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中期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需要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一、各中期收入与费用不合理配比的问题
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准则采用独立现作为理论基础固然有很多优势,但容易造成各中期的收入与费用的不合理配比。这将导致两个不良后果:一是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业绩的正确评价;二是导致各中期列报的收益波动很大,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年度结果的预测。
很明显,上市公司执行中期报告准则后,就人为地将一个会计年度细分为几个更短的时期,并提供了每个中期的财务报告,会计信息使用者将会利用这些中期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的决策。而在现实中,每个企业都有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其年度内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很可能是不均匀发生的。例如,对于季节性较强的企业来讲,其主要收入可能发生在年度内的某一个中期,另外的中期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同时,企业的许多费用在年度内是不均匀发生的,例如周期性发生的年度大修理费用等。如果按照中期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对于季节性、周期性和偶然性取得的收入以及年度内不均匀发生的费用,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得在中期会计报表中预计(或者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这样就可能会导致各中期收益的较大波动和收入费用的不合理不配比,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年度结果的预测。因此,为消除季节性因素对预测的影响,企业必须在中期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企业的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这将有利于投资者较好地预测企业全年业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对年度收入或利润的预测误导问题。而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应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并关注各项不均匀发生的费用和不重复发生的特殊费用,以便准确评价企业的财务业绩并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与年度报表的关系问题
中期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即在中期报告中根据准则要求所提供的报表应当是完整的会计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如当年新实施的会计准则)对当年度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则中期会计报表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格式和内容编制;同时中期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确认与计量原则同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其所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也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然而,中期财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首先二者时效性不同。由于中期财务报告以一个季度或半年作为报告期间,而年度财务报告以一年作为报告期间,显然前者所提供的信息更及时有效,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短期决策,而后者则更有利于使用者的长期决策。其次,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年度报告适用于所有的企业,而中期财务报告仅适用于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再次,对于季节性、周期性和偶然性取得的收入以及年度内不均匀发生的费用,除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计(或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之外,企业都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得在中期会计报表中预计(或者预提)或者递延(或者待摊)。最后,中期财务报告要比年度报告应用更多的会计估计。基于中期财务报告编报时间比较短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考虑,企业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可以比年报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估计。例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期财务报告》的若干问题解答(下),“在每个中期末或者年末都涉及到存货数量的确定和成本的计价等问题,而为了节约成本和时间,企业在各中期末对存货进行计量时,可以比会计年度末采用更多的会计估计。”
三、中期所得税问题
1、计算中期所得税的必要性。一般来讲,企业所得税都是按年计征,企业在每个年度末才计算所得税并进行汇算清缴,而我国在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中同样要求企业计算所得税,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计算中期所得税是必要的。因为所得税实质上也是一种费用,而会计要求费用要与收益相配比,因此必须计算中期所得税。如果不计算中期所得税,将影响企业的利润分配项目和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即将影响企业中期的财务成果和中期期末的财务状况。
2、中期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方法。中期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应当与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在具体计量各中期所得税时,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假设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中期报告以一个季度为期间,公司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33%。那么企业一个会计年度中将进行四次中期财务报告,即在第一季度末、第二季度末、第三季度末、第四季度末均要进行中期财务报告。第一季度的中期所得税比较容易计算,我们可以将第一个中期的结束看作是一个短的会计年度的结束,按照计算年度所得税的方法来计算第一个中期的所得税,即首先计算出第一季度的税前会计利润、第一季度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得出第一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出第一季度的应交所得税和本季度时间性差异的影响;最后得出第一季度的所得税费用。第二季度所得税的计算比较复杂,应以年初至第二季度末为基础,即首先计算出年初至第二季度末的税前会计利润、年初至第二季度末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得出年初至第二季度末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计算出年初至第二季度末的应交所得税以及时间性差异的累积影响数,再分别减去第一季度的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的影响,即可得出第二季度的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的影响,进而得出第二季度的所得税费用。其他中期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可依此类推。
3、计算中期所得税对报表使用者的意义。首先,对税务部门而言,他们要切实履行义务,正确及时征收企业所得税,就必须了解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处理方法,企业可能需要在年度内分次预缴所得税,因此,税务部门可以将企业中期报告计算的所得税或预计的下期所得税作为参考。其次,对各级财政部门而言,他们可能也会关注企业的中期所得税,因为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收入来安排各项社会支出,因此,只要是与税相关的信息都有必要予以关注。第三,公司财务部门或其他管理部门也应关注中期所得税问题,因为他们需要根据各中期实际的或预计的所得税信息来确定是否需要预留资金或预留多少资金用于交税。最后,债权人也会关注企业的中期所得税,因为企业实际交纳或预交所得税必将影响流动资金和偿债能力,债权人通过中期财务报告可以了解企业目前所得税或预计所得税的负担有多大,从而判断是否会影响债权的收回并采取应对措施;潜在的债权人(尤其是短期债权人)可以通过了解中期所得税信息从而决定是否向该企业进行借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