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市场经济条件下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研究
1.市场经济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影响
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转变的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遗产是具有多元价值的社会文化资源,市场经济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的发育可以促进城市历史遗产的市场化利用,促使日益衰退的资源得到价值重现。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也是一种商品的经济,多元化的利益主体面临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回报周期,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出现大量的市场化利益冲突,并由此带来的“破坏性开发”与“破坏性保护”正在大量的吞噬着我国日益稀少而珍贵的历史遗产资源,不少地方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旧城拆迁、改造与发展的过程中时有破坏。[1]
因此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保护什么和怎样保护,如何以一种积极、主动的姿态去面对古城,如何处理好城市的历史资源保护与未来发展的关系,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
2.汉中历史文化名城概况及保护存在问题
汉中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素有“天府之国”和“鱼米之乡”之称,是我国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自从被确立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汉中名城已有二十多年的保护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历史风貌和历史街区基本上被完整的保护下来,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但保护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只有清晰地把握影响和制约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才能有的放矢,使之得以更好的保护和发展。
2.1缺乏资金保障
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管理影响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目前汉中仍然无法摆脱经济条件的限制,名城保护发展中涉及到大量居民外迁安置费用、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费用、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费用、居民物质生活环境改善等大量资金,数额巨大,如果仅靠政府财政支出恐怕难以完成。
2.2未处理好建设与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使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延续受到了较大影响。部分历史街区的建筑被推倒重建、改建或被蚕食,部分街区内插建了不少现代建筑。在古城区,一批传统的建筑被拆除,一些百年老店变得徒有虚名。[2]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和交通基础设施铺设工程,造成汉中历史街区消失,古城失去了原有的风貌。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西关历史街区经历了大规模的改造建设,各种近代建筑拔地而起,传统肌理遭到严重破坏,区内仅存一处传统民居院落。
2.3孤立地进行某些文物保护,没有对外部空间环境进行整体控制
城市开发建设中,仅仅是对文物景点、历史遗迹采取个体保护措施,对其外部空间环境缺乏设计,与周围城市环境缺乏有机融合,忽视对老城整体风貌的保护和控制。整体保护意识的缺乏,使汉中老城规划控制高度不断被突破,成为老城风貌不断遭到“建设性破坏”的重要原因。
3.市场经济条件下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构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2010年《汉中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篇规划深度略显不够,在内容上也需要改进,故编制《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项规划以适应时代需求,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护规划体系,促使汉中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的同时可以得以发展。
3.1保护范围与保护重点
历史文化名城范围
为了使保护规划在实施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能够顺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根据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状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中确定了“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和“历史文化名城影响范围”。全市总体历史文化保护框架共包含四个空间层次。分别为:
历史城区层次——南宋始建、明清整修并延续至今的汉中老城区范围。
天汉水城层次——与历史城区关系密切的周边山水形胜格局。
汉中盆地层次——汉中盆地是汉中市域范围内人类活动的主要区域,是汉中市历史文化的聚集区。
秦巴山区层次——“秦巴山区生态基底与蜀道遗产保护”圈域。秦巴山区是汉中的生态基底。
3.2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内容包括:①保护汉中市域的自然基底。重点突出对秦巴山区、江河水系整体关系与空间格局的保护,突出汉中“山水形胜”的整体空间关系;②保护勉县、城固省级名城。深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与保护深度,制定框架性保护规划指导措施;③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汉中境内名镇名村众多,作为市域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重点制定名镇名村保护内容与保护措施;④保护蜀道文化线路。汉中蜀道历史久远,作为廊道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部分,也作为汉中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与历史特色的重要彰显要素,规划重点对历史文化遗产廊道的村镇、景区、古桥、关隘、驿站等要素的保护,制定整体保护框架与保护措施。
3.3历史城区保护
汉中历史城区以南宋始建、明清整修并延续至今的汉中老城区范围为核心,包含东关正街、西关正街、南关正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总面积为641平方公里。在切实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以保护城市格局、老城整体空间形态及传统风貌为重点,通过对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织补、延续、串联、整合,建立“一廓、多轴、三区两片、丁街曲巷、标识提点”的历史城区保护结构,确保历史载体的真实性、使保护与合理利用永续共存,整体保护和展现汉中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空间特色及环境风貌,从而促进历史城区的复兴和整个城市的发展。
一廓——保护并展示老城故有城垣型廓;
多轴——继承贯通东西的老城横轴、上下交错的老城纵轴;
三区——“三汉”历史文化街区;东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南关正街历史文化街区;
两片——西关正街历史地段;瑞王府花园历史文化景观区;
丁街曲巷——延续汉中传统街巷系统曲折自然的基本形态,避免因大规模现代城市建设改变历史城区城市肌理;
标识提点——对古城现存重要传统公共建筑及公共场所予以保护并展示;对已消失的重要传统公共建筑及公共场所通过城市标识系统进行提点展示。
