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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绥远地区兴办的边疆小

2015-07-06 10: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民国政府 边授教育 绥境蒙旗
  论文内容摘要:杭日战争时期,边疆教育是民国政府的一项大政方略。教育部通过直接、间接的办校兴学方式,使绥远境内蒙旗的边疆教育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扩展和进步,为杭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必要的贡献。当然,绥境边教工作由于基本上是在战争环境下开展的,因此受到了战争的制约和影响。
边疆教育是抗战时期民国政府的一项大政方略。边疆教育在绥境的推行早在抗战之前就已开始,只是当时没有明确提出过。直至1934年在《中央政治学校设置边疆分校初步计划纲要》中才明确指出了“边疆教育”这一概念。1935年,国民政府教育部、蒙藏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推行边疆教育实施办法》,被视为民国政府以边疆地区为对象制定的边疆政策。而这一政策在绥境的实施,经历了筹建、恢复(因战争一度中断)、推进几个阶段。本文只将抗战时期边疆小学情况作一历史回顾。
  一、绥远省初等教育实施政策的演进
1934年,国民党中央创立中央政治学校包头分校,1935年,教育部责成绥远省筹建国立蒙旗师范学校(1936年绥东告急,校址由集宁迁到归绥后,改为国立绥远蒙旗师范学校)。这可视为中央政府协助地方兴学、培养师资和干部采取的措施。
1935年,绥远省教育厅根据中央政府教育部颁发的《边疆教育实施办法》,制定了《绥境蒙旗教育之实施计划》,其中“小学实施计划”分列三项内容:(l指定设立小学。wwW.133229.COm即根据教育部《边疆蒙旗教育实施办法》,在绥境蒙旗中指定设立5所小学,即喀尔喀小学、中后旗小学、杭锦旗小学、郡王旗小学及土默特旗小学。各校负责人、招生办法、课程、经费及成立时间均一一作出规定。(2)补助小学。凡未指定设立小学的各旗,在1936年3月前成立小学者,需呈报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绥远省边疆教育经费将酌量予以补助。如包头创办的三公旗小学,准格尔旗的同仁小学,土默特旗第一小学,均按月酌情予以经费补助。(3)自动拟办之小学。即有个别旗恢复昔日私塾,也以此图获经费补助,这些学校渐渐改为正式小学。
在教育部督导协助和绥远省教育厅实施下,1937年“七·七事变”前,绥远省的边疆小学教育已有一定发展,并初具规模。据统计,在绥远省管辖的“十八旗一部”中,土默特旗已设中学一所,附设高小一所、初级小学五所;察哈尔右翼四旗在平地泉设高小一处,正红、镶红、镶兰、正黄等四旗各设初小一处;伊盟准格尔旗设同仁小学一处,均由各旗政府管理,受绥远教育厅监督。1936年,绥远省推行义务教育,由义教补助费下补助经费,每旗设立小学一处,各旗均将开办费领讫,先后报告开学。绥远为日军占领后,1939年,绥远省政府迁至绥西陕坝,“教育厅曾函催未沦陷各旗恢复学校,将乌拉特前、后两旗小学均予督促复课,达拉特旗与准格尔旗亦报开学”。在此期间,蒙旗所办学校均由各该旗直接管辖,而不再隶属于省教育厅行政机关,只是遇事咨询与监督而已。此时,绥省教育当局,已将恢复边教之责,委诸蒙旗政府,并派员督导,以办理边教复兴事宜。
