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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

2016-04-02 10:1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20世纪90年代,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已取得重大成就,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预算会计体系。以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标志,表明我国预算会计已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走上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道路。时代在前进,在21世纪的新形势下,人类正在步人知识经济时代,对预算会计又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我国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财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同时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本文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为例,对其面临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基本特点


  财政总预算会计有时又称总会计或总预算会计,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为适应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经历了多次修改。特别是1997年进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重大改革,涉及会计要素、会计等式、记账方法和会计报表等各个方面。新会计体系与政府财政预算组成体系相一致,分设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这个体系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为中心,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的,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为此,它分设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支出会计要素,确立“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实行收付实现制,采用借贷记账法,运用历史成本模式。各级总预算会计定期编制和汇总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其他附表有基本数字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相比,总预算会计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具有较强宏观性、社会性、政策性、统一性。新制度对于规范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适应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提高我国预算会计的整体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预算会计的基本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的深人进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诸多问题和局限性逐渐产生和显现出来。


  二、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预算会计环境正在发生重要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政府采购、工资统发、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等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这些变化要求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方式进行改革,使之能够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为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和市场运行提供更加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面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会计核算范围过窄,难以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及结果


  1、财政总预算会计局限于当期的支出,不能适应政府多样化的要求。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以预算资金运动为对象,反映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由于预算是以“年度”为期间基础编制、执行的,其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重心自然是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及结果,但在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下,政府投资形式从单一的财政无偿拨款向多样化方向发展,除了无偿拨款外还有政府参股等多种形式。如各级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对外合作投资或参股投资的行为日益增多。此外,随着国库制度的改革,国库资金将逐步实行资本化运营,发生有价证券的买卖行为,政府的一部分资产将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对此,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只能反映为当期的财政支出,不能对国有股权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因而无法真实地反映政府资产状况,也难以实现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显然,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已不能适应这些变革的需要。


  2、对政府投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全。目前的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没有核算反映政府的固定资产。虽然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对其拥有删錢产断酿’但只飯麵魏产的臟,行政、事鮮位酬定资产也不计提_,从嫌t无飯映固定资产净值情况’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不利于准确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耗费成本情况。对于政府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难以在总预算会计中反映,这意味着政府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方面的财政资金,一旦支出后就脱离了政府和公众的视野,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不利于加强管理和监督。


  3、预算内、外资金分别核算,与财政预算收支统管的要求不一致。一是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资金的核算要求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要求不一致。按现行的预算管理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人和支出均纳人预算管理,收人和支出实行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分别运行、各自平衡的预算管理办法。但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则规定,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分开管理,分别开设银行帐号、分设两套账进行核算。无疑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要求相矛盾。二是不能满足财政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部门预算体现的是“大收人、大支出”的概念,不仅包括预算内收人支出也包括预算外收人支出和其他收人支出,而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资金的核算要求分开预算内外进行,不利于部门预算的编制。三是在财政总决算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列报支出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列报支出的口径不一致。财政总预算会计对支出列报的口径一般采用以拨列支的方法,在财政总决算中反映的是预算内资金当年的拨款情况,而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则反映当年的预算内、外资金的支出,因而造成二者在决算支出范围的不一致。


  (二)收付实现制总预算会计基础存在局限性


  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在这一前提下,总预算会计只反映当期的实际收支情况,对于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年度的支出则不能进行核算反映。


  1、不能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在收付实现制下,总预算会计对本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现金的支出,或在以后年度应偿还的债务本金或利息,会计上得不到反映。如一些乡镇财政拖欠干部、教师工资的问题,一些应在本期支付的国债及借款利息等,在总预算会计中就不能全面反映它应归还的本金、利息以及每年归还债务的情况。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等事项时有发生,这些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在现行的总预算会计中也没有得到充分披露,从而造成一方面当期财政支出被低估,虚增财政可支配财力,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一些相关的债务被掩盖,不利于财政风险的防范,也不利于强化政府的受托责任。其产生的不良后果是:不自觉地夸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和造成虚假平衡现象;对宏观经济决策和市场运行产生错误导向,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


