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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与前景展望

2015-10-08 10:2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兼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新领域

  一、诉讼会计的涵义及在西方国家的发展

  诉讼会计(ForensicAccounting),也译为法务会计,是西方国家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日趋完善而产生的一个会计新领域。它既不同于以往的一般会计工作,又异于一般的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及内部审计,是界于一般会计和审计之间、涉及司法领域的特殊会计工作,可以说,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

  诉讼会计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暂,实务领域虽有所运用,但理论研究仍较为乏力,至今尚无明确统一的定义。一般认为,所谓诉讼会计,是指对特定的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会计反映,为法庭与诉讼当事人、仲裁机构或仲裁双方提供专门服务,即给予诉讼支持(LitigationSupport),以协助法庭或仲裁机构对这些案件作出最终裁决的特殊会计工作。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这样解释诉讼会计:"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这些法庭是刑事方面的,还是民事方面的。"

  从诉讼会计在西方近二十年来的短暂发展历史看,诉讼会计的主要工作在于以独立于诉讼或仲裁双方的第三者身份,针对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及经济犯罪等经济案件中涉及的经营、财务事项和经济损失部分,运用专业知识,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调查、计算和分析,最终以报告的形式说明鉴定结果,从而为法庭或仲裁机构的裁决提供具有专业性、客观性及说服力的会计分析证据。其业务领域涉及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股东、合伙人或经济合同双方经济纠纷的审查,交通、医疗等事故损失的求偿,保险、经营中止、财产损失等的求偿,职员层或经理层舞弊、欺诈案件的审查,以及婚姻纠纷的财产审查等诸多方面。迄今为止,诉讼会计在西方已得到普遍运用。例如,在著名的美国舞弊丑闻案--"麦可威尔通讯公司舞弊案"立案调查过程中,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就作为诉讼会计人员,在法庭上作证。

  可以说,诉讼会计的诞生,极大地拓宽了会计职业领域,推动了会计理论的丰富与发展,其发展前景不可估量。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杂志1996年开展的对美国21世纪20种"热门行业"追踪调查的结果,会计领域中的诉讼会计在这20种"热门行业"中名列前茅(李若山,2000)。

  二、诉讼会计在我国运用的现状与前景展望

  就目前来看,我国诉讼会计某种程度上已在实务工作中得到一定的开展,但主要限于经济犯罪领域有关案件的审查。例如,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由检察院立案后,聘请国家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施以联合审查,调查并搜集犯罪嫌疑人有关经济犯罪情况的事实,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这也是我国诉讼会计发展的雏形。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经济联系较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广泛、深入和频繁,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表现形式上都更趋错综复杂。基于经济利害关系不同而在经济交往过程中产生摩擦而形成的经济纠纷案件亦是在所难免。经济案件的倍增亟待构筑完备的司法支持体系。同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契约经济,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就在于法律是否构成协调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手段。因而,为妥善解决经济纠纷,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客观、公正度量经济损失,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法律尊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运行,就必须强化法制建设,完善立法、执法体系。伴随着加入WTO步伐的加快,我国必将加快建设并完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的建设。在此过程中,诉讼会计作为连接我国两大中介平台--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桥梁和纽带,也必将得到充分重视并蓬勃发展起来。

  三、诉讼会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新领域

  借鉴西方国家诉讼会计发展的已有经验,诉讼会计应由最具有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来担任。因为在经济案件审查过程中,诉讼或仲裁双方当事人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提供利己的证据。这种片面之词难以使法庭或仲裁机构作出公正裁决。伴随于此,现代社会更趋隐蔽化、复杂化的经济关系,必定导致经济案件所涉及的领域更加广泛,并将更多地涉及法律和会计两大知识领域。因此,为保证法庭或仲裁机构裁决的公正性、公平性,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对审查人员自身素质、执业能力及职业道德的要求也自然会更上一层楼,尤其要求审查人员在证据搜集过程中要以独立于法庭、诉讼双方或仲裁机构、仲裁双方之外的第三者身份,施以独立的调查、分析和取证,即恪守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严密推理,作出谨慎的职业判断,并提出报告、发表专业意见。这种工作由独立性很强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显然是现实的必然选择。例如在加拿大,律师、警方、公诉人、法庭、保险公司、银行、商业团体等经常聘请资深的注册会计师为其提供诉讼会计服务。世界著名五大会计公司早已在公司内部设置专门的诉讼会计部门,并且在人员数量及经费上不断加强力量,给予充分的重视。其中,美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会计人员现已达到500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会计人员也已扩充至382人(李若山,2000)。

  经过近20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水平得到持续提高,参与服务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程度日益加深,注册会计师已成为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的中坚力量。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脱钩改制工作的渐序完成,以及联合合并浪潮的蔓延,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稳健步入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之路。但是,面对国际和国内资本的急剧扩张,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量和复杂程度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入世后滚滚涌进的实力雄厚的国外会计公司,将加剧我国独立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加速优胜劣汰的进度。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急需大力开拓业务领域,为社会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专业服务,走优化组合、规模发展之路,建立服务功能强大、内部管理严格、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较高、地域分布合理的事务所服务网络。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新领域,诉讼会计将会极大拓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为其提供一个更为广博的发展空间。诉讼会计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与拓延,显然会迎合事务所扩张业务、开拓市场、提高业务收入、壮大规模之需求,从而合理降低事务所审计风险,有效增强与外国会计公司相抗衡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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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诉讼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与西方国家相比,诉讼会计在我国发展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业务范围过窄,机构、人员临时性特点明显,工作程序和方法缺乏规范性指导,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标准缺位。同时,参与的会计人员不具有相应的专门知识和经验,亦大大影响了所获证据的针对性和对经济损失估计的准确性。这远远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司法实践发展的需求。其次,许多理论工作者或专业人士对其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研究有关诉讼会计规范的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等。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上的欠缺成为制约诉讼会计实务发展的"瓶颈"。所以,应及时改变这种局面。第三,现阶段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由此产生的有关制度的不完备,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诉讼会计的发展。如,对于我国现已普遍开展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或者由检察院下设的经济庭进行有关的调查,或者由检察机关聘请国家审计人员协助调查,这显然使得调查形式及调查过程缺乏足够和应有的独立性,进而影响到所搜集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力。

  为切实配合并支持诉讼会计在我国的发展,首先,应加速推进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并尽快完善司法体系。其次,我国会计理论界工作者应重视并加快有关诉讼会计的研究工作,建立事务所在开展诉讼会计业务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等完备的规范体系。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应注重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知识多元化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也应抓住机会,重视对员工进行诉讼会计知识的培训,大力开拓诉讼会计业务,使业务量和事务所收入倍增,增强自身实力。《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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