当 局要在改善学前儿童教育与保育、促进每一个儿童 健康成长,减少儿童在接受保育、教育、健康等服务 上的不平等等方面承担起责任;后者则主要包括制 定具体计划,并负责总体组织与协调,确保向家长 和儿童提供满足其需要的早期服务;确保为工作的 家长提供充足的儿童早期服务;对儿童早期服务项 目、实施及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向家长提供 早期服务的信息、建议和援助并建立一定的服务机 制;向儿童早期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建议和培训等。 对地方政府教育职能的规定是国家对政府承 担学前教育发展责任在地方一级的进一步延伸和 明确,它不仅有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在中央的指 导、监督之下实施具体管理,确保国家发展学前教 育事业的政策意志得以贯彻落实,而且有助于在统 一的领导下发挥地方管理的灵活性和积极性,充分 展现地方特色与优势。 (三)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与权力,注重绩效管理 英国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教育与技 能部在学前儿童社会服务、保育教育、家庭政策以 及儿童和家庭支持与咨询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为促 进年幼儿童的教育及健康,2006年《儿童保育法》 第39条规定,教育大臣必须负责向提供早期服务 的学前教育机构明确儿童学习、发展的要求及保育 要求,确保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儿童成长 与发展的基本需要,并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 基础。为确保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改善儿童的发展状 况,英国政府设立儿童服务指导(Director of Children’s Services)的职位,负责地方当局的儿童 教育和社会服务,并在教育与技能部设立儿童、青 年与家庭部长(Minister for Children,Young People and Families)的职位,以在地方政府间协调政策, 支持和促进其合作。此外,还规定在地方上设立地 方儿童保护委员会(Local Safeguarding Children Boards),专门负责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关于学前教 育机构及其质量的监督机制,1999年8月,英国政 府宣布要整合幼儿教育与保育法规为国家标准 (national standards),由专设的教育标准办公室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主管,专门负责制 定全国统一的托幼机构学前教育服务质量规范以 及注册和督导检查工作标准等,从2001年9月开 始,所有的托幼机构都要接受教育标准办公室的视 导监督。 明确相关部门在学前教育和儿童服务中的职 能,有助于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并获得更高 质量的教育和相应的服务。[13]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 率,改善管理绩效,2003年英国《每个儿童都重要》 绿皮书一方面提出要改善学前教育相关部门之间 的信息分享机制,并努力消除妨碍建立这一机制的 法律障碍、技术障碍和体制性障碍等,还提出地方 当局及其合作者在建立地方信息分享机制的过程 中要起带头作用。另一方面,绿皮书提出要制定一 个有效的评估框架,目的是要获得有关儿童成长、 教育和服务的关键信息,并减少部门间工作的重 复,努力使相关部门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具有针对 性、有效性,能够更好地满足儿童及其家庭的实际 需要。这一改革策略的提出,符合现代社会中教育 管理追求高效率、高质量以及民主化、科学化的发 展趋势,有助于英国学前教育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打破部门间组织性障碍,推动和促进部门 间的协作与整合 当前,打破部门间的壁垒,消除现有的组织性 障碍,进行新的组织和制度安排已经成为英国和国 际上许多国家与地区的共同趋势。英国一些地方当 局已经将儿童的社会服务和教育融合,成立了儿 童、学校和家庭部(Minister for Children,School and Families)。针对长期以来英国学前教育领域中保育 和教育在体制上分裂的状况,近年英国政府推出了 将两者整合或推进“保教一体化”的新政策。这在 2003年教育绿皮书、2004年《儿童法》以及2006年 《儿童保育法》等相关报告和法律规定中均有体现,其中《儿童保育法》第4条明确规定了地方当局要 协调各相关部门合作的职责,“第一次为整合的儿 童早期服务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中央一级管理上,主要由英国教育与技能部 负责全国的学前教育事务,在其他可能对儿童产生 影响的事务上,政府其他部门如卫生部,财政部,环 境、食品与农业部,文化部和工商部等十几个部门 共同继续发挥作用,中央政府负责领导并加强其协 调合作,并确保其更好的整合。为达到这一目标, 2003年绿皮书提出在教育与技能部建立“标准设 立与调控机制”(standard setting mechanism),负责 制定不同部门需要满足的基本标准,并设立联合的 监督与检查团对各部门的工作及部门间的协调合 作进行评估,设立干预和激励机制以激发各部门的 行为表现等,消除影响服务有效性的障碍并减少相 关的行政性负担。此外,英国政府还通过在各种服 务中确保儿童优先,制定清晰的与儿童相关各部门 的操作标准,使其行为目标、计划、资金来源、经济 责任及其他各方面指标明确化、合理化、制度化,建 立起整合的儿童服务监督指导框架,推动地方各部 门间的协作。 打破部门间的组织性障碍,并通过建立相应的 机制来保障和推动部门间的协作与整合,既有助于 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实现管理的目标,提高学前教育 管理和服务的效益与效率,更有助于满足学前儿童 在教育、保育、健康、安全等诸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斌贤主编.现代国家教育管理体制.上海:上 海教育出版社,1996:17 [2]谢维和.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及其分 析.教育研究,1995,(10) [3《]教育管理词典》编委会.教育大辞典(第二版). 