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着“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黄梅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加快了民办教育的发展,使其成为县域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
鼓励、扶持并举,助推民办教育蓬勃发展
黄梅县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推动县域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公办、民办教育一视同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是党政重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民办教育发展问题,形成会议纪要5份,在处理无证办学、校车等问题上,多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处理力度,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政策支持,县委、县政府把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对于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园),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各项手续费均按政策给予减免,允许大型民办学校从在编在职教师中录用学科带头人。
三是优化环境,县委、县政府将“清理整顿民办学校,整合规范民办教育市场,强化民办学校管理”作为“十二五”工作重点,组建民办学校清理整顿工作专班,由分管教育副县长牵头,教育、公安、工商、卫生、住建、消防等县直部门参与执法,依法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和运行,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努力,黄梅县现有民办学校136所,其中高中2所、中职1所、九年一贯制3所、小学2所、幼儿园128所,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渠道的民办教育体系。民办学校(园)在校学生28655人,其中幼儿17272人,约占全县入园幼儿的50%;小学生 2483人,约占全县小学生的4%;初中生4005人,约占全县初中生的16%;中职学生1184人,约占全县中职学生的29%;高中3711人,约占全县高中学生数的22%。
管理、服务同步,实现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县教育局作为县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上紧跟时代步伐,以满足社会需要为遵循,以管理、服务为导向,促进民办教育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科学建立目标体系。一是明确发展思路,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民办教育实际,黄梅县把民办教育发展思路定位为:建设高品质的民办高中学校,合理发展高水平的民办学前教育,鼓励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朝着高质量、高声誉、高效益方向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民办幼儿园做大做强,2013年,将办园保证金由以前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
二是严格审批管理,对于新举办的民办学校,要求经当地公安、规划、土地、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由县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评估、审核;对于已批准成立的民办幼儿园和小型民办学校实施属地管理,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管理,大型的民办学校直接纳入县教育局管理范畴。理顺了管理职责,强化了管理措施,促进了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三是加强正面引导,每年召开民办教育研讨会和民办学校管理工作会议,强化依法管理意识和规范办学要求,重新核准民办学校办学章程,促进学校建立完善各项决策、管理机制,推动学校制度化建设;引导办学规模小、运行困难的民办学校,结合自身优势,认真思考发展方向,调整发展策略,多渠道谋发展。
广泛建立保障体系。一是落实法律赋予地位,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及教师的各项权利。民办学校教师的学习培训、评先评优、职称审定和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与教育相关的重大活动、会议,均请民办学校参加,共商县域教育发展大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极大地保护了民办学校主办者的积极性。二是严格落实统筹管理,坚持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的原则。在教育教学上,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教学视导,诊断教学全程;在招生上,民办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指标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并报县教育局备案,民办幼儿园招生按划片就近入园的原则进行;在涉及学生利益上,严格按相关政策执行,同等拨付困难生补助金;在涉及教师利益上,督促民办学校建立教职工劳动聘用合同制度和人事备案制度;
在涉及民办学校整体利益上,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合理引导民办学校确立收费标准,充分尊重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三是积极防范办学风险。首先,坚持督促各民办学校(园)制定办学《章程》并送县教育局备案,要求《章程》中要注明是独资办校(园),还是合资办校(园)(合资办校<园>股东组成各占股份比例);同时还要求“股东和股份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告知县教育局社管办,任何学校(园)举办者和名称的变更必须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完善手续”,每年年检时还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出示《资产评估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次,对民办学校(园)的校园安全管理纳入全县学校(园)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防范,不留死角。第三,要求民办学校(园)对聘用的教师,一律按法律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以确保民办学校(园)的教师安心从教。
全面建立引领体系。一是建立督导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督导制度,全方位开展办学过程督导,指导民办学校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实现人文管理和制度管理的有机结合;指导民办学校规范教育教学管理,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行为规范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二是完善评价机制。建立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办学情况评价体系,县教育局每年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内部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育人质量、安全稳定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办学水平,评价结果作为等级评定和落实国家奖补政策资金标准的重要依据。三是落实年检制度。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内容及程序,客观公正地进行年检,办学行为不规范、有安全隐患的,当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年检结果通过文件、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年检优秀学校(园)31所,合格学校(园)96所,基本合格学校(园)9所。
改革、提升双驱动,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和要求也有了质的飞跃,不仅需要高水平的学校、高质量的教育,还追求灵活的思维、高尚的情操、综合的素养、全面的发展。黄梅县民办教育者们以广阔的思路、远瞩的目光紧跟时代步伐,自强不息、开拓奋进,已成为县域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一批民办学校不断加大投入,提升硬件水平。晋梅中学近年又投入3000万元对校园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设施设备标准化、现代化;金贝贝幼儿园2015年新增投入1600万元,配备了国标校车;杉木启明星幼儿园选址重建,仅装修幼儿园就耗资100余万元;分路新坝希望幼儿园投入近800万元进行改造升级。另一方面,一批民办学校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走内涵发展之路。国际育才高中推行课堂教学改革风生水起,办学质量不断提升,连续十多年勇夺黄冈市民办学校高考优秀奖;重新自主办学的华宁高中积极构建管理团队、着力打造教研团队、精心培育服务团队,在近几年全市调考中成绩喜人;兴华中专办学特色明显,专业设置合理,毕业生供不应求,享誉省内外;晋梅中学被黄冈市教育局确定为全市教育改革试点校,走班制教学模式日趋成熟;育才实验学校“三自”课堂教学模式吸引外省学校慕名来访,为云南德宏州培训课改种子教师200余名;妇联幼儿园推行周计划活动安排,积极开展区角活动,极大顺应了童心发展,被评为黄冈市“市级示范幼儿园”。
作者:陶有刚 来源: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