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文中的“大学”特指“公办普通高校”)作为非营利组织中很有代表性的一种组织结构,不可避免地承担着一定的财务风险。大学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与企业相比大学财务风险有其特殊性,更具隐蔽性、破坏性、复杂性和政策性等。
本文以系统论、非营利组织理论、准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对大学财务风险进行经济社会学分析,为大学财务风险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一、 大学财务风险是整个财务体系的风险——系统论
1. 系统论。路德维希·冯·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来的一般系统论,首创系统论以整体性概念为核心,认为系统中的各部分是可以产生各要素在独立状态下所不能产生的整体功能,“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系统论的主要特点是“整体性和全局性”,站在整体和全局高度考虑和研究问题,注意系统内外各部分的有机结合和联系,使它的存在与发展符合人的需要,达到优化目标。
2. 运用系统论来分析大学财务风险问题。H Felix Kloman和Yacov Y Haimes将信息技术科学、系统论、控制论等技术运用于企业风险管理,认为企业风险管理要素的观点是基于企业作为“系统”这一结构的。同样,大学财务风险管理要素的观点是基于大学作为“系统”这一结构的。大学由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学院(系、所、中心)、部门(直属单位)等单位组成的,是各单位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复杂的、有机运行的人造经济系统,同时,大学受(财务)管理体制、制度、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因此,大学财务风险是整个财务体系的风险,不仅取决于学院(系、所、中心)、部门这些相关要素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且受外部环境的制约。要对大学财务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必须综合考虑各因素与环境对风险控制系统的影响以及该系统对各因素与环境的反作用,站在整个大学的整体和全局高度来定义和设计整体的控制体系。
因此,大学财务风险控制系统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若干要素组成的一个复杂开放系统,根据外部环境,综合考虑内部因素,对各要素的功能、结构及其制衡关系做出相应动态性的制度安排,使整体效能最大化方,具有一定财务风险防范功能的组织结构。
二、 大学是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理论
菲力浦·科特勒认为,从满足人们需要的角度出发,社会经济可以划分为三大部门:企业—第一部门,政府—第二部门,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
1. 非营利组织理论。有三种代表性的理论,从不同的维度对非营利组织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进行了解释:
(1)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韦斯布罗德Weisbrod(1974)认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的,企业生产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服务无法获得利润,是无效率的,因此,企业在生产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服务时存在“市场失灵”。虽然政府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时,为使每个消费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人分担相应的成本,可以通过征税等强制的调节手段,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物品时,面临诸多限制,如在公共决策方面的约束,仅能满足中位选民的偏好,所以,在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存在“政府失灵”。非营利组织是“政府失效”和“市场失灵”之后的替代衍生物,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不足和缺陷。
(2)合约失灵理论。汉斯曼Hansmann(1980),认为当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时,在某些领域如日托、医疗、教育等,对他们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很难做出客观准确的评判。由于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企业必然会利用其信息上的优势地位欺骗消费者,就会发生市场(合约)失灵现象。非营利组织具有的“非分配约束”特性,所以在提供这样的产品或服务时,非营利组织具有绝对的优势。
(3)第三方政府理论。萨拉蒙Salamon(1981)认为:非营利组织执行着政府的目标,代为政府执行公共权力,当低效率、非专业以及非普惠性等方面的不足,社会通过第三方政府形成的组织来增加政府提供福利服务。萨拉蒙理论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提出了“志愿失灵”。
2.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界定。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定义: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强调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在财税部门的文件指出非营利组织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强调公益性或非营利性。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属于公益二类。
总而言之,非营利性、正式性、公益性等是中国大学的基本特征,大学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是非营利组织。
