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于会计主体在生产经营期间的环境保护费用支出,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因为它与生产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需要扣除补偿一样,是消耗掉的环境资源补偿价值; 二、对于获得和开发环境资源而发生的取得、研究开发费用按支出数额予以资产化,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性质类似于递延资产,受益期可按环境资源的预定期限确定; 三、对于要求参与利润分配的环境资本,应重点体现在企业中那些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上,它们所具有的不仅是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的能力,而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态环境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应确认为环境资产和环境资本。环境资本与其他资本一样,应参与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即企业根据其环境资本、非环境资本对企业的不同贡献确定一个利润分配比例后,那么环境资本的价值就可以确定。这一利润分配比例一经确定,通常不作改动,环境资本与环境资本账户的数额也是固定不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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