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目标和考试内容的多元性必然要求考试方式方法的多样化。由于每种考试方法都有自身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所以认识每种考试方法的特点并能够正确地选择运用,对于获取相应的评价信息并对评价对象的属性作出适当的价值判断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考试方法与教师和学生之间都有密切的联系,它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完成考试任务、达到考试目的所采用的方式,所以本文将考试方法界定为“在考试活动中,教师和学生为达到考试目的、完成考试任务所采用的各方式和手段”。显然,考试方法主要是通过设计考试情境和解决考试问题所采用的思维方法和行为方式体现出来的。新课程视野下的考试观强调针对不同的考试目标、对象和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考试方法,常用的有如下几种:
(一)笔试法
笔试法就是教师以文字的形式将试题呈现给学生,并要求学生按照给定的条件对问题做出书面回答。笔试法又分为闭卷笔试和开卷笔试。笔试法的考试容量较大,能在较短时间内考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容易控制信度和效度,费时少而效率高,评分较为客观,且可以同时考查大量被试者。但是,笔试法不能有效考核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实验操作技能以及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高层次技能,不能考查学生丰富的个性特征、情感体验、态度倾向以及价值观念等。
(二)面试法
面试法是通过与被试者直接接触,运用口头交谈、实际作等方式观察和了解被试者的知识能力状况、性格特征、心理素质等。这种方式能够比较直接而真实地反映出学生的综合素质,但面试评定结果的主观性较强,有时会导致评价的信度不高。
(三)课题探究法
课题探究型考试属于开卷考试,它重在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以及在课题探究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价值观,重在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创新精神、探究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的能力。试卷(课题)一般是提前发给学生,给学生充分的准备时间,鼓励学生在查阅资料、调查访问、收集数据、动手实验等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来完成课题。它十分符合新课程所倡导的发展性评价理念,因此值得尝试和推广。
(四)分项考试法
分项考试法就是根据学科内容的分项(分类)、逐项(类)进行考试的方法。如小学语文课程考试的内容可分为拼音、识字、听写、朗读、说话、作文等项,然后逐项进行考试。中学化学课程考试则可分为元素、化合物、化学概念与原理、化学计算、化学实验操作等项进行。分项考试相对综合考试而言,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优越性:第一,由于每项考试的题目数量较多,能较真实、准确地检测出某个教学领域中教与学两方面的情况;第二,能较好地检测学生实际运用知识和动手操作的能力;第三,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了获得成功的机会,有利于调动全体学生积极性,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在传统考试中,有的学生有可能在每次考试中都“名列榜尾”,实行分项考试则可能使这部分学生由于某项考试成绩优秀而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激发其更大的学习热情和获得成功的愿望,从而使其不断走向成功。
(五)分层考试法
所谓分层考试法,就是将试卷分为a,b,c三类,a类最难,b类次之,c类最易,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试卷的类型。或者将试卷分为三部分,即基础卷、反馈卷和提高卷。基础卷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如果试卷做得不理想,可以通过反馈卷对没掌握的部分进行弥补和强化,而那些程度比较好的同学在完成基础卷后可以直接做提高卷。这样的考试考虑到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特别关照了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从而为每一位学生提供了获得成功的机会,有益于学生潜能的发挥和自信心的提高。
(六)重复考试法
学生如果对某次考试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考试;重考仍不满意,允许第二次申请重考,直到学生对考试成绩满意为止。鼓励重考与高频繁的考试有本质的区别。重考是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的,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追求成功的欲望。虽然重考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但它能使学生不断地获得成就感,不断增强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教师的这种劳动付出是有必要的。
从上述几种考试方法中可以看出,任何一种考试方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更不是万能的,但只要教师明确它们的优缺点,善于取长补短,灵活运用,就可全面获取所需要的评价信息。在具体选择考试方法时,必须全面考虑制约考试方法选择的各种因素,同时还要善于根据特定的考试情境选择和创造新的考试方法,以便更加有效地收集考试信息,达到考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