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目标,即期望会计达到的目的或境界,是会计的基本概念之一。会计目标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研究会计目标对会计的实践工作以及会计准则的制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国会计理论界,90年代以后才开始重视目标的研究,并逐渐展开了有益的探讨,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试做粗浅的归纳和思考。
一、研究会计目标的方法存在不足
会计工作实践离不开会计目标,只有明确会计目标,即明确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如何提供信息,会计信息系统才可能存在并有效的运行。会计目标内涵的确定也离不开会计工作实践,目标的提出不能超越现阶段会计的技术水平。会计目标不仅具有主观因素,也具有客观因素。会计目标虽然是人们主观认识的结果,但它并不是一个纯主观的范畴,目标会受到所在历史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并随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具有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性质。
会计目标具有以上特点,会计目标研究就必须从环境入手,密切结合当前会计工作的实际, 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整研究。 70 年代初美国AICPA为了研究会计目标,专门成立了由学术界、 实务界和专家顾问共同组成的“特罗伯鲁德委员会”,历经两年多的时间经过一系列的广泛调查研究之后,委员会才于1973年提出“财务报表的目标”报告。此后,FASB多次与专家交流意见,最终才于1978年公布第1 号财务概念公告。目前我国学者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却仅仅停留在理论的推理上,几乎没有涉及实证研究,仅靠逻辑推导得出的会计目标显得抽象和不切合实际。
当前我国的经济环境比较特殊,虽然已经成立了800 多家上市公司,但绝大多数是国有控股公司,而国有股不上市流通;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多数投资者进入市场并不是真正的为了投资,而是为了投机。这种特殊的经济环境给我国会计目标的研究带来了一定困难,因此,应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只有运用科学的方法,遵循实践论、认识论、系统论的基本原理,把逻辑思维与实证研究结合起来,才能建立合理的目标理论。
二、制定的会计目标不够科学
由于研究方法的问题,导致我国理论界确立的会计目标不够科学、具体,对实践缺乏指导意义,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制定的会计目标与美国FASB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概念公告中提出的目标进行比较(见表1),可以看出主要存在三方面的缺陷:
表1 中外会计目标的比较
名 称 目 标 内 容
《企业会计准则》 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满足有关各方了解
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 满足企业加强内
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或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
投资和信贷决策有用的信息; 评估现金流动前景有
用的信息;
FASB 关于企业资源, 对这些资源的要求权及其变动的信
息;
经济资源、债务和业主权益的信息; 企业的经营成
绩与盈利的信息; 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流转
信息;
企业管理当局履行经管责任和经营业绩的信息;管
理方面的说明和解释。
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或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
关于企业财务状况-企业控制的资源, 企业资金
LASC 结构,资金流动性;经营业绩-获利水平及其变化;
财务状况变动的资料;
关于管理当局经管责任履行成果的资料。
1.过于强调“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然要求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即使是国有企业,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国家也不能任意对企业进行行政干预,国家虽然是企业最大的投资者,也应和其他投资者一样,通过财务报告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以此作为决策的基础。企业没有义务为最大的投资者专门提供特殊的财务信息。而《企业会计准则》中把“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单独列出并放在突出位置,却没有突出满足投资者或信贷者使用信息的需要,不但使人感到“计划经济”尚存,而且也不符合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资本市场的需要。
2.制定的目标过于笼统,对实践缺乏指导意义。从表1中可以看到,FASB和IASC 制定的财务报告的目标都具体说明了企业应该提供决策有用的和反映经管责任的信息,并具体规定了提供的信息应包括企业的资源及其变动情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动的情况以及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等各个方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仅仅提到“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需要”,对企业具体应提供什么信息、信息的用途等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只有合理的确定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报表要素、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才能依次逻辑地建立起来,目标才能对准则的制定起到指南和评判的作用,我国目前制定的会计目标却过于笼统,不仅难以发挥应有的理论指导作用,而且也无法对实践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