  2、不利于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债务清偿。在收付实现制下,总预算会计对以后年度将要发生,而必须由财政本年度负担的债务无法进行核算,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债务总额,形成大量隐性赤字。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级用款单位不能如期归还上级财政部门的借款,需要在上下级财政资金往来或决算批复中进行债务扣款清偿,当扣款发生时也就不可能做好财力的事前准备,导致扣款当年财力困难。另外,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于内、外债务的核算内容没有规定。如各省市的世界银行贷款,总预算会计就没有明确如何管理和核算,究竟债务有多少?转借到何单位?何时还款?外币如何折算?如何回避汇率风险?能否采取抵押置换贷款等等,目前尚未通过总预算会计进行管理和核算,只有到了还款时,财政部通过省市两级财政结算资金’总预算会计才被动地进行反映。由于省市总预算会计事前没有对此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可能导致省市财政资金调拨困难。又如,中央因地方金融机构停业整顿而借给地方用于置换储蓄存款的资金,要求地方政府十年内归还,每年还贷的资金来源由省市财政两级财政在上下级财政资金往来或决算批复中进行扣款清偿,总体债务在总预算会计核算中没有予以充分完整地反映。


  3、无法客观地进行财务支出与收人在会计期间上的配比,不利于评价收支结余的性质,其反映的财务成果易于被管理当局操纵,使财务信息缺乏可靠性和前后一贯性。收支平衡是财政部门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重要的考核内容。我们地方财政的预算执行报告常常以“当年实现收支平衡”而自豪。其实,在收付实现制统治下的会计核算,收支平衡并不能说明财政状况的好与坏。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经常遇到预算已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的问题,按现行的收付实现制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核算,容易造成当年收支结余不实。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一些较大的支出项目,需要按项目进度分次拨付资金,部分项目跨年度时,就可能会出现实际拨款数小于预算支出项目所需金额的情况,按此记录和汇总支出数额,就会使预算平衡表出现结余。而实际上应付未付的资金是已实施项目所必须的,并不是真正的结余,由此势必会影响预算信息的真实性,并给以后年度预算项目安排造成假象。又如有些地方欠发工资相当严重,却实现收支平衡,但有的未实现收支平衡,欠发工资却不多。未实现平衡而不欠发工资’可能会导致债务的扩张,但却是财政状况的真实流露。相反,虽然实现收支平衡却欠发着大量工资,而报表上却不能反映这部分欠发工资的负债,财政状况也并不能从资产负债表上得到真实的表达。另外,由于上下级现金结算产生的上级欠拨预算资金情况’也影响了收付实现制在执行中的困难,上级财政应拨付下级财政的补助或各项专款,由于种种原因,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就会出现上欠下的问题。下级财政在增加补助收入时,却没有资金可执行支出。如果应支出的款项不作为一般预算支出列支,那么势必会造成“预算结余”的虚增。一方面是各项资金的欠拨,另一方面是预算结余,这显然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现实情况。因此,收付实现制掩盖了收支平衡背后真实的财政状况,预算支出信息未能如实、完整地反映政府实际支出活动的问题。


  (三)会计报告信息不够完整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年终决算报表实行层层汇总上报的制度,但从总体上看,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蒋新明:关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探讨


  1、缺少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目前我国政府决算报告只是一种反映政府收支预决算的单一模式’缺少反映政府债权、^务、资产等财务状况的报告制度,不利于公众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对财政内部管理来说,由于缺少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完整会计信息,难以对政耐务状舰彳请纟遞撕,舰義獅选柳藤编職乏絲的腿;卩扦赚外雜絲说’蘭会计信息传布形式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高,不利于立法机关和公众对政府资金分配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2、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反映信息过于简单。在总预算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内容不包括政府固定资产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的会计信息没有汇总反映为总预算会计报表信息,不能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和公众所了解,使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缺少有效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准确的了解。


  3、会计报表项目列示不够科学,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一是在现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包括收人类和支出类项目,而在收人支出报表中又作单独反映,造成毫无意义的重复列示。二是对于分账核算的社保基金、预算外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没有合并的会计报表进行反映,尤其是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力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财务报表,使一级政府缺少了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密。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设想


  改革我国的总预算会计制度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努力向国际惯例靠近,又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符合,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管理水平、人员技术条件等相适应。


  (一)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对象应进行扩大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对象不能局限于当期的预算收支,应从更广的范围来研究会计对象。由于政府代表的是国家意志,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事务,其受托责任不仅仅是对各级政府的投资仅仅反映为当期的预算收支,而应当对整个财务收支情况及财务情况承担受托责任。因此,财政总预期算会计核算的对象除了反映当期的预算资金运动情况及结果外,还应更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整个预算资金运动连续的过程及累积的结果。具体应包括国有资产t包括产权和收益权i管理的责任、对内、对外债权债务管理的责任;预算外资金收支并账核算等。


