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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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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中国村民自治现状研究

1.“两委”关系问题 通常意义上的“两委”指的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在村民自治过程中,党组织代表农村最基层组织,在工作中接受党章的约束,依法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两委的关系却不是那么协调。[3]第一,党组织越权现象严重。由于党的执政地位的影响,许多农村地区问题处理模式都是由党组织所决定,如党支部对村委会民主选举、农村宅基地的划拨、道路修建等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的强行“干涉”,长期以来,多由村支书提名候选人,然后让村民进行选举。然而这种模式早已经不符合我国村民自治发展现状。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村党支部的权利逐渐转移到村民委员会那里,这往往使党支部产生不适应感,进而导致其对村务更深程度上地干涉,这使“两委”关系矛盾更加激化。第二,党组织权力的弱化。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其在我国的政治领导地位,在村民自治进程中更需要发挥其先进性,来保证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村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组织,她对村民自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在村民自治出现方向性问题时能够及时地给予纠正和指导。村党组织是村民自治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法律赋予其政治领导地位,同时也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与支持。近些年来,村民自治的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参与自治的热情空前高涨。正也因如此,党组织的权力受到了挑战,例如村民对党组织的提名的候选人不再“买账”现象频发,村委会也要求更多的自主性等,这跟党的自身建设不足密切相关。改革开放以后,许多村党支部把经济发展和村民自治工作提上日程,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放到了它们上面,而忽略了对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的组织纪律涣散,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出现问题,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降低了村党组织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第三,“两委”争权现象凸显。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争权问题主要指对公章的持有权的争夺,即谁来支配公章。在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村民认为公章代表着权力,所以对于公章的保管和支配成为“两委”关系交恶的焦点。[4]与此同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还存在争夺财务才签字权的问题,即对村内务批复的权力。村委会认为自身是处理农村事务的最基层的组织,这种权力代表了村民利益,所以应该由村委会掌握。而党组织认为自己是村民政治中的最高领导者,从而应当掌握这种权力。2.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中的问题(1)民主选举家族或宗族势力影响民族选举。在民主选举中,家族或宗族成员常常选择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候选人,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主选举。民主选举的进程也深受宗族势力的影响,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拥有许多宗教信仰组织,部分村民因缺乏足够的政治素养而选择与自己有共同信仰的组织成员。“贿选”现象严重。贿选是指贿赂选举,即利用金钱、礼品等手段影响选举人选举倾向,从而获得选民的选票。[5]“贿选”现象长期以来就伴随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并且表现出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很多村民贪图一点好处实惠,“出售”了自己的选票,那些当选的村干部为了自己的私利不断损害村里公共利益,制约了村级管理进程,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村民政治素养和文化水平息息相关,许多村民并没有认识到自觉进行政治参与的意识的重要性。(2)民主监督财务管理违背自治精神。在我国许多省市的农村地区,财务都由乡里来管,这往往损害了村财务的自主性,同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村民自治积极性,使乡镇对村委会的领导和制约进一步加强,违背了村民自治制度的自治精神,从而制约了村民自治发展进程。村务公开逐渐形式化。很多农村地区村务公开是为了遵守村里规章制度,上面并没有实质性内容,而且公布内容单一,更新缓慢等,使村务公开的影响力微乎其微。另外,公开内容模糊,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财务支出方面,往往做不到详尽、透明地公布,使村务公开失去了自身意义。这些问题的出现无不大大降低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从而降低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进程。(3)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是一种群众参与下的多数管理多数人的管理,在自治的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方向等原则。我国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来,虽然村民自治禁止各级领导或部门指定村委会候选人,而实际操作中这类问题却一再发生。乡镇党委,村支部等都习惯将自己的意向人选强加到村民身上。长期以来,这种意识在村民头脑中牢牢存在,严重干扰了民主选举的正常运行。 由于村级管理者自身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有限,在村民自治管理过程中容易导致管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出现偏袒不公的现象。并且,我国长期以来官本位的思想在村民意识里根深蒂固,也使民主管理的主观意识的不强。(4)民主决策村民民主决策机制主要指通过预定的决策程序、规则、管理等,使决策能广泛吸取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和智慧,进而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在民主选举过程中,家族成员常常选择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候选人,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着民主决策。当选者在日常决策中将会有意或无意地将与自己亲近的人的利益考虑在内,这种行为在多数情况下将会侵害其他人的利益。

开题报告就论文的目的,文献综述,论文大纲,期刊网上很多的文献综述绪论近些年来,对于村民自治的研究受到了学术界和一些研究部门的重视,在这一领域中也有几位较权威的学者,本文将以这些学者的研究为基础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一、研究的起源与意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推广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逐步使农村走上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发展轨道。村民自治不仅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程度的提高,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农村治理不断向走向善治。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随之暴露出来。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乡(镇)同村关系不协调、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和工作作风不踏实、宗族势力抬头并且运用选举的合法途径控制农村公共权力,是当前顺利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众多的农村问题中,应当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支部的角色与功能问题是一个带有关键性和根本性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好,其它问题的解决就无法理出头绪。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为了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一系列文件,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地位、作用与任务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积极回应与重新思考,这些方针政策的制订,同时也为国内党的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需要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丰富和完善,还需要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从而丰富和完善党的建设理论和经验。对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农村党支部角色与功能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研究,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有中国特色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农村基层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执政地位,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决不是一些抽象的原则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具体化。只有在理论上对党的领导有了科学、准确的认识,才能够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才能够正确地评价村民自治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意义,才能够解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权的民意基础问题。二、文献综述通过阅读大量相关书籍、论文,初步归纳出当前学界对我国关于村民自治功能的研究有两种指向,第一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对于解决当前特定背景下农村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1.王振耀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和徐勇先生撰写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两本著作详细考察了村民自治的缘起和功能。2.何泽中的《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对村民自治的性质、特征、基本原则、自治权利、政策法律基础、制度保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对策性建议。3.