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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话语权刍议

2015-11-12 10:04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当前,不少文章尖锐指出,今天的记者和电视媒体都普遍“缺钙”——在长官意志、地方利益、局部利益等种种不成文的“禁区”面前,唯上是从,唯唯诺诺,大讲假话,大讲空话,就是不敢说一个“不”字。在患上软骨病后,电视媒体的公信力正在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怀疑和拷问。笔者就新闻话语权进行分析和研究指出一些列解决方案和方法。以便能够为未来深化新闻体制改革做出薄弱的贡献。

关键词:新闻话语权; 分析; 方案方法
1 话语权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人权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逐渐在打破话语的禁区。以近年的两会为例,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大胆涉足公共话语的雷区,爆出了惊人之语,在社会各阶层尤其是网络世界里掀起了舆论的阵阵冲击波。一语道破的、解气的惊人之语被媒体冠以“麻辣语录”的称号。在中国,代表和委员无疑比正规从事舆论监督的新闻人更享有言者无罪的豁免权。这样的豁免权是所有新闻人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那些敢讲真话、“麻辣”程度较高的人被媒体称之为“炮手”。中国正在呼唤这样越来越多的无所顾忌的炮手。在处于哑语状态和话语劣势的底层大众看来,即使那些情绪化的、稍带偏颇甚至极端的“炮轰”,总要比电视上沉闷的一潭死水好得多,比因循守旧的新闻党八股好得多,比面对民众疾苦却仍睁眼说瞎话、假话、套话好得多。
社会的不公,民主的滞涩,越来越成为舆论后起之秀——网络阵营参与炮轰的主要对象。在虚拟社区,通过在论坛和博客“拍砖”、“跟贴”甚至“灌水”,人们享受到了平等说话、畅意表达心声的机会,而一些如柴静、韩寒等敢于质疑现实社会的话语者,也像英雄般赢得了众多网民的信任与拥戴。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一方面是风起云涌的民间话语景观,一方面却是电视舆论监督者的普遍鸦雀无声,一个势不可挡,一个死气沉沉。打开电视,用遥控板逐一浏览我们身边乃至全国大多数媒体,荧屏里,这些所谓的新闻不知沿袭了多少年,从头至尾充斥着的都是煞有介事的官僚排位、铺天盖地的日常会议、大而空的四季歌、格式化的主旋律、千篇一律的“重要讲话”、千人一面的“重要批示”、滴水不漏的通稿、演技高超的“农村新闻发言人”、长篇累牍的摘要、无关痛痒的警示教育、粉饰太平的精心策划等等。
追根朔源,是什么造就了我们如此病态乏力的电视舆论局面?理论上,我们享有言论自由,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在社会生活中,宪法权利形同虚设,起实际作用的是旨在限制言论自由的各种法律与不断颁布的“行政法规”与“政府令”,而真正保障人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相关法规却至今悬而未立。在我国,新闻宣传一直实行党政双轨制领导,而在每次由党委宣传部门主抓的思想宣传工作会议里,以上“自由”都是一直作为整肃对象被横加批判,最后形成新闻把关直接与媒体责任人的帽子和记者的饭碗挂钩的现实逻辑,大家必须高度自律,必须自觉靠拢在党的周围,即成为党的喉舌而不是人民的喉舌。
由于缺乏话语权,电视台处处谨小慎微,噤若寒蝉,在时时被官场和行业潜规则左右的背景下,惯性而牵强地强调着政治性,而麻木地抹杀着新闻的真实性、贴近性。对于这样曲学阿世的电视媒体,当他们身边某些具有涉嫌内幕的事件发生时,电视台集体失声或新闻监督不能一针见血而敷衍塞责,都是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惊讶的(大家奉行的是:真实固然重要,但政治考验和维稳更重要)。在严密监控下,新闻内在规律被肢解,新闻价值也越来越落后于时代。由此,地方当权者近乎严酷的新闻管制,加之媒体独立精神的缺失,造成了电视台受制于官僚甚至受制于自己的可怜而耻辱的境况。