3.4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通过实地调研,对每个片区的建筑年代、建筑高度、建筑空间格局、建筑屋顶形式、建筑材料、建筑结构、传统风貌、建筑完整度等七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发掘地段的特色魅力与空间特色,从而确定保护的内容、重点及方式等,并试图发现地段内存在的各方面经济活力和功能问题,为历史街区的前期评估提供基本的资料。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区
经分析得出,汉中古城东关正街、南关正街和三汉遗址周边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遗存集中,传统格局与风貌保存较为完整,是古城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展现古城的整体传统风貌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将东关正街片区、南关正街片区、三汉遗址片区等三个片区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而西关历史格局完整、有较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但传统风貌不完整,不能满足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标准,规划将其划定为历史地段。各片区的具体范围如下:
三汉遗址片区东至建国路、拜将坛路、南团结街,西至中山街、挂匾巷,南至南环一路,北至东大街,面积27.19公顷;
东关正街片区东至芝子沟,南至东关后街,西至北团结街,北至中药厂家属院,面积19.49公顷;
南关正街片区东至七中巷,南至滨江路,西至天汉大道、南环一路,北至么二拐南街,面积14.77公顷。
3.5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
汉中市域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7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根据现存文物古迹的价值和保存完好程度,结合现有用地和历史原貌的用地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各个文物点按规定距离划分不同等级的保护界线,执行不同等级的保护规定,以使城区环境风貌符合文物古迹的保护要求。[3]其保护模式为: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风貌协调区三个层级。
同时,规划调研中,采用是否院落格局较为完整,是否院落中主体建筑以历史建筑为主、只有少数新建建筑或坍塌,历史建筑是否是主体构件尚存三个标准全面研究文物资源状况,将满足上述条件的尚未核定的建筑列入建议历史建筑,并尽快登记备案,保障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均能得到保护。
4.市场经济条件下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根据其实际情况,在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过程中,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直接控制的同时,从市场经济规律出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市场手段间接地引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得以实现。
4.1多元化的投资机制
为历史文化资源提供资金保障是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得以实现的重要措施之一。汉中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为古城保护积累了不少可用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重视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条件,使古城实现“增加土地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提高人居环境一扩大土地收益—吸引更多土地投资”的良性循环,进入一个自主更新、自我保护的健康状态。至于城市更新中不具盈利性的公益性项目如文化设施、卫生设施、环保设施等就由政府部门预算拨款来实现。[4]其它还有一些筹资手段如国内、外投资借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可视具体情况采纳。
4.2以文化旅游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
历史文化遗产是最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利用汉中独一无二的历史特征、文化环境和场所感,发挥历史遗产的经济价值,发展文化旅游业,是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城市建设与环境改善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在发展文化旅游业的过程中,必须把历史遗产、传统和场所感与当代的经济需求和社会需求结合起来,寻求最佳的平衡点,既不能抛弃过去,也不僵化地固守过去,将遗产转化为地方感的泉源和创造经济未来的基石,防止因发展旅游对历史造成的破坏。[5]汉中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业发展必须建立在合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以历史保护促进文化旅游,在发展中实现历史保护,才能化解历史保护与城镇发展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实现保护与利用的“双赢”。
4.3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名城保护
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可以避免单纯经济行为的种种不利于历史保护的弊端;可以协调历史保护与经济需求的矛盾;也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得城市历史资产的保护与利用处于合理的平衡状态。而公众参与历史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从根本上说依赖于公众历史保护意识的提高。因此,在汉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过程中应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提高公众的历史保护意识,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6]
5.结语
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文化的象征,又是历史文化的产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作,各种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很难一墩而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更是要树立保护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思想,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和实施途径,从根本上扭转历史保护的不利局面,实现古城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推动历史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第2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发展与演变研究
前言
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形势,人们的保护意识淡漠、价值观念独立、保护实践缺乏。昔日的历史文化名城逐渐走向没落,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工作已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一些有识之士呼吁社会大众要学会采取合乎中国发展的国情模式去促进当前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与保护。然而,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东西方存在较大的差距,缺乏完善的保护体系与制度,尤其体现在立法体系与法律保护方面。当前,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规划仅仅停留在意识层面,还没有真正地深入到具体的实践当中,没有很好地保护现有的历史文化名城。笔者认为只有结合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多元的规划与保护模式,才能够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名城得到较好的保护与利用。