王禹《我国村民自治研究》研究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作出了具体答,以推进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和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4.徐勇,徐增阳的《乡土民主的成长——村民自治20年研究集萃》主要介绍的中国村民自治的发展与走向,关注和推进乡村政治社会发展,致力寻求有效的乡村治理形式。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是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第一章 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并在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而迅速普及。1982年宪法,第一次确认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跨世纪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方针。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三至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到1990年村民自治的制度逐步完善了起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第二章 我国村民自治取得的成就与创新村民自治的主要成就在于民主理念、民主规则和技术程序在农村的推广,各种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民主方式建立,并按照民主方式加以运行。这给农村带来了村庄的基本社会秩序,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并为村庄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平台。它对基层民主和整个国家的民主化都在产生推动和借鉴意义。广大农民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 创造了许多民主的新形式。村民自治更加深入和有实效。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和自主创新,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更是农民智慧的结晶。第三章 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 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但是我们也应当冷静地看到, 村民自治作为一个新事物, 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仍然还很漫长, 村民自治的工作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就目前而言,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四个(1) 农村经济相对落后(2) 民主选举操作困难(3)村民民主意识淡薄(4)有关的法律还不完善第四章 完善我国村民自治的政策建议村民自治作为全国村级治理的一种构架,在我国是一次突破,没有现成的东西作为参考,在探索中发展,在前进中完善,是农村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唯一途径。(1)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努力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3)增强村民民主意识(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推进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为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办法,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摸底调查活动。从调查统计看,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新特点,立足实际,普遍推行了“村帐乡管”、“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和“农村会计实行委派”等多种形式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开展试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从调查统计情况看,全省17市139个县、市、区(不含经济开发区)有137个县市区(曹县、博兴两县未开展)、2375个乡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试点,试点乡镇面达87.57%.从试点的组织形式看,整个试点工作由乡镇政府、县市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试点乡镇大都由乡镇农村经管站为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375个试点乡镇中有2268个由乡镇农村经管站为主管理,占试点乡镇的95.5%,其余107个试点乡镇由乡镇财政所为主管理。试点工作本着“四个不变”(即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资产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强行代扣、垫交各种费用)的原则。财务公开实行“三统一”(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账务监督实行“两审计”(日常监督审计,离任监督审计)。人员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从试点的实施形式看,2375个试点乡镇主要由以下三种形式。 (一)实行村账乡管形式的试点乡镇1411个,占试点乡镇的59.41%.主要做法是乡镇成立集中记账专门机构(村账乡管办公室)集中管理核算村级财务,各村设报账员(一般由村委会成员兼任),实行定期报账制,村日常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所有账务由村账乡管办公室统一核算和管理。从业会计人员由乡镇政府、县级财政部门制定任职条件,统一公开考试,择优选拔任用,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 (二)直接向村(含集体经济组织)委派会计人员的有748个乡镇,占试点乡镇的31.49%.主要做法是乡镇政府、县市财政部门联合组织招考、选聘从业会计人员,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任职会计人员,由乡镇政府发放聘书,直接委派到村任职,一般采取异地任职并定期轮换的做法。委派会计业务受乡镇政府和财政部门领导,工资福利待遇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 (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形式的试点乡镇有151个,占试点乡镇的6.36%.主要做法是以乡镇财政所或乡镇农业经管站为依托,设立专门的农村财务集中记账机构,选派一定数量的专职会计人员,分设账簿,负责日常核算辖区内各村收支帐务。取消原各村会计和出纳员,改设一名报账员,定期对本村日常收支进行报账处理。日常财务管理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记账中心共同负责,各项财务收支签批手续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乡镇记账中心负责审核,记账中心要定期返回会计信息和公开账务。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不少县、市在推行“村账乡管”和农村会计实行委派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如章丘市的农村会计核算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商河县规范村财乡管“十个统一”、“六步工作方法”、日照市采取“四建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福山区农村会计实行职业化管理等都进一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实行“村帐乡管”农村会计委派等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后,进一步强化了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了农村财务管理关系,强化了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试点后会计人员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后,既解决了管账不管人的问题,又解决了农村会计由村委会控制随意撤换不稳定的局面。同时,农村会计实行直接委派或联村异地委派后,有利于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遏制农村财务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增强了农村财务公开的透明度。过去财务公开,多数是按照会计科目张榜公布,内容和数额较为笼统,群众无法真正弄清资金来源和开支去向,账务公开人又为村民委员会,难以避嫌,公开效果不够理想。试点后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账务公开机制,实施账务公开人不直接涉及其经济利益,十分超脱,真正从制度上避免了村级财务“假公开”、“半公开”现象,增强了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和真实度。 (三)降低了村级管理费用,减轻了农民负担。据统计全省试点的2375个乡镇,试点前从业会计人员为107245人,试点后为81349人,减少了25806人,减少幅度为24.1%.仅此一项预计每年压缩管理费用开支1亿元左右。 (四)稳定了农村会计队伍,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试点后从业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工作业绩考核、业务学习等由乡镇政府和财政部门统一负责,不受所服务的村级组织直接干预,使会计人员的从业岗位相对稳定。同时,在选聘会计人员时,通过考试,择优选拔,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激发了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为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强化了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试点后由于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和加以贯彻执行,尤其是各项公开、透明制度的不断加强,多方面多层次监督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三、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会计人员的管理主体不合理。大多数试点乡镇农村会计接受乡镇经管站的管理,乡镇经管站为会计管理主体。乡镇经管站隶属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上级农业部门的领导,会计工作专业性、乡镇经管站会计专业性、会计职业化特点不突出,难以有效地管理会计工作。再者,与《会计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不相吻合。也不利于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进一步推动农村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难以把握。实行村账乡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的职权上划,日常的经济核算由乡镇经管人员代理,村会计的职责范围发生了变化;而委派会计着重强调了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委派到村的会计人员需要哪些权利,权限规定多大为宜,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再者,试点后会计人员与所服务的单位各种联系不再紧密,会计人员的参谋、决策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三)从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文化水平不适应工作需要。