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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几点思考

2015-07-10 09: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摘要:在分析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及成因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指出,必须将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纳入高校德育教育体系,使得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观的自我养成。同时,制定并完善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的网络法制观念。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思考
  据《中国教育报)2001年11月23日报道,目前我国高校几乎都已经建立了校园网,远程教育接入点有2700个左右,大学生已经成为我国互联网用户一支庞大的主力军。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重要工具。然而,大学生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道德失范现象,令人堪忧。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及成因
  1、高校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网络技能的传授而忽略了网络道德教育。目前,我国高校已普遍开设计算机和网络课程,但主要是讲授专业技术知识,不探讨网络道德问题。德育课上,网络道德的内容更是极少涉及。部分大学生由于道德修养尚未成熟,且网络道德观念淡薄,在好奇、自我炫耀等多种心理的支配下,往往把网络当成了施展各种“绝技”的天地,并以此来证明自己驾驭电脑和网络的能力。如采用各种“黑客”手段攻击服务器、发送匿名或垃圾电子邮件,使用各种“木马”程序,盗用他人的账号密码,窃取他人的秘密,在网页中内嵌病毒性代码,散布或传播病毒等。这些行为严重地干扰了网络正常的运行秩序,同时很大程度地戕害了大学生正确使用互联网工具的健康心理。Www.133229.cOm
  2、网上行为缺乏他律因素。根据皮亚杰(jeanpiaget,1896—1980,瑞士心理学家,发生认识论创始人)的观点,人的道德发展有一个从无律到他律,最后发展到自律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他律的因素无处不在,使你处于一种外在力量的控制之下,而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是匿名性的,是以“符号”为主体的,而不是现实社会中具有特定角色和身份的人。网络所具有的交互性、开放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使得网络中他律因素已经不存在或很少,于是,自律状态下的“慎独”境界自然难以存在或者说作用不大。这也就是说,现实的道德规范对虚拟的网络社会缺少约束、监督和控制作用,使得网络中的非道德行为有可乘之机。少数大学生或有恃无恐,或心存侥幸,在网上浏览并传播反动、色情或迷信内容;在bbs上发表过激言论;在聊天室散布人身攻击性语言甚至相互谩骂、诬蔑、诽谤等等。其网络道德行为处于一种真空的游离状态,长此以往,这种道德行为一旦“溢出”网络空间,对大学生道德素养乃至综合素质的提高都是一种无形的桎梏。
  3、网络内容缺乏有效过滤。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它与生俱来的开放性特点,决定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网上不良信息的传播,容易导致大学生思想道德混乱和行为误导。根据英国米德尔塞克斯大学的蒂姆莱贝教授的调查,互联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大约有47与色情有关。此外网上还存在许多反动的思想言论,公开进行反社会主义宣传。一些“邪教”分子在网上散布歪理邪说,扰乱人心。这些信息不仅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使道德观念产生混乱,并且对德育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削弱了德育的效果。部分大学生由于对互联网中的信息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和判断力,面对浩如烟海的庞杂信息,自然也就缺乏免疫功能,待到中毒以后,已无力自拔。
  4、相关法规文件及道德规范的制定严重滞后于网络发展的速度。当网络正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发展时,传统的德育,无论是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方法,都没有及时跟上网络发展的步伐。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应用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常常找不准道德主体对象,现实生活中的他律因素在网络中又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而真正适用于网络社会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没有及时制定出来,一时间,网络社会似乎出现了道德真空。一些大学生由于缺乏网络道德价值观,道德评判力以及道德自制力,在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中,成为“迷途的羔羊”。其实,道德失范与违法犯罪仅一步之遥。一个人的道德失范行为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整,势必走向违法犯罪的归途。因此,网络中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需要我们不断调整和充实现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以重新构建新的道德规范体系和德育内容。

  二、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
网络道德观作为个人道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价值取向。因此,面对网络的挑战,培养大学生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已经成为全社会尤其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重大责任。令人忧虑的是,当前我国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虽有起步,但基本还属于盲区。这种现象在今天网络化社会条件下的大学校园中,对于营造培养新世纪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高等教育环境,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研究并探寻行之有效的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刻不容缓。
  1、把网络道德教育纳入高校德育教育范畴
  (1)、开设网络道德课程,将它纳入高校德育教学总的课程体系之中。大学生群体,具有知识面广,易于接受新生事物,信息渠道畅通,个性行为强等特点,因此,针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要在高校原有德育内容的基础上突出加强对大学生道德意志力的训练,充分发挥教育对象的道德主体作用。行之有效地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改变传统的灌输、强制、片面的教育方式,遵循理解、尊重和信任的原则,探索德育教学的方法和途径。如在《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课中增加“遵守社会公德,创建网络文明”的内容,在《法律基础》课中增加“依法使用网络,做文明守法网民”的专题。把正面引导作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启发他们的道德思维,自主构建正确的网络道德理念,培养和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使学生能够“辨别真伪,追求真理,慎于判断”,增强识别评价和选择道德信息的能力,使大学生的道德标准与道德实践统一起来以抵御不良信息的诱惑。

