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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

2015-07-04 09:0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通过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方法和对策,减少青少年犯罪率。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 预防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1.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有些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作案手法,逞“英雄”,无所顾忌,不顾后果持刀砍人,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罪行。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得重视的是,有的青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3.从犯罪年龄看,现在青少年犯罪大多在15~22岁之间,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思想最活跃,最好动,模仿力最强,探索欲最旺盛,主观意识最不坚定,是违法犯罪的高危阶段。
  4.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占主体,也有少部分在校的大学生。
  5.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一是思想认识逐渐成熟,敏感好奇,富有想象力,喜欢模仿,但辨别是非的能力又相对来说比较差,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时,极易受不良影响而违法犯罪;二是自我意识渐渐增强,对成年人的依赖心理减弱,形成“自我中心”倾向,渴望独立,但往往不能如愿,充满了叛逆思想,使其理想和现实脱节,以形成善恶颠倒的心理倾向;三是情绪情感不稳定,易于冲动,特别是狂暴的激情,往往使青少年不能自控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WWW.lw881.com
  (2)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原因:一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家庭教育的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不良的家庭影响对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如过分溺爱、打骂体罚,甚至有些父母倡导欺骗等。二是社会方面的原因。目前社会上一些书刊、音像制品充斥着大量的凶杀、暴力、色情以及其他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一些不健康的电子游戏厅、网吧、影视厅等全天开放,致使一些青少年放弃学业,终日为此着迷,从而使他们的世界观、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三是学校方面的原因。就教育现状来看,不少学校并未改变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片面地强调和追求升学率。教育工作者往往重视向学生传授传统的、陈旧的、死板的书本知识,而忽略了对学生心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对“问题学生”进行冷落和歧视,挫伤了他们的上进心,让他们对自己放弃,极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策
  针对青少年犯罪这一严峻的社会现象,建立一个自我预防、学校预防、家庭预防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相互监护、共同教育的工作网络和预防机制,是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措施。
  1.自我预防。对于青少年来说,正是成长阶段,在这一阶段,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处于过渡阶段,其特点是可塑性特别大,自我控制能力却非常差,好奇心强,遇事只凭直观印象而不加判断,做事不计后果,争强好胜的行为极易导致犯罪。所以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必须从自我做起,改掉青少年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行为方式。这些不良的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行为方式,如果让它在青少年中滋长、蔓延,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青少年必须从自身改掉一些的不良的习惯和做法,才能真正的预防犯罪的产生。
  2.学校预防。学校是教育青少年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通过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助其提高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把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技巧。特别是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特别要注意“问题学生”,一些学生在思想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需要辅导员及时的与其沟通,解除思想上的隐患。特别是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加强自身的法制学习,更好的引导学生。特别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措施进行矫治。此外辅导员应善待学生的“错误”。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从而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才能使学生立志立德做人,感恩社会、感恩父母。
  3.家庭预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度过的,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形成地,尤其是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一个人的素质优劣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础所在,也是青少年成才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具有任何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优越性。
  我们可以建立“家长学校”,利用周末时间对家长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学校与家长之间互相沟通和家庭教育培训的双重作用。学校将家长会的召开制度化,指导和鼓励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树立现代家庭教育观,要求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必须确立三个新观念:一是新成才观。当今最宝贵的是人才,未来的人才素质要求是: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学会审美。二是新责任观。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将其培养成国家的有用人才,是家长的应尽职责。三是新权益观。未成年人从法律角度上看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但他们与成年人一样具有完全的权利力。同时引导家长规范自己的行为,对子女的行为起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这样一来,通过提高家长的自素质、净化家庭环境,构筑起一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的第一防线。
  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学生自身以及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青少年犯罪率会大幅度的减少。
  
  参考文献:
  [1]胡安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及预防[j].科学教育,2004,(2).
  [2]吴启和.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分析与对策[j].心理,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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