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前20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要求继续实现教育的适度超前发展,而单靠增加政府财力已远远不能满足教育管理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的需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必然的历史选择。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三个“重要”连用,体现了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一、民办教育在中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人民群众对接受教育的渴求愈来愈强烈,但是,公办教育资源却难以满足。于是,民办教育就作为对公办教育的补充应时而生,满足了一部分人的教育需求。随着时间推移,民办教育从非学历教育拓展到学历教育,从单纯的文化补习、学科培训,拓展到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至20世纪末21世纪初,民办教育已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具有相当规模的体系,成为了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 世纪后的十几年里,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又增加了新的含义,它与公办教育的功能分野越来越清晰,这就是:公办教育承担公益性、普惠性的教育功能,保证每一个公民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民办教育则满足一部分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多样化、个性化的选择教育需求。只要研究一下西方发达国家教育体系和大多数教育较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教育体系就会发现,公立教育与私立教育各自承担的教育功能也大体如此。
二、我国民办教育与西方民办教育的差别
西方国家的民办教育早已介入了资本市场,它们建立起来的学校教育基金十分雄厚。以哈佛大学为例,它的“哈佛教育基金”的资金总量已达到300亿美金,且每年还在持续增长。反观我国的民办大学,现在主要还是以收取学费来维持学校运转。因此,现阶段的中国民办教育在办学资金上根本就无法与西方私立名牌大学相比。
此外,我国民办教育在办学环境上也远不如西方名校,还没有真正享有与公办学校一样的法律地位;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也远远没有完善、健全,家族式管理在不少民办大学依然存在;学校管理人才十分缺乏,没有学养深厚的教育大家领军。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在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在抓大力发展的同时,注意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引导和管理。
第一,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民办学校中积极开展星级幼儿园、示范初中、星级高中等创建活动,促进了民办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二,加强专业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民办学校校长和学校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和岗位培训,并实行民办学校校长持证(岗位培训证)上岗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民办学校举办者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第三,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把教师队伍建设列为最优先解决的问题,建立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教师社会保障政策: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困难救助等待遇,单位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民办学校承担。
四、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帮助民办学校
生源持续减少对民办学校形成巨大招生压力。我国最近一次生育高峰期在20世纪的1981~1990年,因此,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2005年前后为生源饱和期,之后就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由于生源持续减少,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中职学校和高职学院倍感压力。因为生源不足就意味着办学规模的萎缩,意味着确保正常运转的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
在生源减少的情况下,民办教育规模不断萎缩,根本没有力量与公办学校竞争,甚至有消失的危险。民办教育丰富了我国的教育生态,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重视民办教育发展,使其与公办教育公平竞争、互相促进,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以上海为例,自2005年,上海市召开第一次民办教育工作会,并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每年支持额度为4000万元。
之后,市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2008年1.3亿元,2010年5.47亿元,2012年7亿元。上海还破天荒地建立起了民办学校学生、教师同等待遇保障机制,民办高校学生第一次与公办高校学生同样享受国家助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等资助项目;市财政还拿出2000万元鼓励民办学校参照企业年金制度为专职教师缴纳年金,这笔钱将在退休后全额返还教师个人,大大缩小了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退休之后的收入差距。
五、扶持与规范并举,创新管理思路
过去,由于民办学校产权不清、合理回报界定不明及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各地政府对向民办教育注资还存戒心,最担心的就是国有资产流失,担心国家支持资金变成个人资本。
政府应该制定一套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办法:一是将民办学校分为不求回报的公益性学校和要求回报的营利性学校两类,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对公益性越强的学校,政府的投入也越多,对营利性学校则按照公司模式加以严格监管;在财政扶持、购买服务、贷款融资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建立起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退休待遇保障等制度。二是将政府投入资金和学校学费实行专款专户管理,通过实时监控的技术手段,确保国家和学生的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上。以上海民办高校为例,上海将民办高校分为基本完成资产过户、大部分完成资产过户、部分完成资产过户和资产过户进展较缓4类,生均拨付经费也是4档,分别为1200元、1000元、500元和0元。
在好政策的激励下,杉达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建桥学院、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等20所民办高校的数亿资产纷纷从投资人公司名下过户到学校账目上。从此,民办学校的董事长也不能随便挪用学校资金,更不能抵押学校资产。而学校盈余和增值部分必须用于学校发展和办学条件的改善。
杉达学院是第一所进行资产过户的民办高校,校董会建校初期就确定了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像这样的学校欢迎政府的监管,监管到位了,政府的资金也就到位了。作为资产基本完成过户学校,杉达学院被列入民办高校示范创建校,自2005年以来,共获得7400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
在得到政府注资的同时,民办高校还必须遵守上海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政府专项资金、学费收入监管制度,按照《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统一标准编制和提供财务信息,并将相关内容全部录入市教委专门设立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这个软件平台,相关部门可以对学校财务进行实时监控。
发展民办教育必须依靠新的思路。必须完善民办教育的法律制度,实行多种所有制的办学模式,促进政府财政制度创新,提高政府教育管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形成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新局面,在推进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经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践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作者:黄男 来源:求知导刊 2015年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