1.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体制上存在多元管理,行动不一。如同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由于历史文化原因受到多方管辖与保护。
(2)管理上存在依据不足,执法不严。如同一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法律会存在较多的疑点与漏洞,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
(3)研究上存在探索不深,研究不精。如关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缺乏具体的研究成果,尤其体现在历史文化名城的界定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定论。
(4)保护对象上存在重物轻人,保护失衡。如在历史文化名人的重视程度存在严重失衡,存在重点保护名人,而轻视名城保护的现象。
2.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发展状况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初的保护来源于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重视,在那个时期,统治阶级通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来彰显自己的统治地位。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成为一种时代的需求,由于历史文化名城的观赏价值逐渐提升,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因此这些喜爱历史文化名城的自然群体就会自发组织起来保护这些文物古迹。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外国游客涌入到中国,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观赏价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单位会吸引社会资金对文化遗产进行精细修理,提升其文化观赏价值。当前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与保护不仅是广大游客的迫切要求,还是国家为保护本土文化的重要举措,因此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得到了政府与民众的大力支持。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其具备悠久的历史文化特性,其在民族文化与本土文化中占据一定的历史地位。综合当前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过程,笔者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过程,当前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与发展不仅局限于其观赏价值,还体现在历史文化的传承上。只有从整体上把握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才能最大限度提升其文化价值与艺术价值。
3.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演变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起源于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对建筑观赏性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利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随着后续时代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更多地需要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时代特色,明确其发展的远景目标。其实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历史文化名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形成其独自的特色。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价值,尊崇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历史文化名城演变过程的本质是时代特点的变化过程。20世纪60年代,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只有保持旅游格局的科学性才能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当前将城市发展的性质定位在文化内涵的提升上,只有保持传统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才能促进其文化观赏价值的提升。
4.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措施
(1)保护名城特色,明确规划目标。历史文化名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特色。在长期的历史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只有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观赏价值,才能够提升其文化内涵,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文化名城多与商业经济进行了一定的联系,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两侧形成了大量的商业街,尤其是在传统的购物中心,历史文化名城更是集聚了大量的商场。
(2)规划城市功能,协调保护行动。由于历史文化名城独具名族色彩与时代特色,只有根据城市具体功能,对其进行合理分区,才能最大限度促进城区的协调发展。在当前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只有重点保护城市的特色功能,才能确定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重点,只有保护其核心功能,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3)加强城市立法,严格执法程序。由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更具体深入保护其文化功能。当前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法律是《文物保护法》,只有进一步加强城市立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4)加强名城保护,增强责任意识。只有大力倡导全民参与意识,征求公众意见,让每个人都深刻理解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意识,这样才能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最大限度地提升每个公明的责任意识,才能够提升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只有动员全民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对其进行保护。
5.结语
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中,应该辩证地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形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在保护的过程中,应清晰明确每处历史文化名城的功能特点,对其特有的功能进行重点规划,同时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加强保护措施,保护城市的文化精华。在当前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中,还应该注意其演变的规律,只有把握好其发展的规律,才能够更好地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的综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