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教育是研究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教育的学科。它是用比较分析的方法,运用比较教育研究的视角和研究手段去审视、对待、探讨、修正和改进我们当前声乐教育思想与理念中的不足与偏颇之处,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发挥我们高等教育的学术资源与优势,主要包括在发声训练理念和声乐作品选择两个方面。在指导性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方面,要更加具有理性的、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声乐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地继续完善和发展。
“比较教育(comparatlve education),是研究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教育的学科。它是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当代外国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找出教育发展的其同规律和发展趋势,以作为教育改革的借鉴。通过比较不同的教育制度,探讨教育的共同特点、发展规律及其总的趋势,并进行预测,以便根据本国的条件进行取长补短,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美声声乐艺术来自于欧洲,在我国已经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至今,我国的声乐教育和声乐演唱事业也都更加成熟和完善。纵观我国声乐教育及声乐演唱事业的百年发展历程,现实向我们清晰无误地传达着这样一个讯息,那就是对于我们的声乐教育事业来说,不同文化的融合、交流、对比,永远都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声乐艺术事业进步的根本性动力源泉,尤其是对于作为声乐艺术发展进步肇端的声乐教育事业而言,尤为如此。
当前,全世界都进入了以网络和多媒体为代表的多元文化时代,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交流与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避免的。但就我们的声乐教育来说,尤其是在高等声乐教育主导思想与理念的层面上,在与世界先进声乐教育理念与潮流的借鉴与融合上却始终没有找到一个适当的、科学的切入点,而达到一种理想的状态,这也直接导致我们的声乐教育思想理念和声乐教学手段上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偏差和滞后。而从我们高等教育总体架构的角度而言,比较教育从来都不是一门形而上学式的孤立学科,而是一门以应用为首要目标而存在的一种学术研究方法与手段,尤其是对于我们声乐教育,这样一门与西方文化艺术紧密相关的音乐学科而言更是如此,因此,我们的声乐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最重要的一门艺术学科,要想不断地纠正、修正、完善,发展我们的声乐教育思想与理念,使我们的声乐事业能在全新的世界文化发展形势下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就需要我们运用科学的学术理念态度,运用比较教育研究的视角和研究手段去审视,对待、探讨、修正和改进我们当前声乐教育思想与理念中的不足与偏颇之处,这样才能最大化地发挥我们高等教育的学术资源与优势,才能更好地与世界多元文化潮流相融合。因此,站在比较教育研究的视角下来看,当前我国的声乐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在发声训练理念理解与处理上的误区
美声声乐艺术作为一种外来的声乐艺术,在当初进入我国时,首先是在歌唱的声音效果上给人以极为特殊的感觉,而时至今日,对于绝大多数的非美声专业听众而言,美声在发声效果上也具有十分的新鲜感。中华人民其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社会各项事业都受到苏联的全面深入的影响,对于我国的声乐教育事业而言更是如此,俄罗斯声乐流派浑厚低沉的演唱风格更是对我国声乐教育思想和理念产生了极为深远、深刻的影响,甚至时至今日,这种发声要求仍然占据着我国各大音乐院校声乐课堂的主流。这就造成了我国声乐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中理所当然地认为浑厚、洪亮的声音效果是美声声乐演唱所必须的艺术特质与标准,在发声训练中一定要以达到这一效果为最重要的目的。
实际上,从声乐演唱的角度而言,对于音色、音量等声音效果的追求是无可厚非的,但在具体的声乐教学的角度来说,如何去实现这种声音效果的具体的教学指导思想、理念和方法就显得更为重要。在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声乐教学中,很多都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就是在发声训练的过程中往往只将注意力集中存——要产生一个什么样的声音效果,而不是——如何发出这样的声音?这就形成了一种本末倒置的声乐教学思想和理念。同时也直接造成了很多矫揉造作、装腔作势,却毫无演唱美感的歌唱者。
