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英译,原名DerivationFinancialInstruments)其基本业务有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等,一方面它规避了价格风险,降低了筹资成本,提高了证券市场流动性,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成为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上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风波不断出现,活生生的事实让人们领受了它的风险之巨大。与此同时,它强烈地震撼了财务会计准则体系的理论基础,向我们提出了新的理论课题。
现行财务会计理论是产生并发展于工业革命时代,主要服务于制造企业,以权责发生制和实现原则为基础,以交易价格和历史成本为主线,强调配比原则和稳健性原则,仅对已发生的交易(或准交易)进行确认、计量,提供的是面向过去的财务信息。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制造业在工业经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是以信息业为主的服务行业。人类正进入了以信息和通讯技术为主的知识经济时代。国际金融市场中,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企业整个经济活动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衍生金融工具对现行财务会计理论的冲击越来越明显。
一、对现行财务会计“确认”原则的冲击。现行财务会计只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活动或准交易活动进行确认,不对未来发生的财务活动进行反映。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合约签订与交易发生之间是跨期进行的,即在合约签订后的未来期间才发生交易。这与传统会计中“过去发生”的原则不符,因而其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能确认为传统资产或负债。
二、对现行财务会计“计量”原则的冲击。现行的财务会计理论中,历史成本是计量基础,以交易中发生的实际现金流量作为入账依据,要求会计主体保持历史成本直到相应资产已耗用或负债已经清偿为止,而衍生金融工具在确认时只产生了权利和义务,交易尚未发生,也就无从得到历史成本。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只能引入公允价值概念。
三、对现行财务会计“报告—损益列报”的冲击。现行财务会计对资产和负债本着“过去发生”的会计确认原则和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相应地要求对已实现的损益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予以确认。合约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其公允价值随汇率、利率变化而变化,损益的产生并不需要发生生产经营活动,只需作出购买、持有的决策即可,使得损益实现不再成为其盈利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事项。另外,合约从签约到最终到期履约,需要经过一个过程或一段时期,在其持有期间内任何公允价值的变动都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交易来加以证实。如要客观、公允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必须及时地反映其公允价值变动的信息,这是现行财务会计难以做到的。
四、对现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的冲击。现行会计模式通常不在表内确认经济合同。衍生金融工具的高风险性决定了它不应该作为表外项目。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风险是相当大的,一旦市场发生了不利的变动,就可能造成很大的“浮动盈亏”,如果仅仅以报表附注的形式披露,则很难说这种会计信息能满足投资者或债权人的决策需要。
显然,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和现行会计理论发生了矛盾,如果要改善信息质量,就需要对会计理论的某些方面作出调整乃至变革。首先,可以将资产负债表由按流动性分类改为按金融性、非金融性分类。其次,应增加一张“金融工具明细表”。表中详细列明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特征、风险系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到期日、持有日等内容,藉此方便投资者利用自己的判断做出决策。再次,在损益表外增加一张第二损益表。这是借鉴国际准则委员会的建议而做出的构思。该表用于反映衍生金融业务的损益情况,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含在第二损益表的已确认未实现部分。
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还不太广泛,而且政府的监管也比较严格,报表体系的改革宜分步进行。从目前看,可以先从上市的金融企业(如深发展、浦发行、民生银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企业、基金企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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