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1995年开始我国正式开展跆拳道项目,随着跆拳道运动的不断发展,跆拳道运动的竞赛理论、规则以及裁判方法都在不断改变。本文对跆拳道运动的竞赛规则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并且对跆拳道运动竞赛规则变化对跆拳道运动训练带来的影响进行阐述,旨在为跆拳道运动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跆拳道运动;竞赛规则演变;战术训练;影响
一、跆拳道运动竞赛规则的演变
从跆拳道运动最初进入人们的视野到现在发展成为一项常规运动,其竞赛规则越来越完善,根据当前世界跆拳道联盟颁布的竞赛规则以及我国跆拳道竞赛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其中关于运动区域、违规行为的判定等方面都更加细化。跆拳道运动竞赛规则的演变包括以下方面:
在比赛区域的规定上,2005年时比赛区域的面积为12x12m,到2009年时变更为10x10m的场地,2013年变更为8x8m的场地,而且一直延续至今。
在比赛时间的规定上,最初的规定是每场比赛分为三局,每局三分钟、每局之间休息一分钟,到2005年将比赛时间改为每场三局,每局2分钟,每局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变。
关于边裁的规定,最初邊裁的人数为三人,边裁的主要职能是对运动员表现过程进行即时计分,并且要如实回答主裁判员的询问,对比赛中出现的一些明显的计分错误行为要进行提醒,在2009年的新规定中,边裁人数减少到两人,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执裁权利集中,很容易出现误判以及错判。在后来的修改过程中又将边裁人数确定为三人,有助于主裁判临场执裁的发挥,确保对跆拳道比赛过程中的判罚更加公正和公平。
关于得分方面的规定也有改变,在2009年的新规定中,跆拳道运动的得分部位不同,对应设定的得分分值也不相同,其中击中头部的得分为3分,旋转踢和后踢的得分为2分,其他技术的得分为1分。一个技术动作的最高得分分值为3分。
二、跆拳道运动竞赛规则的演变对技战术的影响
1.提升运动员的全面技术能力
老旧的竞赛规则对跆拳道运动员的积极性和表现欲望有一定的限制,由于进攻的得分太低,有的运动员则对进攻的注重程度不高,通过新竞赛规则的调整,促使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要采用更多的技术来获取更高的分值,从客观上讲,新的竞赛规则也能给运动员带来更多的导向,让运动员为了得到更高的分数而吸引运动员尝试新的技术动作。在新规则指导下,跆拳道运动应该要更加注重对运动员的全面技术能力的锻炼,尝试不同的手段,将手脚动作结合起来,并且对一些复杂程度较高的动作进行学习,促进跆拳道运动的全面发展。
2.注重组合技术使用
组合技术是建立在基础技术之上的,将各种跆拳道运动技术组合起来的一种方式,跆拳道组合技术可以分为二次组合技术、三次组合技术、四次以上组合技术。其中二次和三次组合技术都是在常规运动中比较常见的组合形式,从动作结构来看,通过二次和三次组合,其组合难度较低,动作的完成率较高,而且组合的次数越少,动作结构也越稳定,能够带来更好的击打效果。二次组合技术又可以根据动作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第一,“进攻+进攻”组合;第二,“进攻+防守”组合;第三,“防守+防守”组合。其中“进攻+进攻”组合能够实现以最快的速度对对手进行击打,并且能够给对手带来最大的威胁,让对手措手不及,很难做出反应,达到最好的击打效果。“防守+防守”组合是一种相对保守的方式,如果对方对自己进行连续进攻,则很容易因为一直防守导致失分,因此防守和进攻应该要结合使用。“进攻+防守”组合则主要用于反向技术的进攻过程中,例如横踢接后踢,横踢接后旋技等,都可以采用“进攻+防守”的组合方式,使得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通过反向技术获得更高的分数。另外,二次组合技术还包括“假动作+进攻”组合、“步法+进攻”组合,在新的比赛规则的引导下,必须要积极加强对各种技术的组合应用,通过各种战术之间的搭配,提高运动员的得分水平。
3.提高击头技术的使用
跆拳道是格斗对抗项目,在比赛过程中,对抗的激烈程度直接影响比赛水平,在新的跆拳道运动比赛规则中,击中头部的得分较高,新规则将击头的得分分值最高提升到4分,即转身腿法击头可以获得4分,通常的击头动作也可以获得2-3分,因此在比赛过程中很多运动员都注重对击头技术。从跆拳道动作的结构和比赛场上击头动作数据来看,击头动作主要集中在前横踢和下劈两种腿法,前者的动作路线较短,运动的幅度较小,而且隐蔽性较强,后者属于直线进攻腿法,在比赛进攻过程中应该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击头技术进行灵活应用,另外,后旋和后踢技术击中头部的得分最高,因此可以加强对这种战术的训练。
三、结语
综上所述,跆拳道运动是一种激烈的格斗类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应该要积极加强对跆拳道运动比赛规则的了解,对其变化情况进行掌握,并且及时根据规则的变化对跆拳道战术进行调整,从而帮助运动员获得更高的成绩。
参考文献:
[1]李成广.跆拳道竞赛规则演变对技战术训练的影响[D].成都体育学院,2014
[2]王守都.跆拳道规则对技术发展的影响分析[J].浙江体育科学,2012(03)
作者:覃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