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12 [4]资料来源: http://www.opsi.gov.uk/acts.html. 2006年10月浏览 [5][7][9]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Skills(DfES). Every Child Matters.The Stationery Office,UK,2003 [6]HM Treasury,DfES,DWP,DTI,Choice for Parents,The Best Start for Children:A Ten-Year Strategy for Children.HM Treasury,2004 [8]刘焱.英国学前教育的现行国家政策与改革.比 较教育研究,2003,(9) [10]陈永明.发达国家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比较 教育研究,2004,(1) [11]虞永平.试论政府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学前教育研究,2007,(1) [12]冯晓霞等.世界幼教事业发展趋势:国家财政 支持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研究,2007,(5) [13]沙莉等.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事业 发展中的职责———美国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学 前教育研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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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各刊不尽相同,投稿前作者应注意杂志稿约的有关规定,至少得先看看有关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如何标注的,以了解有关期刊的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以免出错。许多作者投递的稿件书写格式包括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与杂志所要求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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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作者在投稿前一定要注意期刊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其实,并不复杂,只要稍稍留意即可。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例如:[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2]OU J P,SOONG T T,et al.Recen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

关于电影绿皮书的论文参考文献

电影《绿皮书》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这也就意味着电影里的内容很真实,让人们观看时有一种代入感,而不是过于虚幻的故事情节,让人看了之后觉得过于脱离实际。电影中讲述的是1962年,发生在美国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它首先就具备了“真实性”这一大特点,吸引到了人们。 那段时间是美国种族歧视比较严重的时期,一个白人司机护送一个黑人音乐家,到美国南部城市完成演出的故事。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例如:[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2]OU J P,SOONG T T,et al.Recen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

因为《绿皮书》这部电影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而且很感人,所以会受人们喜爱。

《绿皮书》的深层意义是也代表了当时的黑人举步维艰的社会地位。《绿皮书》,本意是一本指南,上面列着当地黑人可以吃饭睡觉的地方,因为很多旅馆和餐厅都是只限白人。没有绿皮书,黑人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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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的种种遭遇,让他们之前的原则发生了改变,他们都在尽力成全对方的尊严。最后,谢尔利放心芥蒂,主动融入到黑人群体和托尼的家庭中,这不得不说是托尼带给他的改变,张开双臂迎接谢尔利的到来。

这种改变才是真正让人动容的地方。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照亮他人的光芒,是人性善良的光辉。

绿皮书论文文献综述

论文要自己写

1、“关于领导经验的心理探讨”《南京党校论坛》第1期(1988.1)2、“探索内心世界的第三条道路——现代西方人本主义心理哲学”3、“从无意识到‘看不见的手’——现代西方精神分析哲学”《西方最新哲学流派20讲》(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1987.9)4、“科恩与〈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合作)《国外社会科学》第1期(1988.1)5、“‘理论热’中的青年文化心态调查”《南京社联》第2期(1988.2)6、“对当前‘物价热’的心理调查与思考”《南京党校论坛》第2期(1988.2)7、“埃尔斯及其〈理解马克思〉”(合作)《哲学探讨》第4期(1988.8)8、“理解马克思”(合作)《国外社会科学》第9期(1988.9)9、“皮亚杰认识发生论对认识客观性的启示”《南京社联学刊》第5期(1989.5)10、“心理测验——科学的心理测量与诊断技术”《教学资料》第8期(1989.8)11、“经济心理学概述”《国外社会科学》第1期(1990.1)* 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90年第3期全文转载12、“麦克法德恩与《经济心理学:理论与应用》”《社科信息》第3期(1990.3)* 该刊物为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江苏省优秀期刊13、“当代西方功能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评述”(合作)《青岛大学学报》第1、2期(1990.4)14、“个体时间知觉差异性的实验研究”《南京社会科学》第4期(1990.4)* 