  (二)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对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进行修改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财政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如编制部门综合预算、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等。这些改革措施,要求总预算会计不仅要反映和监督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而且要广泛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持续运转能力。为此,应立足于中国国情,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并对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进行比较分析,在一定范围内,有步骤、有选择地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或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的、规范的总预算会计基础和财务报告体系,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的结果。


  1、按照谨慎性原则,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所谓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即是在现有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理’对预算会计事项有选择、有步骤地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予以确认和计量。如对财政收人不能以企业或单位应交税金作为收入人账,那样会造成“寅吃卯粮”,同时也增加了财政收入的虚假成分,反映不出财政可实际支配的财力,因此财政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收人、纳人预算管理的罚没收人、行政性收费收人和基金收人核算仍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和计量。而对有些需要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根据相关的收人、支出决算数以及其他相关性资料进行计算后才能确定的收人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如上级财政补助收人、下级上解收人等结算收人,地方财政购人的有价证券等利息收人的核算。支出核算中,财政支出应按权责发生制预算确定的支出预算数和支出范围,在应归属的会计期间分别确认。平时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和核算,年度终了,对财政预算已安排尚未实际拨付的支出,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报支出后转人“待结算支出”(负债类〉科目,年度终了,对当年应支未支的款项借记“一般预算支出”,贷记“待结算支出”科目,以后年度实际拨付资金时不再列报支出,作冲减“待结算支出”处理。某些特殊项目,如国有资产收Si解下缴等结算收支,应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对国债转贷资金、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借款等,也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这样才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状况,便于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客观反映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对于政策已出台,预算尚未安排的项目,如调资款,从理论上讲应属于政府在当期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计人政府当期的运转成本,但为了保证预算会计核算和政策预算相关信息的一致性’需要依据权责发生制预算确认预算成本的范围’来确定是否应列报当年支出。如果权责发生制预算没有列人年度预算的则不能列报当年支出,但应作为重要的财务事项在财务报告中说明,如果已列人年度权责发生制预算范围,则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比照上述“待结算支出”的办法处理。


  2、对于财政改革出现的某些新业务事项宜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处理。如在政府采购过中出现的材料物资已到,发票未到,或发票已到,材料物资未到;分期付款方式等,宜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处理。工资统发过程中出现的基层政府欠发工资和欠发退休金,具有可计量性,且政策性很强的刚性支出,代表政府的义务和受托责任的也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处理。


  (三)建立科学的会计报表体系


  科学的财务报告体系应当有助于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了解整体财务状况,预算执行定额控制方面的,收人来源和分配、使用去向方面,财务业绩方面等的信息,以评价政府绩效和持续经营能力。为此建议:一第一,扩展现有的总预算会计报表体系,设计并编制一套能全面、系统地反映政府财政信息的报表体系,除了提供一般性预算执行信息外,还应如实反映包括政府采购资金及各项专户管理资金在内的全部财务信息。


  第二,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合账并表,做到与预算管理改革相适应,统一管理与核算预算内外资金,着力推进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


  第三,对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的会计事项应在财务报告中附注说明。


  (四)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近年来实行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包括编制部门综合预算、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等,客观上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人和支出的预算。按部门编制预算后,可以清晰反映政府预算在各部门的分布,从而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克服单位预算交叉、脱节和层层代编的现象,并把部门预算作为独立的政府预算法案汇编于本级总预算。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为此客观上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就是将各单位经审批的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下达给各单位,财政不再将资金划拨到行政单位,在预算资金没有拨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上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国家商业银行--职工工资卡直接支付,专项支出按预算指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政府采购--商品(劳务)供应商方式直接支付,小额零星开支,通过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一行政单位备用金(信用卡)方式支付。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后,由于各行政单位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由于其资金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只相当于总括和明细的关系,因此也将合二为一。实行政府采购后,对于行政单位专项支出,财政部门不再下拨资金到行政单位,而是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活动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应商拨付款项,财政总预算会计可以直接办理决算。而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付款凭证进行资金核算,根据采购品人库情况人账,这笔业务实际上是同一会计主体(一级政府)下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为此,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更全面地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和考核政府活动的费用与效率。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将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建立政府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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