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不仅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促进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通过对高职师范教育专业考试现状的分析,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考试改革进行了探索:一、必须引导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二、必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知识和能力的关系;三、必须引导学生重视自己个性特长的发展。强调指出要突出学生考试的导向和教育作用。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许多教育工作者试图从不同角度探讨学校教育的各环节与新课程改革的关系,其中,如何在新课程改革中进行评价考试的问题尤为突出。
新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身心素质的评价应是“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发展性评价,这种评价更为关注学生发展的过程以及将来的去向,它注重借助更多评价方法和手段收集反映学生的各方面发展过程与状况的证据,以检查并指导学生的进步。而现行高职师范教育专业的考试,由于受以往应试教育的影响,仍然保留着一套根深蒂固的评价标准以及派生出来的考试方法。如何进行创新,建立一套适应推进课程改革的考试制度,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共同关注的焦点。
一、高职师范教育专业考试现状简析
(一)考试的目的只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
考试的目的片面,更多关注的是学生发展的结果而不是过程,这个结果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甄别与选拔,完全忽视学生在各个时期的努力状况与进步程度,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而且考试标准的唯一性和不可替换性限制了学生的思考和求异思维,不能良好地发挥考试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扼杀了学生的创造精神。
(二)考试的范围只注重知识使用层面
考试的范围狭窄,其内容主要注重学科知识,特别是课本上的知识,只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而忽视对学生学习态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科学探究的精神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等综合素质的评价。同时,考试内容的高要求,更增加了学习的难度。这些增加的熟练性、记忆性的操作要求,仅仅有利于考试分数的提高,而对于促进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提高非常有限。
(三)考试的主体局限于领导和教师
在学校考试中,教师本位一直被看成是天经地义的。考试评价的主体主要是上级对下级的简单评价,忽视了评价主体的多元与多向。考试中学生只能被动反应,不能主动对考试提出质疑,更不可能做出有悖于问题指向的回答。这种考试不顾及评价对象的自身感受,没有形成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模式。
(四)考试的手段过于单一
考试仍以传统的纸笔测试为主,过分注重量化结果,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思想的质性评价手段与方法。
二、高职师范教育专业考试改革的探索
(一)通过考试引导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知识创新是未来社会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创新人才将成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关键,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当前,很多师范专业学生在学习中思维缺乏独特性、新颖性和创造性,在探求知识的过程中往往依赖于教师,不善于质疑问难,师云亦云;且教师考试的形式主要是笔试,其试题大多是对所学知识的简单再现,缺乏创新精神,这样的考试必将引导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知识,严重束缚了学生思维的发展。
因此,师范教育专业的任课教师应从教学实际出发,把学生质疑问难能力纳入到学生学习成绩评价中去,通过考试引导学生具有正确的科学态度、科学精神、科学价值观,培养他们具有追求新发现、探求新规律、创造新方法、积累新知识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敢于向教材、教师、同学质疑问难,善于提出问题,以便更好地适应未来小学教育的需要。
(二)通过考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使师范生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是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目的。那么,衡量课堂教学质量的标准不仅要看教师教得如何,更重要的是要看学生学的怎样,看学生是否掌握了学习规律。课堂教学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真正起作用的,主要不是在学习期间考试时曾回答出多少知识,得多少分数,更主要的是掌握知识、获得知识的能力。学校应当重视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并将其始终放在首位,而不应当把获得专业知识放在首位。只有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才能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的进步和变化。因此,考试要突出学生能力的考查显得更加急迫。
令人遗憾的是,有很多师范生对知识与能力的关系处理得并不恰当。一部分学生由于没有升学任务的压力,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在学习中虚度光阴,得过且过,临近考试时紧急突击考试科目,尽管取得了很理想的成绩,然而考试结束后又很快把知识遗忘,结果无论在知识的掌握上,还是在能力的提高上都一无所获。学生的这种状态如果一直延续到毕业,势必会影响他们将从事的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因此,师范教育工作者应通过多种渠道,采取科学有效地措施来扭转这种局面,其中之一,就是要发挥考试的重要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正确处理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在考试内容方面,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和学生经验的联系,关注国内外教育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淡化记忆内容为主的考试。在试题的设计方面,增加试题的开放性,考察学生的潜能和思维过程;增加实践操作和开放性试题,鼓励有创意的表达和独到的思维见地。教师也可以根据学科的特点,在考查学生掌握知识情况的基础上运用适当的方法考查学生的能力,如采用对某一问题的阐述与辩论的方法,可考查学生周密、敏捷地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通过实际演示与操作可考查学生探索发现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用现场表演、即兴表演、教育设计等方式可考查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等等,这样可引导学生在平日里“会学”、“善学”,使他们能够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三)通过考试引导学生重视个性特长的发展
新课程改革强调面向全体学生,面向有差异的每一个个体,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使其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就学生个体而言,指的是“一般发展”与“特殊发展”的统一;就群体而言,指的是“共同发展”与“差别发展”的统一。我们所面临的是一个个具有丰富个性色彩和个别差异的师范生,在过去长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常常采用同一进度、同一标准面对全体学生,而往往容易忽视对师范生的个性的塑造和特长的发挥。现代社会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才不仅要有现代科技、文化知识,而且要有自觉能动性、独立自主性和开拓创造性、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因此,学校在考试中应引导学生在达到基本教学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
大量实践表明,“考试结果的真实性,主要取决于测试量尺的准确性”,而测试量尺的准确、有效可否,又关键在于考试标准的设计。考试标准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共同要求,还需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以及发展的不同需求,导引学生在发展共性的基础上张扬个性。当前,社会呼唤创新人才,教学强调培养人的个性特长,在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基本要求基础上体现学生的特长和个性的发展,考试标准的多元化在某种意义上社会发展的必然。其实质是评价标准的个性化,目的是使评价适合每个学生的特点,评出每个学生的个性。多元化标准的考试不是无原则地迁就学生,也不是给学生定性,而是要帮助、诊断学生的学习、把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作为考试的最终目标。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有不同于他人的个性特长,教师应善于发现他们的特长并加以培养,使之得到发展,并构建“等级+特长+鼓励性评语”的评价制度,使各类拔尖人才脱颖而出。自然界因多样性而丰富多彩,社会因其多样性而生气勃勃,单一模式的人才结构不可能适应多样化的社会,不可能适应未来小学素质教育的需要。教师应积极引导师范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点,树立我能行的思想,打好自信的根基,以自己的特长优势从容地走向未来的教育工作岗位。
总之,考试在学校中会长期存在,而且会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除了要很好地发挥考试的检查、诊断、预测和选拔等作用外,要突出考试的积极的导向作用,使我们所培养的师范生具有较强的从业素质和能力,能够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发展和小学素质教育的需要。
作者:王艳红 来源:文科爱好者·教育教学版 201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