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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思考

2015-12-15 11:2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探索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相关理论依据,深度分析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剖析原因,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工会 职工 权益

  工会作为事企业单位的组织依靠,关注职工的合法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合法利益不仅是工会的天职,同时,工会还承担着职工意见、诉求和落实政策的桥梁和纽带的功能。关注职工生活、关注职工精神和关注职工心理发展对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主义背景下重视人权发展中找准位置,最大限度地维护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摆在当前工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理论依据
  (一)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职责的体现
  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不仅是和谐社会主义新时期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当前作为企事业单位重要的部门在企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的重大任务,还是企事工会应该履行的基本职能。依据人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条文规定,工会作为职工的组织,其组织成员履行了相关章程所规定的义务,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必须听取、采纳和解决组织成员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通过不同的途径、形式维护职工的相关权益,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这也是工会的职责之一。各级工会应当是工会会员之家,而不能成为行政化、官僚化的机关。只有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地为职工群众办事,工会才能得到职工真正的拥护。
  (二)维护职工权益是职工权益保障所需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增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内容;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广阔平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经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多元,一些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比较突出。作为工会组织如何实现“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并在企事业单位发展建设中找准位置,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这是摆在当前工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这方面,我所工会坚持以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从而使余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职工积极性明显增强
  (三)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法完善的标志
  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劳动关系的复杂,我国在改革过程中众多部门处于“经济人”利益最大化考虑,在过去经常出现有意或无意识的侵犯到劳动者的权益,然而长期以来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督机制的缺乏,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落后,导致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其权益被侵犯成为行为习惯。新《工会法》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保障职工权益得以合理实现的制度、法规和监督机制得以确立,成为完善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的新里程碑;另一方面新《工会法》的实施转变事企业单位的传统职工权益维护的观念,明确了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范围,使得工会的职能与传统的过去相比较而言,其为维护职工权益层面所应承担的职能有了很大的转变。因此,维护职工权益深度体现了工会法在网络信息化新时期社会高度关注人权,人们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新工会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以适应社会和时代需要的重要标志。
  二、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官僚”思想制约,阻碍新工会法实施
  传统“官”本位思想未转变,依然以为官者位主体地位的姿态,将制约新工会法制定、完善和实施的目的,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新工会法》实施的力度与范围,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新工会法》的内涵理解不深入,以至于即使《新工会法》中对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相关条例做出明确规定,但是其在贯彻与落实其法律效力时减弱其法律效果。这主要源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已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改革的浪潮中,新旧观念在不断发生碰撞和冲突,新旧体制也在立与破中进行着,思维方式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条框框里。
  (二)政策法规的不完善,难以责任追究
  《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劳动法》等政策法规最新实施细则陆续颁布,为维护职工权益提供了维权框架,例如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组织结构创新、管理创新以及工会组织管理的精神文化创新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工会维权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基本政策法规和体制已初步建立。但是与现实改革与维权需求相比,权益维护的配套政策、法规和惩罚措施的责权体系不明确问题还存在,归结原因主要是随着改革自上而下向基层延伸,信息网络化新时期,由于历史遗留和经济发展过快,物价上涨与通货膨胀的社会背景下隐匿这许多矛盾,并且与职工的利益关系越来越密切,改革与完善操作难度也越来越大需要一个过程,难以在短时间内一步到位。
  (三)监督机制的缺乏,影响新工会法实施效果
      目前正由于工会职工维权监督机制、监督系统、监督力度的缺位严重影响《新工会》法实施的效果。导致《新工会》的颁布与执行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另外,监督的不到位将制约企事业单位工会对侵权不能发挥“预警器”的作用。
  (四)权益诉求渠道的落后,引发群体性事件
  现阶段,虽然《新工会法》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正在逐步完善和实施,其监督与利益协调机逐步建设完成,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网络信息化的发展,现实与虚拟的有效融合,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诉求与权益保护的维权诉求将以不同形式表达,但是由于权益诉求渠道的单一,我国一些事企业单位仍然存在“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甚至采取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的方法,严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以致引发恶性安全事故和职工群体性事件”①。企事业单位的侵权行为不仅导致职工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而且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违背了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中的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维护人的利益和保障人的权益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内在价值。
  三、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
  (一)树立新维权思想观念,提升工会维权职能。
  工会组织必须“官本位”传统思想观念,树立和谐社会主义新时期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形成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公平相适应的主流思想。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 方法、工作方式必须转变管理模式。首先,认真探索和研究职工权益维护、保障和监督需要、动机问题。围绕工会组织其内部职工精神、生理和心理的需要,掌握职工权益保障需求动态。其次,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人为核心的人文主义发展精神,对职工进行人性化管理;第三,从社会、人与工会的层面研究其三者的内在关系,以便能够更好的从宏观、微观层面把握三者关系,在基础上探索职工权益维护模式。
  (二)完善利益诉求机构,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首先,以《新工会》法等政策法规为依托,以民主法治监督机制为保障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职工意见反映、利益申诉、侵权与维权的诉求渠道,成立维权的诉求部门。其次,增强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改革、管理模式和完善工会对职工权益管理的方式。促进工会权益保障体系的系统化、科学化。然后,在工会内部建立健全权益相关事项的预警预报系统。充分运用科学技术和手段,建立网络维权体系。最后,企事业单位内部必须成立权益保障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入到职工群众里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深化工会组织的建设,促进工会的健全发展
  以党团工共建,从党建带工建的的理念,发挥党组织政治影响力,继续深化“党工共建”工作。推进工会的组织建设,“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加大依法建会的力度。若相关单位未采取行动,按照《工会法》、《湖南省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通过政府、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有不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行政手段,通过人大执法对长期拒不建会的企业,下发限期组建的通知书②。

参考文献
[1]邢桂玲.浅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J]. 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02年06
[2]王地根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推进和谐溧水建设——溧水县工会工作情况调查与思考[Z].南京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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