试点后虽经考试、择优选拔,由于整个会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又加之长期以来疏于管理,不少会计人员从未接受过正规会计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也比较严重,不少从业人员还持有农业部门发放的会计证,由于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文化水平所限,已严重阻碍了农村会计工作水平,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建议 鉴于当前我省农村会计管体制改革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全省的试点工作“要积极引导,稳步推进,不宜搞一刀切,统一模式”。当前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等实际情况,坚持“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核算内容、使用方向”四不变和村民委员会参与理财的原则;以合理、依法、有效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为目标;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方向。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运行模式进行试点。同时,根据当前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引导规范和完善。 (一)逐步建立多元管理主体的农村人员管理体制。将村帐乡管、农村会计集中核算办公室等农村会计核算管理组织,作为隶属乡镇政府的事业单位,由乡镇政府负责党政人事关系、工作业绩考核、工资福利待遇审定等,具体工作由乡镇经管站负责实施。会计从业资格发放审核以及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审批和监督执行,由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工作质量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或会计中介机构的鉴定。 (二)构建“市场化的会计服务中心”模式。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和农村会计服务市场的需要,引导构建市场化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具体运作形式为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财务制度并监督其执行,会计服务中心与会计从业人员通过市场建立雇用合同关系,与会计主体单位建立服务合同关系。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从业会计人员的聘任、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管理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会计服务中心的资格审查、确认和从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发放、日常管理,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要逐步建立健全从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机制。逐步将农村会计从业人员纳入会计人员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体系,同时,要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时间安排与农村工作的对应性,培训知识的层次性,培训方法的灵活性等,确保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四)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会计人员改革的配套机制。为了确保农村会计人员的稳定性,会计工作的连续性,要逐步建立健全改革的配套机制。一是要注重保障会计人员的政治、经济生活福利待遇,确保工资、奖金的来源以及各项待遇持久性的到位;二是要健全业务考核、奖惩、升迁、轮岗等管理机制;三是要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大力支持和营造从业会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工作氛围。

村民自治研究论文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创造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形式,实行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实践表明,村民自治制度顺应了时代进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代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权事业的发展方向,促进了农村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本文通过对村民自治制度性质功能、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作用效果等的探讨,揭示了这一改革形式理论与实践价值,回答了现实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对进一步搞好这一制度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原则思路。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起,已有20年。农村是全面改革…… 居委会制度是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建立而建立起来的。在过去的五十多年中,居委会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组织对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起来很大的作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它又不自觉地充当了基层政权管理城市基层的派出机构,丧失了它应当具有的“自治”的特点。笔者通过介绍上海市万景园小区的个案引出我国目前城市小区的居委会制度中存在的“自治程度不高”这个普遍问题,并通过这个具体的事实找出我国居委会制度中存在的“自治程度不高”问题的根源,即城市群众自治组织受到了基层政权的控制失去了其应当具有的“自治性。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在序言部分,通过个案的实证分析研究我国的大背景下城市居民区的现状以及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对基本的概念做出说明,并回顾我国建国以来的三个历史时期中的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功能,以期对我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一个历史性的把握;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对居民委员会制度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并进行法律分析;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四条途径完善我国的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四条途径包括立法的道路途径、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以及社会途径;结语部分的内容是概括我国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现状,... 希望采纳我的,谢谢

论文参考题目: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进一步扩大政治参与研究3、对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4、进一步完善现在选举制度研究5、村民自治研究6、进一步改革行政监督体制研究7、行政公开化研究8、行政信息化研究9、行政改革动力系统研究10、浅议如何改革我国公务员的监督系统11、对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探析12、浅议知识经济时代公务员能力与素质的提升途径13、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14、对强化公务员勤政廉政建设的思考15、知识经济时代行政领导者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开发 16、浅议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17、加强财政工作廉政建设的对策19、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20、对当前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取向分析21、如何强化地方政府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创新22、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调控模式的转变23、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24、试析行政权力与政府效能25、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6、西部大开发中小城镇建设的政府管理 27、WTO的透明度原则与我国行政公开制度改革28、电子政府建设的标准化参考模式初探29、政府信息化给政府管理带来的机遇、挑战及对策30、制约政府网络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及对策

国内农村社会治理研究现状论文

新时代基层治理在国内外均引起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以下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概述:国内研究现状:1. 重视基层治理的理论建构: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始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基层治理理论体系进行了构建和完善,重视基层治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模式,如"两委制"、"普遍参与"等。2.强调创新机制:研究者提出,通过创新机制,强化基层网络建设,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基层民主、基层治理的有效机制。3.专题报告和政策文件:在许多重要报告和政策文件中,国内政府明确提出深化基层治理,实现依法治理和基本民主政治建设。国外研究现状:1.制度理论研究:国外学者在基层治理方面往往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例如,发达国家注重法律规范、民主制度的建设,强调可以通过制定有力的法律规定来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等。2.技术创新研究: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或者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基层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也成为一些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3.案例研究法:还有一些国外学者通过基于案例研究法的方法,研究比较了各国基层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总之,当前的基层治理研究从关注基本原则、到强调机制创新和技术手段的运用,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均有广泛的学术关注和实践探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乡村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乡镇积极将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联动思考,在产业结构调整、坝区项目建设、千村整治等工作中,加强乡村富美进行高位谋划,在村党组织负责人考察任命、两委班子成员使用上,优先从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队伍中选拔任用,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打下坚实人员基础。