该刊物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江苏省优秀期刊* 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15、“近十年国内外有关Muller_Lyer错觉研究概况”《心理学动态》第2期(1990.6) 16、“影响时间知觉差异性的一些因素实验研究”《心理科学》第2期(1991.4)* 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91年第6期全文转载17、“魁格的人格悲剧”《南京日报》第三版(1991.4.19)18、“色词干扰效应的年龄差异实验研究”(合作)《心理学动态》第1期(1991.1)* 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91年第2期全文转载19、“博物馆视知觉与格式塔建构”《文博》第3期(1991.6),8600字20、“两种价格评估类型的心理——数学标定”《南京社会科学》第5期(1991.5),10,000字21、“影响孩子个性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南京日报》第二版(1992.7.26)22、“棍棒之下难成材”《南京日报》第二版(1992.8.21)23、“关于老干部发挥作用的调查与思考”《老干部工作论文选编》江苏省委老干部局编(1992.5)* 江苏省老干部工作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1992)24、“心理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微观机制”《思想政治教育的多学科透视》(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1992年)25、“对党员违纪情况的分析与思考”《南京纪检》第1期(1993.1)26、“马斯洛整体方法的内在逻辑探索”《南京社会科学》第3期(1993.6)27、“关于企业职工积极性的调查与思考”《南京政工研究》第3期(1993.6)28、“评价中心:评定和选拔管理人员的新方法”《学习纵横》第2期(1994.2)29、“CI:企业步入市场的通行证”《学习纵横》第5期(1994.5)30、“两个文明的内结构特征”《南京政工研究》第6期(1994.12)31、“亨迁顿其人其事”《学习纵横》第8期(1994.8)32、“制度理性从形式走向实质的现实难点”《学习纵横》第7期(1995.7)33、“党校学员学习行为的心理特征研究”《南京成人教育》第3期(1995.6)34、“人情关系:企业发展的文化障碍”《南京社会科学》第8期(1995.8)35、“党建工作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学习纵横》第11期(1995.11)36、“公务员选拔必须强调人格因素”《河洛论坛》第3 期(1996.3)37、“老年评估体系科学化辨析”《南京社会科学》第4期(1996.4)38、“航运事故人员的MMPI测查比较”《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第10卷(1996.5)* 该刊物为R74B84双核心期刊39、“老年评估体系:老年学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社科信息》第5期(1996.5)40、“城市政府与城区政府之关系”《淮海学刊》第2期(1997.2)41、“经济心理:透视现代经济的微观窗口”《南京社会科学》第4期(1997.4)* 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97年第5期全文转载* 获南京市委党校9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997年)42、“关于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问题的思考”《理论阵地》第2期(1997.2)43、“经济心理学:现代经济学的行为革命”《社科信息》第3期(1997.3)44、“现代经济研究的心理探点及其提示”《长白论丛》第4期(1997.8)45、“关于现代激励理论发展困境的几点分析”《南京社会科学》第4期(1998.4)* 人大复印资料《心理学》98年第4期全文转载* 南京市党校系统1996—199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江苏省党校系统1996—1998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46、“经济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经济学动态》第10期(1998.10)* 该刊物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 该刊物名列全国政治经济学类核心期刊第一名47、“关于老龄化的几个问题”《老龄问题研究》第8期(1998.8)48、“关于公务员培训需求的调查”《南京人事》第42、43期合刊(1998.9)49、“人口老龄化对现代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南京师大学报》增刊(1998.12)50、“南京市防灾减灾工作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软科学通报》第126/98—26(1998.12)51、“从跨文化研究看我国现行教育中的几个问题”《南京社会科学》第2期(1999.2)* 人大复印资料《教育学》99年第5期全文转载* 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11,南京市人民政府)52、“有效激励”《基层干部必备知识讲座》人民出版社(1999.1) 53、“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解析及其现实适用性质疑”《南京社会科学》第6期(2000.6)54、“老年大学教育的社会心理价值探索”《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期(2000.4)55、“我市处级干部科技素质亟待提高”《情况与建议》第84期(2000.8)56、“对职工下岗再就业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南京通讯》第11期(2000.11)57、“老年学子,朝霞满天——关于老年大学学员老年生活与学习情况的调查”《老年教育》增刊(2000.12)58、“南京发展民办教育研究”SSRN《科学研究通报》2000年第18期,总第169期,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1999—2000年度南京市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南京市第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59、“民办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南京社会科学》第3期(2001.3)注:* 在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获二等奖(2001)60、“提高领导干部科技素质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对策”《唯实》第五期(2001.5)* 该刊物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江苏省一级期刊* 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61、“老年精神生活:一个亟待关注的社会问题——老年人群精神生活现状的调查与研究”《南京社会科学》第4期(2002.4)* 该刊物为全国人文科学核心期刊* 江苏省优秀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62、“孩子,错了就改好吗?