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强军计划”以来,地方高校为部队培养和输送了一批批优秀的高素质干部,为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本文对“强军计划”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习主席多次强调,人才强则事业强,人才兴则军队兴。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规模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是实现强军目标的战略性要求。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简称“强军计划”),围绕人才强军战略大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依托地方重点院校不断为部队培养和输送了一批批高素质干部,为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但从部队、院校和培养对象的调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效益,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生源选不准
“强军计划”的报考过程缺少对干部任职经历、实际能力、德才表现的刚性要求。从部队看,存在“舍不得”、“完成任务”等行为。部队在选送干部报考时,一般不推荐营连主官和技术骨干;有些部队没有从单位长远建设角度考虑,只为完成任务,推荐不出合适人选。从报考对象看,动机复杂多样。有些干部只为提升自身学历;有些干部为了离开部队艰苦的环境和严格管理;有些干部为了提升退役后的自身竞争力。
(二)管理不到位
根据《通知》要求,“强军计划”学员管理和教育,由部队和院校共同负责。但从实际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制度机制不完善。送学干部来源较多,《通知》也没有明确由哪一个部门、哪一级组织对送学干部进行管理,造成军队无人管、院校不愿管的局面。二是组织监管不到位。部队工作任务繁重,多数院校一般又远离部队,这使得组织监管不到位,多数送学干部实际上处于管理的真空地带。三是环境多元易放松。从管理严格的部队到宽松自由的地方大学攻读研究生,要完成从管理者到学习者,从军人到学生的角色转换。环境变化和角色转换容易导致送学干部放松自我要求,甚至迷失自我,造成失管失控。
(三)学习不进取
从实际情况看,部分送学干部没有达到学习强这一核心要求。一是基础薄弱跟不上。送学干部的文化课程遗忘较多、底子较薄,在学习时跟不上节奏、赶不上进度。二是学校投入不足缺平台。部分院校没有从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增强针对性、加大应用性的原则,对课程设置作些局部调整,而是“一锅煮”,并且对送学干部基础薄弱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三是动力不足不愿学。送学干部没有就业压力,缺乏主动学习的内动力;学习成绩对其单位分配、晋职调级没有实质性影响,导致送学干部缺乏学习的外动力;学习内容没有和工作所需紧密结合,导致送学干部缺乏学习的推动力。
(四)人才使用的不好
用好干部是培养干部的目的,也是对送学干部的激励和导向。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有的部队对人才培养使用缺乏系统规划,缺乏长远考虑,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强军计划”送学干部毕业回原单位后,不能按专业配备、不能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往往被安置在一些无足轻重的岗位,存在“训用不一”,人才浪费情况;有的部队提过高要求,把研究生干部当“全能人才”,过高过急的期望致使部分高学历干部难以适应;有的部队在安排岗位时,没有考虑到一些送学干部毕业后存在年龄偏大、经历相对单一、补短难度大、发展受限的问题
二、意见建议
根据“强军计划”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经过理论分析、实际调研、严格推理、反复论证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眼部队建设需求,切实把好选送入口
按需申请选送指标。现行“强军计划”招生专业、招生数量由教育部和中央军委商定后,逐级下达给各旅、团级单位,部队干部在招生计划内报考。可考虑参照新毕业干部补充模式,由各旅、团级单位进行送学数量、专业、院校等测算后,逐级上报至军委、教育部进行审批,再下达正式计划。这样既能紧贴部队实际,又能避免专业不对口的问题。
院校优化培养计划。院校应当按照部队岗位任职需求,在坚持学位标准条件的前提下,制定以培养高层次实用型人才为基本定位、以部队应用型研究人才为培养目标的培养计划。同时,根据部队特点,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制定适应于部队需要的人才质量标准。
严格选送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基层组织推荐、政治机关审核、专家评审、党委统一衡量、上报、备案的程序遴选推荐送学对象,对送学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理论水平进行全面考察。
(二)突出军人特殊身份,坚持“三位一体”管理
加强思想引导。利用送学离队前、定期汇报思想、寒暑假返回部队等时机,引导送学干部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读研成才观念,把个人成才愿望与部队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
健全管理责任制度。建议建立部队、院校、驻校选培办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院校负责日常管理。院校在进行日常管理的同时,还要对送学干部进行思想情况、日常表现的评定,及时通报给选培办和部队;驻校选培办负责教育管理。包括指导送学干部成立临时党支部、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等、积极协调院校和部队等;部队负责跟踪考察。部队建立培养档案,加强与院校、驻校选培办沟通联系,实时跟踪考察培养过程。
根据表现进行奖惩。对在校期间思想、生活等方面表现优秀送学干部进行表彰,在调级、晋职、救济、子女入学等方面优先考虑。对院校、选培办评价不好、表现较差的,不得办理调级晋职;违反纪律条例的,按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三)抓好核心学习强能,提高质量增强效益
切实找准差距,补足短板弱项。在送学干部入校时由院校组织理论测试,摸准每名送学干部的短板弱项。此外,院校与驻校选培办共同协商制定具体补课补差计划。选培办还要监督补课补差计划的落实。
紧贴岗位需求,创新培养模式。要将院校、部队、选培办三者联动起来,形成培养合力。院校要从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增强针对性、加大应用性的原则,对课程设置作些局部调整。部队要指定一名优秀的中高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强军计划”研究生的实践导师,与院校导师一起,指导送学干部进行学习研究。驻校选培办要积极沟通协调院校和部队,制定协作机制,及时向各单位反馈培养意见及培养情况。
坚持奖优罚劣,形成鲜明导向。根据学习的过程和成绩,制定奖惩措施,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每年评价一次,培养结束后总评一次。对总评优秀的,给予送学干部和导师一定的奖励,比如优秀“强军计划”毕业生可提前调级晋职;对学习应付差事,达不到预期培养目标、不能正常毕业的送学干部,给予一定的处罚。
(四)完善机制因才制宜,充分发挥人才效益
科学、合理、高效地使用机制是人才发挥效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学以致用、训用一致的重要体现。
要科学定岗。参照新毕业干部定岗定位核准制度,“强军计划”研究生顺利毕业并取得学位后,送学单位要根据送学前拟定的任职岗位和培养使用方向进行定岗定位。政治机关对送学干部到新岗位的工作情况、德才表现要进行跟踪评价,对于岗位适应能力强、才能发挥好的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能适应新岗位工作,能力欠缺的要及时调整。
要精准调配。师以上单位建立人才档案库,跟踪掌握“强军计划”研究生毕业干部的成长路径,合理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及时分析、评估人才发展情况,做到量才而用。对素质过硬、发展潜力大的,推荐到院校或大机关任职。旅(团)级单位在干部任用时要杜绝论资排辈和平均主义,兼顾个人意愿和工作需求,积极给“强军计划”毕业干部压担子、交任务、搭平台,优先推荐到营主官岗位,解决其缺少主官经历的“硬伤”,使其在艰苦环境中历练。
作者:赵东方 刘洋 赵韩强 来源:管理观察 2016年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