目前,乡镇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增进村“两委”班子团结形成工作合力,杜绝“一言堂”,更加体现民主政策,民主管理,把存在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交给群众,形成真正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乡村治理模式,重大事项的民主程序越来越规范,村民参政议政积极性越来越高。虽然乡村治理中形成一些良好的范式,但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地位,推进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一、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村党组织负责同志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到位、不充分。党组织的权威树立需要广大党员共同维护,而在实践中部分村的党组成员参与决策、联系群众不够,对村民的宣传引导意识薄弱,模范引领作用不到位。二是村党组织带头人在日常管理和处理棘手问题创新思维不够。但在实践中如何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进村民自治实践深入发展是摆在村党组织带头人面前的重要课题。部分村推行主任、书记“一肩挑”后树立了党的领导的权威性,解决了基层治理中的推诿扯皮问题,但由于脱贫攻坚、乡村治等事务工作较重,一肩挑后支书存在工作推进难度大,精力不够等问题。三是村干部法治思维有短板。当下的乡村社会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个别村干部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不足。部分村干部对法务知识不了解,和村法律顾问联动不够,在法律知识宣传等上心不够,导致在项目发展落地过程中,出现了多起挡工堵路事件。四是村干部驾驭经济发展和规避风险的能力不足。实践证明,村集体经济实力越强,村庄治理的手段越多、治理能力越强,反之亦然。农村缺乏真正懂得经济组织管理和现代化企业运营专业知识的村干部。个别相对贫困的村,村干部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上面思路不够,对村庄资源禀赋分析不足,在产业规划招商引资等方面想得不够,导致部分村无村庄发展规划,缺乏设计,产业无规模,房屋建设无规划,村庄的环境整治不够,村庄脏乱差现象突出。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思考和建议一是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夯实治理能力的经济基础。发展经济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村集体经济实力与村干部治理能力相辅相成。集体经济与村民直接相关,善于运用经济利益驱动作用达到村党委的政治、社会、文化等多重管理目标必须建立有效的利益链接机制。比如,为了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水平,在利用好村级公益性岗位同时,可采取建立清洁基金的方式,由村民联合出资,共同监督,实行环境卫生包干考评等,让村庄变靓。再比如,为了能够对村庄的留守老人进行关爱服务,可借助党员联系服务群众连队,形成结对帮扶,建立党和群众“心连心”的感知度链接,通过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庄发展,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用好资源禀赋,管理好帮扶资金。用好扶贫款和转移支付构成的集体资产,解决好村民的“重大关切”;对于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专业性比较强的业务、村干部无法胜任的工作领域,可引入第三方人才或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探索聘请职业经理人团队进行经营。三是建立各类工作机制,健全乡村治理的制度基础。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入户制度,抓好党员联系服务工作,切实深入到群众中去,把问题谈透谈清,对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仅要做到心中有数,而且要记录在案,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两定四循环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密切联系村民,及时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国较为重视农村发展,做好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有助于我国更好的提高农村人们的生活水平。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1:《如何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 1.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大幅度的提高,农村的各项事业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现在情况不相适应的是,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相对落后,广大的农民一直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活情况和生老病死大多数都是由个人和家庭负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国家深化对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重要的是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城乡的协调发展。 1.1农村的社会养老 措施 不理想 从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来看,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费用所占比例只是十分之一,而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却有十分之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的扩大,主要原因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农民的养老问题不够重视,尤其是贫困偏远地区。民政部自1986年起就开始对农村的养老 保险 问题进行积极的探索和解决。在各个地区的试点活动逐步开展,虽然表面上看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开展的不错,但是实际上在具体实施的方面开展的并不理想,参加保险的人数并不够多,推行的也不够全面,经过了好多年的开展和运行,仍然只有12%的农民参加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活动中,仍有88%的农民游离在社会保障之外。 1.2农村医疗保险系统不完善覆盖率低 虽然很多地区努力恢复合作医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给予的经济支持和有效的制度规范,所以恢复的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险覆盖率十分低,即使是在新建的农村合作医疗的高峰期,合作医疗人口的数量也十分低、覆盖率也不够广泛。另外,根据我国卫生部的调查显示,有86%的农民还是没有任何的社会医疗保障,仍然在看病的时候是自费。 从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处在社会保障网之外的。 2.现行的农村保障存在的问题 2.1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狭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够合理,没有体现全社会的责任,在保险金的基础上,坚持以个人的纳税为主,集体的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的扶持原则。这样的规定下,使国家所体现的责任过小,对农村建设的投入过少,这样使农民和贫困地区没有经济能力能够承担社会的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获得的 渠道 也狭窄,与城镇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差距过大,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合作医疗、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补助等社会救济。 2.2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 现行的农村保障项目管理十分混乱,规模不够科学规范,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保障资金成本高和基金运营的不合理等问题。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低还集中体现在对保险基金的管理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多是从地方征缴、管理和使用的,缺乏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导致我国农村基金的使用存在着很多的风险。 2.3农村社会保障缺乏法制的保障 从我国农村目前的社会保障立法情况来看,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虽然在过去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一些法律法规和条文规定,但是大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的、存在漏洞的,没有形成有机合理的法律体系。我国迄今为止仍没有一部专门性的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是可以在相关的法律中找到一些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条款,没有完整、可造作性强的程序。 3. 3.1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平面展开 社会保障的管理要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开始,创造保障条件,逐步分层次开展。在 经济相对落后的贫穷地区,要有机地把 社会 保险与救济 工作相统一,扶持贫困特困户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提高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和国家也逐渐认识到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逐步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坚持以农民自愿为主,以大病统筹为主,辅助兼顾小病,农民承担一部分,剩下的由国家或地区进行补贴,由此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农民可以按比例报销医药费。自2003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后,全国农村基本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已经初步看到了成效,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看病难负担重的问题。 3.2建立起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为保证农民贫困人口收入难以维持在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传统的救济 方法 的实施范围面窄,覆盖率低,而且标准偏低,难以保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保障工作的随意性大,缺少科学性和贯彻性;救济的方式多是临时救助较多。目前,我国农村贫困的问题还是很严重,城乡差距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并建立起完善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大家关注的 热点 问题。