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诉讼支持服务主要是相关的诉讼,一般指的是会计服务参与司法程序,会计专业知识的经济纠纷,在工作的具体内容,基本方法和过程,实现相应的需求。法务会计诉讼支持业务人员,可以提供会计技术分析和鉴定支持的律师,也可以直接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作证,他们不仅在法庭上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延长其功能到法院,因此,从某种定义,对有关专业知识的诉讼法律会计人员综合水平的提升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一、开展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研究的重要性
不断发展壮大的资本市场,委托方,委托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关系变得极不稳定。是否建立和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决策,及时反映会计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假会计信息可能导致社会资本流动的大问题。准备使用的会计信息和会计信息经济后果的严重程度人们会有不同的观点,这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不仅增加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也将是增加会计信息的审计责任的增值服务。这为法务会计的应用提供了市场环境,法务会计是规范市场秩序,减少经济后果,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起着巨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法治是调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三个矛盾,秩序和自由、权力和服从。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委托人和客户端有平等的权利。当认识到会计信息的冲突,双方不再是基于行政权力和水平,也更依赖于原始的“游戏规则”——法律来处理纠纷。投资者可以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律诉讼,改变政府的方式主要是参与了过去。从最高人民法院前的变化过程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案件,可以看出政府监管的作用在经济调整。因此,法律行动将是最常见的一种市场经济的冲突的手段。
二、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缺失
目前我国还没有进行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业务发展系统,诉讼策略制定工作都由律师来完成。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有法务会计等专业人员从事诉讼系统。在我国,诉讼策略的制定主体是律师,这就意味着律师必须具备各种可能的知识,顺利地解决问题,但现实中,这种人才很少。想改变这种情况会从制度改进上来。我国法律不允许律师以外的第三方人员参与诉讼,但在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是允许三分之一方人员参与诉讼的。所以笔者认为,只有建立一个类似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是从诉讼会计制度引入诉讼支持业务。同时,加大法务会计人才培训力度,填补空白。
(二)缺乏专业人员
在我国证券投资民事诉讼中,始终存在起诉、辩护各方“财务报表中是否存在虚假数据”赔偿损失,“如何计算”和“原告和被告是否有因果关系的违反”,争论的关键问题,如: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复杂的会计专业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法官的专业能力范围,使许多悬而未决的情况下,在我国,由于没有规范相关的制度。因此,法官只能通过法律来界定损失。
三、完善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的措施
(一)加快司法鉴定制度完善,逐步开放法务会计业务市场化
司法会计鉴定机构要从司法体制中走出成为独立的中介机构,并从会计师事务所、吸引专业人员到法务会计服务资格后。这种模式将使司法会计鉴定机构有独立的财务和人员的社会服务机构的权利。打破了原来的“铁饭碗”,识别质量和效率可以更高,并保证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以实现司法鉴定的检索功能,专家证人的资格是法务会计的基础,资源配置的识别。通过独立机构提供法务会计将有助于会计人员维护法律权利。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帮助会计专业人员或组织主张法律权利,减少因职业风险而造成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上市公司损失审计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披露的股东信息虚假、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法务会计人员的调查公平。因此,从会计行业的角度来看,独立的法定会计机构可以更客观地保护内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会计人员的职业形象。
(二)加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
有条件的会计专业的高校开设法律专业,也可以在建立会计、审计、法律职业院校攻读双学位。双学位培养的方法要积极的完善,鼓励并创造条件让会计专业的学生辅修法学专业;也可以在会计或审计专业课程中开设法律专业,或在法学专业课程中开设会计、审计等,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尽快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务会计人才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另一方面,加强相关培训在职人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司法会计人员,增强他们对法务会计领域的认识使他们能够胜任法务会计的工作。
四、结束语
法务会计人员工作具有公共性质。需要根据法律规定不断地增强法务会计报告的质量。能够更好地开展公共信息的提供工作。法务会计人员持续增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严格的执行规定措施。在整体法务会计体系构建的過程中发挥法律法规的配套作用。建立全面系统的行业行为规范。这样才能够降低职业风险的发生,保证法务会计行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对于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支持存在的问题要全面的分析,这样才能够制定出合理化解决措施。满足当前法务会计行业的发展要求。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地完善。
