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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爱国主义教育应解决的几个思想认识问题

2015-07-10 08: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爱国主义公民道德规范
  论文摘要:爱国主义是会民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在全社会形成最大思想共识的基拙。爱国主义教育是永恒的主题,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当与公民的具体的思想实际相结合。当前爱国主义教育应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正确认识“以人为本”与“以国为本”的关系;正确认识尊重和保障人权与维护国家主权的关系;正确认识人格与国格的关系;正确认识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全球化意识与民族国家意识的关系。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是当前及今后思想教育的一项主要工作。爱国主义是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在全社会形成最大思想共识的基础。爱国主义教育是永恒的主题,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当与公民的具体的思想实际相结合。团中央前一段对大学生、企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四类青年群众开展的大样本、分类别思想状况调查显示,坚持爱国主义几乎得到所有青年的认同,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统一的青年超过70%,自觉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三者统一起来的青年不到60%。这说明,在新形势下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具有问题意识,必须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否则,就会使人感到空洞无力,不能收到很好的效果。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谈新形势下爱国主义教育应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正确认识“以人为本”与“以国为本”的关系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WWW.133229.COM在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以人为本的理念越来越深人人心,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拥护,但也有人对“以人为本”提出这样那样的质疑,担心“以人为本”会助长个人主义,不利于国家的发展。笔者在网上看到一网民的留言:以人为本把以国为本放在什么位置?难道国家利益不重要吗?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爱国主义教育必须正确回答二者的关系。
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以国为本就是以国家的根本利益为本。在社会主义社会,二者具有一致性,但在私有制社会,封建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并不具有一致性。马克思认为,国家是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工具,被压迫阶级只有起来推翻剥削阶级利益的国家,才能获得政治解放,无产阶级“和国家这种形式处于直接的对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
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国家所建立的新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新型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真正的主人,人民是国家权力的真正拥有者;但人民并不直接掌握具体的权力,而是通过人民委任的代表—各级政府官员来行使权力。这种权力的运作模式存在着权力的使用有违背人民意愿的可能,这就需要人民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做主,这三者的一致性体现在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这里,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以人为本”与“以国为本”没有本质的区别。
我们的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把热爱祖国和热爱人民有机地统一起来。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说他非常爱国,却不关心人民的疾苦,甚至贪污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这种爱国就是假的和空的。邓小平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自己的祖国和人民。”孔繁森说:“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人民。”在现阶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让人民共享,通过科学发展真正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是最大的、最根本的爱国主义。
以人为本的“人”不仅指“人民”,还指全体社会成员,即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一切人”。胡锦涛多次指出,“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援助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等。这里所说的“人人”、“公民”、“全体社会成员”和马克思说的“每个人”、“一切人”的意思是一样的。作为执政党,始终尊重和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即每个人的宪法赋予的权益,不仅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原则,更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如果把“以人为本”仅仅解释为“以人民利益为本”,就缩小了其内涵,模糊了其新意。
社会以个人为基础,人民由人人所构成。从这种意义上看,以人为本提倡尊重每一个人,关爱每一个人,这就能极大地调动全体社会成员干事创业的激情,激发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爱国热情,和“以国为本”并不矛盾。至于极少数人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干着损害国家利益的勾当,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完全没有必要担心“以人为本”会影响国家的发展与繁荣。
二、正确认识尊重和保障人权与维护国家主权的关系
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尊重与保障人权”就必然是题中应有之意。有学者指出,我国已进入权利时代,民间维权事件接连发生,运用法律维权越来越成为公民的自觉选择,权利意识的觉醒是否和维护国家主权的意识同步发展,这是爱国主义教育不能不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是最有人权保障的社会,这主要表现在人权的广泛性和人权内容的充实性方面。从广泛性方面来看,社会主义的人权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人民普遍享有的权利;从充实性方面来看,人民享受的权利是全面的,包括以人的权利为核心,保障人的生存权、人身权、自由权、平等权、发展权等。以人的需要为宗旨,不仅要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更要关注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以人发展为目的,不断满足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权利。社会主义人权观超越西方人权观的局限,不仅体现在人权主体的广泛性,而且还体现在人权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我们追求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尊重个人的权利与尊重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统一,实现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政治权利的统一。我们正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体系,真正把人民享有的权利落到实处。新中国成立60年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发展的历史,是我国人民权利不断得到落实的历史。