电视媒体要争取新闻话语权,必然要触及和挑战形式僵化的新闻管制办法和根深蒂固的官僚制度。新闻媒体患上软骨病而甘当贴身奴仆,关键病因是被实施“人治”之人捏住了脖子。其实早在 1950年4月19日,新中国开明的中央政府就为预防官僚腐败发布了一个文件:《关于在报刊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它明确规定批评报道无需经党政领导审查就可刊用,新闻媒体及记者、编辑享有独立自主的刊用权,并文负其责。《决定》一出,立即收到广开言路、监督约束的功效,从1950年到1953年,仅《人民日报》就刊登了34243条批评报道,平均每天超过4篇。取消送审制度害少利多,新闻媒体有了充足的话语权,腰干直了,口气硬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多了,假恶丑少了,连权势者要打击报复也不得不慎重考虑舆论后果。这是新闻自由的幸事,非今日其不费任何成本就能摆平一切的灰暗现状可比。
令人慨叹的是,时过境迁,1950年发布的《决定》,如今已经淹没在了花样不断翻新的各种严辞厉色的文件和规定之中,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和大帽子下,没人敢再提取消送审制度和归还新闻自由。当然,在我们目前的现行体制下,电视媒体尽管很难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完全受制于人的命运(媒体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职责范围内有所作为,有所改进,而相反更多的转变,必须寄望于畅通的体制改革或管制者的开明与自觉)。但是,新闻的进步并不是新闻人不劳而获坐等而来的,作为舆论监督者,我们有权利追求和捍卫新闻话语权。新闻人要敢于和善于运用自己的话语权,正如刘少奇60多年前就对新闻媒体说过一句话:“要能坚持,要有点硬劲,要有点斗争性,要像鲁迅那样有骨头,没有骨头,是硬不起来的。”要有点硬劲和锋芒,才能真正做到“铁肩”担“道义”。作为新闻人,我们能做的是对自身担当要有足够勇气;而作为新闻管制者,我们呼吁对方也应对自身定位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一个政府如果严格控制媒体言论,那是因为这个政府严重缺乏政治自信。
当前,我国的各项重大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改革的目的最终是让人民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国家主人翁的普通公民,如果在牵涉到国家和自己的利益改革时竟没有话语权,这显然是极其荒唐的。有意忽视广大公民的声音,让公民的话语权始终被边缘化,这样的愚民政策显然是极不道德、极不负责任的,也将是十分危险的。
2 民意不可不听,民智不可不聚,民情不可不察
有的地方领导,将群众在网上网下的批评意见,视作洪水猛兽,甚至采用打击报复的手段压制民意。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曾经在《 中国青年报》发表过题为《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的文章,就政府部门和媒体如何互动双赢提出过中肯建议。他在文章中强调,“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推进民主法治社会的进程。”武和平犀利批评某些把持地方政局的达官贵人“以不公开为惯例,以公开为特例”,不愿说,不敢说,不善说,使大量政务信息迟滞闲置,甚至在突发事件中“失语”。
笔者以为,民意如水,积怨过多的社情民意犹如积水过多的堰塞湖,堵不如疏,给它导槽,让它泄流,意味着平安;置若罔闻,严堵密封,只能产生溃坝。批评都有锋芒,好的意见建议就更有锋芒。08年中国遭遇多事之秋,拉萨事件因舆论控制引发西方主流媒体群起攻击,与汶川大地震采取开放报道而广泛获得国际同情和支持的鲜明对比,为我国政府上了一堂生动的思想大解放的教育课。新闻形象其实关乎着政府形象,新闻媒介的公信力就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新闻宣传理念迫切需要与时俱进,需要管理层与从业者深刻反思与检讨。过分追求正面报道,最后畸形的报道只会招致负面效应。不怕被揭短,不怕非议,敢于面对批评,最终都会促进工作的改进和问题的解决,变被动为主动。
吃一堑长一智,希望能深刻反思自身体制存在的弊端,并由此转变宣传管理理念,尊重新闻精神和新闻价值规律,探索出一条契合新闻科学运作的宽容制度,营造出一个海纳百川的宽松语境,从而建立起众心所向的新闻自由机制,以立法的形式真正赋予新闻记者“无冕之王”的特权,使媒体能更理直气壮地监督当权者,能更广泛地代表来自底层大众的声音。希望这是未来深化新闻体制改革能达到的一个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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