作者:申欣
第2篇:转型时期中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市场分析与研究
通过调查问卷数据基础上,从我国法务会计行业的逐渐发展到法务会计处在的会计环境展开入手。笔者认为,在我国会计环境在转型时期的过程中,其中包括企业制度的变革、经济全球化资本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拓展、科学技术发展等诸多经济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国完善法律体系严重落后于会计所需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文将转型时期法务会计发展市场为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且对法务会计有关的理论进行深入的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为我国法务会计后续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一、转型时期中国法务会计存在的问题
基于法务会计的理论而言,起步的比较晚,因此还不具备健全的理论基础,相关的理论体系也并未成熟。其它比较发达的国家早在十年前就已经开始研究法务会计的相关理论,比中国早了近十几年的时间,而且对于社会各种活动的当中实践累计的法务会计的相关经验也十分贵重。但由于受到经济体制与法律差异的影响,其它国家发展法务会计的空间与中国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如何使法务会计的发展极具中国特色同时,需要合理的借鉴其它国家的相关理论,加强力度重视中国法务会计的具体情况,期望为中国法务会计更好的发展提出具有实践意义的理论。
二、转型时期中国法务会计的市场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的结果与分析会计环境的基础中,本文主要阐述法务会计的定义与法务会计的实际内容。在充分的借鉴其它发达国家法务会计行业发展经验的过程中,具体的分析了我国法务会计的市场需求与提供情况,总结出中国能满足法务会计的市场需求、具体的供给情况、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怎样的方式加以解决等各个问题。
(一)中国法务会计的定义
虽然,我国有很多学者都根据各种环境对法务会计的实际内容进行了全面的界说,但是笔者认为,在会计的环境当中政治、法律、经济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法务会计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不可以利用其它国家的方法,其方式必须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符。何况中国法务会计比较重视学科,如果与实际环境脱离进行研究法务会计的理论,就不会完全的发挥法务会计的真正作用,要想为我国研究出符合国情、坚固的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本文重点研究法务会计发展的历史及会计实际内容的情况下,进行了一下的阐述。
(二)法务会计的发展历史
法务会计起源于1824年苏格兰。那时一名会计师在报纸上刊登了与法务会计相关的广告,当此种广告推出之后律师、法庭都纷纷赞成,法务会计成为此种服务的关键消费者。逐渐关于民事纠纷与刑事法转变成法律的相关事件也日渐增多,社会上对于法务会计的需求也日渐加大,因此,国外很早就已经开始重视法务会计。
而对于中国来讲,法务会计起步的相对比较晚。中国最早关于法务会计的业务是受到了前苏联的影响。因为两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相关的理论比较相近,两国之间对于法务会计的相关内容、定义、特点等的形容比较相近。迄今为止,我国大多会计人员、专业学者依然认为从事鉴定、审核专业的会计人员就应当归类于法务会计人员。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经济纠纷与经济违法相关案件数量的日渐增多,法务会计的鉴定任务也变得越来越重。那时相关政府部门与专业机构才开始广泛的重视法务会计的实际发展情况。
(三)法务会计人员
(1)关于法务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侦查舞弊与支持诉讼综合方面的能力。由于从事法务会计的相关人员在实践案件当中必须实施对案件的分析、问询、调查、检查等各个环节得到证据,必要的时候还要发表专业的意见。还因为从使法务会计的相关人员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必须全面的掌握法律知识与法律程序,通过对案件的调查能为律师提供合理的帮助,还可以提供专家的证词。同时,法务会计必须具备超强的财务计划与管理企业丰富的经验与知识,及时了解电脑的新型知识,包括运行各种技术与系统能力。最后,从事法务会计的相关人员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当遇到一些被调查者不愿说出事实的时候,此时就发挥出会计师的谈话技巧与挖掘信息的能力此過程非常重要。但是关于这种能力往往会被人们忽视,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师成功道路上关键的技巧之一。
(2)法务会计师必须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从事法务会计师必须将会的知识融入法律问题当中。因为他需要拿出具体的报告提供有效的证词、执行舞弊调查、协助调整民事纠纷等有挂法律方面的内容。同时,伴随着咨询服务当中咨询法律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大,法务会计师具备特殊的知识与经验就可以为咨询者提供答案的能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以上的具体论述为转型时期我国法务会计的市场提供了框架性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框架之下,可以更加细致的展开研究。例如,规范研究法务会计行业的实际内容,并且对法务会计的职业操守做出深入的讨论,构建法务会计学科的基础框架等,关于这些问题都是转型时期我国法务会计行业实现发展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笔者建议,我国法务会计行业的持续发展能为其理论积累更加广阔的数据,促进法务会计领域研究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作者:蒋瑜
第3篇:法务会计案例教学模式探究
一、法务会计案例教学模式的内容