《家长报》第3期(2002.5)63、“关于老年群体精神生活现状的调查与研究”《学习与探索》第13期(2002.5)64、“城市老年人精神生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江苏社科规划要报》总第47期(2002.7)注:* 2002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基金项目65、“城市老年人群精神需求状况的调查与研究”* 2002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基金项目﹡2003年11月经审核准予结项(证书号:2003048)66、“关于南京市提前离岗退养人群精神生活状况调查及其工作对策研究”SSRN《软科学研究通报》2003年第1期,总第210期,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03.3)* 南京市2002-2003年度软科学课题重点研究项目67、“不断完善提前离岗退养政策 重视并做好‘内退’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调研参考》【2003】3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10,440字(2003.3)* 南京市2002-2003年度软科学课题重点研究项目68、“不断完善提前离岗退养政策 重视并做好‘内退’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调查与研究》第21期,总第1697期,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7200字(2003.5)﹡ 南京市2002-2003年度软科学课题重点研究项目69、“国外私立教育评估:经验与借鉴——兼论南京市民办教育评估体系的构建”《南京社会科学》第10期(2003.10)* 该刊物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江苏省期刊方阵双效期刊70、“南京民办教育的发展”《2002南京教育绿皮书》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3.8)71、“如果他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老年人的危机干预”《延长生命的另一种方法——老年心理健康漫谈》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1)72、“重视市民科学素培养 提高南京市的综合实力与竞争力”SSRN《软科学研究通报》2003年第04期,总第213期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03.12)﹡南京市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2003-2004年度)2005.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73、“重视市民科学素质培养 提高南京市的综合实力与竞争力”《调研参考》〔2003〕37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政策研究室)(2003.12)74、“城市老年人群精神需求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1期(2004.1.)75、“关于当代市民科技素质的实证研究”《南京社会科学》第3期(2004.3)* 该刊物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 华东地区优秀期刊* 江苏省期刊方阵双效期刊76、“南京市民办教育评估体系研究”SSRN《软科学研究通报》2004年第03期,总第217期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04.1)77、“老年人的自尊与他尊”《健康指南》第6期(2004.6)﹡ 该刊由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主办78、从老年科技素质谈老年大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与探索》第15期(2004.7)﹡ 该刊为年刊79、老年群体社会参与高意愿低能力现象及其对策思考《金陵老年大学学报》第1期(2005.5)80、南京城区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3期(2005.7)81、老年社会参与同自我和谐的相关性 《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学报》第2期(2006.4)82、关于农民工社会角色边缘化的心理分析《南京社会科学》第5期(2006.5)83、关于老年自我和谐与社会参与的相关研究《金陵老年大学学报》第1期(2006.5)﹡ 获中国老年学奖:2006年老年学学术高峰论坛优秀论文奖(2006.9,北京,中国老年学会)84、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高意愿和低能力现象《上海老年教育研究》第3、4期合刊(2006.8)85、提升老年素质 完善老年教育《老年教育》第9期(2006.9)86、积极老龄化框架下老年社会参与的难点及其对策《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学报》第4期(2006.11)87、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需求与能力《乐龄时尚》总第4期(2006.10)88、南京锁金社区老年心理健康调查《上海老年教育研究》第1、2期合刊(2007.2)89、重视老年生涯规划教育《老年教育》第5期(2007.5)90、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建构广阔的社会参与平台——锁金社区老年心理健康调查《社区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初探》,中国文史出版社,2006年,11770字91、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及其相关因素调查《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行政学院学报》第4期(2007.8)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各国乃至国际组织也增强了对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很重要的就是协调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得到利益状态的合理分配,既能够鼓励创新,又可以通过适当的权利限制使知识产品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运用。