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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残疾人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思考

2016-09-21 11:4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1987年,由中国残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它是我国第一所高职特殊教育学院,从此,听障、视障、肢残人可以接受高等教育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特殊类学生对知识及技能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从而有兴趣进入高职特教继续深造学习。所以高职特殊教育的专业设置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分析和探讨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问题能让我们更好的分析现状,以期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特点

 

  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是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专业目录实施。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与其他普通高职专业设置有很大的区别,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体现在特殊性上,针对的是特殊性人群,教育对象的改变,由此引发教育思路和教学定位的不同。

 

  1.特殊教育专业的设置需要学科理论知识体系的支撑

 

  不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大都经过百年甚至上千年发展,形成了各自结构完整、内容丰富、脉络清晰的理论知识体系。而我国高职特殊教育专业只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特别是技术专业不像学科专业拥有庞大的理论体系,其知识只能依附于学科体系,技能只有一些零星分散在不同技术领域中的专有技术,这些技术无法形成技术理论,从来没有形成也不可能形成技术理论体系,因而专业设置需要学科理论知识体系支撑。

 

  2.教学内容更新速度越来越快

 

  无论教学内容如何与时俱进,始终赶不上新技术发展的速度。学校培养毕业生很难成为先进技术发展的速度。学校培养的毕业生很难成为先进技术的拥有者,只能是传统技术的传人。理应最能体现先进生产技术的专业课程,其教学内容总是常换常新,反而不如历史积淀深厚的学科专长那样长寿。教学内容量变的积累,必然引起专业设置的质变的发生。

 

  3.技术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办学成本高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是高职业特殊教育的本质特征。实践环节中的教学内容必须与社会岗位能力的要求相一致,至少是高度仿真,这就使专业设置必须以对实践教学基地的巨额投资为基础。在学校难以承受巨额投资的情况下,通过校企合作,让企业分担部分视角教学基地建设成本是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设置的特点之一。

 

  4.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师资培训的周期更长

 

  高职特殊教育学校公共文化基础课的师资可以从高一级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中招募,但其知识结构必须进行专业化改造,即除了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这些教师还必须学习所从教的专业基础课知识。只有这样,教师才能站在专业培养目标的高度重新审视自己知识体系,改造自己的知识结构。专业课教师必须“双师型”的,无论专业教师来自哪里,都必须经过一个专业知识的再造过程,因此其师资培训的周期比普通高等教育要长一些。

 

关于我国残疾人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思考


  二、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存在的问题

 

  1.专业设置以技术类专业为主,课程设置重视技能类、操作类的课程

 

  考虑到残疾群体(盲、聋、肢体残疾)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就业、社会生存的需要,目前开展的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很多仅仅是高等职业教育,其专业设置主要偏向于让残疾大学生掌握一门技术,因此,在课程设置上更加重视技能类、操作类的课程。相应地,人文类的专业以及课程则相对比较缺乏,使得残疾大学生与正常大学生相比,文化素养方面相对比较薄弱。

 

  2.专业选择范围受限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了残疾考生不得报考的专业。相比肢残考生,盲生、聋生的选择面更广一些,但是由于各个学校在专业设置上非常相似,所以可供选择的专业余地也是非常少的。专业设置上,更多地依据“理所当然”(例如:认为盲生最适合学习音乐、按摩等;聋生最适合美术、计算机等),没有全面地考察残疾考生的心理特点以及他们的实际需要。

 

  3.师资队伍缺乏特殊教育训练

 

  大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承担的基本任务是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因此,大学教师首先要对自己所教的专业或者学科具有较深的造诣,而且能够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才能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于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大学教师,不仅要求在专业上有自己的专长,而且能够了解残疾人的心理特点,掌握适合残疾人需要的教学方法。

 

  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大学教师的特殊教育训练往往是通过自己摸索,或在与共同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同行的交流中获得的。而专门的培训、进修机制还没有形成。因此,需要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家与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共同努力,为承担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任务的大学教师提供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与进修条件,同时也需要国家给予政策及经费上的支持。

 

  三、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对策

 

  1.在注重技术类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关注文化课的设置

 

  技术类课程是特殊学生未来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只有掌握了一门或几门专业技能,残疾大学生才能更好的与健全大学生相竞争,可是单一的技术类课程并不能满足残疾大学生的需要。他们还需要学习一定的文化课程,虽然这些课程没有技术类课程那样“立竿见影”,但是这些课程却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促进残疾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让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一个长足的发展,所以高职院校要在注重技术类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关注文化课的设置,让残疾大学生有个全面的发展。

 

  2.扩大专业选择的范围

 

  学校和社会不能单单的用自己的角度去片面的判定学生能干什么,可以干什么,而是应该站在学生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更多的去关注学生想干什么。这样学生才能敢于学,乐于学。找准了学生的兴趣,老师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掘学生的潜力,学生和老师就能有更好的互动,教学相长,才能促进全面的发展。

 

  3.加强师资队伍的选拔和培训

 

  老师是学校的灵魂,代表着一个学校的专业水平,所以学校应该加大对师资队伍的培养,提高选拔门槛,多招聘一些有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人才。课程的设置不能全盘抛给老师去做,应该采纳多方意见,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方面都应该参与进来,共同商讨,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高职特殊教育专业设置的发展。

 

  必须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和吸收经济发达地区办高职特殊教育教育和国外办高职特殊教育教育的先进经验,做到扩展视野,开拓进取,找准目标,理清思路,使高职特殊教育教育的专业设置和布局更趋科学、规范、合理,将高职特殊教育教育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作者:王桐娇 来源:中学生导报·教学研究 2014年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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