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环境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对各会计主体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以自然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中心而展开会计。
关键词:环境会计,确认
一、关于环境会计
环境会计就是在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受到威胁的背景下,人们在分析了传统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提出的。环境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研究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对各会计主体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新兴学科,从社会利益角度计量和报导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社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管理情况的一项管理活动,旨在指导经济资源作最有效运用及最佳调配,以提高社会整体效益,它是以自然资源耗费应如何补偿为中心而展开会计。
环境会计是以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效益等会计要素为核算内容的一门专业会计。环境会计核算各会计要素,都采用一定的方法折算为货币进行计量。但环境会计货币计量单位的货币含义不完全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按照劳动价值理论,只有交换的商品,其价值才能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对于非交换、非人类劳动的物品,是不计量的,会计不需对其进行核算,然而这些非交换、非人类劳动的物品有相当部分是环境会计的核算内容,因此环境会计必须建立能够计量非交换、非劳动物品的价值理论。
二、环境会计的确认
(一)环境会计的目标
环境会计的目标应该是可持续发展,而不仅仅是追求单纯的经济利益。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企业以理性的观念,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物质循环规律,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努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远大目标,否则经济利益也会成为无源之水。
(二)环境会计假设
1、会计主体假设。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核算服务的对象或者说是会计人员进行核算采取的立场及活动范围的界定,如果主体不明确,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就难以界定,环境损益便无法衡量等等,因而环境会计中依然要有会计主体观念。环境会计主体具有宏观会计的显著特点,其空间范围已经大大扩展,这是由生态资源的特点所决定的,任何生态资源都既对当地产生影响又会对全局产生影响,如江河上游森林状况影响下游的水流量,内蒙的草场退化造成北京的沙尘暴等等,使得对生态资源开采的影响、生态成本的补偿、生态收益的确认都大大超过了地理属性的范围。
2、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清算,它所持有的环境资产将按原来的目的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它所承担的环境负债也将按原来的承诺如期清偿。只有在此假设下,才能建立起环境会计计量和确认原则,解决环境资产计价等问题。当然,为了充分发挥环境会计管理的作用,及时提供环境信息,必须认真的把持续经营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首尾相接、间距相等的会计期间,以便确定和分析会计主体的环境责任履行情况。
3、货币计量假设。货币计量假设是指环境会计核算要通过货币来计量和反映,货币计量作为环境会计计量的基本单位,同时也要用实物计量,在货币计量中,既要用历史成本,又可采用其他计量属性,对企业经营中重大的、且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环境信息,还需要在环境会计报告中用文字或附注的方式予以揭示。
(三)环境会计原则
环境会计原则不仅建立在传统会计原则基础之上,而且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社会性原则。传统会计核算的是与企业个体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而环境会计则要揭示企业对环境的责任与义务,评价环境对企业未来生存发展的影响,因而必须要求企业站在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业绩,以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环境利益的协调和融合为最佳标准。
2、强制性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应对所耗费的资源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多数环境表现不良的企业不会为减轻生态环境的破坏而自觉增加支出,也不会主动向社会披露此项信息,担心损害企业的环保形象。因此,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企业最低限度的环境信息披露作出明确和强制性的规定,支持并鼓励企业披露尽可能多的环境信息。
3、推定性原则。企业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不一定要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而只需存在推定义务企业就应自觉履行。
4、最小差错原则。环境会计在计量上具有极大的模糊性,所以环境会计计量不可能做到绝对准确,但应遵循最小差错原则,做到相对准确。
(四)环境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
在对企业环境会计进行核算时,我们在现行帐户体系下设置以下环境类会计科目: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成本费用类科目、损益类及利润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1、环境资产类科目设置
资产类科目可以设置“资源资产”、“资源折耗”等进行反映。我们知道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自然基础,具有有限性和稀缺性,若对其只进行使用而不计费,既不利于资源的节约使用,也不利于资源的补偿,因此,我们可以设置“资源资产”帐户核算各种类型的资源的原始价值的增减及结存情况。各类资源资产的帐面价值可按原始成本(购入成本以评估值入帐,也可按各类资源各年投入累计成本的现值)入帐;而“资源折耗”帐户可用来反映各类资源资产由于使用、开采等而累计损耗的价值。当确认资源资产价值时(如购入),可借记“资源资产”帐户、贷记“银行存款”等帐户;计提折耗时,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抗耗成本)、贷记“累计资没折耗”;而企业为实施环境预防、治理措施而购置或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跨年度的长期待摊费用,可以通过“固定资产”“递延资产”等帐户进行核算。
2、环境负债类科目的设置
由于我国征收的超标排污费高于治理费用,其目的是要防止排污者宁可缴纳排污费,而不愿治理,并且通过征收的排污费可以为社会开展污染防治提供必要的资金。因此,应设置“应付环保费”一级科目,反映和监督环境
保护费用的计算与缴纳情况,同时设置“应付单位排污费”、“应付个人排污费”、“应付包装物排污费”、“应付废弃物排污费”等二级科目。当发生各种排污费时,借记“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应付环保费——XXX”;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环保费—-XXX”、贷记“银行存款”。
3、环境成本费用类科目的设置
环境成本是为了对环境资源负责,对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或被要求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目标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主要设置“环境消耗成本”、“环境破坏成本”、“环境补偿成本”、“环境治理成本”、“环境保护成本”、“环境发展成本”等科目,发生时借记“环境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环境损益类类科目的设置
反映环境收益、损失情况需设置“环境损失”、“环境收益”及“环境利润”科目。“环境损失”科目反映企业污染或破坏环境而被勒令停产而造成的损失;“环境收益”科目反映企业在改善环境资源和自然资源时所取得的收益;“环境利润”科目反映核算环境收益扣除环保费用、环保损失及税金后的净额。
5、环境权益类科目的设置
为反映投资者投入环境资源的情况,我们可以在“实收资本”科目下设置“环境资本”二级科目,来反映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各类资源的价值,收到时可以借记“资源资产”、贷记“实收资本—环境资本”帐户。
应该看到无论是环境会计的理论还是实务,在我国仍处于摸索阶段,但随着人们对自然界认识程度的进一步加深,环保意识的深入人心,环保法规的进一步健全,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各方面的专家和新闻媒体等对环境会计的进一步的关注与支持,环境会计一定会发展成为一门成熟的专门学科,从而实现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