因此,利益衡量机制便很自然地融入到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保护中。本文拟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出发,为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寻求后 TRIPs时代我国处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纠纷的策略和方向。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利益衡量 适用限制原则 合理价值判断原则 1、WTO体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近代科学技术的产物。自十八世纪以来,资产阶级在生产领域中开始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从而在资本主义市场中产生了保障知识产品私有的法律问题。资产阶级要求法律确认对知识的私人占有权,使知识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在这种情况下,便产生了与传统财产制度相区别的新的财产方式——知识产权。但在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知识产品的生产数量和占有容量,往往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经济文化水平的标志。因此,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品市场的不断扩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立法问题,通过法律的形式授予知识产品所有者以专有权,促使知识产品进入交换和流通,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项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各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更有国家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发展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产业结构的知识化带动并加快了世界产业结构演进进程,知识资源的推动更是加速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在拓宽,保护力度增强,知识产权已成为贸易竞争的焦点。为更好地维护作为世界科技与经济强国的地位,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不仅在国内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且极力推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大国的强力、发展中国家的妥协和稳定、健康、互益的世界经贸、科技发展的需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成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则之一。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列作为WTO的三大支柱。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就承诺无保留全面执行TRIPS协议的规定,并明确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目标是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中国入世以来,不断加快了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步伐,是国内相关立法能够迅速与WTO规则接轨,顺应经济全球化的改革浪潮。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机制,在不断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逐步承诺履行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成熟和完善起来。 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较为完善,但保护水平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差,以至知识产权纠纷时常发生。这一切,都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国内保护的基本规范,还要强化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学会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去应对市场竞争。然而,究竟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知识产权的保护限度?比如说,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成为时代发展主旋律的今天,是应当以鼓励民族产业的发展创新为标准,还是以知识产权的全面权利为标准,或者说,是应当以国内产业的利益为考量,还是应当以知识产权的完全独占利益为考量,这已经成为制约当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走向的关键因素。 