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对外宣传与节目创优历年来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因为它对提升一个地区的知名度、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至关重要,应该认真抓实抓好。但外宣与创优这两件本来是好事的事情,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县级台却走进了误区,应该引起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对外宣传; 高度重视; 电视节目质量
1 先说外宣
某市广播电视局(台)每月把本市8个县(市区)在市台自办的新闻频道中用稿数统计出来,并排出名次,分别寄给各县(市区)的县委一把手书记、宣传部长、广播电视台长,因此,各县(市区)的书记等县领导分别给广播电视台长施压,凡用稿在全市前几位的必须保住位次;凡用稿在后几位的必须进入全市领先位次。各广播电视台长为进位争先,又给各新闻记者下达硬任务,每月必须在市台用稿达到多少条,多出一条给予适当奖励,否则,每月扣除多少工资或奖金。不少县级台每周都公布各个记者的发稿和用稿情况,有的县广播电视台还专门配备分管外宣的副台长。在重压之下,记者只好千方百计“挖”新闻,百计千方“吹”新闻。某电视记者拍到某镇一个工业项目开业,在剪辑另外一些工业资料画面作补充后,就及时向市台发送一条“某某县今年一季度新上工业项目100个”的新闻,某广播记者采访一条某乡通过河道疏浚增加耕地6.7多hm2的消息,就及时向市台发送“某某县河塘整治整出万亩耕地”的报道,形成县级台向市级台发送虚假新闻的大比拼,造成“拔高说谎、得钱得奖,一老一实、一文不值”的可怕局面,不少记者谈到外宣往往是敢怒不敢言。由于县级台的采访力量很大一部分用在外宣的争夺名次上,本台节目只是以应付好县领导的活动为主。某县广播电视台一位分管新闻宣传的副台长感慨地说:这种状况真叫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了自家的责任田。
2 再说创优
一年一度的广播电视节目创优参评,更是让众多记者苦不堪言,据了解,某县有个县级电视台只有一档12 min的本县新闻,其余的,现代农业、周末卫生、警方传真等节目都是和县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等单位联办的节目,每年每个联办单位出资3~8万元不等,这些节目归广播电视台广告部主管,播出的内容大多由出资单位负责人说了算,而且出资单位的活动居多,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新闻性,更谈不上节目质量。通过调阅某市8个县(市区)电视台的节目播出表,同周边县(市区)同行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大多属于这种情况。而创优除上报短消息、长消息之外,还要按上级的文件规定上报连续(系列)报道、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社教短片、社教长片、社教系列片、科教节目、经济节目、对象节目、公众节目、文艺节目、直播节目、名优栏目等10多个档项节目。虽然一般县级电视台平时没有这类的节目供播出,但为了在全市评比中把参评档项报足报全,争得名次,各县台把任务分解到每个记者编辑,突击进行作秀,有的一个记者为了一档节目从题材通过、撰稿到拍摄制作结束需耗时个把月才能完成任务,有的节目需跨地区采访,一档节目所付出的成本费少的要千元,多则上万元,而做出来的节目由于缺乏真实性和相应的播出栏目,十有八九就没有播出,仅是为给市广播电视局组织的参评活动凑数而已。有的县级电视台仅有5、6个记者,一人要承担两三档创优节目,评上奖的还算没白忙,没评上的吃力不讨好。广播创优更是关门造车,一般在每年10月份之后,各个记者编辑把文字稿杜撰好后,到处找人做“配音演员”,搞得连做节目的人都苦笑不已。总之,创优并没有促进平时节目质量的提升,反而因为牵制众多采访编辑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影响节目质量,形成创优与节目“两张皮”的现象。
呼吁
县级广播电视台的外宣与创优工作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必须根据县级台的实际情况,各县级台也不该在市级台的用稿统计表面前“自作多情”,地、市级广播电视部门不该过多过滥地把用稿统计寄给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否则这种劳民伤财、有损市县广播电视形象的现象会愈演愈烈。
注:李松 江苏省射阳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
2003年2月选送录制的《离别三峡的日子》电视
专题片荣获江苏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的“电视节目技
术质量”评比一等奖。2011年3月选送的《震后维
和》电视专题片荣获江苏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的“电视
新闻专题类”评比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