个人人权与国家的主权密不可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与爱国主义教育不矛盾,而且恰恰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人权与国权,国权是前提。没有国家主权的独立,就不可能有个人人权的保障。毛泽东在谈到旧中国人民受压迫的原因时指出:“中国缺少的东西固然很多,但是主要就是少了两件东西:一件是独立,一件是民主。这两件东西少了一件,中国的事情就办不好。为什么会缺少这两件东西呢?这是因为中国多了两件东西,“一件是帝国主义的压迫,一件是封建主义的压迫,由于多了这两件东西,所以中国就变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邓小平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利用人权干涉我国内政的情况,旗帜鲜明地指出,国权是人权的前提和基础,国家的独立比个人人权更重要,没有国家的独立权和主权,个人的人权就会遭到粗暴的践踏。中国近代史证明:一个国家如果失去了独立权和主权,就只能任人宰割,人民的人权就会丧失殆尽。中国近代史上帝国主义侵犯中国人权的例子罄竹难书:第一,帝国主义向中国贩毒。鸦片大量输人中国,不仅使大量银元流到英国,造成中国国库空虚,而且使很多中国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造成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第二,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从1840年到1949年的110年间,英、法、日、美、俄等帝国主义对中国发动数百次侵略战争,洗劫了大量财富,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仅1937年到1945年,日本侵略者占领中国城市930座,破坏工厂3840家,使中国直接损失500。亿美元。第三,大肆屠杀中国人民。从1931年9月18日到1945年9月,日本帝国主义屠杀2100万中国人,他们还惨无人道地用中国人进行细菌实验。帝国主义侵略军所到之处,实行“三光政策”,其野蛮行径令人发指。第四,强迫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从1840年到1949年,帝国主义列强共强迫中国签订了1100多个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大都是割地赔款,进行领土霸占、经济掠夺和文化侵略。据不完全统计,侵略者仅通过不平等条约,就从中国掠夺白银1000亿两。在旧中国,外国人可以随意地侮辱中国人,如“中国猪”、“华人与狗不得人内”、“东亚病夫”等。中国人被看做是愚蠢、懦弱、任人宰割的象征,中国人备受欺凌,毫无人权而言,而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中国的领土上却享受着种种特权。
中国的近代历史证明:没有国家主权,就没有人权,国家主权是人权的基础。我们今天在享受个人人权的同时,决不能忘记维护国家的主权。在国家主权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人权问题就始终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务,任何国家的人权事业,都应由本国政府依靠自己的人民去解决。从这种意义上说,西方国家鼓吹的“人权无国界”、“人权大于主权”,是蛊惑人心、掩盖其干涉别国内政企图的“烟幕”。在现阶段,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须把维护国家主权放在第一位,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是发展中国人权事业的根本基础。任何借口个人人权而损害国家主权的行为,都不是爱国主义。
三、正确认识人格与国格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注意提升自己的人格形象。所谓人格,就是人的本质的感性形式,是通过人在其中生活的各种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的感性力量,是一个人在社会上怎样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外在表现。人在社会中可以分为个人、群体,因而必然有个人人格和群体人格。在主权国家存在的条件下,谈论人格,不能不涉及国格。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
如果说人格是人在主体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立场、思想、尊严、品质、价值等品格的话,那么,国格则是一个国家在国务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立场、主张、思想观点等一系列品格的总称,是国家的独立、主权、尊严、品质、价值的总和,也是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形象、威信的统一。国格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形象和尊严,代表了一个国家的立场和地位,在对外交往中,国格是人格的前提和基础,一旦丧失了国格,个人人格就无从谈起。在旧中国,中国人的人格被帝国主义侵略者肆意践踏、剥夺和侵害,其根源就是中国的国格没有了。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浴血奋战,就是为了争国格、争人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是为了争国格、争人格。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谈话中,首先明确提出了主权问题,他斩钉截铁地表示,主权是不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到1997年还不收回香港,“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就是李鸿章!我们等待了33年,再加上15年,就是48年,我们是在人民充分信赖的基础上才能如此长期等待的。如果巧年后还不收回,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国家主权问题是国格的重要内容,丧失主权,就等于丧失国格,这是丝毫不能让步的。1989年10月3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针对西方国家鼓吹“人权”、“人格”,尖锐地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邓小平还深有感触地说:“如果中国不尊重自己,中国就站不住,国格没有了,关系太大了。中国任何一个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都会垮台的,中国人民是不会原谅的。国格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人格的存在和发展的大问题,不能有丝毫的含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打开国门,我们对外的交往增多了,数以万计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参观、学习、留学,与国外进行了广泛的经济、文化、宗教、体育、科技、贸易、政治方面的交流。一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为了达到一己的私利,而不惜丧失人格、国格。邓小平对此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一些青年男女盲目地羡慕资本主义国家,有些人在同外国人交往中甚至不顾自己的国格和人格。“现在有些青年,有些干部子女,甚至有些干部本人,为了出国,为了搞钱,违法乱纪,走私受贿,投机倒把,不惜丧失人格,丧失国格,丧失民族自尊心,这是非常可耻的。