2、利益衡量理论简述 (1)利益衡量的由来 利益衡量论(Balance of Interest)是源于德国自由法学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利益法学的一种主要理论,它是由日本学者加藤一郎和星野英一在批判概念法学各种弊病的基础上于6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主张对法律的解释应当更自由、更具弹性,解释时应当考虑实际的利益。在处理两种利益之间的冲突时,强调用实质判断的方法,判断哪一种利益更应受到保护。具体到法官在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进行判决时,不是直接通过法律规定来得出结论,而是首先通过利益衡量得出结论,然后再从法律条文中寻找根据,以便使结论正当化或合理化。 台湾学者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在阐释法律时,应摆脱逻辑的机械规则之束缚,而探求立法者于制定法律衡量各种利益所为之取舍,设立法者本身对各种利益业已衡量,而加取舍,则法义甚明,只有一种解释之可能性,自须尊重法条之文字。若有许多解释可能性时,法官自须衡量现行环境及各种利益之变化,以探求立法者处于今日立法时,所可能表示之意思,而加取舍。斯即利益衡量。换言之,利益衡量乃在发现立法者对各种问题或利害冲突,表现在法律秩序内,由法律秩序可观察而得之立法者的价值判断。”所谓利益衡量,就是在法律所确认的利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裁判者对冲突的利益确定轻重并加以权衡与取舍的活动。 (2)利益衡量的功用与正当性 简单说来,利益衡量的最大功用就在于对相互冲突的多元利益进行权衡和取舍。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律解释方法,首先就是弥补法律的漏洞。由于法律与现实发展的不协调,不可避免地存在法律漏洞,因此从利益衡量的角度,以利益为基础来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对法律未及之事实作出评判是弥补法律漏洞的恰当方式。其次,利益衡量是社会需求的体现。法律确定性和公正性的期望,要求据以衡量的规则应当具有客观性。实际上,如果利益衡量不考虑到“社会需求”,就很难具备正当性的基础。一般认为,社会需求可以包括有公众舆论、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效果等等。有活力的法律和法律实践不能与社会相脱节,私法独立的真正本意并非使法院与社会相隔离,而是在独立的环境下使法官得以冷静对待社会价值和社会期望。这些社会需求能够为利益衡量提供必要的客观评判标准,成为利益衡量的基本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利益衡量是一种法律的解释方法而非法的创造。利益衡量是在尊重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立法者未对利益的位阶或利益的选择规则作出界定时所作的一种价值判断和选择。 利益衡量在当今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作为司法过程的伴生物,利益衡量在个案中实现了利益的平衡或调节,实现了个案的正义,但这种正义不能完全等同于法律的正义。由于利益衡量是一种主观性相对较大的法律解释方法,如何发展出利益衡量的客观性标准,一方面通过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运作,通过个案的审理来达到利益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借助于客观外在的标准,体现利益衡量的合理性,从而实现主体思考与客观世界的契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利益衡量体现了立足于个案但又超越个案事实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为社会所接受的一般准则。 (3)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 显然,利益衡量不能随意进行,应有所节制,在适用时应考虑实用的可能性并应与具体的条文相结合。利益衡量的原则,或决定着利益衡量的适用界限,或贯穿利益衡量过程而对其有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并对利益衡量的进行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具体而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首先是适用有限原则。一般地,利益衡量作为一种实质性判断,有利于软化法律的刚性。在有些情况下,立法中已经对法律的这种刚性通过“但书”的形式予以缓解,这样的情况不适合运用利益衡量。但有些情况下,法律并未注意到这些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利益衡量的方式予以适当处理。由于在此情况下利益衡量是为软化法律的刚性而存在的,因此这种作用不能过扩大,否则就不仅仅是一种软化作用,而是影响到法律的安定性了。然而如果矫枉过正,则也偏离了利益衡量的初衷,超过了利益衡量软化法律刚性之目的。由此可见,利益衡量的适用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节制,适用时在法律未及时可以一般原则进行衡量,在反对解释排除时的适用上,要注意其目的仅在于软化法律之刚性,依此并根据具体的条文来进行妥当处理。 其次是合理价值判断原则。法律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来确保人们对正当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服从而存在的,但人们对行为是否正当的认识同时还受到特定价值伦理观念以及相互间利益关系的制约。法律体现了价值观念,并将大部分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但仍有很多价值原则游离于法律之外,不能直接从法律进行正当性评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适用法律的法官的自身局限性,使法律及其解释并不一定符合价值观念要求。因此,从人们一般性的正义、公平等价值观念出发来对适用过程中的法律进行解释是很多学者都不断进行探索的方法。价值判断是否合理,是利益衡量得以运用的基础和前提,而利益之正当性和法律目的之正当追求就成为利益衡量的判断标准。 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利益衡平机制 利益的衡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法发展的主旋律。无论是鼓励创新,还是促进新技术、新知识的传播和利用,无论是对权利加以保护还是限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利益衡平机制,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核心理念之一。