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力资源会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本文简述了人力资源会计的重要性及其概念,对人力资源会计的不同计价方法和模型进行综述,借以展示了人力资源会计在印度的研究和应用现状,对资对我国有所借鉴。
近几年来,人力资源会计(简称HRA,下同)在不同的组织机构中显得很有名。现在,各一个组织相关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很好的认识。人力资源可能是熟练型或非熟练型的。如果一个组织的人力具有诚实和有效的品质,无论它的人力资源类型如何,和其他组织相比,也必然具有竞争力,加拿大一位著名的管理学教授哈里·达斯博士说:“成功的组织都有积极的人不足为奇了。人力资源是一个公司真正能够拥有的最有价值的资源。”人力资源对于任何一个组织的也能通过下面的表述来揭示“目前,人力资源看作是一个组织最有价值的产。一个成功的商业组织是建立在那些能把其知识、技能、天赋创造力以及能力发挥到极限并富有成效的雇员身上。”里科特(1967),约翰逊和开普兰(1987)曾说过:人力资源不作为一项资产在资产负责表中反映,损害了权责发生制下的充分披露原则,低估服企业的净价值和本期收益,因此没有反映该组织的真实和公允的观点。
一、HRA的重要性
无论是对管理层来说,还是对分析家甚至雇员来讲,HRA都有很大的重要性,它能帮助管理者在组织内部更好地对人力资源进行使用、规划和管理。对于分析者来说,它能为其提供有关组织内部力量的信息和帮助他在组织做出关于长期投资的决策。同时,雇员的议价能力和业绩也常受到它的影响。但是,尽管具有如此的重要性,几年内,对一个组织人力资源的研究都没有引起管理思想家的足够重视。即使今天,在这个领域内已进行了大量工作之后,不幸的是,无论是对于人力资源的计价,还是在帐簿中进行记录以及通过不同的报告进行信息披露都仍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型或一般公认的方法,尽管所有的问题依然存在,也有一些组织正在对他们的人力资源进行计价并且在他们的年度总报告中给予人力资源一席之地。但是,从这一方面来看,我们面临一个问题,就是何时才能对两个组织的人力资源进行比较研究,因为不同的组织可能并不遵循一致的人力资源计价方法。在下面的研究中,我们试图触及HRA的几个方面并总览人力资源的几种计价方法。二、HRA概念的演进当我们谈起人力资源的计价,一般都是指货币计价。从HRA演进的历史中也可看出,大部分重要的工作是在过去二、三十年中所做的,然而,几年前,许多思想家在这一领域都有所努力和尝试。但直到1960年以后,也就是行为研究方法出现以后,考虑将人力资源作为一项资产的实质性工作才得以真正开始。许多思想都提出了不同的模型,其中有舒尔茨(1960),威廉.C.派尔(1961),布鲁梅特等(1969),弗来姆浩兹(1971,1972,1973),劳和舒尔兹(1971),吉伯斯和罗宾逊(1972),莫斯(1973),杰盖和劳(1974),肯尼斯.森克莱尔(1978)等等。从这一点上说,相关的还应包括两位印度人:S.K.查克拉勃教授(1976)和M.达斯古教授(1978)所做出的贡献。但是,威廉.配弟(1691)可能被看作是第一位主张将人力资源包含在国家。财富估价中的人。威廉.法(1853),厄奈特.恩格尔(1883)可能被看作是在这个主题上做出进一步努力的人。HRA的基本目标在于人力资产的计价。事实上,计价问题在这个问题在这个概念的发展道路中成为主要障碍。这一障碍在于:不同的思想家有不同的人力资源计价方法,不仅在方法学上,而且,在概念都有很大差异。迄今尚无一般公认的人力资源计价方法。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些计价方法。在货币性计量和非货币性计量两者中,前者具有相关性且和会计目标相吻合。并且,如果一个人试图对人力资源进行估价,他可以考虑货币计价的两个方面:成本和价值。
(一)历史成本法
最初,人力资源的计价任务一般都分配给会计师。他们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价,感觉方便且符合惯例。这种方法首先由布鲁梅特、弗莱姆浩兹和普尔提出。历史成本包含招聘成本、选择、雇佣、培训、开发等成本。进而言之,历史成本还可以分成获得成本和学习成本两种类型。其中招聘成本、选择成本、雇佣成本以及安置成本属于前者,而培训成本和研究开发成本则属于后者。这种方法最大的优点是计算简便,并且在这种方法下,人力资源被看作是实物资产,记录和披露人力资产并不十分困难。任何一项由于上述项目所引致的成本都将增加人力资产的价值。人力资产也可以相似的方式进行分期摊销。尽管有些优点,这种方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诸如没有考虑雇员们潜在服务的整体价值,并且由于分期摊销,人力资产的价值持续减少,但在实务中,其价值应该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增加而增加。
(二)重置成本法
