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探索“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事业现状进行研究和探讨,以深化对“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问题的研究,丰富和充实和谐社会的研究成果。
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的残疾人约有 8296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 6.34% 。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界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这一生理性弱势群体在社会竞争中本身处于不利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化的加速, 加大了他们与其他群体的贫富差距,侵害甚至剥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蕴藏着不可忽视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8296万残疾人中有658万残疾儿童,其中只有35.1%的残疾人受过小学教育,9%的残疾人受过高中以上教育,受教育状况远低于正常人。
残疾人本身的生理缺陷使他们在生存竞争中无法与健康人相比,接受规范良好的教育可以对他们的生理缺陷形成一定的补偿,使他们学习尽可能全面的知识,获得各种技能。
特殊教育是指由专业人员通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和教学组织方式及教学设备,对特殊需要的残疾学生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在残疾人特殊教育立法方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抚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有了巨大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纲要》),把特殊教育并列为八大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之一;首次把“促进公平”写入《纲要》20字工作方针,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明确了“全面推进全民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的总目标,提出了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特殊教育得到普及。
至2014年底,我国残疾学生在校生为39.5万人,全国有特教学校2000所,比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的1853所增加了147所,全国有8个省份残疾学生在一年内增幅超过20%,全国31个省级政府都制定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发展方面:我们国家大力推进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发展,资助了5万多名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鼓励各地分期评选出一批普通幼儿园为特教示范基地,开展学前融合教育。
支持设立特教幼儿园,并出台了《特教幼儿园设置标准》和《特教幼儿园管理办法》。同时,加快推进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辽宁、江苏、浙江、广东等省提出实施15年免费教育……由于我国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保障力度和投入,很多地方的残疾学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任何费用,背上书包就可以上学了。
在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方面:我们国家教育部制定了加快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范。2015年4月,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据统计,我国今年有492名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措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18名拥有本科学历的视障考生在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参加了硕士研究生招考,最终4名成绩优异者被录取。此次特殊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完善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体系,填补了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空白。各项措施使残疾考生平等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面:2008年我国就开始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54亿元,为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扩建特教学校1182所。在此基础上,2012年又开始实施国家特教学校二期建设项目,中央每年投入8亿元,累计投入32个亿,并加大了对教育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60个高等师范院校特教专业、高等特教学院和特殊中职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完善。
在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方面:2015年,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获教育部批准实现专升本,建立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成为我国首个专门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的本科院校。
我国近年来大力推进“卓越特教教师培养计划”和“特教学校校长能力提升工程”。仅2014年,全国高校招收特教专业新生7260人,比2013年增长了29%。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特教教师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均有所提高。
在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方面:社会投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多个社会团体捐款筹资用于资助贫困的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薄弱学校的设备建设。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过去4年内为特教方面筹款20640万元,受益残疾儿童少年达28万人次。
近年来我们凝聚各方力量投入特殊教育事业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国残疾人特殊教育有了一个初步基础。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殊家庭和特殊学生对特殊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在我国特殊教育的实践中,教学理念、管理模式、国家机制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和弊病,特殊教育仍然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教育研究者与实践者共同追求的“全民教育”“教育平等”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者:徐嫣 来源:教育界·下旬 2015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