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将成为我国未来职业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和趋势, 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实践中探索和思考,积极主动的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从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等方面做一个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结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来分析,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将成为我国未来职业教育改革的一个方向和趋势,但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实际开展建设和推行,还存在着诸多观念、政策、体制上的障碍,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实践中探索和思考,积极主动的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的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
一、建设目标与思路
为我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提供理论支撑及制定政策依据。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必须解决许多法律和政策上的问题。一是为适应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适应市场机制的管理模式将替代职业院校现行班子议事决策机制;二是政府财政是否应按国有资产所占比例拨给经常性经费;三是混合所有制学校中事业编制教职工退休养老待遇等,这些都需要突破现在的制度堡垒。目前国务院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之后,应尽快出台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填补现行的教育政策法规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方面的空白。
国家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通过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调研,在分析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鼓励高职院校试办混合所有制政策,并加以指导。目前的职业教育改革是从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到各省、市相关的政策出台,主要集中在教育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少有具体的配套政策支持,在学校的操作层面上教育部门的政策文件很容易成为口号而无法落到实处。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办学体制的改革创新,国家应该根据各地实际的情况修订或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以保障混合所有制院校建设的顺利开展和进行。
二、建设规划和内容
对国内外有关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成功经验。借鉴世界范围内英国伦敦大学下属学院、美国马立兰大学的大学学院、新加坡管理大学、库克大学新加坡分校的混合办学模式。著名学者凡·特威斯特和英特·威尔特认为,高等教育市场化使欧洲高等教育机构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混合机构"。我国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取得很大的成功,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理论与实践已经比较成熟,这为我们结合国内外混合所有制办学经验开展我国高职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确定新形势下需要研究的课题、内容及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在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下,高职的转型升格,凸显应用型特色已经成为时代的课题。要有"中国特色",同时具有"世界水平",是现代化的。
对现有混合所有制办学高职院校,引导他们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完善制度措施,形成可推广模式。继续鼓励高职院校积极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试验,尤其是学校二级学院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
三、建设步骤
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完成调研、法律法规及政策疏理。依法治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法律要求,也成为国家的治国理念和策略。关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建设也应该依法进行。然而,"混合所有制院校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其新型办学体制和运作机制目前尚缺少适用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国家要尽快调查研究各地的区域特色和实际情况,尽快出台鼓励、引导、规范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法律法规。适应探索发展的需要,现阶段可先出台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机构属性,法人治理及运行管理制度,投入办学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其他所有制资本的权益保护政策,办学增益资产处理和风险防范,公共财政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合理的经费投入,学校法人办学自主权及其监督机制,教职工权益保护等。与之相关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制定混合所有制院校发展的保障性措施。
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启动混合所有制试点。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突出优势,是以较少的国有教育资本办较多的教育发展之事。启动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院校试点,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鼓励民间资本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在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
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总结经验,推广成果。在混合所有制院校建设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构建体现混合所有制办学特点的管理机制,包括运作机制、出资方式选择、商业模式设计、股权结构设计、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法律构架设计、投资退出机制设计等。逐步推进,在专业建设和运作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校企双方深度融合形成校企共同体,将成功经验在全国高职院校范围内推广。
四、预期效果
(一)在理论上,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高职院校或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理论体系,能够对国家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对策依据及高职院校实践进行指导。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在各地选择条件成熟的学院或者专业进行试点。通过这些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具体实践,在办学资质、专业设置、学费定价、收入分配等方面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改革与创新,随后整理出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提炼成熟的经验,形成完整试点报告材料,推广建设成果和经验。为国家推行混合所有制试点提供理论参考。
(二)在实践上,提供高职院校或二级学院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可借鉴、可复制、可操作的流程,成为相对固化的办学模式。混合所有制办学职业院校是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推进混合所有制院校改革,更不可能一步到位,应该分步逐步推进。试点过程中不断完善"混合制"的制度和流程,最后形成成功的经验和固化的办学模式推广。
作者:李月辉 来源:锦绣 201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