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作为我国会计系统的两大分支之一,随着经济进步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其发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而财政总预算会计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功能,是财政管理的基础。文章从财政总预算会计相关概念、特点、发展及产生的问题入手,对其形成深刻认识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财政;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并且用于相关的公共或政策性事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由其下设的多个相关会计进行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就是其中之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又被称为总会计,是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设置的预算执行会计,其基本职能是对相关财政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对经济过程进行监督及对资金使用和相关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反映。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点
1.特殊性
(1)特定的会计核算对象。在我国中央、省、市、县、乡(镇)若干级政府都设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其通常被设置在国库管理机构,来处理日常会计实务,反映预算收支要求,帮助国库进行合理、妥善的资金安排和调度。
(2)特殊的会计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兼有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修正的现金制。一般对于资产、负债类科目使用权责发生制,对于收入费用类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
(3)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活动采用“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方法,一方面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反映相关的财务信息。
(4)独特的会计要素。财政总预算会计剔除了“所有者权益”要素,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科目,反映其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2.政策性
财政总预算会计作为管理政府财政资金的会计,其在执行国家预算资金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计划,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划进行资金的调拨和分配。
3.广泛性
财政预算是一种计划、一种分配安排,国家的财政预算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民生发展相关联。它涉及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资金收支情况的核算与反应延伸到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
4.宏觀性
在年末,财政总预算会计通过编制财务报表,将大量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并集中反映,通过相关数据,领导者会从宏观上整体把握经济的发展态势,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上的监督并依此做出相关决策。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进行改革完善,从设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财政总预算会计创立。创立初期,名为“总预算会计”,以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为会计要素,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较为简单。后来又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采用收付记账法。第二阶段:20世纪末,依据分税制等相关的财政体制的变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会计要素、会计等式、记账方法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第三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期,近年来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某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财政部出台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是目前各级政府财政正在执行的制度。
在会计职能上,财政总预算会计从最开始只重视记账、算账等的核算工作,到后来其职能特别是对于国家公共事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深化。在核算方法上,由以前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到如今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同时兼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方法上,由以前的单式记账法发展为借贷记账法。在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随着经济活动的内容形式的变革,在原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资产基金”等相关的净资产科目。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有的经济活动的核算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经济行为和财务信息已无法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去核算,且核算出来的金额等相关信息不具有实际的经济意义或者是错误的。虽然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不断改革,会计核算方式具有了兼有性,但依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义务发生的时点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点,即不管是否收到资金或支出资金,只要权利义务发生即确认。我国的企业基本上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该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和评估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首先,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只能核算资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对于那些没有支付但相关经济活动确实已经发生的,如未还的借款,已经成为债务,但因为没有资金的支付,所以无法确认。这就导致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只能核算和反映那些看得见的、显性的债务,而对于那些看不见、隐性的负债则无能为力。其次,采用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变动情况,虽然已经对资产和负债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但依然不能全面强化对资产负债的管理。无法明确核算预算单位的相关资产价值。最后,该原则强调的是实际的资金收入与支出,对于缴入国库的资金来说,如果该笔资金是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确认,那么与收入和费用没有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会造成收入与费用不配比的情况,不利于年终时对报表的分析和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二)相关科目内容反映不明确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但有的科目核算的内容和方向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借出款项”,该科目核算的是本级财政借给预算单位的款项,到期收回但不考虑利息的资金。但该科目没有继续细分借款的时间,并且如果发生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借款该如何进行核算说明,是否应该计入到本科目中,都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这些信息没有被详细披露,不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资金,影响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三)相关的预算管理不完善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其管理体制对整个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存在不利的影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来源于社会缴款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且专款专用,只用于社会保险的预算资金。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并不充裕,资金在运转、安排、调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会造成财政负担。所以当政府的会计信息不充分、不完整时就会让政府对于社会保险的管理运作状况认识不清,不利于财政相关风险的防范。
(四)相关投资核算不明晰
我国政府的投资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绝大部分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股权投资以信托基金投资为主,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将股权投资纳入到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核算依据的相关信息常常难以获取,而地方政府在进行大量资金运作时,是否作为股权投资还需要看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这就会导致对于政策理解水平不同的会计人员做出的相关处理会存在偏差,进而导致股权投资相关的资金和信息数据存在偏误,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逐渐引入权责发生制
让更多的经济活动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更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发生时点,对于那些应收未收或应付未付的款项,就能够按照时间点来确定为相应的应收、应付款。这样能够将责任落实到确定的人员,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到各级政府财政的具体情况,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那些还没有真实收入或支出的款项来说,账面上的反映是均衡的,减少了以前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债务风险的隐藏,使政府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
(二)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完善
结合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五类总科目不变的基础上,可以对一些科目进行增加或调整。如我国的预算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可以按照收入的类型来对收入的科目进行设置,可设“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科目,因为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税收收入和一些非税收入,将其由级科目变为一级科目,更有利于对不同的收入明确的核算,增加会计核算的可理解性。又比如,对于现在前文“借出款项”,可以根据时间来划分其长短,可在其下设相关时间明细,便于随时了解债务的情况。
(三)改革相应的管理形式
首先,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服务对象和领导主体,明确财政会计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资金的使用与收入更多与相关的政策导向相适应。其次,针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存在的管理体制上的缺陷,要及时进行修改与完善,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保证能够得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信息,以防止由于信息缺乏导致的某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出现错误,降低财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失。
(四)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
根据制度要求,财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直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完全由购入时的成本确认,忽略相应的折旧和摊销,而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改革,其资产不断增加,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数额增大,不应在被忽视,而需要冲减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样核算的固定资产价值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更能反映财政部门资产的价值。
(五)完善股权投资的核算
股权投资作为财政总预算会计重要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收益来源,应该予以高度重视。首先,完善股权投资的相关细则,对一些存在理解性差异的地方作出统一的规定,将股权投资的业务处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把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汇总并形成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其次,核算方法可以不仅仅局限于权益法,针对不同的股权投资情况,进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灵活使用。
如今,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职能也在不断地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飞速发展,财政总预算会计应该不断进行改革,预算体系应做到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国家的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