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融合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创新是时代发展的主旋律。本文分析文化产业的内涵及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指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必要性,并主要基于文化产业的影响因素分析在“互联网+”时代下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必要性,指出计算机应用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方向。
一、文化产业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
文化产业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是“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的体现。作为文化产业化的文化产业,国家统计局在2012年将其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产业是一种绿色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增长极,是国家着力打造的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有利于扩大就业,提高人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辐射效应和拉动作用,对提高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文化产业是政府、业界和理论界十分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目前有关文化产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化产业的产生、内涵、范围、类型、融资、发展政策、影响因素、文化竞争力、文化产业集群和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等方面。
文化产业的发展一般受以下因素的影响:1、消费者文化需求由潜在到现实的转化,即市场需求因素。任何产业的发展只有有市场需求才会有产品的供应,同样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以文化需求的存在作为前提的;2、财政的支持,即资金因素。没有资金就无法购置各种有形和无形的生产要素,无法开展正常的业务。对文化产业而言,只有有充足的资金支撑才能够保证文化企业进行文化生产和创新;3、政府的文化产业政策即政策因素。政策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导向作用,优越宽松的政策环境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激励和促进作用;4、产业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本即人才因素。文化产业是智力资本主导的产业,只有拥有高素质有创新意识的文化人才才能够承担文化的创新点探求、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产品营销和文化衍生品推广等重任;5、拥有的经济资源即资源因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有丰富的文化资源,才能够对其进行产品开发、包装和营销推广;6、科学技术与创新即科技创新因素。在文化产业的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中,科学技术和创新的贡献是不容磨灭的,每一项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的成功运用,往往会给文化产业以巨大的推动,甚至开辟出新的文化产品市场(张忠治,2011)。
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习近平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创新发展是党和政府多年来一直所倡导的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的“法宝”。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备受世界瞩目,文化产业竞争力与日俱增,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并被确定为“十三五”时期重点打造的支柱性产业。但是“我国文化产业存在产业规模不大、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均衡、保障不够完善等多个方面的问题,理应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曹卫星,2016)。文化产业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需要通过创新来解决。
另外,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创新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新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旋律,文化产业需要向创新要效率,实施创新发展的战略,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张珂鸣,2014)。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创新对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的创新及其应用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推动文化产业革新与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决定着文化产业的历史发展进程和产业演化的周期。因此,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显得尤为必要,特别是在互联网科技日益发展,互联网思维、技术、模式和平台等向其他行业融合的“互联网+”时代下,更应如此。
三、“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一)“互联网+”本身就是创新的代名词。“互联网+”是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等不断发展创新,互联网与其他行业不断融合产生新型业态而被提出的,其本身就是创新的代名词。“互联网+”时代就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不断融合,并给原来的行业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给文化产业的融资、生产、营销推广、消费和衍生品推出等方面带来一系列变革,使得基于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模式和互联网平台等进行的创新发展显得尤为必要。
(二)时代潮流的推动。产业融合是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大潮流。在产业融合的大潮流中,一个潮流是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即“互联网+”化;另外一个潮流是各行各业与文化的融化,即“文化+”化。站在互联网产业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产业需要顺应“文化+”化的潮流,增加文化的内涵。而站在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文化产业当然要顺应时代的大潮流,抓住“互联网+”化的大机遇,主动谋求与互联网的融合,不断改革创新,谋求文化产业的更新和升级。
(三)消费者消费偏好的转移。现代的企业经营理念和营销管理哲学认为,消费者的需求决定着企业产品的生产供给,消费者需要什么,企业就生产提供什么。消费者有什么需求的偏好,企业就要千方百计地满足这种需求偏好,并通过这种需求偏好的满足来获利。在互联网并不普及的情况下,人们的文化消费偏好集中于线下的消费,读纸质的报刊、杂志,看非数字化网络化的电视、电影,在实体店购买各种文化产品,等等。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正如人们热衷网络购物一般,人们的文化消费偏好转移到了互联网上面,人们偏好网络文化产品的消费:在线浏览报刊、杂志,看数字化网络化的电影、电视,玩网络游戏,等等。人们文化消费的互联网化,使得文化产品的供应企业必须适应这种消费偏好的转移,对文化产品的供应方式、提供方式和营销方式等进行创新。
(四)生产方式的变革。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互联网的集成性、交互性、智能化等特性使得在生产中大规模定制成为可能。企业完全可以根据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定制、生产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产品。这种生产方式的变革也要求文化企业在文化产品生产方面进行创新:不但可以通过网络寻求文化项目,而且还可以吸引大众参与,生产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的文化产品。
(五)融资方式的变化。任何产业的发展都需要资金的支持,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融资。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融资发生了很多变化,这些变化也推动着文化产业在融资方式方面进行创新。比如众筹融资方式的出现,使得企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融资变得更加便捷和透明。众筹就是向大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给予一定实物、服务或者股权等方面回报的企业融资形式。假如某文化企业有一个有价值的文化项目,该企业就可以通过众筹来融资,向公众来募集资金。投资人可以时时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甚至可以参与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可以得到企业承诺的形式各异的回报。类似众筹这样融资方式的变化,使得文化产业企业必须在融资方式方面进行变革。
(六)政府政策的推动。政府政策是推动特定行业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文化产业的发展也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保证。目前,我国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并采取多方面的政策举措来推动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基于这种政策背景和形势,作为与互联网关系非常密切的文化产业,必须积极主动地推进自身与互联网的融合,进行创新发展。
四、小结
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消费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对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面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和创新发展的时代主旋律,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通过创新来进行,实施创新发展的战略,努力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让文化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思维正在为中国文化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我国文化产业必须基于互联网平台、技术、模式等谋求创新发展。我们必须借助互联网的优势,推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
作者:纪峰 王建彦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6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