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利益衡量包括知识产权所有人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平衡,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实际上,这样的利益衡量主要就是实现利益主体的利益状态的平衡以及禁止权利的滥用。在考虑知识产权私权保护的同时,还应当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法是一种追求正义秩序的信念,成为人定法权利赖以存在和有效的根据。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与不协调,无疑是对法律正义的追求。 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开始,立法者一直在为权衡私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而不断努力。遗憾的是,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利益衡量机制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甚至有利益失衡的倾向。这一点在国际条约或协定中比较突出。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之考量,往往提出最大限度保护发达国家利益的要求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随着知识产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重要,这种利益失衡的状况也突显出来。我国于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近年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出台,为的就是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能够达到世界水平和世界标准。但是由于基本国情的不同,不可能要求发展中国家能够象发达国家要求的那样极尽完善地保护知识产权。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利益衡量机制联系得更加密不可分。 4、如何在我国跨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适用利益衡量理论 (1)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利益衡量 知识产权,从法律角度看,是一项民事权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资源;从市场角度看,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手段。本来,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具有独占性质的知识产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来限制和排挤竞争,对反垄断法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竞争造成了破坏,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这种滥用知识产权的做法,必然要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产业政策甚至于立国之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重要;相应地,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反垄断问题也将会越来越突出。 由于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各自选择不同途径追求共同目标,因此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重要。这就需要确定以何种标准来衡量 “知识产权人的行为是否超出权利自身的界限,从而对市场造成不应当有的限制,而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禁止”我们认为,市场竞争和权利与利益的关系密不可分,因此运用利益衡量既能够解决知识产权权利的滥用问题,也可以维护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达到使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目标均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是近现代社会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而存在的。但是,承认知识产权不等于说可以不对知识产权的行使加以约束。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的滥用只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所以民法上的“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当然可以约束知识产权人的行为。但是,该原则的运用毕竟只是对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抽象的规制,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知识产权滥用导致了技术市场中各个主体(包括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失衡,而这些利益也正是反垄断法所关注的,所以,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成为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连接点,并且这样的连接点是以利益为导向的。具体而言,如果知识产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超出法定范围,依据利益衡量的判断方法,权利人已使原有的利益关系失衡,那么该行为即构成权利滥用,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总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既要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要考虑到相关主体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充分考虑各个方面和各个层次上的竞争及其相互关系,把握好各种利益要求之间的平衡。