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的必要性
会计监管是会计监督管理的简称,是指通过会计检查、督促、控制等式作过程和手段,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包括两层基本含义:一是会计人员及其工作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监督管理;二是国家及地方各级行政、法律等管理机构、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等利害关系人对会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监督管理。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目光投向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然而衍生金融工具集中了巨大的风险,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墨西哥危机、智利铜矿事件、巴林银行事件、亚洲金融危机、安然事件以及中航油事件等一系列的风波和危机说明,加强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当前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体系,但这些监管多偏重于金融监管方面,如英国采取的是由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统一管理,证券及期货管理组织(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行业管理,交易所、结算所进行自我管理的一元三级监管模式。美国采取的是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全国期货业公会(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管理,交易所、结算所进行自律管理的多元三级监管模式。
相比之下,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工作则显得要滞后许多,目前,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还处于会计准则制定的阶段,相关的一些理论问题还在探讨和解决之中,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体系也缺乏整体的构想。因此,可以说,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工作才刚刚起步,在整个监管工作中,金融监管仍处于第一位,而会计监管则被放在了第二位。wwW.133229.COm但是我们认为会计监管在衍生金融工具的监管中也必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与金融监管相比较而言,会计监管具有以下特性:(1)会计监管主要是对交易者进行监管,而金融监管是对包括交易者、交易所、交易制度等在内的交易全过程进行监管。这一特点决定了会计监管是其他监管的基础环节。(2)主要是对财务报表的披露内容进行规范,并通过投资者、债权人、税务部门、监管机构等对披露信息的反馈来发挥作用。(3)主要是事后监管,常常具有非实时性的特点,而金融监管包括事前的制度监管、过程的实时监管和事后监管。因此,会计监管只有置身于更广泛的监管体系之中,与其他监管措施相配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根据上述特性,我们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工作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工作,虽然没有金融监管的范围宽广,但是在具体的业务中,其在控制风险的积聚和传播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的目标及内容
会计监管是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体系中的基础环节,在控制风险的积聚和传播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的目标应当是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规范制度,以建立并维持使各相关利益者准确、及时且全面获知衍生业务信用敞口及收益的信息的机制,进而实现:一是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当局等提供评价企业运用衍生工具套期保值或投机的业绩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风险影响的信息;二是保证有关监管机构能及时获得、正确分析衍生工具产生风险在单个企业的分布情况以及整个宏观经济中积聚情况。
从内容上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与本国金融市场发育程度、金融监管发展程度相适应并与国际衍生工具会计规范体系相协调的衍生工具会计模式;(2)建立和完善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原则及具体操作标准,发布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3)颁布衍生工具审计准则,明确审计师在审计客户单位衍生金融产品过程中所应采取的措施、步骤,保证审计师能对企业衍生业务产生的风险给予合理关注和独立、客观评价企业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反映衍生业务给企业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4)制定和推行与衍生工具相关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确立一致、详细的有关内部控制、监督及管理层职责的标准;(5)衍生工具的复杂性使得传统会计监管中的人工阅读和分析财务信息的方法无法适应其高流动性和高风险性,这必然要求监管机关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专门的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实时收集、分析有关会计信息,克服传统会计监管的事后性缺陷,增强会计的事前和事中监管职能。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比较缓慢,这与我们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认识有着很大的关系。习惯上大家认为,衍生金融工具蕴含着大量风险,因此对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慎之又慎,但是近年来,在我国境内金融市场推出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呼声日渐高涨,经过论证,我国在2005年相继推出了债券远期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权证交易等衍生金融工具,紧接着2005年8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工作已经提上了日程,但是由于整个市场才刚刚起步,会计监管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体系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基础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才刚刚起步,几个试点工具的发展也处于冷热不均的状态,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债券远期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成交清淡,始终“叫好不叫座”,而权证产品却被投机资金大肆炒作,上市一周之内价格波动幅度竟达到65%,远远偏离了合理的价格水平。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所需要依托的基础法律制度不完善,势必会限制会计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二)、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度既要与国际标准接轨,又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共性与个性的协调依然是个难题。
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对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做了统一规定,改变了过去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监管政出多头面临协调的局面,从国际比较来看,《暂行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和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相关准则实现了较高程度的趋同。同时也适当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贴近我国的金融工具的现状。但是由于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才刚刚开始培育,交易品种少,个性与共性的冲突不是很明显,随着今后市场的不断发展,交易品种的多样化,在制订相关会计准则时,共性与个性的协调问题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难题。
(三)、缺乏既谙熟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又熟悉财会知识的金融财务复合型人才。
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监管,无论从系统性、复杂性和技术难度等方面,都对政策制定者和监管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具备金融和会计复合理论知识,谙熟衍生金融工具和财务的实际操作,并且具有丰富的经验,才能适应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高风险,高流动和发展变化迅速的特点。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财务人员只熟悉传统的会计业务,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知之甚少,更不熟知相关的交易活动,这无疑给今后的会计监管工作带来阻碍。
(四)、企业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影响内部会计监管效率。
对于企业而言,只建立严格的内控体系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执行,内控失效会导致内部会计监管失灵,比如,中航油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过程中,严重违反内控程序,授权和止损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巨额亏损。而所罗门公司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1993年,所罗门公司的财务部门及其独立审计师安达信事务所发现公司实际总分类账中存在一些差异。为了加强内部控制,所罗门公司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了大量无凭证的余额。随后,该公司改进了核对的控制程序,由于实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和控制,1996年1月所罗门公司发现了来自计算错误的期权头寸的交易损失,交易员运用了不正确的波动值来掩盖了交易损失。由于公司良好的内部控制架构,所罗门公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损失降到了最低。由此可见,会计监管的顺利进行需要企业严格遵守各项内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