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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环保法视域下雾霾防治法律问题的应对分析

2015-07-24 10:0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2014年新春伊始,中国广大地区又被浓浓的雾霾天气所笼罩。雾霾所带来的各种危害不断涌现各个媒体的显著位置,人民群众对于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十分关注,防治雾霾已经成为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层纷纷对雾霾天气的治理作出相关的指示,北京、上海等地纷纷出台雾霾天气防治的措施和行动计划。2014年3月“两会”期间,广大代表和委员纷纷针对雾霾问题提出建议和质询,强调进一步加强环保法律的立法和执法力度,确保大气环境治理。防治雾霾的发生和改善大气环境已经成为2014年新春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雾霾的发生成因多种多样,笔者作为环保一线的实际工作者,通过多年的亲身工作经历,深深体会到防治雾霾的产生、改善空气质量必须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目前,我国对于雾霾防治,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等层面都有一定的空白与缺失,这也是造成雾霾天气防治不利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环境立法的层级与水平,加大执法的工作力度,才能从根本上对雾霾天气进行有效的防治。
  1 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完善雾霾防治的整体立法体系
  1.1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立法支持
  环保法是整个环境保护领域的根本法。这次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仅总结了1989年版环保法实施近30年来法律实践的各种经验,也从很大程度上纳入了环保工作的新需求和立法的完善内容,为今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了新的根本法律保障。根据立法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效力层级和立法原则,笔者认为从纵向角度,自上而下,在新版环保法的基础上,应该尽快完善和制定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雾霾防治提供全面、系统的立法保障。如图1所示:[1]
  在新版环保法框架下,进一步修订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涉及雾霾防治问题的条款,这些主要包括了海洋环境、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能源、农业、草原、畜牧等方面的法律。在国务院法规和地方政府法规、规章部分,建议在新版环保法基础之上,尽快制定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完善雾霾治理的相关法规,例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处理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完善雾霾防治专项的法规体系是依法治理雾霾污染的根本保障。
  1.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修订和完善雾霾防治的指标监测、数据公布制度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等,保障雾霾防治措施的实施
  从立法的内容上来说,尽快修订雾霾防治的检测指标体系、雾霾污染信息的发布制度以及完善雾霾治理的违法处理办法是依法治理雾霾问题的基本条件。新版环保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完善和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国家污染排放标准,这就为进一步加快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指标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尽快制定合情合理、更加科学的雾霾天气指标评价体系。新版环保法第十一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数据体系,及时发布环境有关信息,这也为雾霾天气监测数据发布等提供了法律依据。随着公众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及时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指标成为今后雾霾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新版环保法第三十五至第四十二条着重规定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办法和规定,这就为今后制定新的雾霾天气防治违法处理办法等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内容尽快制定雾霾防治违法处理办法和处罚措施,为依法治理雾霾天气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2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实施,完善雾霾防治的执法体系
  2.1 结合新版环保法的修订,扩大环保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雾霾防治的法律意识
  虽然环保法已经颁布近30多年的时间,但是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心还是比较单薄的,与其他刑事或民事法律意识相比,环保法律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和执法力度的不足,环保法律宣传和环保法律意识一直是环保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以新版环保法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彻底加强和改进环保法律的宣传模式和力度,增强企事业单位、普通民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责任心,让环保法律意识充分扎根于广大民众心中,形成环保领域法制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环保法律的执行,养成环保领域依法行政的习惯。[2]
  2.2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职能部门建设,提高环保职能部门的专业化和科学化的水平,为雾霾防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保障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起系统完善、功能较为齐全的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测体系,环保部门的职能和专业化不断强化,这为加强雾霾防治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保障。但是,目前我国环保部门的职能化建设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在人员素质、专业装备与设施、科学化水平等均不能适应现代化环保工作的要求。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础,加强环保部门的职能建设,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化、科学化建设,提高环保人员素质,提高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为未来雾霾防治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3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点,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版环保法对加强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和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也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笔者根据环保部门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扩大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赋予环保部门强制执法权,增加查封、冻结和整改的权力,让环保执法真正能落在实处。全面建立起一支组织有力、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建设也是保障雾霾防治工作的根本。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起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起环保监督与强力执法权相结合的环保警察制度也是有待探讨的。[3]
  2.4 以新版环保法为基准,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严格实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措施,为防治雾霾提供有利的措施保障
  新版环保法的第十二至十八条增加了环保责任制和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法律条款,这为今后从建设到治理雾霾天气提供了法律依据。新版环保明确了国家到地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时必须增加环保规划,开发与 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发自然资源(水、矿产、土地等)必须进行采取环保措施,建立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治理制度。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开发与建设也必须坚持环保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污染企业必须明确环保责任制,制定污染防治预案和措施,坚持杜绝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雾霾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弥补了以往雾霾防治问题的法律空白。
  2.5 加强立法、行政以及社会、舆论以及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制度,为雾霾防治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再好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谈。新版环保法也对环保的法律监督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这也为今后雾霾防治提供了监督措施的法律依据。今后在具体的雾霾防治工作中,笔者认为必须加强各类监督,建立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暴露在各类监督的阳光之下,从根本上揭示环境违法事件,明确公众的知情权,为雾霾防治提供有力的监督机制。[4]
  【参考文献】
  [1]乌达区环保局.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图[EB/OL].http://www.wuda.gov.cn/hbj/ZCFG /FLFG/9c520f9c-d5f1-4e67-b9e0-73c8ad457d45.shtml.
  [2]肖文.如何提升环保执法能力[J].环境经济,2012(07):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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