1939年,教育部颁布了《蒙旗教育暂行实施办法》。其“总纲”中规定,鉴于抗战局势紧迫,蒙旗教育之推进应从沦陷区域、战区及接近战区、后方三方分头推进,具体办法如下:(1)沦陷区域各小学,如能迁移到适当地点继续开学者,其师资、设备及经费由教育部尽量补助之。(2)战区及接近战区之蒙旗教育应设法维持,并需利用此项教育机关,实行全民教育,并担任抗战之宣传工作;如需要移设较为安全地点者,应由当地机关事先筹划,其迁移费用得呈请教育部酌量补助之。(3)后方的蒙旗教育除按照教育部所定的推进边疆教育计划办理外,还规定自1939年度起,教育部分别在绥远伊克昭盟“设立国立实验小学若干所,以后逐年在上列地方及其他地方增设之”。还规定:“蒙旗小学一律兼办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或实施全民教育。蒙旗高级小学注重职业训练,并得酌量延长一二年,稗得受职业简师或地方自治之训练。”在奖励一栏中规定,“蒙旗小学学生,酌予以公费待遇。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及旗政府各担任三分之一”。
1939年,国民党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推进边疆教育方案》,确定了实行边疆教育的方针及各级教育中心的目标—“初等教育应以公民训练与语文训练职业训练并重,并养成其卫生习惯。”1941年11月,由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的《边地青年教育及人事实施纲领》,被认为是推进边疆“最重要之边疆典则”。其中规定,初等教育为边疆教育中主要内容之一。至此,边疆地区初等教育有了比较统一的实施方针。
  二、绥西境内的国立边疆小学
教育部为协助地方推进边疆教育,以期发挥设校兴学的示范领导作用,自1939年起,“始于督导各边省办理边教之外,教育部同时直接办理学校”。教育部之所以要直接动手办理各级边疆学校,其目的在于适应下列要求:培植建设边疆所需中下级干部;抗日战争发生后,后方各边疆省份已成为抗战之重要根据地,急应加速兴学,提高边民文化水准,配合政治军事之需要;边远省份大多贫痔,期待中央以雄厚之人力和物力,协助地方兴学,发挥设校兴学之领导示范作用;试验研究边疆教育之制度与方法。截至1947年底,“前后由部直接办理边校,连同移交停办者在内,……小学二十二所,总计五十六所,至短期训练班及各师范所办附小,尚未记人”。其中.在绥境内的部办边疆小学据记载约有8所。下面按成立时间先后分别概述如下:
绥远省扎萨克旗小学:1943年4月,部派校长开始筹备,9月正式开学上课。1945年1月改称为国立伊盟中学附设扎萨克旗小学。
绥远邵托克旗小学:1943年6月,开始筹备,10月招生开学,11月校址由布普庙迁至旗府附近。
绥远达拉特旗小学:1943年7月,开始筹备,11月合并旗立第一参领区小学后开学上课。次年春,学校迁至乌兰甲坝本花沟。1946年秋,经教育部核准在展旦台滩设置分校。
绥远准格尔旗小学:1943年12月,部派校长与地方人士协商,将旗立暖水镇小学由部接办,改为部办边脸小学即绥远准格尔旗小学,次年3月正式成叫正。

绥远杭娜旗小学:1943年5月,开始筹备,于1944年3月开始招生,正式成立。校址设在旗府附近。
绥远郡王旗小学:1945年10月,筹备成立,校址设在旗内附近。该校虽创办较晚,但颇有成效。
绥远西公旗小学:1946年2月,部派校长开始筹备,8月正式招生开学。校址设于旗境之官牛坝,校舍原系当地营房,经改造增筑后使用。
绥远乌审旗小学:1943年间即开始筹设,嗣以地方局势动荡而停止进行。直至1945年8月始重开筹备,1946年11’月正式成立。校址设在鸟审旗附近。

为切实推进边疆学校教育,教育部规定,“·初等教育以小学为主,分固定式及流动式两种,以适应边疆之环境”;“小学以地方设立为原则,得由中央酌予补助,但教育部为实验及辅导边区初等教育起见,得在边疆适当地点,酌设边疆实验小学”。还明确规定,边疆民族地区的中小学都要兼收当地各民族的学生人学(zl}zz-ms。在1944年10月以前,国民政府教育部所办的边疆小学称为边疆实验中心小学校,之后,教育部通令各部办边疆小学一律改称小学,并在小学前冠以所在蒙旗之名。
边疆教育之所以在绥远境内得到重新发展,是与地方政府的工作分不开的。绥远省政府遵照中央教育部《边远省份边地教育委员会组织纲要》规定,于1941年8月6日成立了绥远省边地教育委员会,隶属于教育厅,作为辅助设计机关,协助省教育厅第二科综合办理全省各蒙旗边地教育事宜,使绥远省边疆教育行政组织逐渐完善;同时增设蒙旗督导1员和视察员,并指派其他视察员担任视导工作,以督导推进边疆教育事业。