这就需要制定科学的保障标准,确保标准的实效性、要合情合理,能够正在的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 3.3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 受我国传统 文化 的影响,农村的养老保障多是由家庭完成的。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34亿,超过我国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达到了1.1亿,占我国总人口的8.5%。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一问题以及迫在眉睫,在 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经济上的家庭保障功能已经降低,特别是 计划生育政策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增多,青年人的价值观念发生转变,虐待老人的现象经常会发生。因此,在农民的温饱问题解决后,政府还要积极的引导农民开展养老保障活动。 3.4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权威的社会保障机构 我国的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在同一个地区的村庄之间的收入都相差很大,收入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单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很难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我国应该建立起以法律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乡村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为辅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成立有 财政、民政、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机构,来负责农村的社会保障。根本上还是要增加农民的财政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减少对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还要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要从 心理上、价值取向上改变,摒弃以前旧的思想。 4.结论 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这几年来,党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农民的生活情况、社会保障问题,并按照城乡协调发展的宗旨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 管理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可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确保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惠及到农民,解决农民生活的后顾之忧。所以,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管理势在必行。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2:《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摘要:本文分析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农村 管理 体制创新 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性 1、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社会发展和管理转变的长远趋势来看,社会自主性在不断加强,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这一趋势就需要继续创新当前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事务的管理。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目标。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社会当中,所有的个体都需要依托社会才能存在,这需要政府职能从政治统治职能的角色转向全面社会管理角色当中来。 二、当前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相对较少 当前农村的社会组织方面,大多数农村都有社会基层管理组织,比如医疗卫生机构、红白理事会、妇女组织等相关组织,但是文化娱乐组织、治安巡逻队等相关非正式组织却比较少。 2、社会事务单方面处理 农村社会事务处理上,虽然村民和村干部能正确反映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等较为和谐,但出现问题之后,多数人一般是采用非正式方式进行解决,有的甚至出现没有解决的途径;另外,农村 教育 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当前文体方面的活动还是比较少,还存在村民自发组织状态。 3、干部未认清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当前农村将经济发展当成是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认为农村管理体制是表面上的东西,不如直接经济效益,更能体现出村干部的政绩。在这种潜意识的支配下,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被搁置在了一边。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具体策略 1、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村级党组织的基本功能 将党支部直接管理生产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逐渐转变成社会关怀与各方利益协调者的轨道上来,淡化行政色彩,真正将社会、行政、经济、政党等归之于其各自的任务中来。强化村民委员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真正去认真探讨农村治理的新模式,将农民自治的管理权,交给交予地方人大,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有效扩大了当地人大的民意基础,加强了权力机关的权威,进一步理顺好了权力系统的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能通过人大对政府所实行的有效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本身的指导行为,确保了农村治理模式能够不断走向完善。 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 要将广大的基层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引导并规范好农村当中的非政府组织,一方面就是在制度方面要进行创新,为农村的非正式组织提供法律方面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积极鼓励多种方式的农民组织的发展,并且妥善处理好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认清加强对农村当中的非正式组织的管理,应该提倡并发展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与扶持经济合作型组织时,还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余非正式组织在农村中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对其社会功能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正确引导并规范农村中的非正式组织,做到整合农村社会秩序,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完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和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和完善农村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农村,努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公共安全管理体制。 5、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素质 大力提升基层农村领导干部的素质,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关键。一是提升基层农村干部抓重点,破解农村难题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这主要是将发展作为一切中心,将农民增收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破解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出现的新问题与新矛盾,紧密围绕这一点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与本领;二是不断提升因地制宜与分类指导本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需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三是不断提升依托群众与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基层领导干部应该充分确立并且进一步强化依靠并且服务群众的大局意识,真正深入农村基层,充分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解决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按照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大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升农民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形势政策教育,让农民群众正确的认识自我,加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增强农民大局意识;二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要在广大农民群众当中广泛开展文明新风教育活动,形成团结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三是强化农村科技教育,紧密围绕着生产发展与农民增收,针对实用技术大力开展培训与应用工作,提升农民知识技能。与此同时,还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念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农村社会管理论文篇3:《中国农村社会管理》 [摘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对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现状进行 反思 ,中国传统农村属于礼法社会,现代社会需要农村转型为法治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乡土中国》对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研究精彻,本文主要借助于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的重点理论从农村中独特的乡土经济、乡土政治两方面展开阐述。