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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

2015-09-10 09:3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和国企改革中的三大公害,解决好这三大公害,对巩固改革开放有着深远的影响。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找到这种方法提供了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

  1.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与现有的会计系统的不同

  我国现有的会计系统是在学习了世界各国会计体系中的精华之后逐渐完善起来的,其最大特点是国家只在宏观上控制国家的会计工作,而在微观上具体到各个实际单位的会计工作又是脱离国家控制的,这是现有会计系统的不足之处。从宏观上看会计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国家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从微观上看,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第五条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从《会计法》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具体的会计工作管理实际上是松散的,各个具体的部门或单位又有自己的相对独立的小会计体系。

  设想中的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与现有的会计系统的最大区别就是各级会计机构独立于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在内的各个具体单位之外,而由国务院直接领导。也就是说国务院领导地方财政部门,各级地方财政部门领导当地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内的会计机构,国务院任免省级以上的财政部门负责人以及该部门的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省级地方财政部门任免当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会计负责人以及会计主管人员。各级财政部门和会计机构的会计人员的工资数额、奖金数额、职称评定都有国务院直接控制,各单位的会计人员隶属上级会计机构管理,使得全国的会计系统成为完全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的一个独立的系统,负责全国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财务核算工作。

  2.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能有效遏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大公害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都离不开钱,而会计的主要工作就是核算钱。因此理论上可以说除了受贿之外,贪污、挪用公款在会计的账务上都能够留有明显的痕迹,受贿者一般也是以牺牲本单位的利益来换取受贿利益的,因此财务账上通常也会留下许多不合理的迹象。那么为什么在实际情况下现有的会计系统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会计系统中每个具体单位的会计机构受制于本单位的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受制于本单位的负责人的领导,特别是后一种情况更使得会计应当具有的监督职能基本上失去了作用,由于职称、工资、奖金,甚至能否上岗等与会计人员利益密切相关问题都控制在本单位负责人的手里,在这种环境下要求每个会计人员都能认真监督本单位负责人是否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行为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监督本单位负责人财务使用状况的权力,这与现有的会计体系相矛盾,而独立的会计系统可以使得各单位的会计负责人、主管会计以及一般的会计人员本身个人的利益不再受本单位负责人的制约,因此也就能真正履行会计法授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从而也就能有效地遏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现象。

  3.已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事件说明必须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

  以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及夫人周继美贪污、受贿案为例,此案源于1999年阜阳市检察院通过举报立案对安徽立达通信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正庆涉嫌贪污进行侦察,在清查该单位1994年会计账簿时发现三张印有“巴黎疯狂艳情表演入场券”和“澳门”字样的票根,票根上还印有黄色人体素描像,经过进一步查证这三张票根是肖作新、金正庆等人1994年出国考察时在澳门观赏艳舞所留,在这次出国考察中金正庆送给肖作新美元、人民币及各种物品有四万多元,其中一万元是金正庆让出纳员亲自送给肖作新的。就是通过这些帐簿上的蛛丝马迹在国务院的指示下,阜阳市检察院一举查出了肖作新以及其妻周继美贪污大案。从肖作新1994年起受贿到2000年被捕前后经过六年之久,肖作新、周继美被捕时已经查明的贪污、受贿以及财产来源不明等款项达1900万之多,再以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一案为例,1994年当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的成克杰指示南宁市政府,将西园工程的85亩地从评估价每亩96万余元压到55万元出让给广西银兴房屋开发公司,从中受贿2000万元,此后成克杰通过类似的方法和其它手段共受贿4000余万元。从以上两案可以看出,如果有一个独立的会计国家系统独立行使会计监督职能,肖案、成案中严重违背财会制度的问题就可以通过独立的会计系统迅速反映到国务院,由此可见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的必要性。

  4.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的可行性,以及与现有会计改革试点方法的比较

  建立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在我国是可行的,由于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理论上说国家、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的财产是一体的均归国家所有,因此建立统一的、独立的管理整个国有资产的国家会计系统与现有的会计制度没有任何矛盾,相反是一种必然。那么建立这种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是否会给国家和有关部门带来额外负担呢?这也不会。因为设想中的会计系统与现有的会计系统的不同仅仅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即会计机构由原来的服从本单位领导改为服从上级会计机构的领导,会计人员由原来的接受本单位的负责人领导,改为直接服从上级会计部门的领导,而上级会计部门由更上一级会计部门领导,最终会计领导权归国务院。会计人员的职务任免、工资奖金的数额、职称的升降均由上级会计部门作出决定,而工资奖金的实际发放数则由各单位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数额从本单位无条件地发放给会计人员。这样会计人员就可以从原有的体制中解放出来,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而国家并没有增加任何开支。另外,由于原有的会计体制中各单位的会计人员都是由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聘用的,可能是单位负责人的亲信,为了防止这种关系的延续,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可以在一些相近行业中进行会计人员对调,并且应当定期调整,以防出现结党营私的现象。这样国家就可以在不增加任何财力、物力的情况下建立起一个独立的国家会计系统,有效地管理地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营企业的会计工作,使会计真正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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