这种方法和历史成本法有很多共性,是由伦塞斯。里科特和埃利克。费莱姆浩兹提出的。在这种方法下,他们考虑在重置具有相同效率和经验的雇员时所发生的成本。一般来说,重置成本包含获得、培训及研究开发等成本。重置成本法有以下两种类型:
(1)职务重置成本:这种方法下,雇员和其替代者具有适合某一特定职务的相同天赋和经验。
(2)个人重置成本:这种方法下,雇员和其替代者具有适合所有雇员可能适应的职务的相同天赋和经验。既然这种方法和历史成本存在共性,它必然也带有历史成本所承受的缺陷。
(三)标准成本法
这种方法是大卫.瓦森特提出的,在这种方法下,招聘、雇佣、培训和开发的标准成本针对每一级别的雇员进行累计。但是,这种方法仅适合用于控制目的和差异分析,它也具有分期摊销的缺陷。
(四)机会成本法
这种方法是由哈克迈恩斯和琼斯于1967年提出的。在这种方法中,他们曾倡导“竞争性招标价格”,其意指一个雇员或一个部门中一群雇员的机会成本是以其他部门对这些雇员提出的标价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因此,人们资源的价值根据单个雇员在可替用途中所具有的价值来决定。这种方法最大的缺陷是它没有考虑那些作为一项资产并非稀缺的雇员们,并且一个仅擅长干一项工作而对所替换工作一无所知的雇员其价值将会是零,这个问题可能会误导根据整个组织收集的信息。
(五)已调整现值法
这种是由何满森在其《人力资产会计》一书中最先提出来的(1964)。根据这种方法,未来五年内雇员/雇员们的工资和薪金将用折现率折算为现值,而这个现值学要用一个叫“平均效率比例”的因素去乘。这个效率因素可通过采用一个公司的投资收益对该行业投资收益的加权平均数之比率来进行计算。即:效率因素=公司的投资收益/行业投资收益。对于记录和披露来说,何满森建议未来应付工资的数量反映为负责,而人力资源则作为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这种方法的主要缺陷在于计算效率比例方法的客观性。在计算效率比例时,何满森确信公司的业绩完全取决于雇员的努力而不存在外部因素,但是如果确有任何一种方法能消除这些外部因素影响的话,何氏的方法将反映人力资源的一些近似价值。下面对几种模型作一简述(译者加)劳和舒瓦兹模型(1971)这一模型被普遍称为“未来收益现值”。根据这一模型,人力资源的价值在下列公式的帮助下可获得:Vr=∑〖DD(〗T〖〗t=r〖DD)〗I(t)/(I+R)这里,Vr=一位r岁雇员的价值;I(t)=直到退休时雇员的年收益t=退休年龄;R=折现率尽管这个模型很著名并且正在被不少组织广泛应用,它也有一些严重缺陷。基本的缺点是它假定一个雇员的报酬和其价值相等。这个模型也忽视了雇员早期离开的可能以及资历、议价能力、技能、经验等等。实际上,在实务中一个人的薪金并不能显示上述特征。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将一雇员的薪金当作其真实价值的说法并不符合实际。弗莱姆浩兹模型(1971)这一模型被普遍称为“奖金计价模型”或“个人预期可实现价值”。根据弗莱姆浩兹,组织内的个人价值可以被定义为其在组织内的整个期内预期可提供的一整套服务的现在弗氏同时暗示个人的价值也是如下两个事物的功能。其一是个人的有条件价值,这一价值同时也是能力和活动水平的功能;其二是这个人留在组织内的可能性,同时也是工作满意程度、组织承诺和激励等相同变量的功能,然而,这个模型有关雇员流动更为实际的观点,也承受了未来收益现值模型大部分的缺陷,同时,在每一个预期服务阶段,获得雇员贡献的可靠数据也比较困难,杰盖和劳(1974)对上述模型作了修改补充,并且建议以团体(小组)而不是个人为基础。莫斯模型(1973)他的模型普遍称为“净利益模型”,莫斯说明人力资产的价值可以用下述方法来确定:利用折现率把净利益折现为所提供服务的最大总价值,然后看这个总价值超过预期在未来直接或间接支付价值的差额,派肯。奥甘于1976年对莫斯的净利益进行了延伸,他引入了一概率因素,用它去乘雇员的净利益,然后得出人力资源的计价方法。查克拉勃是模型(1976)S.K.查克拉勃提教授建议通过把雇员分成管理型和非管理型两种类型,然后将小组的平均表现力和他们的平均薪水相乘来计算人力资源的价值,这样获得的价值按照预期在平均表现力期间内的平均选择、开发和培训成本作为递延收益支出,对于披露,他建议组织的资产负责表应该含有上述支出的不同部分,而不是注销;将人力资产置于主要投资之下,如放在固定资产不将会产生折旧、资本利得和损失等问题。达斯古普塔模型(1978)这个模型被普遍称为“全部成本概念”,M.达斯古普塔教授参加了一些不同且广泛的讨论,根据他所说,个人在组织内达到某个职务时所引致的全部成本都应当看作这个人的价值,并且这个价值要根据他的智力水平作进一步调整。因此计算所得的价值要根据年龄、业绩、经验和其他能时时进行调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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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阿述托史·库玛;编译:王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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