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 素描 ,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费孝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费孝通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 经验 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 传统文化 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 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费孝通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费孝通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②同上,第9页. ③同上,第48页. 猜你喜欢: 1. 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 2. 浅谈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论文 3. 浅谈农村文化建设论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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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六个方向好写的法学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一)宪法方向1.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依宪治国2.现行宪法第五次修改的重大意义3.论我国宪法序言的价值4.宪法宣誓制度评析5.推进合宪性审查6.论道路自信7.论制度自信(二)法律伦理方向1.论德法兼修2.论法律人的自律与他律3.大法官蜕变为大贪官的警示4.论法律人的美德培养5.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主要路径(三)物权法方向1.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2.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3.不动产事实物权4.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5.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6.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7.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8.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四)物权法相关方向1.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2.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3.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4.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五)民法1.论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2.人工智能的风险与法律规制3.无人驾驶汽车的侵权归责制度探讨4.数据的民法定位5.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6.个人信用权保护的法律问题(六)房地产法1.宅基地收回的制度困境与破解2.三权分置下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诉讼法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经济法、环境法、劳动法1 论环境侵权行为的构成2 对环境权性质的思考3 论环境侵权中的精神损害赔偿4 论环境刑法的特点5. 环境侵权民事救济制度研究6.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析7. 水污染防治法执行问题研究8. 《环境保护法》修改若干问题的一点思考9. 我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立法研究10. 环境与国际贸易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民商法1. 遗失物拾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从利益平衡与制度设计角度2. 试论表达自由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与平衡3. 论网络空间隐私权及其法律保护4. 确立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思考5. 试论继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完善6.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律问题研究7. 论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8. 论居住权9. 公司破产制度研究10. 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宪法与行政法1. 宪政与司法审查2. 公民权与人权3. 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4. 资格罚研究5. 听证制度研究6. 论村民自治7. 选举制度的完善8.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劳动权及其实现9. 论人大对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10. 当代中国的变迁与宪法发展

开题报告就论文的目的,文献综述,论文大纲,期刊网上很多的文献综述绪论近些年来,对于村民自治的研究受到了学术界和一些研究部门的重视,在这一领域中也有几位较权威的学者,本文将以这些学者的研究为基础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一、研究的起源与意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广大农村得到推广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逐步使农村走上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发展轨道。村民自治不仅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程度的提高,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农村治理不断向走向善治。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随之暴露出来。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乡(镇)同村关系不协调、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不高和工作作风不踏实、宗族势力抬头并且运用选举的合法途径控制农村公共权力,是当前顺利实施村民自治制度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众多的农村问题中,应当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支部的角色与功能问题是一个带有关键性和根本性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好,其它问题的解决就无法理出头绪。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为了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一系列文件,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地位、作用与任务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在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积极回应与重新思考,这些方针政策的制订,同时也为国内党的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一些新的课题,需要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丰富和完善,还需要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从而丰富和完善党的建设理论和经验。对村民自治制度背景下农村党支部角色与功能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政党制度的理论研究,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有中国特色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具体而言,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农村基层巩固和加强自己的执政地位,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决不是一些抽象的原则问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具体化。只有在理论上对党的领导有了科学、准确的认识,才能够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才能够正确地评价村民自治制度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积极意义,才能够解决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权的民意基础问题。二、文献综述通过阅读大量相关书籍、论文,初步归纳出当前学界对我国关于村民自治功能的研究有两种指向,第一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对于解决当前特定背景下农村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种指向关注村民自治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1.王振耀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和徐勇先生撰写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两本著作详细考察了村民自治的缘起和功能。2.何泽中的《当代中国村民自治》对村民自治的性质、特征、基本原则、自治权利、政策法律基础、制度保障、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对策性建议。3.王禹《我国村民自治研究》研究村民自治的有关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问题作出了具体答,以推进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和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4.徐勇,徐增阳的《乡土民主的成长——村民自治20年研究集萃》主要介绍的中国村民自治的发展与走向,关注和推进乡村政治社会发展,致力寻求有效的乡村治理形式。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是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从四个方面对村民自治进行深入探讨,为村民自治寻求更好的方向作一综述。第一章 我国村民自治的发展历程村民自治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并在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而迅速普及。1982年宪法,第一次确认了村民自治制度的法律地位。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把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农村跨世纪发展的重要目标和方针。全国农村普遍进行了三至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到1990年村民自治的制度逐步完善了起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过,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第二章 我国村民自治取得的成就与创新村民自治的主要成就在于民主理念、民主规则和技术程序在农村的推广,各种村民自治组织通过民主方式建立,并按照民主方式加以运行。这给农村带来了村庄的基本社会秩序,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并为村庄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平台。