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写过一篇小说——《无罪辩护》。
当初写那篇小说的主旨是想通过叙述一桩刑事案件来反映人们道德滑坡、信念偏差、自我浮躁的社会现象,再折射出家庭、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理念正确培养的缺失和因此而带来的负面效应,进而考量当下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与犯罪根源的直接关系。
三年前,我与惠安中学结缘,也基于那篇小说对社会教育的一点思考,自此就认知、认同了惠安中学“好人教育”的办学使命,也认为学校教育教学就该担负起这样的社会责任。
说到好人,应该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评判标准。因为多年从事检察工作打击刑事犯罪的缘故,起初我对好人最为直接简单的理解就是遵纪守法没有犯罪的人。二十多年检察工作经历,从中能感受到的是犯罪行为对国家社会生产和公共生活秩序的危害,也体察到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也能见证到犯罪行为给自身、家庭、亲友所带来的伤害——相信社会公众与我有同样的感受。
正是因为犯罪行为的危害、损害、伤害并影响到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司法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积极参与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着预防犯罪的职责,自然与学校的教育工作联系到了一起。也正因为未成年人盗窃、抢夺、抢劫、破坏水电设施等犯罪行为和校园暴力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并已成为一项社会问题,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通过与学校联手采取不同的形式在校园中开展法制教育,其目的就是教育培养遵纪守法不去犯罪的好人。
但是,以这些年的感受来看,这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已开展了三十年而且还在继续加强着,却并没能完全有效地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成年人犯罪,社会治安问题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依然是社会公众最为关切的焦点话题之一。这种现象说明,一时一事的法制教育并不能形成良好的氛围熏陶而让守法意识逐步深入人心,并成为人的基本生活理念。这也就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怎样才能有效地开展犯罪预防?从犯罪构成理论上讲,怎样才能根除人的犯罪动机?怎样才能让人成为好人做好事而不产生不良动机做坏事?怎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呢……在这一思考和反思中,对于好人的内涵也就日渐明晰——应该是有思想信仰,有道德素养,能够遵纪守法,能够自食其力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
社会并不缺乏精英人才,而缺乏的是普通的有素养的好公民,以及朴素的大众化的生活理念和道德素养。我写《无罪辩护》那篇小说的基本素材来源于三个真实的刑事案件,其中的当事人那么无视道德与法律的约束而自我作为,可以说能代表一部分家长、被告人、受害人的思想观念或是对待生活的理念。那篇小说的一条辅线就是五年前被媒体广泛关注评论过的药家鑫杀人案。药家鑫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本可以成为社会的精英人才,可他的杀人动机竟然简单到无视人的生命,冲动到无视法律的地步,让良知者痛斥,让理智者惋惜,也让好多评论者认为药家鑫的心智存在缺陷,人格不够完整。
前段时间,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毒杀同学案,以林森浩被执行死刑而终结,可留给我们的仍然是法律制度与人伦情理冲撞的思考——林森浩是一名研究生,可谓是化学专业的精英人才,但就是这么一个人才,只是与同学之间有点嫌隙,便极为恶劣地做出了投毒杀害同学的举动,给两个家庭甚至于社会都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与惋惜。再联想到几年前被媒体一度关注过的一个事件——富士康公司在几个月内有十几名员工跳楼自杀,他们当中最小的只有十八岁,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二岁,可以说均是初出校门开始接触社会具有一定知识的人才。
