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已经渗透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但是目前的计算机教育还存在着许多和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从高校计算机教育的现状出发,结合计算机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对计算机教育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计算机教育;现状;改革
一、 目前高等院校计算机教学现状分析
1.1教材现状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硬件设备也在不断更新,但是,在高等院校中,无论是硬件设备还是软件设施,都跟不上更新的速度。 往往形成了社会上使用的是 office 2000, 而学校教的是office 1997,社会上用的是 586、486,而学校使用的还是 386。 由于受软硬件条件的限制,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这在很大程度上对提高办学质量是一个制约。
1.2 教学方法现状
以前高校计算机课的教学基本上沿袭传统的授课方法:“板书+讲解”。由于现在的计算机各种软件,大多以图标方式和鼠标操作为主,其操作直观、便捷,这些软件的应用与操作在黑板上是无法向学生讲解明白的,需要使用演示设备向学生讲解,也就是说,现在计算机的许多课程,应该以:“演示+操作+讲解”的新的授课方法进行讲授。
1.2师资现状
说到师资,有的院校认为自己学校的师资没有问题,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有很多,但是某些现实问题造成了一些教师流失,例如有的教师相比讲课更喜欢搞科研,因为这样晋升的比较快,而且可以提高待遇。 另一方面,有些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知识过时,不能及时更新,都导致了高校计算机教育不能顺利发展。
二、计算机教育改革
2.1 教学方法改革
计算机教学应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采用先进的工具,建设较为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利用大屏幕投影进行直观教学。在实际教学中,以前用传统的授课方式由于没有直观的演示,学生听课不知老师所云,造成老师在讲台上大讲,学生在课桌上昏昏欲睡,效果非常差。在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有了同步的演示,学生学习的兴趣明显提高,以前的现象再也没有出现了,在教学中实现师生互动。运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实践能力的改革
2.2 实践教学改革
不经过大量实践操作,就不可能真正掌握。相对于传统的教学,利用多媒体机房进行上机操作教学具有很大的优势。完全可实现教师讲解和学生实际操作同步进行,学生可实时模仿教师进行操作,能够很快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技巧,最大限度地减少误操作,是学习计算机操作的捷径。2.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于中职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置上,注重社会实效,减少理论课程,多开设计算机操作技能类课程,增强应用技能培养,知识面不要求太广,但一定要突出专业特色。在实践课程中,教师应该精心准备,运用连贯的任务和问题进行教学,合理安排上机实验,让学生目标明确,并鼓励、指导学生大胆、灵活地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有效方法。教师可组织学生开展竞赛,进行自由辩论,互相交流方法,互相启发思路,以实现解决实际问题与培养创新能力的有机统一。
2.3学习方法改革
计算机与其说是一门课程,不如说是一项实用性极强的技能。这种技能的掌握是建立在大量实际操作基础之上的,是一种强调实践能力的素质教育。首先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自学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观念。其次在实验教学中,有意识的分组,采取小组合作协同完成的策略,从而提高其协作工作能力。最后是培养学生运用网络来辅助学习,网络能给人以无穷的知识,因此合理利用网络寻找相应的资料,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能力。
2.4 教材更新改革
更新教材内容。教材是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实现教学目标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然而,现行的多数本科教材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教材编排要有新意。我们可以考虑打破传统的编写顺序,使其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材编写要有针对性。所学即所用,避免重复性教学。教材应兼顾国内权威的技能考试。本科教材的编写应该将学生通过学习顺利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省级计算机考试作为教学目标,采用目标驱动制,保证学习热情,使得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
2.5 就业改革
高等教育的产业性强, 学生能否找到工作并符合企业的需求是高等院校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培养高素质、多技能的人才是高校的发展目标, 虽然在校内可以培养学生的技能, 但是受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方面的影响,技能训练的强度和岗位需求有一定差距,所以,为了缩小这种差距,真正培养学生的能力,就必须进行校企合作,把课堂转换到企业中去。
三、总结
总之,高等院校的计算机教育是一项艰巨而且系统的工程,不仅可以增加学生的就业几率, 而且可以促进我国的科技发展。 因此,要使计算机教育适应时代的发展,必须不断进行改革,不断探寻,确保培养出来的学生是企业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 王涛 浅析高等职业院校中计算机专业课程的教学 科教导刊2009, (16)
【2】 赵旭 郝筱松 浅析高校计算机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陕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5,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