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生及其体系形成时期
早在17世纪上半叶,被称为现代教育之父的夸美纽斯提出了普及六年初等教育的思想,创立了班级授课制,围绕班级授课制的需要又订立了相应的学期、学年和假期制,为推进普及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
随着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学校有了进一步发展的势头,对教师需求也随之增加,在这种形势下,于17世纪末叶师范教育产生,当时主要是一些培养教师的短训班和一些规模不大的师范学校。如1684年法国天主教兄弟会开办的“教师讲习所”,1694年德国哥达举办的师范学校等等。这些师范学校的出现,标志着对教师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和教师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到来。
18世纪后半叶,蒸汽机发明和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
这种社会化大生产不仅给教育的飞速发展创造了条件,而且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学校教育要迅速扩大教育对象,给未来的劳动者以文化科学知识、机械原理和技能的教育,以便培养出适应机器大生产的新型劳动者。
学校教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普及教育由必要性变为现实性,进而促使师范教育迅猛发展。到19世纪,各国都普遍设置了师范学校,由初等师范、中等师范到高等师范,形成了师范教育体系,使普及初等教育有了稳定的、高水平的师资来源。
2.发展时期
19世纪后半叶,工业生产进入电气化时代,生产水平提高要求劳动者文化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因此,各工业国不得不延长普及教育的年限,由实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向普及中等义务教育转化。
高等师范教育因此而得到迅速发展,并且中等师范教育也逐渐向高等师范教育转变。比如美国,1893年纽约州奥尔巴尼市把师范学校升格为州立师范学院起,到1917年取消中等师范学校,此后中小学师资均由师范学院培养。
德国在19世纪,小学和国民学校的师资一律由师范学校培养,由于工业化生产发展的需要,要在国民学校高年级开设专业课,相应要求教师要有大学文化程度。于是,德国于1926年在普鲁士邦成立第一批师范学院,并且确立了以高等师范为主、综合大学教育系为辅的师范教育体系。苏维埃政权也十分重视师资在国民教育中的作用。
1917年10月革命胜利,第二年即召开全苏第一次师范教育会议,并颁布《师范学院新章程》,第三年即1919年便创建了全苏第一批统一的高等师范学校和缺陷儿童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到20世纪30年代,苏联即确定了从师范学校到师专、师院和大学教育系这样完整的师范教育体系。
3.改革提高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工业社会开始转入信息社会。信息社会作为知识智力社会,对脑力劳动者的需求量急剧增加,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脑力劳动者就已经占整个就业人数的40%以上,到70年代,即上升到50.1%。
所以一些工业发达国家不仅继续延长中等义务教育年限,扩大多种类型的中学后教育,而且把迅速发展高等教育也提到议事日程;到20世纪70年代,许多发达国家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到80年代,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大学毛入学率已超过60%。这种形势对师资在质量和多样化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师范教育进行改革和提高。
第一,师范教育向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这一趋势有以下几个特点:
对教师要求高学历水平加实习试用期。比如,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即取消了中师学校,中小学教师一律由师院培养,现在各州将在大学里培养中小学师资的年限由四年延长到五年,并规定综合大学毕业生若要选择教师职业,必须再接受一两年教育理论和教育能力的训练。
原西德把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实行的师专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小学教师的做法,改为现在由大学本科培养小学教师。比利时、西班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英国等对教师除高学历要求之外,规定教师候选人被正式任用前,必须有一年的使用期,德国和卢森堡则设立8至24个月的带薪实习期。
(2)为了保证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西方许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一方面,这些国家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以便使教师职业有相当的吸引力,如丹麦、德国、西班牙、希腊、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日本等国规定教师属于国家公务员,其工作稳定、待遇高。比如日本,本世纪70—80年代,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超出国家公务员的16%.另一方面,对教师候选人要经过严格考核。英、法、德等国还要求在通过国家考试或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再经过一定时间的试用,实际考查合格者方可任用。据1985年日本调查,全国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任用考试的人数达20万人,而实际被录用的人只有3.5万人,可见进入教师队伍竞争之激烈。
(3)师范教育由职前教育向终生教育转变,教师在职进修已从自由选择教育变成了义务教育,即教师有义务或者说必须接受国家举办的在职进修教育以便更新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20世纪70年代英国教育家詹姆斯·波特提出“师资三段培训法”,其中重要一环就是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环节,这一主张在世界上产生重要影响。
美国为了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各地均订有加薪办法,如任何教师利用暑假、周末或夜间在大学学习有关学科而获得学分者,根据学分高低加薪,修满足够学分获得更高学位者,则按学位加薪。日本也制订了严格的教师进修制度和教师晋升、资格鉴定的考核制度,即使连续任教15年的教师,也要接受例行的资格鉴定考核。
第二,各发达国家日趋普遍地采取弹性开放制的师范教育制度。所谓弹性,即非定向型师范教育。所谓开放,即无单一定向的师范学院,所有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凡经认可均可培养师资。同时,以培养师资为主的学校,即使教育学院,再也不限于专门培养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