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调查发现,全球有95%以上的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而新兴市场经济体中这一比例更高。目前,我国大陆的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我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而且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也是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截至2007年,我国的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总额已达到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68.65%。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力量。因此,长久以来制约其发展的中小企业会计问题一直是管理当局关注的领域。
一、我国中小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现状及其矛盾
(一)中小企业及我国中小企业会计特性
中小企业可通过会计角度和企业规模角度两个层面进行界定。从会计角度出发,中小企业一般是指没有公众受托责任且需向外界提供通用财务报表的企业。从企业规模考虑,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中小企业标准》规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并且,不同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不一样,在此不一一赘述。
同大型企业相比较,中小企业会计具有以下特性:
1. 中小企业会计目标体现决策有用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可见,大型企业会计目标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的结合。而中小企业有着不同于大企业的特征:权益资本构成单一、所有权经营权合一、经营规模小等,产生管理层受托责任的情形极少,因此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目标应体现为决策有用观。
2. 中小企业会计管理的特殊性
管理主体方面,中小企业的会计管理主体一般与产权主体相同,即业主对会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内容方面,中小企业的会计管理内容较为简单;管理方法应用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使得一些较为专业和复杂的会计管理方法的运用受到限制。
(二)我国中小企业会计领域的两个主要矛盾
第一,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与其会计信息披露不合理存在矛盾。
由于会计目标的不一致,使得一般会计准则之于中小企业就好像一双特大码的鞋子,如果强制要求中小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标准执行,对中小企业来说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且会造成会计超载、信息失真等众多问题,不仅会使编制财务报表的中小企业叫苦不迭,而且报表的信息使用者也难以获取有效信息,市场监管失效。
第二,会计信息国际化需求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滞后的矛盾。
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国际商业语言,在促进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的媒介作用将更加突出。根据WT0规则要求,我国市场将更加开放、改革将更加深人、决策将更加透明。尤其是企业不论规模大小、所有制类别、业务种类、境内境外等,将普遍享受国名待遇,并按照国际惯例从事生产和交易。中小企业需要走出国门时,需要面对重新整理财务报表、适应新的会计准则的压力和不便。而由此造成的国际市场上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一方面妨碍了国际市场的信息使用者例如跨国公司母公司、国际金融市场投资者即时便捷地获得信息,另一方面也局限了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它们无法提供简明可靠的会计信息,发展空间也受到制约。
因此,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可理解和可执行的适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可谓势在必行。
二、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和借鉴价值
(一)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历程
近年来,各国都逐渐认识到中小企业的重要性及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殊性。作为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者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为制定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的最佳选择。对此,IASB给予了积极的响应。在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于2000年7月日内瓦召开的第17次会议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为《中小企业会计》的讨论稿。2001年9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8次会议上,各国专家围绕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指导思想、必要性基本框架、中小企业的分层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的取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J
2002年10月,ISAR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9次会议上,主要讨论了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问题,工作组针对现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会计标准的基础,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普遍意义的经济业务的报告模型。最终IASB取得了重大突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制定出一套全球通用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IFRSFORSMES),并于2009年7月发布该准则。
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IFRSFORSMES)是一套为符合中小企业的需求而制定的独立准则,相对国际会计准则完整版而言是比较简单的,其规范约只有完整版的10%,需要披露的事项从3000项缩减到300项。在制定过程中,IASB“以原则为基础”,旨在使全球的中小企业更容易与IFRS接轨,让会计处理标准化,同时基于财务报表的可比性提供信息使用者易于理解且可信赖的财务报表,使之能在统一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能够最大化的适应各国本土国情。
(二)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从2000年开始提出构想到2009年正式发布,IASB在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过程中,向全球广泛征求意见。IASB成员囊括了执业审计师、财务报表编制者、使用者、学术权威,还成立了由40位专家组成的准则制定小组,为IASB提供建议。此外,IAS还举行了50多场圆桌会议和研讨会以获取直接的反馈意见。准则草案也经过了20多个国家100多家中小企业的试点。同时,IASB还设置了三年一次的修订,以便使之更加完善。所以,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和完整性。
同时,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对我国中小企业而言,也具有极高的适用度和针对性。原因如下:
1. 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是为广大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准则。其大量减少了财务报告中没有必要披露的项目多达90%。同时在国际会计准则提供的数种会计处理方法中,只要求企业采用较为简单的一种,例如准则提出了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折旧模型,会计处理方法的简化降低了对财务工作者的要求。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的一项调查显示:33.4%的受访者认为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已将会计处理简化且适合用于中小企业。29.3%受访者认为将减轻财务报导负担;21.2%受访者认为采用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能使财务报表使用者取得更具比较性的财务报表。
2. 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能够有效应对会计国际化的趋势。众所周知,会计国际化的本质就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而单纯的区域协调已经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日趋迫切的国际化需求。依照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使得中小企业能够在财务报表中提供具有高质量、透明、可比的信息。举一个例子来说,在中小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核算上,大陆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要求核算其资产减值损失。这既无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正确了解企业资产信息,同时又和国际上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组、商誉等减值以及可回收金额等指标给出了具体的确认、计量、披露的方法,不仅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还能够增强中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使中小企业会计处理与国际接轨,满足会计信息国际化的需求。
三、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对制定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借鉴意义
参考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原则,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时需遵循以下要求:
1. 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是指中小企业遵循准则带来的未来收益应该大于所投人的成本。具体来说,该准则的制定必须在满足用户的需求和减轻中小企业的财务负担之同进行平衡。据IASB统计,全球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的95%以上,它们对高质量、易理解和可执行的会计准则有强烈的需求,但却受制于实施完整版IFRS的纷繁复杂。我国制定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应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会计准则遵循成本、提升融资能力。
2. 实现强制性原则。强制性原则是指符合条件的主体如果已经选择了该准则,就必须完全遵循该准则,不允许主体选择对某些事项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对其他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比如说,如果合并集团中的子公司选择了按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则必须完全执行该准则,绝不允许混合使用企业国会计准则。
3. 达到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是指在制定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时应紧密结合中小企业会计的特性和目标,有选择性地简化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要求。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满足大企业和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定需求,如每股收益信息和分部报告信息的披露,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并没有必要披露这些信息。在不改变确认和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可以对列报和披露原则进行有选择性的简化,从而使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4. 满足可比性原则。因为中小企业现在以及今后都将面向全球范围开展业务,应注意保证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可比性。
通过学习和借鉴中小企业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及具体内容,我国应结合本国国情,尽快制定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会计准则,不仅可使中小企业拥有更适用、更权威、更完整的会计准则,而且有利于为中小企业统一会计语言,以减少企业资金在国内乃至全球范围内流通的阻碍,解决现阶段由于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规范、不合理等带来的种种问题。
王雅婧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