这也将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利益衡量 由于TRIPs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并不完善,许多利益失衡之处需要解决,因此,近年来,发展中国家不断要求修改TRIPs协议,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利益。 2001 年11月9日至1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多哈召开,并最终通过了《多哈部长宣言》、《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宣言》、《关于与实施有关的问题和关注的决定》,涉及的问题主要有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TRIPs协议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关系、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以及非违约之诉的问题。这些议题已经引起世界贸易组织和各个参加国的不同程度的重视,其提出预示着TRIPs协议的利益失衡即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是一种“历史的突破,利益的平衡”。实际上,利益的衡量是一种动态的机制,由于利益导向的不同,利益倾斜能够使一方多受益而使另一方多受损。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调整及调和种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无论是个人利益还是社会利益。在进行利益调整之时,应当是尽可能地多满足一些利益,同时使牺牲和摩擦降低到最小限度。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乃是各国政府与民间的共识,但在保护权利人利益之余,也应当注重社会公益与文化发展之平衡,否则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将产生更为严重的数字落差。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止于法律层面,更与产业发展、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文化发展有关。同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着不同的保护水平。利益衡量是一把双刃剑,发展中国家可以用以维护本国利益,改善在国际经济贸易和交往中的不利地位,而发达国家也可以借此主张自身利益的绝对保护。事实证明,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适度的权利限制有利于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因此,对于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社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提出的要求,必须以我国国情为立法前提。具体而言,我国专利法既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给予药品以专利权保护,又要建立有效的强制许可制度和明确专利产品使用的例外情况,既要顺应基因技术的发展潮流授予基因专利权,又要严格审查基因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注意基因资源的保护,既要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增加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又要规定相应的合理使用制度与法定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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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虎皮辣椒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是因为真的很好吃,入口即化,一般就是先把青椒上锅蒸一下,之后再往里面撒上一些辣椒油再上锅炒。

你好!虎皮辣椒(也叫虎皮尖椒)如图:由于尖椒在烹调中,贴锅的那面是否爆起了一块块白色或焦的虎皮状印子,由此得名“虎皮辣椒”。虎皮辣椒的做法:主料:肉厚的尖椒500克,海鲜酱油适量,花生油500毫升(实耗50毫升。)做法:1、尖椒去蒂,稍微去多一点,以便入味,洗净,沥干水份;2、烧热炒锅,花生油下锅,大热,放尖椒入内,慢慢翻动,至尖椒转色,外皮泛白时,盛出沥干油分,放适量酱油即可。提示:做虎皮辣椒要选好原料,肉厚的大角椒最好。锅烧热,将辣椒投入,用锅铲挤压辣椒,让辣椒紧贴锅,稍用力碾,可以听到劈劈啪啪的声音,以便铁锅有机会烧软辣椒的皮。翻过一只辣椒看看,贴锅的那面是否爆起了一块块白色或焦的虎皮状印子。如果爆得比较均匀了,就把辣椒一只只翻个个儿。再用锅铲碾,爆炒另一面。也就是在这个高温阶段,辣椒经历了彻头彻尾的蜕变,变得不太辣了。此时把火稍微调小一点,从侧面缓缓淋入油,拨动辣椒,让油均匀,加入酱油和盐迅速地翻炒几下。然后尽量倒出多余的油,以免油腻。加贵州老干妈豆豉及郫县豆瓣酱翻炒片刻。若是喜欢麻辣的朋友可投花椒数粒,喜欢糖醋味的朋友可以放糖和醋。当然也可以放一些干红辣椒,以增加虎皮辣椒的辣度。再加入鸡精就可以出锅了。炒虎皮辣椒的诀窍就在于无油干炒,这种方法可以炒出许多辣椒的水分,使辣椒的薄皮膨胀,内肉收缩,吃起来是绵而不烂,清香可口,尤其是那虎皮般斑斑点点的色泽,很好看!很下饭!谢谢!

首先要把辣椒清洗干净,然后切成段,锅里面烧油油热以后把辣椒放入煎至表面微微发黄,我们再去调一个料汁,碗里面加入生抽老抽蚝油,盐鸡精,白糖水淀粉搅拌起来,然后再倒入锅中,盖盖,焖5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因为虎皮辣椒的味道很好,而且香香辣辣的特别的下饭。在制作虎皮辣椒的时候,首先需要起锅烧油,等锅烧热之后,将切好的青椒放入锅中,煎至虎皮状后就可以往锅中倒入生抽和食盐以及适量的陈醋,等青椒均匀的裹上颜色之后,就可以倒入适量的水淀粉收汁了。

与顽皮逗逗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幼儿园论文参考文献包括幼儿园的管理幼儿园的培养幼儿园的策划幼儿园的作文等等的幼儿心理这些论文都可以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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