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工作是工会会计工作的一个组成会部分,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交接时分清责任是确保会计工作连续性和工会资产安全完整的必要措施。实际工作中,基层工会会计人员的流动性较大,由此出现会计人员调离时会计工作交接不清,责任不明,造成工会财务管理混乱,账薄前后衔接不上,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严重者会影响到工会事业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怎样使会计人员交的清楚,接的明白,责任明确,保证会计工作连续有序地运转,是工会财务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笔者就会计人员在交接工作中出现的若干具体问题及其对策,发表自己的意见,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目前工会会计交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会会计调动或离职,没有进行会计交接或交接不及时
一些兼职会计人员由于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根本不清楚、不了解离职时会计工作应怎样交接。有些该交的不交,该说明的不说明,该签字的不签字,造成会计工作交接内容不完整,交接手续不健全。这种情况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非公企业里发生较多。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会会计主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不甚了解会计法规关于会计工作交接方面的要求以及会计工作交接的重要性,在会计人员的更替中,忽略了办理会计交接手续。
(二)交接手续不严密、内容不完整
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完整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移交人已经受理的原始凭证未经处理即交给了接交人,有的甚至不经清点就交出,造成原始凭证的散失或难以处理;移交人已制作的记账凭证,没有登记到会计账簿上就交给了接交人,没有进行月结、年结,该合计、累计的账簿没有进行处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有缺失,没有说明原因等。这些疏漏,都影响以后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工会会计工作的历史资料没有移交
会计工作中,一些涉及基层工会的备查的数据信息、历史资料等关键性会计文件,被移交人当成无关紧要的东西而忽略,没有移交。同时移交人没有办理完的业务资料未交给接交人,或虽然交给接交人,但没有进行强调说明,被接交人所忽略。再如,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基层工会,进行移交时,不对接交人给予计算机系统的业务指导,甚至不移交系统操作手册,致使接交人在系统出现问题时无所适从。另外,一旦电脑出现意外,由于当时没有归档的会计软件及备份磁盘,使系统瘫痪甚至会计资料丢失。
(四)监交手续不完备,监交走过场
单位领导不重视,财经法制意识淡薄,会计交接时没有监交人。按《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离任,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离任,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但是有些企业在工会会计人员离任时,只是由移交人和接替人参与交接,没有监交人。这种情况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离任时候出现的较多,原因是有些工会主席往往不懂财务,不知道应该由其本人来进行监交,或者虽然知道但未予重视,认为会计工作交接是财会部门和会计个人之间的事,从而不重视不过问会计交接工作,就连监交之时也难得到场,致使一些基层工会新会计已到位很久,而会计接交工作还未办完,直接影响到工会会计工作正常运转。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对策
(一)建立工会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时的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制定规范的会计工作交接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细则,严格操作规程。各基层工会首先要建立会计人员变动的交接手续制度,确定会计人员变动工作时必须与接交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因为会计人员平时接触到大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档案等,如果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而不做工作移交,后面的同志因不了解前面的情况,则无法保证会计工作前后的衔接。前后工作的责任也不好分清。同时,对于一些未了事项,需要移交时写出书面材料。同时,会计负责人还应当将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因此,各基层工会要建立好会计交接工作手续制度,包括交接的内容、交接的程序、对遗留问题的移交及交接时的监交要求等内容。如果移交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单位要按相互制约的规定坚决不予办理调离手续,会计移交工作要趋于标准和完善,避免出现移交不规范的现象。
(二)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会计交接主要分为移交和接收两个方面,全面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会计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移交方在移交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对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应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入账。2、应将所有移交的会计账簿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3、如果移父在会计期末或期终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其他明细报表。如果移交在会计发生期中,应编制“科目余额汇总表”试算平衡。4、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会计资料,对未了事项及重大财务收支决策问题等写出书面说明。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金、有价证券、支票、发票、印章、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从事会计电算化的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
(三)规范工会会计监交工作
监交工作对会计工作交接起着鉴定和监督作用。因此,一切会计工作交接事项,都必须明确监交人现场监交,以保证交接工作顺利进行。按《会计法》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应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由工会主席负责监交。但是工会主席大部分都不是财务会计人员出身,对于会计交接了解较少,并且工作繁忙,难以全过程地参与会计交接。这种情况下,为保证监交在实质上的作用,可由工会主席聘用注册会计师协助进行监交,注册会计师因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保证监交的公正、有效。监交人要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对交接双方按照移交清册中的内容认真、全面、细致地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分别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时间、地点、交接双方和监交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按规定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
(四)加强会计交接方面的培训学习
要加强会计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交接双方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保证会计工作交接严格、按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同时,各单位切实抓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办学习班,开展会计基础工作竞赛、互评互查等方式,使会计人员真正了解和掌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和办法,使会计工作交接做到标准、规范,要让会计人员认识到会计交接是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并结合单位制度约束,使会计交接成为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会计交接工作是工会财务管理的基础环节,决不能流于形式,必须有章可循,依法交接,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责任明确,确保会计工作不因会计人员的调离而受到影响,使工会会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作者:陈梅(江苏省泰州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