3. 运用非营利组织理论来分析大学财务风险问题。Tuckman和Chang(1991)提出了关于非营利性组织的财务风险的概念,并假设了资产比率、年收入的集中度、管理费用比率、经营利润率四个财务风险指标为非营利性组织可量化指标。Janet S. Greenlee和John M. Trusse(2000-2002)运用多元逻辑(Logit)回归的方法对1985年~1995年美国慈善组织的财务风险进行了预警分析,并建立了回归模型。Elizabeth K. Keating,Mary Fischer等(2005)在回归模型中引入年收入(Generate Revenues)和捐赠(Endowment Sufficiency)两个财务风险指标。
在我国,大学作为非营利组织,不仅具有非营利组织的一般特点,而且还有着其自身独有的一些特征。大学的财务管理随着教育环境的变化面临着复杂化的局面,由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无风险管理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风险管理,大学贷款风险持续冲高、投资损失加大、资金管理风险频发。1999年以后,由于教育投入跟不上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进程,银行贷款与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并驾齐驱,成为大学经费来源的第三大渠道。2008年己迎来还款高峰,借款资金本身不能带来收入,利息一般由事业基金来弥补,但是,由于部分高校的银行贷款规模大大超出其财力承受能力,面临着巨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偿还基建欠款的压力,导致支付能力不足,无法维持正常的教学科研的运行,此时,如果没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弥补,便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收支失衡的风险。因此,我们在研究大学财务风险的相关问题时,就可以运用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理论来对其进行分析。
三、 大学提供的高等教育具备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准公共产品理论
1. 准公共产品的界定。萨缪尔森Samuelson(1954)认为,公共产品是指用于满足社会公共消费需要的物品或劳务,每个人的消费不会影响其他人消费的产品,会产生巨大的外部经济效益,具有三种特性:(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non-divisibility),整个社会共同享用公共产品的效用;(2)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增加额外的个人消费,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任何增加;(3)享用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在技术上没有合理的办法,将拒绝为之付费的人排除在公共产品的享用范围之外。公共产品的特性将引起公共产品消费的免费搭便车问题,只有依靠政府强制性的融资方式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私人产品是指只为购买它的消费者单独享有利益的产品或劳务,不产生外部经济效益,具有严格的排他性(Excludability)和竞争性(Rivalness),主要依靠市场调节。准公共产品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产品,具有外部性和不充分的排他性和竞争性。
2. 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
(1)具有一定范围的非竞争性和可排他性。高等教育就具有一定范围的非竞争性和可排他性。在大学可容纳学生人数的边际范围内,教育不会因某公民的教育消费而使其他人失去教育消费的机会;但是由于受大学规模的制约,只有通过竞争才能获得教育机会,一些人占用了高等教育资源,另一些人将不能接受高等教育;通过学费这种价格机制把一部分无力负担学费的人群排除在外。
(2)高等教育具有正外部性。一方面受教育者获得知识和技能后,增强了社会竞争能力,在工作中除了能够获得更多的个人收入,还能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大的个人发展空间,所以,高等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但另一方面,接受高等教育还会产生的公共收益、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对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增进社会福,利推进社会政治文明的进程等等。假设MC代表边际成本,MPB代表边际个人收益,MEB代表边际外部收益,MSB代表边际社会收益。当教育投入达到P1时,则培养的人才数量为Q1,边际成本等于边际个人收益(MC=MPB);当高等教育培养的学生变为人力资本后,边际社会收益为等于边际个人收益与边际外部收益之和(MSB=MPB+MEB)。根据MC=MSB=MPB+MEB,培养人才的数量应该位于Q2点,则教育投入应该位于P2点。
3. 运用准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大学财务风险问题。高等教育是大学提供的产品,兼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特性,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一定范围的非竞争性和可排他性、收益正外部性。在发挥高等教育市场调节机制的同时,政府也应参与提供,尤其是在筹资方面,可以实施多元投资格局。
根据1996年~2008年期间数据统计表明,财政拨款是高等教育主要的资金来源,占据半壁江山(48.54%),对财政拨款的依赖性强;学生的学杂费收入已成为财政拨款之后的第二大资金来源(29.02%);社会捐赠办学所占比例仅占总量的1.06%。我国高等教育虽然,初步形成了政府、学生及其家庭、高等学校、社会个人及机构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格局,但是,多元化投入体制的框架还很不完善,存在着筹资风险——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是资金短缺的重要根源;学杂费的提高受到了收入瓶颈约束;社会捐赠所占比例极低。
因此,我们在研究大学财务风险的相关问题,尤其是筹资风险时,就可以运用准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来对其进行分析。
作者:韩玉启,邓敏(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管理理论与方法;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处长、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管理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