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常见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方法对于理论的学习和明确是非常有帮助的。因此这种教学方法也被很多的学科所使用,具体在课堂的实践过程当中,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分为多样的版块进行,具体表现为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研究性学习,探索性学习,这种开放型的教学方式,较传统的课堂来说,这种教学方式其实更加适合学生的学习,能够教课堂氛围变的生动,学生也有有足够的兴趣去学习这些理论知识,这样能够提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升课堂效率。
(一)法务会计案例教学模式的含义
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案例+分析引导+讨论+讲授的教学模式。可以在授课之前做充分的准备,在课堂的运行过程当中做简单的分析引导,然后再通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思考,并且让学生继续案例的讨论,在经过讨论之后进行总结。这样做完之后,学生对自己所参与的事物能够得出正确的结论,感到非常的满足,所以能够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及保持自主学习的习惯,对未来的发展来说有利无害。
(二)法务会计案例教学模式的特点
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有着显著的区别,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大特点
1、以法务案例为基础
案例教学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案例为基础,也就是说案例是教学的起点,同样也是教学的依据。而一些鲜活的案例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或者周围,具有真实性,因此可以最大程度的吸引学生学习的注意力,同时能够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扩散学生的思维,只要学生对所学的案例有足够的兴趣,给予足够的投入,就会得到非常巨大的成果和回报。同样,学生在掌握案例的时候,就会对所学习的知识产生非常深刻的印象,对日后的发展来说,将会有巨大的帮助。
2、教师以引导为主,学生以讨论为主
案例教学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充分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将教与学的教学模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在课堂当中,教师引导为主,通过案例,引导学生去参与案例,引导学生去分析案例,引导学生去总结案例,因此,教师在课堂当中不以教授知识为主,而是更多关注孩子的眼神,或者是孩子的注意力是否处于集中状态,如果发现一些孩子的眼神处于飘忽状态,这时教师就要对这些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让学生快速将思维回到课堂。而学生主要以讨论为主,这种讨论的方式,可以由学生自主去讨论,自主去决定,也可以分角色去扮演案例中的人物,然后通过鲜活的表演,据明白案例中的人物的心理特征,以及他们所做行为的一些想法,这样对于他们分析案例有着巨大的帮助。
二、法务案例教学模式的注意事项
虽然说案例教学模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方式,对于学生的学习以及课堂效率的提升,都有着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大家要注意,要恰当的使用案例教学模式这种方法,会使得教学成果有巨大的提升,这就需要大家注意在使用法务案例教学模式时的注意事项。
(一)法务案例的选择
对于法务会计案例教学的模式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法务案例的选择,这就要求教师在选择发我爱你的时候,一定要具有代表性,能够最恰当,将所需要的理論知识与法外利益相结合,并且所选取的案例,案情不需要太过复杂,这样便于学生去阐述和总结。同时,法务案例的选取,要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尽可能去选择一些当代青年比较喜欢比较感兴趣的案例,进行分析。法务案例选择还应该具有时效性,如果能选择当下发生的一些案例进行学习的话,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教师要有得到的分析和讲授
教师在讲授理论知识的时候,要做到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突出难点。尽可能在讲授时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让学生快速的掌握一些法务会计的知识。同时,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之后,教师应该快速的选取一些法务案例让其分析,这样有利于学生的掌握牢固。
作者:尹丽娟
第4篇:对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探究
引言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国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把国民经济的发展约束在法律的标准之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此背景之下,法务会计应运而生。当前我国的法务会计数量不断增加,但是其发展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了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必须对法务会计的现状进行分析,寻找切实有效的发展策略。
一、当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
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期并不长,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亟待加强。就实践方面,我国法务会计处理的事务呈现出单一化的弊病。就理论方面,我国法务会计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理论体系。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的法务会计正处在起步期。一些学者认为,所谓的法务会计,就是处理法律中经济问题的会计类型,换句话说,法务会计主要是对涉及法律的经济纠纷、刑事案件进行分析。法务会计兼具两种职能:第一种职能是会计职能,第二种职能是法律职能。
当前我国的法务会计业务范围已经初步确定下来:法务会计依靠相关的会计核算知识,对涉及法律的经济纠纷进行审计、调查和分析,为执法机关提供相关的意见,并以此作为法律鉴定的证据。在这一过程中,法务会计的职能需要从会计学领域渗透到法律领域中,实现经济与法律的双相结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何处有竞争,何处就有纠纷,因此法律和经济的结合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法务会计正好迎合了时代的发展浪潮。
