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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对策

2016-12-14 17:1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要达到GDP的2.2%。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要建立起适应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国家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同时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希望。我国在科研方面投入的经费逐年增长,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暴露出的贪污腐败问题层出不穷。


目前,高校作为科技研发的重要基地,科研经费的来源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但是,高校科研人员常常专注于科研项目的研发过程,却忽视了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据中国科学技术学会调查指出,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经费用于项目实际支出的金额仅占总经费的40%左右,大部分的科研经费都没有用于项目研究,对整个社会和国家都造成了巨大的浪费。高校财务处作为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该如何科学、规范地管理科研经费,以提高科研经费利用率呢?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高校科研人员在申报科研项目时,由于缺乏财务人员的专业指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自行编制经费预算表。科研人员虽然在科研项目研发方面具有很多的经验、水平,但在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还缺乏相关的财务知识,不能合理、规范地根据科研项目的情况编制相适宜的预算表。另外,有些科研人员在编制预算时,故意夸大项目的实质性费用,减少非实质性费用来增加争取项目的筹码。这都导致了项目组自行编制的经费预算表或多或少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也导致了科研人员后期在科研经费的使用时有些无所适从。部分科研人员的实际经费使用与预算大相径庭,以至经费无法报销时,甚至需要调整预算方案。


(二)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项目脱节。高校科研项目的选题、申报、立项、落实及项目的过程管理、检查和验收等主要由科技处统一管理。为了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丰富高校的科研成果,科技处的工作重心主要在前期的选题、申报、立项上,而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往往直接交于财务处负责管理。财务处既没有项目的相关资料,也不甚了解项目研发的专业知识,仅凭着科研人员提供的经费预算表来管理科研经费。因此,财务人员进行报销时,依据原始票据难以鉴别支出事项的真假性、合理性,只能在预算许可的情况下,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报销。这使得部分科研人员很容易钻虚开发票、以个人消费或家庭消费的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的空子。


(三)科研项目使用效益低下。科研经费的预算应该由项目组共同制定,但是绝大多数只是项目负责人一个人编制的,经费的列支也是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因此,科研经费很可能任由项目负责人武断独行,容易造成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低下。各个项目组都是根据自己的科研需要来购买仪器设备,而各个学校各个学院的若干个项目组很可能有共同需要的并可以共享的仪器设备。由于学校、学院资源配置制度不完善,项目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低下。目前为止,我国还未建立一套科研经费经济效益评价体系,科研经费的经济效益的高低无法衡量。项目组按照自身报销方便而非科研需要来使用科研经费,这也造成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低下。


(四)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失衡。2012年12月,国家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一文中指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一定要权责明确,建立分级管理体制,分管校长负有领导责任、二级学院负有监督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但是,在科研经费的实际使用过程中,过分夸大了财务处的监管责任,弱化了分管校长,二级学院的监管责任。分管领导、二级学院通常只稍作了解一下单据内容就决定是否签字,而不会仔细翻阅所有的原始凭证,甚至根据项目组成员描述的特殊情况,对不合规的单据网开一面。项目组成员将项目负责人签完字的单据,有时甚至将签字不完整或代签字的单据拿到财务报销,财务人员兢兢业业地根据相关财务规定,逐一地仔细审核原始凭证,把好至关重要的最后一道关。


(五)结题后剩余经费管理不规范。科研项目结题或者验收之后,大部分的科研项目经费都有剩余,但在财务账目上不做结账处理,剩余资金还是按照未结题或未验收的项目来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科研人员可以将剩余经费用作本项目的后续完善支出。但实际上,许多高校将剩余项目经费一部分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奖金,另外一部分作为发展基金,由科研人员继续使用。还有些高校对项目的剩余经费不作处理,任由科研人员处置。因此,有些项目剩余经费长期挂账,既增加了科研项目的管理成本,又不能促进科研的提升,妨碍了高校科研项目的发展。另外,科技处与财务处信息不统一、沟通不及时,项目结题或验收后财务处也无法短时间内做好结账工作。


(六)科研经费管理意识淡薄。部分高校领导认为科研经费属于预算外经费,是科研人员争取而来的。只要本高校的科研经费能够逐年增长,能够促进高校的排名提高,其经费具体如何使用不需要严格地管理;否则,一旦科研经费管理过于严格将会导致科研人员不再积极地争取科研经费,而影响到高校的声誉。大部分科研人员认为科研经费是其通过团队或自己的努力争取而来的,不是学校、政府的公款,高校无权过问其经费的列支情况,并且其利用科研经费购买的设备也应归为己有,高校不应再验收、入库。因此,科研经费入账后,科研人员常询问财务人员怎样才能既方便又不扣税地将所有的科研经费取出。报销时,科研人员也常问科研人员其科研经费能报销哪些内容,或者拿一堆发票来问财务人员哪些可以报。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对策