在教育经费方面,绥远省办理边疆教育并无专门经费,除中央补助数额外,多由蒙旗自筹。如1942蒙旗小学由中央拨发补助费4万元,并由中央拨补本省国民教育补助费项下划拨1.8万元,共计5.8万元。其余分别由各蒙旗自行筹措。师生待遇实行公费制,“蒙生由学校供给衣食文具,其余一律自费”。“各蒙旗小学教员除供给食米皮衣外,每月薪水40至100元。职员多数系旗政府职员兼任,不另支薪”。
根据1942年的一项统计,各蒙旗共设立小学共27所,学生约为658名,教职员59名⑦。这些蒙旗小学主要分布于伊克昭盟境内,还有一些在乌兰察布盟境内。在伊克昭盟境内的有:(1)准格尔旗10所,即同仁小学、暖水镇初级小学,五字湾初级小学、那公镇初级小学、那林镇初级小学、德胜西初级小学、东胜队初级小学、西台初级小学、杨四塔初级小学、大包兔湾初级小学;(2)达拉特旗2所,即乌兰甲坝初级小学、甲浪水道初级小学;(2)郡王旗2所,即旗府初级小学、台吉台初级小学;(3)札萨克旗3所,即旗府初级小学、联保处初级小学、喇嘛庙初级小学;(4)杭锦旗1所,即旗府初级小学;(5)鄂托克旗2所,即旗府初级小学、克吉庙小学;(6)达尔l}特部1所,即伊金霍洛初级小学;(7)乌审旗4所,即旗府初级小学、铁帽沃包初级小学、霍吉尔图初级小学、西公商初级小学。在乌兰察布盟境内者为分别位于乌拉特前、后旗的同义隆初级小学、张留柱屹坦初级小学2所。
教育部直接办理的边疆小学,发挥了设校兴学的领导示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地方边教的事业发展。绥远省边地教育委员会的成立及其具体政策实施,促使绥境边疆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扩展和进步,标志着绥远边疆教育事业由此进人了一个积极推进的新阶段。
  三、蒙旗小学教材编辑使用情况
早在1932年起,教育部蒙藏教育司即开始着手编译蒙文小学课本,历经三年译竣小学课本八册、常识课本四册,大量印刷,免费供应。国定本初级小学国常课本问世后,以国定本小学教材为蓝本,另加入蒙藏维等旗民族性和地方性的资料,故而此课本内容包括国家观念、民族意识及乡土特征等三种性质。教育部复将该书分别译注为蒙文,交付各地边校应用。教育部在教科图书的编译方面,要求“初级及中级小学教科书,以国语语文编订为原则。
教育部为给边疆各级学校印发补充读物和各种参考图书,特于1940年1月订定《边地各级学校补充读物及参考图书编辑办法》,规定编辑范围十类,在“补充读物方面,曾陆续编辑国父遗教及总裁言论数种,重要者有蒙藏回文译三民主义要义”等;此外,参考图书包括如下三类:一是边地教育行政人员参考用书,二是边地学校教师参考用书,三是中小学适用国语与蒙藏回文对照字典、蒙文国文辞典及蒙译标准国音学生字典。此外,“教育部感于一般性教材不易适应边民需要”,于1941年5月订定《征求边疆教育乡土教材参考资料办法》,逐步开始了乡土教材的编写工作。
通过上述初步考察,我们可以看出,在1934一1945年的11年间,国民政府教育部面对复杂的历史条件和极其艰难的战争环境,通过直接和间接的两种方式设校兴学,为边疆教育在绥境的推行和实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不仅为争取抗战最后胜利做出必要的贡献,同时也为改变绥远蒙旗文化落后面貌,促进蒙旗教育近代化的发展莫定了初步基础。但是必须看到,当时在绥境实施的边教工作是在战争环境下进行的,势必使边教工作受到战争进程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国民政府教育部在绥境推行的边疆教育,其实施的效果也是有限的,不应给予过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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