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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年度考评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方向

2015-09-29 08: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张运明,重庆市荣昌吴家中学


    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评优制度满足了一部分教职工的成就感,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但因为配套政策的缺失,评优制度对多数教职工而言是缺少实际意义的,因而起不到多大的激励作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评制度存在的问题
    1.年度考核难以公平
    主要表现在客观分难以客观,主观分又太主观。另外,对加分、减分的项目和分值也往往存在着争议。
    2.优秀指标难以分配
    (1)教学人员与管理工勤人员之间的矛盾
    随着上级考核、评比、检查活动的增多和工作的细化以及教职工的老龄化,行管工勤人员势必大量增加。在学校编制一定的前提下,教学人员相对减少。学校虽然以教学为中心,但年度评优比例是按人头的15%计算的,这样一来,教学人员的优秀人数减少,这将引起教学人员的不满。
    (2)升学课程教师与非升学课程教师之间的矛盾
    这类矛盾类似于上类矛盾。
    (3)行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
    一般来说,行政领导从教师升迁,教学水平较高,考核分也较高。如果行政单独作为一组,很多行政领导只能作“高子中的矮子”,评优时会“吃亏”。但如果回到教研组,教师们又不乐意。
    (4)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之间的矛盾
    教育部2009年8月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但因为编制没有落实,班主任的教学课时没有减少,随着安全压力的增大、社会期望值的增高、独生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的显现以及应付性工作的增多,班主任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付出越来越多,而班主任的待遇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在待遇不能足以弥补付出时,学校只好在年度考核时为班主任加分。但这样一来,科任教师就认为自己与班主任不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公平。科任教师不情愿作班主任,又不情愿班主任加分,学校何去何从?
    (5)年级组之间的矛盾
    为增加考核的可比性,学校一般将教学人员的优秀指标分到教研组,但由于年级之间、学科之间的不平衡以及加分减分的影响,优秀指标可能集中于一些年级,优秀人员少的年级就自感颜面无光。
    (6)教研组之间的矛盾
    如果将优秀指标分到年级组,这样兼顾了年级的均衡,但反过来年级内学科间又难以比较,而且,每个年级的优秀指标可能会集中于一些学科,这样又造成教研组之间的矛盾。
    如果能将优秀指标先分到年级组,再分到教研组,就可以化解年级组之间和教研组之间的矛盾,但很多学校会因为规模太小,优秀比例太低、指标太少而无法实现。
    二、解决教职工年度考评问题的对策
    1.分门别类公正考核
    (1)确定考核原则,精选考核内容
    考核原则是制订考核方案的依据,是确保考核合法、在理、有序的纲领和准绳,是所有教职工都必须认同并遵守的准则。通常有科学客观、民主公正、分级分类、注重绩效、宜于操作等原则。
    (2)区分考核类别,建好考核框架
    可比性是保证考核客观公正的重要前提,要根据教职工的不同情况,划分出不同的类别,结合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从总体上架构考核体系。目前,有三类指标体系得到广泛采用。
    一是德能勤绩体系。《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这条规定明确了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将这四个方面作为年度考核的四个维度,会出现三种突出情况:德能勤绩俱佳、德好勤好能弱绩逊、无德无能勤差绩差。师德高低决定着出勤是否良好和能力是否充分发挥,进而影响工作业绩的优劣,而师德是难以量化考核的。能力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才能表现出来,而只有师德高尚的人才会全力以赴,不至于出现出工不出力的情况,单独考核能力是没有多大实际意义的。
    二是保底分加分减分体系。这种体系可以避免第一种体系难以考核师德的弊端,也不必单独考核能力,为每人保底100分,再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进行加分或减分,操作性更强。
    三是基本分加分减分体系。这种体系是把工作量、工作业绩、学生评价和教职工评价作为基本分,再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进行加分或减分(参见表1)。当然,学生评价和教职工评价是对该教职工德能勤绩的全面评价。比起第二种体系,考核重点更加突出。
    表1 教职工年度考核体系

教职工类别 工作量 工作业绩 学生评价 教职工评价 加分20分 减分无限 备注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部门
完全从事或兼任行管工勤工作者 10 70 20(全校) 纯专任教师业绩有比较者,不再考核兼带课程;兼任行管工作者,业绩分合并后再除以2
纯专任教师 无比较 10 20 30 20(能力情意各10) 10 10(教研组)
 有比较 10 70(知识50,能力10,情意10) 10 10(教研组)

