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新文学的历史上,绝对有胡适的一席之地,不仅因为他的《尝试集》,更是因为他对中国新诗乃至新文学的极大贡献。
胡适早期就流露出对中国古典文学的厌恶:“余最恨律诗”,对中国古典文学弊病的认识,是胡适提出新文学主张的基础。他敏锐地认识到这些弊病:“吾国文学大病有三:一曰无病而呻。……二曰摹仿古人。……三曰言之无物。”胡适认为文学堕落的原因在于“文胜质”,显然在这里胡适要纠正的是当时过于泛滥的形式主义,对于这些弊病,胡适先后提出了多种解救之法,对于以质救文胜之弊,他认为“宜从三事入手:第一,须言之有物;第二,须讲文法;第三,当用‘文之文字’。”这三点可以看作是新文学“八事”主张的前身,在这三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八事”主张,这八点主张先后经过了两次的改动,直至第三次修改后,才以《文学改良刍议》发表在了《新青年》上。这“八事”无疑是瞄准了古汉语,同时也是对白话的一个有力的提倡,因为有了白话文,中国从此有了白话诗,真正从旧诗中脱离出来。
通过“八事”,胡适提倡文学要兼具情感与思想,文学的“质”,其实也就是情感和思想。要用白话作诗,就不能不抛开古诗的束缚,胡适认为,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文学,即文学进化,那么今日的文学自不必模仿以往。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中国的诗歌经历了其鼎盛时期,至明清时,其地位早已让位于小说等其他文学形式,并发展到了八股僵化的地步,新诗的发展急需一个突破口,白话是最及时最适合的手段,白话入诗为诗歌创作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活力,拯救了中国垂暮的诗歌。
白话文运动虽然受到了旧有文人的猛烈抨击,但在历史向前发展的不可阻挡的洪流中,它战胜了传统腐朽的束缚,站稳了脚跟。白话诗虽然开辟了中国诗歌的新纪元,但是白话诗决不等于新诗,它只是中国诗歌向新诗发展的过渡产物。被誉为中国第一本新诗诗集,胡适对自己的《尝试集》也不讳其诗歌的保守性:“第一编的诗,……是在不过诗一些洗刷国的旧诗……第二编的诗,……初做的几首,……都还脱不了词曲的气味与声调。”《尝试集》由于是最早试验的新诗集,由于试验的先行,因此这本诗集里的诗仍然未能跳出旧诗的范围,他的诗经历了一个尝试白话旧体诗的过程,他的白话诗长期未能摆脱旧体诗的影响。《尝试集》充满矛盾,显示出传统诗词中脱胎、蜕变、摸索与试验的艰难过程,现在看来它的历史意义要大过于它的艺术意义,但它毕竟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局面。
新诗的另一个改革就是文体的改革,由于中国旧体诗的文体太过于稳固,因此新诗的文体改革要求更彻底,在强大的传统面前,胡适别无选择地选择否定一切旧有形式,“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由于当时破除“旧有”的迫切,思想长期压抑下的迸发,旧体诗的形式已无法满足新的思想的表达,同时旧体诗已沦为腐朽,所以新诗的文体改革迫在眉睫。新诗要求打破五言七言的诗体,推翻词曲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改怎样做,就怎样做。胡适认为,新诗众的不拘格律,不拘平仄,并非说明新诗就没有音节,相反,新诗是讲究音节的,只不过新诗讲究的是“自然的音节”。这“自然的音节”显然是同诗体的自由想联系的,音讲究自然,“白话诗的声调不在平仄的调剂得宜,全靠这种自然的轻重高下”,节则须依着意义的自然区分与文法的自然区分来分析,而韵在新诗中,在自然的轻重高下,在语气的自然区分,有无韵都不成问题。胡适的见解打破了人们对旧诗格律的迷信,给新诗的创作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基础,以至于朱自清曾说:“胡适的《谈新诗》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了。”新诗的文体改革似乎进展顺利,然而就是这种顺利恰恰表明了新诗文体改革的浅显性,由于过于浅显,以致许多深刻的问题没有意识到,也由于这种浅显,导致了新诗文体发展的不严谨,过于绝对化的主张使新诗的发展呈现“非诗化”倾向,新诗不得不经历了宽松向严谨的发展过程。
胡适受西方思想影响甚深,但同时骨子里又具有传统的中国文化的精髓,二者的碰撞冲击也表现在他的态度上,一方面,他主张要解放诗歌,破除各种陈规,另一方面,他又自称“历史癖太深”,不配做“革命的事业”。胡适对新文学的主张,多半是改良主义的态度,即便是对古文的取缔,态度也不是坚定的;同时他对西洋文化过度推崇,后来更提出了“全盘西化”、“充分世界化”的口号,这种近乎媚态的比较背离了新文化的目标,也把他自己推向了新文化运动大门外。
参考资料:
[1]胡适.胡适留学日记.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621
[2]胡适.胡适文存.卷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83
[3]新文学大系.诗集.朱自清编.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