(一)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目前,高校的预算管理体系还不完善,科研项目申报时的经费预算表大都只由科研人员负责编制,造成了预算不合理,后期经费使用困难。高校针对科研经费应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建立健全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规范化。科研人员应扩大科研团队,聘请财务人员加入科研的申报、立项和验收等,从而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合法使用。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环节,财务人员协助科研人员全面评估项目的预算成本与收益,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项目的审批通过率;在项目执行环节,细化科研经费的列支,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的实质来报销,保证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高校财务处可以定期对科研经费的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加大科研经费的监管与控制,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科研项目与科研经费的统一管理。目前,高校的科研项目,基本由科技处直接管理,仅科研经费由财务处管理,这很容易导致科研项目研发与科研经费管理的脱节,妨碍高校对科研项目的综合管理。因此,有必要加强高校科技处与财务处的密切合作,避免高校科研经费的非法挪用、虚报等现象的发生。我国高校科研处与财务处之间如何协调的问题,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发达国家高校的科技处与财务处的工作人员中,科研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均占一半的比例,且两个部门由同一上级部门直接领导和管理,将两个科研管理部门紧密地联系起来,加强了双方的沟通与协调,从而能够更好地监督科研项目的正常进行,促进高校科研项目的发展。


(三)完善财务核算体系,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除了加强科技处与财务处的密切合作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机制,降低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成本。高校应引进经验丰富的科研经费预算、核算、决算管理人才,建立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以监督科研人员合理、有效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另外,高校、学院还应妥善管理材料、设备等,针对各个科研项目组大批量使用的易耗品、材料等,高校、学院应统一采购以降低成本。对于高额、使用频率不高的设备,在不冲突的情况下,高校、学院应协调各个项目组的使用时间,以减少设备的重复购买。只有真正做到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才能有效避免科研经费沦为“唐僧肉”、“私人提款机”,促进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的提高。


(四)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首先,高校领导应强化领导责任,合理赋予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的责任、权利,以保证科研经费的使用权、管理权以及监督权,带领整个高校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努力做出科研成果。二级学院应强化监督和责任意识。学院领导应深入各个科研项目,积极了解各个科研人员的科研情况,对各个不符合规定、不合理的票据行为严令禁止。高校审计处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标准,不定期地抽查科研经费的列支情况,促进科研经费能够更规范、更高效地使用。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负有直接责任,在审查签字时,应事无巨细地审查每一张票据,了解清楚票据产生的实质再签字,尤其要杜绝为了使用科研经费而搜集相关票据来报销的情况。财务处应坚持一贯的作风,严格审查每一张票据,每一分科研经费,把好最后一道关。


(五)严格审定结题,加强剩余经费管理。结题是对科研成果把关的重要环节,严格审查科研成果,实行奖罚政策,促进科研人员认真研究科研项目,做出满意的成果,减少投机取巧、滥竽充数的现象。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时应采用专家打分法、反复论证科研成果等手段,保证科研结果的可靠性、真实性。根据结题评审结果,对于研究成果显着、对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奖励,并优先安排下一阶段的项目申请,永久享受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对于研究成果不佳的项目组和个人发出警告,并限制其下一阶段的项目申请。科研项目结题后,财务上也应做结账处理,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审查科研经费的列支情况,对于滥用经费的科研人员,应及时追回经费,对于采用新方法、新思路,即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效率又节约科研经费的科研人员,将其合理节约的经费奖励给相关科研人员作为后续跟进研究的经费和奖金。


(六)强化科研人员的项目经费意识。科研人员常常认为其项目经费为其个人努力所得,高校不应对其严格管理,其各种票据财务处应无条件按预算报销。针对这一错误认识,高校应对各个科研人员组织开展财经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宣传科研经费属于国家经费,任何人都不得滥用、挪用的意识。高校财务处应定期举办财务知识培训班,普及不同类型的科研经费的用途和使用范围相关的规定条例,引导科研人员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当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变化时,财务处应及时执行并发出公告,使得项目组和个人正确使用科研经费。财务处应推行科研经费终身负责制,即无论何时发现科研人员列支的经费有虚假、舞弊的嫌疑,查证后都要求全额追回。长此以往,促进科研人员养成谨慎、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的习惯,充分利用每一分科研经费做出更出色的研究成果。


作者:张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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