    (3)慎用考核方式,设好计分办法
    能不用主观评价时则尽量不用主观评价,因为主观评价中的人为因素影响巨大,稍不注意就会使考核严重失真,不利于学校的安定团结。由于考核牵扯到多重利益,所以不宜自评,应重他评。为保证他评的客观公正性,学校应视教职工的工作性质,让密切相关的教职工来参与评价。如学生行为能力许可,可让学生参与评价。要设法控制他评,确保主观评价的信度和效度。一要控制主观分在整个考核中的权重,减少系统误差。二要制订出相应的考核标准,让考核者考评有据。三要控制起评分,严防打击报复、拉帮结派。四要控制计分的有效范围,按个数或按比例去掉高分个数和低分个数后取平均分。
    客观评价工作量或工作业绩以及加分、减分,都要制订出细则,确保分值的合理性。比如教学业绩考核一般是按同年级、同学科、同层次班级进行比较,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分等次计分。分出一二三等,各等次给出一个分数。这种方式有一个显著的弊端,就是某班可能因0.1分之差就惨遭降等,而这0.1分之差不是显著性差异,降等对该班极不公平。二是按名次计分。这种方式能够较好地避免第一种方式的弊端,但如果某班“鹤立鸡群”,该班就得不到相应的高分。第三种方式是按比例计分。以教学成绩最高分为考核满分,其余班的考核分按成绩比例计分。这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前两种方式的问题,适合有竞争的同层次班级。但如果同层次几个教师“同仇敌忾 ”,成绩差距小,可能教学成绩不理想,但大家的考核分却都很高,这对真正有竞争力的教师是极不公平的。如果能够用外部的参照物(如几校的平均成绩)来代替内部的最高分参照物,这种方式就很完美了,问题在于外部的成绩不易取得或不稳定。相对来说,第二种适应性更强,可将前几名的考核分差距拉开,鼓励勇争上游。教学业绩除了横向比较,还应纵向比较,以增量或名次升降作为考核点。这样,可以鼓励教师奋起直追,也有利于教师新接班。
    无教学成绩可比较时,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课程,也要尽量按学生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的成绩为教师计分。同时要设法控制此类教师的考核分数,不能普遍高于有教学成绩作比较的教师。
    (4)规范制订程序,制好配套办法
    制订考核方案和配套办法时,要按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循环往复的方式,在各个层面向广大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定稿后,要提交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表决通过,成为全体教职工的共同意志。
    (5)严格执行方案,注重人文关怀
    有方案远远胜过没有方案,方案既成,就要照章办事,一碗水端平,切忌朝令夕改。否则,就像跷跷板,按住这头,翘起那头。年度考核方案仅能考核教职工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无法囊括方方面面,总有见仁见智的地方,总有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再说,方案是死的,人是活的,绕过方案的界线也不会是太难的事。所以,方案若有缺漏或不妥之处,学校要与时俱进,定期修改、完善方案,减少漏洞。同时,要以人为本,为教职工自我实现创造条件,调动起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树立奉献为荣的正气。这样,教职工不再斤斤计较,不再钻牛角尖,钻死胡同,一切都好办了。
    2.扩大年度评优比例
    如前所述,由于15%所限,“优秀”真是粥少僧多,难以分配,即使教学成绩第一也不一定能够评优,这难免挫伤一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妨根据教育系统的自身特点,扩大年度评优比例,让更多教职工获得成就感,满足精神需要。毕竟,教育系统内部的“优秀”仅限于教育系统内部使用,完全属于内部正当竞争,不对外系统构成威胁。
    3.发放年度优秀津贴
    除了精神鼓励,对在年度考核中评优的教职工,像公务员一样,应由财政提供优秀津贴或在教师绩效工资中专设优秀津贴,激励广大教职工创先争优。
    4.善用年度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数和结果是教职工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基础和核心,要善用年度考核分数和结果,与教职工受聘任教、晋升工资、评聘职称、晋级升档、评先选优、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减少各类考核和推选的工作量。比如评聘职称,在符合评职条件的基础上,用教龄分加上任现职以来各个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然后根据评职指标,从高到低评聘教师。这样,教师不再争一时之优,减少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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