而其自杀的诸多原因,归结为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心理落差较大,不能适应社会又心理脆弱,更不能接受自己的现实处境,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才走上了绝路。这些刑事案件和社会事件,说明了什么呢?说明的恰恰是一个好人应具有的基本素养——健全的心智和完整的人格。正确的生活理念和道德素养,是做一个好人或是正常的社会人的基础。
社会需要好人,好人是在成长中教育培养出来的。说起教育,外行人不该说内行话,但以社会人的视角来看,我的体会是——家庭的抚育熏陶是一个方面,社会环境的影响引导是一个方面,而关键还在于学校的教育培养——这么认为,是我以为学校承载着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更多的教育培养义务,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方式所形成的校园氛围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思想影响至关重要。
我常基于人的生理心理成长过程审视教育,以为幼儿教育的重点应在于培育幼儿健康的身体、完整的人格和兴趣爱好,初中和高中未成年人教育的中心在于传授自然人文基础知识的同时,要让未成年人树立起正确的生活理念和道德素养,从而使其具有健全的心智和完整的人格,而高等教育才是培养社会精英型或是专业型人才的场所——也就是说,教育应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受教育者的生理特点而有不同的教学方式,才更切合受教育者成长过程中的实际需求。
基于此,我以为惠安中学正走在一条切合社会需要的教育之路上。“好人教育”,能看得出是朴素的治学理念或是办学思想,细细品味,又觉得它的内涵宽泛。我在认知之时,赞同惠安中学的育人目标——在家里做一名好儿女(有孝心,懂感恩,能自立,会生活),在学校作为一名好学生(有品德,爱学习,有个性,善合作),在社会做一名好公民(爱祖国,勤劳动,讲诚信,重友善);也推崇惠安中学的教学模式——课堂即社会、年级即社区、学校即国家——在教学中让学生学习和接受社会知识,从学生的人格完整和社会需要上立德树人,塑造做一个好人的生活理念和道德素养。因此,在认知推崇之时,就觉得惠安中学“好人教育”的定位抓住了未成年人教育的核心内容,更接地气,真正担负起了学校教育的社会责任。
“好人教育”需要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应试教育中过于侧重自然人文知识教学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其所带来的社会弊端有目共睹,也不言而喻。虽然国家社会在不断地提倡素质教育,但在现实中素质教育仍然被边缘化,社会对学校的认识依然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来评定的(惠安中学“好人教育”的理念,在我平时接触的人群中,甚至是教育界的同行们的脸上常能读到一些淡漠或是不屑),家长对学校的认可依然是以子女能否考上名牌大学来评判的,并没有多少人在意子女的思想心理是否已经成熟或是健康健全了(虽然嘴上常常议论着要加强对子女的素质教育,私下里却将子女送进各种各样的补课班)。
因此,在我赞同惠安中学“好人教育”之时,同样也在担心,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下走这样的教育之路,能不能被社会大众尤其是家长们所认可,这样的教育之路还能够走多久、走多远呢?其实,与惠安中学结缘的三年,也了解或者参加过惠安中学“好人教育”的一些活动,如“诚信售水”、 “研学旅行”、“凡人善举”表彰、“我是好女生”演讲、“校园手机使用”听证会等,有一种感觉或是感触,他们只是在以自己的治学理念,切实创新、践行并坚持着素质教育的要求,努力营造平时做好人和学习做好人的校园文化氛围,以对社会负责任的态度着力培养、引导着学生做一个家庭和社会需要的好人;
在营造这种校园文化氛围之际,也并没有因重视践行素质教育而影响到学生对人文自然知识的汲取,甚至是影响到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校的升学率——三年之中,惠安中学仍然保持着中考全县领先,以中考二流的分数所招收的高中学生仍然能够在高考中取得了不俗的高考成绩——被大学本科录取的学生一本上线率占到百分之二十几。
也就是说,惠安中学“好人教育”的办学思想和切实践行素质教育所实施的教学方式并没有导致考核指标和社会认知度降低,同时还相应地提高了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所以,惠安中学开展的“好人教育”,相信会得到社会的广泛理解和坚定的支持,在此,我为其能够以自己的模式切实践行素质教育的精神而点赞。
社会需要好人,更需要“好人教育”,真切地祈愿惠安中学在“好人教育”上有更为瞩目的成效,以己之力,泛及深远,让“好人教育”能够成为社会教育的目的和根本。
作者:雒鹏 来源:陕西教育·综合版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