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并不仅仅局限在会计学,法务会计的工作者需要掌握会计学、数学、审计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因此法务会计是一门系统性的学科。在进行案件分析时,法务会计需要对案件中的资金流量进行预判断,并搜集企业内部资料中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无误,还原经济案件的事实真相。为了降低事业单位的经济风险,法务会计要对风险进行预估,并将预估结果上报给司法机关。一般来说,法务会计的会计核算和诉讼调查密切相关,二者可以同时进行。
与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务会计正处在起步期,法务会计的发展存在滞后之处。国外的许多国家都明确了法务会计的职责,并把法务会计应用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在我国,法务会计仅被应用在经济案件中,而且其会计职能并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许多法务会计的个人素质水平较低,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对案件结果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由于法务会计正处在发展的初期,我国还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务会计一般来说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但是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地区分布的差异性非常大,阻碍了法务会计的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局限
1.存在认识误区。上文已述,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处在发展初期,社会各行各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都存在不足之处,有很多法律领域的工作者甚至不知道法务会计的存在。法务会计的业务范围很大,但是许多大中型企业都没有意识到法务会计的重要性,在经济纠纷中充分发挥法务会计的职能。当前我国只有少数人了解法务会计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重要地位等等,其他人则把法务会计和一般的注册会计师混为一谈。
2.会计数量较少。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日趋激烈,由竞争引发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处理经济纠纷的过程中,法务会计的角色非常重要,如果法务会计不具备法律知识和会计学知识,就无法对经济案件进行分析,为司法机构提供专业化意见。我国许多法务会计都是一般的会计师,这些会计师虽然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但是没有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无法搜集重要信息,为执法机关提供证据支持。
3.理论体系缺乏。我国在上个世纪成立了法务会计,还没有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对法务会计进行管理。社会上的不同专家对法务会计有不同的理解,一些人认为法务会计更多偏向于会计职能,一些人认为法务会计更多偏向于法律职能。不同声音影响了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的确立,也阻碍了法务会计职能的发挥。就我国现有的理论知识来看,多是国内学者从国外著作中引进的,而这些理论内容和我国的法务会计实际差异较大。
4.工作内容狭隘。从理论上来看,法务会计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对经济纠纷的处理,还包括对贪污受贿的分析、对经济事故的预判断等等。但是我国的法务会计工作内容较为狭窄,多以解决企业间的经济纠纷为主,长此以往,我国法务会计的工作职能将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三、当前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策略
1.加强对法务会计的认识。法务会计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应该加强社会各界对法务会计的重视。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我国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引导法务会计的发展。第二,我国政府应该和大众媒体、新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在电视新闻、网络平台上宣传法务会计的重要性。
2.壮大法务会计人才建设。法务会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法务会计工作者要具备会计学、数学、审计学和法学的相关知识,因此国家要把培养法务会计人才作为重点。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政府应该和高校密切合作,在大学中设置法务会计的专业,培养更多的专业化人才。第二,政府应该加大对现有法务会计的培训工作,对其进行继续教育。
3.形成法务会计理论体系。理论和实践相互支撑,只有形成理论体系,才能促进实践的发展,因此我国要加大理论研究的力度。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对国内外的法务会计案件进行分析和总结。第二,要明确法务会计的职责,化解法律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矛盾。第三,要对法务会计的内涵、工作范围、职能进行规定。
4.延伸法务会计工作领域。法务会计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为了充分发挥法务会计的职能,延伸其工作领域势在必行。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要促进法务会计业务的推广。第二,要对法务会计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和公示。第三,要形成行业规范体系对法务会计进行管理。
结论
综上所述,法务会计对我国社会发展具有重要陸,因此应该寻找科学方法,促进法务会计的发展。
作者:多加