它对基层民主和整个国家的民主化都在产生推动和借鉴意义。广大农民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 创造了许多民主的新形式。村民自治更加深入和有实效。村民自治的成功实践和自主创新,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农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举,更是农民智慧的结晶。第三章 我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村民自治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化进程, 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政治热情。但是我们也应当冷静地看到, 村民自治作为一个新事物, 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仍然还很漫长, 村民自治的工作仍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 就目前而言,影响村民自治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四个(1) 农村经济相对落后(2) 民主选举操作困难(3)村民民主意识淡薄(4)有关的法律还不完善第四章 完善我国村民自治的政策建议村民自治作为全国村级治理的一种构架,在我国是一次突破,没有现成的东西作为参考,在探索中发展,在前进中完善,是农村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唯一途径。(1) 加快发展农村经济, 努力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2)完善民主选举制度(3)增强村民民主意识(4)加强农村法制建设

中国民族唱法研究现状论文

中国美声歌唱艺术2500年 见到《异口同声》的初稿,我第一反应是“此书定有惊人之处”。作者王韦民——香港中国艺术推广中心艺术总监,是我的老朋友,在50多年交往中,他总是能给我带来这样那样的惊喜和意外。 首先,作者在文中明确地提出“华夏民族传统美声歌唱艺术”这一前所未有的声乐艺术概念。作者遵循着传统美声歌唱的发展轨迹,翻阅和考证了大量的古书、古诗文,了解到我国自古以来声乐演唱的辉煌成就,列举了自春秋、战国时代以至两汉、唐、宋、明、清……各朝代和时期“传统美声歌唱”代表性的歌唱家和善歌者数十位。虽然由于科学的发展阶段所限,他们的演唱没有音响资料留下以证明,但从历代大诗人、大学者的称颂和描述,记载着从宫廷到民间的喜爱、欣赏、陶醉中,可以证实传统声乐演唱的无穷魅力及其愉悦人心、铸造文明中的价值和地位。 更难得的是,作者以现代“物理学”“声学”“生理学”及“歌唱机理学”为依据,以意大利美声学派为代表的西方美声歌唱各个学派为参照,来讲解、描述和印证我华夏民族传统美声歌唱艺术久远而辉煌的历史、精妙绝伦的歌艺不断的传承,指出其具有独特的民族性和科学性。同时,并不回避其历史局限性和落后行帮观念,以及种种不足和缺憾。 在《异》文中,作者根据历史的发展将“传统美声歌唱艺术”的重心,适时、适势地移到南宋出现的戏曲艺术中来,再经过近千年的发展,到我国以56个民族拥有近360种左右的戏曲剧种的近现代,又选择京戏和昆曲作为“传统美声歌唱艺术”的代表,是十分正确的。而当今戏曲舞台上的实践证明,能传承代表我华夏民族“本腔”的,非京、昆戏曲莫属!我记得上世纪40年代初京戏名净金少山在天津中国大戏院演出(当年没有电声扩大设备),其时世界著名的男低音歌王、俄罗斯歌剧大师夏里亚平听了金少山的演唱后说:“这位演员获得了最好的共鸣。”他是从西洋美声学派的角度评价的,他注意的是共鸣,而非嗓子。金少山之后,裘盛戎创立了裘派唱法,更是青出于蓝。裘派唱法由于获得共鸣的高位置(共鸣焦点),充分调动着鼻腔头腔的共震而能发出宽厚、饱满、高亢、明亮的高音震撼力,像名净铜锤孟广禄、康万生等,唱高音高腔堪称进入了自由王国。一场演出能自如方便地唱几十个High D而获得观众喝彩、叫好,和西洋歌剧男高音唱High C而观众大呼“Bravo!”是一样的。 世界歌坛上,自欧洲文艺复兴以来,在声乐发展上形成了以意大利、德国、法国、俄罗斯等国为代表的声乐学派,以带有各自语言和风格特色的唱法及作品蜚声世界几百年。自20世纪初,我国先辈学子到欧洲学习音乐和歌唱,带回了美声唱法和歌曲,促进了我国声乐的进步,“美声来自西方”因普遍的共识而成定论。《异》文提出中国传统美声歌唱的历史源流和成就,让我们了解到“美声”早在我国2500年前已出现,并有着辉煌业绩,这将有助于我国声乐界在创建中国声乐学派时,增强自信,确立依民族风格特色为本的发展道路。 谈民族声乐艺术,不能漏掉北方曲艺,即“说唱艺术”。顾名思义,它是以说为主,但从广大群众热爱的角度看,是缘于唱,是欣赏其声乐演唱之美。若论讲故事情节,听一遍也就够了,但“百听不厌”,只能靠演唱上的吸引力。拿鼓界大王刘宝全来说,他原来是学戏的,当他发现谭派的声势、影响太大,就转行改唱京韵大鼓了,同样拔了头筹。今天我们听他录制的78转老唱片,不能不为他的演唱叫好,语言清晰考究,声音柔和透亮圆润,听起来调子不高,可一定音,他轻易地就唱到了High E ,而且是真声大本腔,字正腔圆,从发声到吐词都是竖的,毫无横、扁、挤、压之感。此外,用好听的声音、清晰的语言、动情的表现占领舞台几十年的还有梅花大鼓的金万昌、花四宝,天津时调的高五姑、赵小福、王毓宝。尤其值得一提的王毓宝,上世纪50年代每次听她演唱,都会联想起乌克兰男中音里西强,他是莫斯科大剧院专演西欧古典歌剧的台柱名家,他唱《茶花女》中的父亲乔治·阿芒,在劝儿子的一段咏叹调中,一口气唱四句中板16小节,震惊了国际歌剧界,而中国的王毓宝和他一样,可以无限延长她美丽、饱满、通畅的声音,却绝看不到她的大呼吸和用力感,从科学的发声去分析,他们的演唱状态,必定是声带震动极具弹性,一碰就响,用深呼吸小气柱,密集地支持高位置的声音,发挥出呼吸和共鸣的最大能量,这是中国传统美声精妙之一例。 近30年来,我国声乐界人才辈出,成绩斐然。不少在国际比赛中获奖、并占领世界歌剧舞台的中青年歌唱家们,实现了我们几十年前的理想,我们的事业在大发展,但也存在着前进过程中应注意的不良倾向。如国内重声不重情的现象随处可见,因此在过去的对外交流中,常听到一些国际上知名的声乐家、导演和歌唱家们在评论我国声乐现状时,几乎一致地认为,中国青年人普遍地有好嗓子,但情感表现不足。从前我们经历过向苏联和俄罗斯学派学习的阶段,无论是斯坦尼表演体系,还是欧洲其他学派,都是从人物性格和整体表现来要求演员的,正如我国戏曲界老先生说戏一样,从手、眼、身、法、步起,结合字、气、劲、味一股脑地归结到角色人物身上,提出要求和要点,要演员从神气、形象、动作、语言、声音上,同时完成创作。既然都被称作感人的艺术,中外表演艺术家们的道理和手法,必定是相通相同的。由于王韦民兼得民族传统唱法和西洋发声法之真知,才能将戏曲演唱“三位一体”的基本功——“蹓湾”“喊嗓”“吊嗓”提出来与西洋美声唱法相对照。 中国的传统美声歌唱,因戏曲的出现而得到更大的发展和提高,20世纪又出现了新歌剧,五六十年代因众多优秀剧目为广大观众所喜闻乐见,戏剧艺术剧场非常繁荣,被国际歌剧界誉为世界上唯一普及了歌剧演出的国家。80年代以后,曾出现过认为“以洋为高”、“国际水准就是要演原文歌剧”等说法。我十分佩服近些年我们的青年演员演出的一部部原文经典歌剧,他们(包括合唱队)是下了功夫的,也为和国际接轨,到国外演出创造了条件。但对于主张唱原文歌剧,我仍然心存疑虑,就在一次与德国歌剧界的座谈会上,我问他们演外国歌剧(意、法、俄等国)唱什么语言。他们说:“翻译成德文唱是多数,是为了让多数观众明白剧情和人物的细腻表现。”。试想,像德国那样音乐文化水准很高的国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都唱翻译本,何况我们呢! 过去30年,通俗流行音乐大兴其道,因年轻人的喜爱,真有铺天盖地压倒一切的声势。流行歌曲最大的优势是它便于在广大群众间流行、传唱、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它让人精神放松,想唱歌的人,谁都能唱,它不像西洋唱法要先训练声音,也称为“造乐器”。而通俗唱法只需用发声本能把调、字、韵、风格掌握即可。《异》文中虽没涉及到对通俗歌曲的评述,但本人在演唱实践中,接触最多的同台合作者,是通俗歌星。几乎每次相遇都有不曾相识的年轻人,而且唱得好。通俗歌曲因占领时空巨大、人才众多,并且难分专业与爱好者,演唱风格、特色也难以统计与归纳。但有一项指标是可以分辨的,即语言,分听得懂与听不懂两种。通俗歌曲应属舶来品,最早受美国电影音乐影响。1945年抗战胜利后,到处都是爵士乐。30多年后,改革开放,从Disco(迪斯科)到摇滚乐相继引进,我注意到,不管时代如何变,音乐如何发展,有一个情况没变,即我们听到国外的歌星的歌唱语言都十分清晰考究,并常带有个人特色,令追星族们竞相仿效。唯独在我们这儿产生了大不同。从一般意义上讲,艺术表现具备两大要素:一为美,二为明白,美才值得欣赏,引起人们的向往,起到净化心灵的作用。 前不久,在一次关于流行音乐发展的论坛上,一位著名音乐人提出“现场音乐”回归的话题,意思是针对由于电视制作要求尽可能完美,而让演员用对口型假唱后出现的问题。本来,电视制作和现场演出是两回事,而目前却形成了一种演出模式,到处通行,这样做,首先是对现场观众的不负责任、不尊重;其二是长此以往,演员可以放弃基本功而毁掉前程。眼下在剧场后台开嗓子练声的情况已不多见,偶尔有一位演员上台真唱,反倒成为大家质疑的对象——“你还真唱”?!“现场音乐——剧场艺术”前途堪忧了。 我国是声乐大国,当此构建和谐社会,在国际上谋求合作和共同发展,以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大好时机,我们应发挥自身优势,克服偏向,为声乐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从《异》文稿的后记中,我完全能理解并认同作者的感受和心情——发掘、整理,进而科学、系统、规范地建立中国美声歌唱学派,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首先要面对的必将是各种不同认识和观念上的争议,因而作者呼吁同行有志者“接着说”……我坚信,韩娥“绕梁孋,三日不绝”的美妙歌声,在21世纪,必将以崭新面貌“绕地球、传扬不绝”。

我认为美声唱法需要和民族唱法结合在一起`将前途无量

在我国的声乐界里,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是教学的两大主要唱法。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的研究在我国已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是声乐界一直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对歌曲的演唱风格、艺术处理方面展开研究。主要从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歌唱特点进行了比较。 1. 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起源及演唱方式 美声唱法来源于闻名的意大利欧洲古国,其意大利文是“belcanto”,在中国汉字译为“美妙的歌唱”或“美好的歌唱”。 美声唱法在17世纪的意大利是一种极有影响力的演唱唱法。在17、18世纪,美声唱法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欧洲出现了两个辉煌时期:(一)是出现了阉人歌手,阉人歌手是基督教对宗教音乐统治的直接产物。为了保住男童的“女声”,教会的统治者便对男童进行阉割,使其声带停止发育,从而造就了阉人歌手。阉人歌手声带近似女,以及娴熟的歌唱技巧,唱出各种高难度花腔技巧,音域非常之宽广,音色非常之优美,“美声唱法”真正的就这么创造了。18世纪美声唱法广泛流传,但由于做法残酷,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过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人们崇尚艺术的现实性,阉人歌手逐渐被淘汰,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二)到了19世纪达到了完美的阶段,以罗西尼、唐尼采蒂、贝利尼和威尔第为代表,其唱法的要求很科学,它有一套完整的声乐系统训练。 美声唱法要求歌唱的发声科学,声音统一,音色穿透力强,音域宽广,音量控制自如,有科学的共鸣和圆润的连贯音等。法国男高音歌唱家杜普雷在巴黎歌剧院的舞台上,以他宏大的音量、雄浑的胸腔共鸣、高超的演唱技巧震惊了整个欧洲,把美声唱法推上了世界舞台。 民族唱法是我国民间的一种唱法,是在我国各个社会文化历史发展时期中各地区、各民族间流传着不同的歌唱艺术方法、歌唱艺术形式和流派唱法艺术体系的总和,其中包括各民族的民歌、戏曲和说唱艺术。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疆域宽广、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个朝代和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以及我国的语言文化、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生产劳动、生活方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文化艺术等诸多因素都对我国的民族民间歌唱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我国民歌的最早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诞生于春秋时代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它集中反映了当时复杂的社会关系、阶级矛盾和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表明了民歌产生于我国的劳动人民的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社会实践以及宗教活动这一重要的历史事实。