长期以来这种教学指导思想很大程度上都已经被固化,成为想当然,但如果我们与当前西方先进的声乐教学理念做一个横向的对比就不难发现自身的问题所存。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声乐教学理念中,无论是浑厚的,还是洪亮的、高亢的、宽泛的声音,都是科学发声体系所产生的一种声音效果,声乐教学过程中所要教授给学生的绝不仅仅是了解一种声音效果,而更为重要的是要从发声科学体系的角度出发,让学生了解、理解,并掌握科学的发声科学原理和发声的动作,这也是西方文化的一个鲜明特质与特征。因此,我们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要从根本上去正确认识和理解美声声乐艺术的科学发声基本原理与规格,从科学和理件的角度去纠正自身的教学思想和观点,改变自身的教学方式方法。
尤其是对于声乐基础尚浅的存校学生来说,由于其“内耳”和“外耳”的听觉差距巨大,极易形成大相径庭的听觉判断,如果一味地追求发声效果,很容易使学生在发声方法上南辕北辙。因此,在教学中首先要使学生摒弃自身的“内耳”听觉,将注意力集中在发声的“细节动作”上来,通过科学的、合理的动作,才能发出美好的声音。也就是说,在对待发声训练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我们所要解决和传授的,是一个如何发出美好声音的问题,而不是要发出一个什么样的声音的问题。这样才是科学的、理性的声乐教学思想和理念,这样的科学、理性与声乐艺术的感性之美相结合才能创造出美好的声音,而本末倒置的声乐教学理念和思想则永远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2.在声乐作品的选择上
在我国的声乐教学,尤其是高等声乐教学的课堂上,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长期存在着这样一种思想和观念,那就是只有“大”的作品才是声乐演唱最重要的检验标准,也只有“大”的作品才能真正彰显出演唱者的声乐水准和魅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种思想和观念并不能称之为错误,因为“大”的作品自然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艺术价值与艺术魅力。对于此类作品演唱的能力的追求与彰显自然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如果从声乐教学的角度而言,这样的声乐教学思想和理念则有失偏颇,同时也不利于学生演唱技能的顺利进步和提高。
如果我们对欧洲音乐当前的声乐教学课堂有一定的了解便不难发现,虽然我们可以在欧洲的很多音乐会、声乐比赛和歌剧演出中发现很多能够演唱高难度声乐作品的歌者,但我们在声乐课堂上却很少发现他们演唱很多“大”的作品,他们更多时间是在演唱具有较高艺术性、音乐性与人文内涵的“中等程度”作品,甚至篇幅较小的声乐作品,而并不热衷于演唱大型作品。可以说,欧洲,尤其是在音乐发达的国界和地区,其在声乐作品选择上的第一标准是是否适合学生的实际条件,第二标准是声乐作品的针对性,第三是声乐作品的艺术性与音乐性,而声乐作品是否够“大”从来不是欧洲声乐课堂中所主要关注和考虑的。这也充分说明,对于声乐艺术而言,演唱“大”的作品只是一种通过不断积累和磨练所形成的一种能力,而不是一种要执着追求的目标。对于我们绝大多数的中国学生和歌者而言更是如此。
毋庸讳言,从美声声乐艺术演唱的角度而言,我国绝大多数学生的声音条件和身体条件都与欧洲人种有着明显的差距,实际上也就更加不适合演唱所谓“大”的、戏剧性的作品,而东方人敏感、缜密的思维方式则更加适合演唱情感细腻的艺术歌曲和抒情性歌剧咏叹调,因此,我们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在声乐作品的选择上有一个科学的、理性的理解、认识和态度,从客观的、实际的角度出发为学生选择有利于夯实基础,适合学生自身嗓音条件和情感表现方式与风格的作品,这样才能真正地提高学生的演唱技术与技巧,为学生清楚地确立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演唱风格与道路,这也是美声声乐艺术的核心本质与审美准则的要求。
当前我国声乐教育事业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是需要肯定的,但在肯定现已取得成就的同时,要想使我国的声乐教育事业取得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就必须要对当前我国声乐教育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了解和认知,尤其是在指导性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方而上,要更加具有理性的、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声乐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地继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