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业投资于人力资源上的物力资源的价值是作为人力资源成本来计量的,所以,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就是系统地确认企业在人力资源投资过程中为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替代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招致的机会损失,并据以计量、记录和报告人力资源成本的程序。这个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步骤。
人力资源成本开支就是企业在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替代的投资活动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招致的机会损失按核算用途不同所进行的具体划分。人力资源成本开支可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项目:
人力资源取得成本。反映企业在某项人力资源取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物力资产的实际支出,包括:招募支出、选拔支出、录用支出、安置支出。这些内容的支出要在企业取得的人力资源的合同有效期内随着该项人力资源的实际使用而予以摊销,并计入各生产对象的生产成本或各使用期的期间费用。
人力资源开发成本。反映企业在某项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物力资产的实际支出,包括:岗前培训支出、在岗培训支出、脱岗培训支出。
这些内容的支出要在企业追加的人力资源的有效使用期限内随着该项人力资源的实际使用而予以摊销,并计入各生产对象的生产成本或各使用期的期间费用。
人力资源使用成本。反映企业在某项人力资源使用期间为补偿或恢复人力资源载体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体力、脑力的消耗,直接或间接地向劳动者支付而形成的各项物力资产的实际支出。包括:维持支出、激励支出、调剂支出。这些内容的支出应全额计入企业该项人力资源使用期的各生产对象的生产成本或各使用期的期间费用。
人力资源替代成本。反映企业在人力资源替代过程中为替代某项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招致的机会损失。
包括:为取得人力资源替代者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其已并入企业的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人力资源开发成本中。为替代被替代者所招致的遣散前业绩差别损失和遣散后空职损失。由于这两项都不是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支出,因此不能列入进入损益表的人力资源成本,而只能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决策的机会成本计算。在主动替代(企业辞退员工)下支付给被替代者的补偿性支出,扣除在被动替代(员工辞别企业)下收取被替代者的赔偿性收入后的差额。未摊销的被替代者的取得成本或开发成本。因为被替代者脱离企业致使会计核算失去成本承担对象,因此直接作为当期人力资源替代损益处理。
人力资源成本计算就是指把企业在人力资源的取得、开发、使用、替代全部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与可能招致的机会损失采用成本法来计算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的过程。而实际成本计算又分为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两种方法。其中,在取得、开发、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支出按历史成本法来计算实际成本;在替代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要按重置成本法计算重置成本。对于企业在人力资源替代过程中的可能招致的机会损失则按机会成本法来计算机会成本。
历史成本法,又称为原始成本法。作为实际成本法,它是以企业在人力资源取得、开发、使用全部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为依据来计量人力资源的成本的一种核算方法。运用这种方法可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客观性并易于验证,被人们所广泛接受和理解。
重置成本法,又称现时成本法。作为实际成本法,它是在现实的物价水平条件下以重置现有人力资源所需发生的全部支出来计量人力资源的成本的一种核算方法。它有助于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决策,反映了人力资源实际成本的现时价值,有利于人力资源成本的保全。其缺陷具体表现在:估算时很难参考到与某项人力资源具体对应的现时物价水平参数,即使勉强找到了参考标准也很难准确估算,从而经常使重置成本失去客观性;核算时既要按重置成本法调整原历史成本法下的人力资源成本账面的历史成本作为重置成本,又要摊销重置成本与历史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企业人力资源损益,并于期末结转当期企业利润。
机会成本法。机会成本法运用于人力资源替代过程中,是指按人力资源暂时或永久脱离企业组织而给企业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计量人力资源的成本的一种核算方法。机会成本法计算的是机会成本,包括遣散前业绩差别损失和遣散后空职损失。由于它不是企业的实际支出,不能进入当期损益表,而只能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做出人力资源替代决策的参考。
上述三种成本法具体运用时,要把企业在人力资源取得、开发、使用、替代全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按性质及用途进行划分,以此来进行会计确认与会计计量。第一,把为取得或开发某项人力资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确认为企业当期增加的该项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开发成本。第二,把为某项人力资源使用所发生的全部支出确认为企业当期人力资源使用成本。第三,把人力资源替代以后发生的遣散成本中的主动替代(企业辞退员工)之实际支出和被动替代(员工辞别企业)之实际收入确认为企业遣散当期的人力资源损益。第四,把人力资源在替代以后所招致的遣散成本中属于遣散损失的遣散前业绩差别损失和遣散后空职损失确认为非实际支出性的人力资源替代决策的机会损失,作为企业遣散当期的该项人力资源的机会成本。
人力资源成本账户的设置。“人力资源成本”账户,属成本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人力资源取得、开发、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并据以计算人力资源成本。借方登记企业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支出应予资产化的数额,贷方登记每期摊销数额。余额在借方,表示人力资源成本净额。该账户应按具体的劳动者设置明细账。其中,人力资源使用成本应全额转入当期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为了提供人力资源取得及开发成本摊销的系统信息,可另设置“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摊销”及“人力资源开发成本摊销”两个备抵性明细账。“人力资源损益”账户。属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在人力资源替代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收支及成本损失,进而确定人力资源替代的决策效果。贷方登记企业在被动替代(员工离开企业)下应收取的被替代者交纳的赔偿金,借方登记企业在主动替代(企业辞退员工)下应向被替代者支付的补偿金和被替代者没有摊销完的取得或开发成本,以及提前丧失效用的开发成本。该账户余额在贷方则表示净收益,余额在借方则表示净损失。期末,应将余额结转企业利润,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人力资源成本事项的记录。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投资时需计算人力资源成本。企业在取得、开发人力资源时应根据实际支出的数额借记“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 “人力资源开发成本”科目,贷记物力资产支出的有关相应科目。企业在使用已取得、开发的人力资源时应根据当期计提的数额借记“人力资源使用成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付福利”等科目。期末转销人力资源使用成本时应借记有关“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科目,贷记“人力资源使用成本”科目;同时摊销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人力资源开发成本,应借记有关“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科目,贷记“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人力资源开发成本”科目。
企业在替代已取得、开发的人力资源时应根据未摊完的人力资源成本净额借记“人力资源损益”科目,贷记“人力资源取得成本”或“人力资源开发成本”科目。企业在主动替代下支付的补偿性支出应借记“人力资源损益”科目和贷记物力资产支出的有关科目, 而企业在被动替代下收取的赔偿性收入应借记物力资产收入的有关科目和贷记“人力资源损益”科目。企业在计算利润时需结转人力资源替代损益。如果是人力资源替代损失则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人力资源损益”科目;如果是人力资源替代收益则借记“人力资源损益”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人力资源成本信息的报告。在资产负债表上,有关人力资源成本信息需要分为“人力资源成本净额”项目和“人力资产”项目列示于长期资产项目之间,用以反映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价值及其分布状况。在现金流量表上,人力资源取得及其替代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人力资源开发及其替代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企业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人力资源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企业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要分别列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