应该看到,邓小平所指出的情况,直到现在仍有存在。因此,我们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必须把尊重人格和维护国格有机地统一起来。国格是人格的基础,是国家的立国之本;人格是立人之本,丧失人格,发展下去,就会丧失国格。讲人格,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不尊重自己,自己就站不住,人格没有了,就得不到人们的尊重。讲国格,也要自己尊重自己,不尊重自己,国家站不住,国格没有了,就得不到世界人民的尊重。我们一定要维护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良好形象,以自己良好的人格形象为国格增辉。
四、正确认识各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在一个有着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大国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绝对不能回避民族问题。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社会主义的中国,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在社会形态方面,有的少数民族从农奴制甚至原始社会进人到社会主义社会。如经过民主改革,使西藏的百万农奴获得了解放;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得到了快速、全面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譬如,新疆解放前人均寿命只有31岁,而今已经达到了71岁。生活的实践使人们感到新旧社会两重天,用“翻天覆地”来形容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的变化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政策,保证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促进了56个民族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经验和政治优势。

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传统、语言、宗教、风俗习惯,有自己特殊的需要和特殊的利益。解决民族问题是在尊重少数民族特殊的需要和特殊的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说明民族文化的个性,恰恰是该民族最值得尊重和保护的东西,也是该民族最重要的利益所在。只有保护这些民族的东西,各民族才能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共同发展。那种利用行政手段抹杀民族差别,加速民族融合的做法是违背民族发展规律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现阶段,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仍然是我国民族问题的集中表现,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的最大障碍。民族地区存在的一切困难和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来解决,要靠各民族的团结来解决。各少数民族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离开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各少数民族不可能发展起来。任何企图从中华民族大家庭分离出去的企图,都是注定要失败的。现在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民族地区制造事端,打、砸、抢、烧,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他们的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少数民族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历史证明:稳定是福,动乱是祸;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爱国主义教育就是要讲清我们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唱响各族人民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五、正确认识全球化意识与民族国家意识的关系
经济全球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世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为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地球似乎变得越来越小,成为人们所说的“地球村”。各个国家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各国共同利益越来越多,出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交互重合的状态。当今世界,西方国家在经济科技方面的优势地位短期内不会改变,这就为他们利用经济全球化推行其价值观提供了条件,他们标榜的所谓“普世价值”、“全人类利益”,不过是一个铺着鲜花的、看似美好的陷阱。必须看到,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改变民族国家依然是当今世界国际关系中最基本的行为主体的事实,追求国家利益仍然是各民族国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不仅如此,经济全球化不但使各国将竞争的范围扩大到全球的每一个角落,而且使竞争的激烈程度不断强化,从而使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经济全球化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企图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没有丝毫的改变。邓小平曾这样回答美国前总统卡特的询问: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ok(可以);印刷发行圣经,ok(可以);外国传教,no(不行)。邓小平的回答告诉我们:对境外势力利用基督教对中国的渗透,必须明确回答no,中国越是扩大开放,越要抵御渗透。这说明在全球化背景下,爱国主义教育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越是扩大开放,越是要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我们应牢固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切不能在全球化进程中迷失了方向,丢掉了根本。
另一方面,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我们中华民族必须吸取全人类的智慧,以世界的眼光、博大的胸怀来参与竞争,参与国际新秩序的构建;否则就会被边缘化,就会落后挨打。现在我们提出科学发展观,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和谐发展;对外构建“和谐世界”,就是要促进平等发展、共同发展、和平发展。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就文化自觉提出了“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观点,得到了学术界的积极响应。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我们的祖先在几千年前就提出了“和而不同”的伟大思想。“世界之美,正在于其丰富多彩。一个心胸狭隘的灵魂,总是把不同视为对立,将差异变成仇敌;而对于一个襟怀博大的民族来说,不同意味着多姿多彩,差异包含着统一与和谐”。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和博大的胸怀,必须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结合起来。
爱国主义既是一个理性的问题,更是一个情感的问题。情感认同不完全是逻辑推理或理性构造的结果,而是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的产物。爱国主义教育不能仅仅依靠“你们必须”、“你们应当”这样的句式,而是要通过我们的发展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使群众在价值的比较中认识到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正如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所指出的:“人民,是看实践。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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