  (2)、在“进课堂”的同时,建立网络道德教育体系。互联网的发展,是对传统媒体的挑战,也是对传统德育的挑战。传统媒体的信息发布可以监督,其传播范围受到空间、地域的限制。而互联网的传播完全跨越了这些界限,其信息来自不同的国家、地区,容纳着不同的政治态度、宗教信仰、价值观念,这些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对大学生道德观念的冲击非常大。大学生具备网络知识、精通网络技能,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网络法制、网络道德观念,在目前网络立法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快着手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这项系统工程的建设,要在重视和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前瞻性研究的前提下,集中教育、心理、网络等方面的专家,对大学生网络心理、网络规范、网络法制进行系统研究,重点探讨、制定和完善网络伦理道德体系,制订适合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目标要求、教材体系。前不久,北方交通大学组织力量编写了《网络道德》一书。该书详细介绍了网络发展的基本情况、网络对大学生生活的影响、网络法规常识以及在网上应遵循怎样的道德规范等等,并结合我国网络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网络道德应遵循“爱国”、“守法”、“无害”、“友善”等四条基本规范的要求。同时,对网络法律法规进行了大篇幅的介绍,为大学生在网络中自觉遵守网络法规和遵循网络道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3)、在“进课堂、进教材”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健康的网络文化。要把网络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校园文化的总体格局进行规划和部署。要重点建设好大学生网络生活的主阵地——校园网,并以此为落脚点和切入点,本着把握方向,主动出击,丰富资源,因势利导的原则,认识并尊重大学生的网络文化内涵和情感特征,以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提升网络素质为核心,组织引导大学生文明而有效地使用互联网资源,养成正确的网络道德观。通过正面引导和榜样示范作用,提高学生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帮助大学生自我培养正确使用互联网的习惯和道德观,让大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自我教育的水平。
  (4)、加强教育,因势利导,让网络道德教育“进头脑,见行动”。高校要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在大学生中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高校要在加强校园网规模建设的同时,重视和加强网络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大学生喜闻乐见的“绿色网络示范工程”,让校园远离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让大学生充分享受网络“文明”资源,真正使网络强大的现代化功能“为我所用”,服务于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共建网上精神文明家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四所学校的学生会于2000年12月26日向全国大学生发出了“大学生做文明网民”的倡议,并举行了“做文明网民,树网络新风”的大型签名活动。今年四月份,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积极响应,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网络文明协会,迈出了大学生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争做文明网民的重要一步。团中央、教育部等八个单位于2001年11月20日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公约》的发布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也为大学生提供了相应的网络道德行为规范。
  2、加强法制教育,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制定网络法规和道德规范,不仅能有效地促进大学生网络道德的自我培养,同时对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和道德培养具有参照性和制约性,有利于大学生自我辨别“在网上什么是不道德行为,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什么是必须恪守的道德规范,什么是应当遵循的网络游戏规则”;有利于大学生正确认识“网络世界是我们现实生活的延伸,现实世界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同样适用于网络世界,现实生活中被人唾弃的东西在网上同样应被唾弃”的道理;有利于大学生自觉形成网络自律,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网络不道德乃至犯罪行为的发生我国网络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1996年月国务院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是目前为止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方面效力最高的法规。但是,网络立法工作相对于网络发展,显得较为滞后,不能有效地阻止网络犯罪及网络不良现象的发生。鉴于这种状况,高校的网络管理法规,要在国家有关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乡规民约”和“村风民俗”。如制定《校园网管理办法》、《学生宿舍网络管理条例》、《大学生网络文明公约》等,组织专人加强对电子公告牌、聊天室和“论坛”的管理与监督。对其中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有效过滤和监控,以促进“乡规民约”的有效贯彻执行,并将大学生遵守“乡规民约”的情况与相应的处罚和评奖、评优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网络法规和道德规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思想,是我们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最佳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要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契机,加快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将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制约有效溶为一体,使之相辅相成,最终达到“依法管网,以德上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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