第5篇:基于法务会计视角下的公司财务舞弊治理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编造虚假财务报告,以骗取广大利益团体的案件日趋严重,造成了极为深刻的不良影响。如万福生科案、康芝药业案、东芝造假案等等。这些财务舞弊行为不但给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破坏了资本市场“公正、平等、公开”的运行机制。
一、法务会计的舞弊治理功能在我国运用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我国缺少适合法务会计发展的法律环境。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明显加快,但是由于法务会计以其专业性和较高的法律需求使得我国法务会计法律建设相对滞后,在法务会计的实施过程中缺乏了相应的法律参考依据,法务会计在很多应该具备法律效应的地方失去了其应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务会计规章制度,也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务会计专业基础与道德规范。同时,理应囊括法务会计的会计制度也没有关注到法务会计的框架构建和规定要求。
(二)未成立专门反舞弊的法务会计组织及内部机构。我国的反舞弊行为多集中在个体身上,由于缺乏集体的保护,使得他们在为法律机构或者当事人提供法律依据时缺少应有的法律保护,反舞弊效果并不明显。大部分企业由于对舞弊风险的预估能力不足和为了控制企业成本,并没有成立专门的反舞弊法务会计部门。
(三)未建立合理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其一,法务会计工作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但我国法务会计师奇缺,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法务会计工作。由于大多数注册会计师不熟悉法律法规,致使一些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其二,法务会计的较强的专业性和较高的职业素准,使得专业法务会计人员的培养成本要高于其他会计人员培养成本,许多高等院校不愿投入成本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加之我国未建立合理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计划,使得我国专业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相对落后,法务会计人才相对欠缺。
二、强化法务会计舞弊治理功能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我国的法律,加大舞弊的惩治力度。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改善法务会计法律环境就必须逐渐建立健全法务会计专业证人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等,我国可以在借鉴国外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加大舞弊的惩治力度,特别是针对企业白领职务中的舞弊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适合我国企业发展和法务会计发展的制度规章。
(二)建立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建立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是完善适合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建立法务会计专家确认制度。这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能够依据一定的理论基础,在结合我国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专家鉴别制度。法务专家不仅要具备精准的会计审计专业知识,还要精通经济、民商及诉讼法律规范,并且一定要具有丰富的会计与法律实践经验。(2)明确法务会计专家证人的职责。首先,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独立的行为决策以及公正的态度。其次,法务会计专家在决策过程中应该具备相当丰富而充实的法律证据,如会计凭证、财会信息等,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仔细分析,归纳总结出对案件的公正公平的有力证据,为法官正确决断提供可信的法律证据。(3)明确法务会计专家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在处理法务业务的過程中,由于主观或者非主观因素而造成较为重大错误或者损失的行为或者违法行为都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我国只有个别院校设立了法务会计专业,云南财经大学在会计学本科专业中设有法务会计方向、江西财经大学和南京审计学院在法学本科专业设有法务会计方向、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本科和非法学法律硕士中设有法务会计相关课程等。我国有关部门应对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进行整体的规划,应该大力推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在大学阶段的培养和教育,建立起法务会计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体系,逐渐完善关于法务会计的学科建设。
(四)积极推进法务会计在实践中的应用。(1)企业内部设立专门的反舞弊法务会计部门。建立反舞弊法务会计部门,首先要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其次,反舞弊部门要与外部审计部门积极协作,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将大型企业反舞弊行为的机率降到最低。(2)会计师事务所重视法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是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的主要力量,也应加强对法务会计业务的重视,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逐渐延伸到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在诉讼中提供咨询服务、诉讼支持并出庭作证。会计师事务所还应与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提高法务会计工作者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推进法务会计在实践中的应用,使法务会计在治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真正的起到作用。
作者: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