公元前4世纪,《诗经》之后出现了《楚辞》这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汉魏六朝的乐府民歌与相和歌在诗经、楚辞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唐朝是我国音乐文化史上的辉煌时期。唐代的“曲子”被广泛地用于说唱和歌舞艺术之中。宋元时代声乐艺术有了重要发展,受唐朝“曲子”和唐诗影响而逐步确立的宋词、元曲都与歌唱艺术紧紧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宋代杂剧艺术中的歌舞和杂戏,使歌唱艺术朝着戏剧化的方向演变。南宋时的南方杂剧逐渐发展为宋元南戏,北方的杂剧院本逐渐发展为元杂剧。元朝燕南芝庵的唱论、明朝魏良辅的曲律、清朝王德晖、徐沉微的顾误录和徐大椿的乐府传声等,都对我国的传统声乐艺术事业的进步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民族唱法,是根据汉语言的发音吐字,在戏曲唱腔,把演唱民歌和民族风格特色较强的歌曲作品时所采用的声乐技巧统称为民族唱法。同时也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演唱方式。我国最早的民歌基本上是运用民间大嗓演唱。这种演唱方式真实自然,使人感到亲切。这种原始的演唱方法与语言结合紧密,具有很强的地方风格,普遍带有说唱性,其声音音质明亮,声音位置靠前。 2. 演唱风格和艺术处理之比较 美声唱法演唱的种类比较繁多,都有各自的演唱风格,其中包括咏叹调,宣叙调,咏叙调,康塔塔等。美声唱法被认为是人声最大潜力的发挥,唱法很高亢,简直就是达到了境界,同一种民族语言结合起来,比较而言是最融洽、最完美的一种表达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心理情感的演唱技术和艺术形式。声音只是美声唱法歌唱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语言美、旋律美、表现风格美、演唱者以独创性表现音乐的自我展示的能力等等,都是美好的歌唱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做为举世公认的美声唱法,它首先是意大利的民族唱法,由于它科学的发展、完善和提高才被世界人民所接受。以后相继产生的德国学派、法国学派、俄罗斯学派,它们都是很好地借鉴和学习了意大利美声唱法科学发声的技术,融洽地容尽了自己本民族的语言,完美地表达了自己民族的文化和情感,也可以说是美声唱法,也称为“西洋唱法”。这种美声唱法的发声技术同汉语语言融为一体,完美和谐,富于声乐艺术表现的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情感,同样“belcanto”一美好的歌唱,或叫做美声唱法。 一种科学的演唱技术,总是通过一定民族的演唱者,通过一定的语言、一定的声乐作品及表现风格来展现的。所以,由于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传统习俗、语言特点、审美观点、生长环境以及演唱者的专业基础、文化修养、人生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演唱技术的运用和表现风格上,总还是有差异的。事实上正是由于语言风格、旋律风格作品、演唱者自我表现能力学习声乐的目的等因素的综合展现,才赋予声乐艺术以强大的生命力、表现力、感染力和潜力。为了获得美声歌唱的技术,声乐训练过程就决不是单一的声音塑造,同时也包括了歌唱语言的学习、研究与运用,声乐作品的驾驶能力的培养,对音乐具有独创性表现能力的培养等因素组成,有机联系,缺一不可。我们应从发声、表现、风格、语言、民族、声乐发展史等多方面来了解、学习美声演唱技术,决不能以狭隘的观点、僵化的教条的做法来对待它。美声对人声给以了科学的分类,男声高音包括戏剧男高音和抒情男高音,有男中音,男低音女声有戏剧女高音,抒情女高音,花腔女高音,女中音,女低音。这样的分类,给学习和训练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使学习者从中选择适合于自己声音特点和生理特点的声部来进行学习,以免由于声部的不合适而走很大的弯路,毁坏了嗓音。对于美声唱法,我们要全面深刻地了解它,它是一套科学系统的演唱体系,正确地学习、合理地借鉴美声技法,对于发展民族声乐艺术也是有很大意义的。 民族唱法,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如民歌唱法,各种说唱艺术唱法,各种戏曲唱法,民族新唱法等。民族新唱法在继承优秀的民族演唱传统基础上,在声音训练上,大胆向美声唱法学习,注意真假声结合的混声唱法的运用,同时也注意到真声色彩的发挥,充分发挥人声各腔体的共鸣效果,追求高位置共鸣和正确的呼吸支持咬字清晰,发声圆润通畅,声音明亮,位置靠前,语言清晰,演唱亲切自然,扩展了音域民族风格强,声音的可塑性强。多年来,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在学习借鉴,继往开来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首先,从声乐观念上讲,未经过训练的自然嗓音的甜脆亮,与经过训练达到的甜脆亮就大不一样。从歌唱语言上讲,用平时自然质朴有些并带有地方色彩的语言来歌唱,与通过训练达到歌唱艺术语言的运用也是大不一样的。一种美好的歌唱方法是有懒于学习者努力学习逐步掌握的,而且技巧高低,水平等次也是高低不一的。由于对美声唱法的理解不正确,认为美声唱法靠后,声音暗,从心理上会同那些撑大喉咙,憋足力气搞假美声的对立起来,走向另一个极端,气浅胸紧,喉部紧锁,发出尖白的声音,盲目地追求明亮靠前的效果,失去正确的呼吸支持和高位置共鸣。民族唱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非常熟悉它,也不存在语言障碍问题,但要想学到真正的歌唱技能,必须对它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和态度,不要停留在原始的水平去看待它。 3. 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歌唱特点 歌唱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科学。从歌唱方法来说,除了具备先天的条件外,最重要的是要经过科学的基本训练,正确掌握呼吸,发声,共鸣,咬字等方法及综合运用。 3.1 呼吸的综合运用 在《美妙的歌唱法的技术》一书里写道:“[3]艺术的歌唱所需要的呼吸方式,是横膈膜呼吸法,这是唯一能引导充分的气息安谧而不费力地从肺部直达发声器官的方法。身体的姿势一定要轻松自然,肩部稍向后倾,让胸部自然挺直而不要先提高它。”赖巴提还举例说,他相信在呼吸的过程中,不应该动及胸部,整个扩张和收缩的动作是在腰部。 美声唱法强调的就是呼吸在歌唱中的重要性,并对其研究了一系列针对的训练,歌唱的呼吸跟自然呼吸是有区别的,针对呼吸的重要性,美声唱法认为呼吸是发声的原动力,它的气息以“连贯”为宗旨。采用胸腹式联合呼吸法。它要求吸气深,横膈膜联合操纵,按歌唱的需要,使气息冲击声门。胸腹式联合呼吸法,它的科学性在于以少量气息获得丰满的共鸣,达到最好的歌唱效果。 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都把呼吸的问题作为歌唱的首要问题,民族唱法也重视气息运用对歌唱发声的重要作用,真正有过训练的学者应当经常听到过这么一句话:“气沉丹田”,丹田位于肚脐这下三寸。目前我们所推崇的科学的以腹式为主导的胸腹式联合呼吸法。 综上所述,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呼吸的运用,它们各自的基本原理、方法和作用是相同的。所遵循的自然规律也是一致的。两种唱法即使有不同也是由于所演唱作品的格式、语言特点、唱腔风格、感情表现和对声音的要求等方面的不同而产生的。 3.2 正确的发声方法 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的发声异同其最主要的特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美声唱法是混合声区唱法。声区是客观存在的,人声本来就有真声和假声两个机能存在,才得到宽广的音域。美声唱法从声音来说,是真声和假声都用,是真假声安音高比例的需要混合着用的。真假声相混的混合声这种声型整个声区自下而上均为真假声混合,声音统一连贯,没有明显的换声点,许多演唱者把这种声音效果称为:“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真假难分”,也可以被称为“天籁之音”。 民族唱法用的真声比例较多,对喉咙不利,所以美声唱法这种声型具有明亮、清脆、流畅的特点在民族唱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这种声型演唱的作品范围广泛,除戏曲、曲艺、民歌外,对中国歌剧、近现代创作歌曲中民族风格较强的作品均适于演唱。因此,它被越来越多的民族声乐爱好者所采用,其优点是不受音域限制,又能保持民族风格特点,便于更多地吸收美声唱法的长处。 民族唱法在向美声唱法学习和借鉴中,怎么在既能遵循掌握和运用科学发声的客观规律,又可以保持民族语言特点和自身演唱风格中,寻找出更为科学实用的方法和规律,以弥补自身的缺陷与不足,需要每一个民族声乐爱好者作出积极地探索。 3.3 重视共鸣的运用 歌唱时需要靠共鸣腔体的,每种唱法都包括有:头腔共鸣、口腔共鸣、胸腔共鸣。从共鸣来说,是把歌唱所能用的共鸣腔体都调动起来。歌唱时的音色好听与不好听的决定者,都是关键在于共鸣的使用。得到过真正训练的学者,就能亲身体验,当吸气的时候就打开喉咙,很自然地我们的共鸣腔体也随之打开,就好像是一条长长的空荡荡的通道,当呼吸产生原动力,声音出现了,同时头部也会有一种振动的感觉,之后会觉得晕晕的,这就是用到了真正的共鸣,它使各个工作器官感到疲惫。 美声唱法是混合共鸣,声音真假混合,根据音的高低来分布某些部分的共鸣多一些,这样发出来的声音色彩就很优美。美声唱法唱歌剧时后边咽腔和鼻咽腔用得多,到高音也不掩盖。这种唱法强调头腔共鸣,强调高位置的唱法,注重在演唱过程中三个声区的统一,在头腔共鸣、口腔共鸣、胸腔共鸣这三种共鸣就是维持三个声区转换的基础,使其转换自然、自如、灵活、统一。 民族民间唱法头腔比较靠前,声音比较集中明亮,实际上,民族民间唱法是根据传统的声音美学观念偏爱这种嗓音色彩。民族民间唱法主要是按口腔共鸣应用技术进行歌唱。总之,民族唱法与美声唱法在歌唱共鸣理论和操作技术方法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共同点和现实差异,正是这些异同之处,构成了二者各具特色的唱法艺术风格特色和截然不同的歌唱艺术效果,使之领声乐艺术之风骚。 3.4 不同语言的区别 人类的语言是由两种音构成,就是元音和辅音。语言在声乐艺术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的重要性与呼吸基本不相上下。不论是民族唱法还是美声唱法,在歌唱中都离不开“语言”这个歌唱的基础,歌曲的传神、动听一方面离不开旋律的感人、歌声的美妙,另一方面更离不开歌词内容即语言的表达歌唱的语言实际上是将说话、朗诵的语言艺术化地在时值、共鸣、空间、音域等方面进行夸张民族、美声两种唱法因处理“字”与“腔”的关系上依据各自语言文化的特征,而各有侧重。 美声唱法对语言这一环节也是很重视的,它对每一个元音都要求唱得清楚而圆润。每个语种都有它自己发音的规律,对于语言、语调都有严格的要求。从美声的嗓音训练体系及基本方法中得到证实。美声唱法训练通常都开始于单纯元音的练习,以a、e、i、o、u这五个基本元音作为发声练习的基础,解决的就是元音的乐音歌唱技术。美声唱法对不同音区的元音各有技术侧重,中、低音区强调纯母音,而在中声区向高声区过渡时,则逐步采用母音转暗的方法,以确保声音的共鸣和音色美。 中国汉语比西欧各国的语言复杂得多,而发声和语言又有着紧密的联系。民族唱法汉字的基础元音也有a、e、i、o、u,如何唱好民族唱法其重要就是要将元音训练好,将元音唱好。字头比美声唱法咬得紧些、夸张些,“横”的感觉多些。民族唱法应该要取各家所长,补自家之短,便能更好、更科学地发展民族声乐。 3.5 咬字吐字的比较 正确的发声方法,吐字一定清晰。发声是决定吐字的重要基础。美声唱法的辅音咬字技术与我国民族民间唱法差别不大。他们很注重辅音的咬字力度和喷口速度,两种唱法在咬字力度的紧张度和喷口速度的快慢上略有差异。由于美声唱法把元音位置放在口咽部位,因此对辅音的读法必须有所改变,以便实现辅音到元音的迅速过渡,把靠前的辅音转移到靠后的元音位置上,所以咬辅音力度相对松一点,咬合时间短一些,另外还需作相应的口型调整,强调牙关的开启和口腔的纵向打开,这种辅音咬字技术,既照顾到了辅音的形态和字音的准确、清晰,又可以兼顾到元音发声技术。美声唱法极为重视元音的歌唱技术,“如果母音不好,歌声就要受到不良影响”。母音是由发自声带的基音振动和发自共鸣器官的泛音混合而成的。 民族唱法的吐字一直被放在首要地位上,民间唱法极为重视吐字的技术。汉字的吐字咬字要收声归韵,严谨准确,真切清晰,强调“以字带声”,只有字“正”了才会“腔”圆的观点。根据咬字的过程及特点,一个汉字可分解成字头、字腹、字尾的不同结构。字头是有声母和介母组成,字腹是韵母组成,字尾是声音和韵母组成。民族唱法强调在歌唱中,字头要准确简练而清楚,字腹要圆润响亮和保持稳定状态,字尾要明确清晰和到位,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字正腔圆”。本文转自fbw.com.cn希望你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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