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逐步推进,各种各样的城市问题也随之产生。其中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便是城市的住房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不同领域对其都有不同的见解和建议,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而言,往往习惯从技术层面来缓解该问题,如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运用传统的城市规划手段来缓解城市的住房问题已经远远不够了,规划领域若想在当今的社会环境条件下,更好的发挥自身的作用去缓解住房问题,就应当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以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待这一问题,而人居环境科学则为规划者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理念和方法。
1人居环境科学概况
人居环境科学是一门以包括乡村、集镇、城市等在内的所有人类聚居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着重研究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强调把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从政治、社会、文化、技术各个方面,全面地、系统地、综合地加以研究,而不像城市规划、地理学、社会学那样,只是涉及人类聚居某一部分或者某个侧面。
在借鉴希腊学者道萨迪亚斯人类聚居学的理论的基础上,吴良镛先生把人居环境内容分为五个大系统,包括人、自然、居住、社会和其他支撑系统等。根据中国实践把人居环境分为五个层次,即建筑、社区、城市、区域、全球五个层次。他还明确了处理这些问题的五大原则,包括生态观念、经济观念、科技观念、社会观念和文化观念。[1]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整体,人居环境科学就要求规划者在规划过程中,特别是在面对各种城市问题的时候,应当从一个整体的角度去思考和研究城市,这包括生态、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等,而不仅仅是物质规划的层面。与此同时,在整体思考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在规划前将各方面因素考虑进去,还要考虑到我们的规划成果对城市的各方面、对城市的整体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及带来什么样的作用。
2当下我国城市住房问题分析
造成我国城市住房问题的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不同领域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也是不同的。笔者认为,当下我国的住房问题主要体现在住房质量和住房供给两方面。
2.1住房质量的问题
一方面是住宅建筑本身质量问题,主要指低质量的住房,这包括城市里一些老城区的住房,当初质量合格的住房,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逐渐老化而变成的低质量住房;另一方面是一些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这类住房在建成之时便已经是低质量住房了。对于前者,我国目前许多城市面临着城市更新的问题,在这过程中,便牵涉到拆迁与改善的问题。该如何安置拆迁地区的居民,是为他们提供别处的住房,还是简简单单的给他们一个搬迁的通知和一定的补贴然后就把他们赶走,这都将带来不同的社会影响,这都是我们在规划过程中应当考虑进去的;对于后者,主要是由于一些黑心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及相关的监管部门的玩忽职守所导致,这不仅仅会带来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还将对社会安全造成巨大的隐患,对于这点,规划的审批部门应当严肃认真对待,把好关卡,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第三个方面是住宅建筑周围环境质量问题,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城市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层次也不断提高。他们对住房的追求不仅表现在住房本身方面,而且对于住房周边的舒适、方便程度有了更高的要求。仅仅是住房面积大而住房周边景观环境较差、设施不完善同样会影响居民的居住生活质量,引起居民的不满。这就要求我们在规划设计的过程中,不仅仅要考虑到住宅本身,还应当考虑到其周边的景观环境,如何将建筑更好的融入到周边的景观之中。
2.2住房供给问题
通俗的来说,笔者认为在住房供给问题上主要有“无房可买”“无钱买房”两种情况。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主要表现为“无房可买”的情况,我国当时“重生产,轻生活”的方针,使得当时的城市建设极少进行住房建设,而在少有的住房中,采取的也是政府统一分配的制度,私人基本上无法自主进行住房的选购;自从我国的住房商品化以来,发展至今,住房供给问题则更多的体现在“无钱买房”的情况。各地高得离谱的房价,使得现在很多年轻人买不起房,特别是对在一线城市的打拼的绝大部分外地年轻人来说,想在一线城市买房“扎根”简直是天方夜谭,即使是在一些一线之外的城市,有的人可能举全家之力住进了新买的住房,也得当大半辈子的“房奴”。虽然这类现象已经得到了大家无奈的共识,但其带来的社会影响并算不上是积极的。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与房价与人们收入的不对等,从规划层面可能无法直接解决此类问题,但是规划可以从侧面去帮助和缓解这类人群的住房压力,下文会对此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和对策。
3从人居环境科学角度提出的规划对策
导致住房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等等,当下城市规划在面对住房问题时的任务并不是去想办法解决其产生背后复杂的原因,城市规划无法左右政府加大对住房的投入,无法提高人们的收入,无法直接制定有助于弱势群体的住房政策。但是作为规划者,如果我们能运用人居环境科学整体观的方法论来思考和分析住房问题背后的原因,把这些深层次的原因当成既定的前提条件,将规划内容与这些方面联系起来,而不是“孤立地”去做规划,那么,我们的规划成果就能有效地配合城市中的其他部门去真正的发挥出规划应有的作用。因此,针对我国当下的住房问题,结合人居环境科学的方法论,笔者认为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可以做出以下几点对策:
3.1细化居住用地分类
在我国现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居住用地分為三大类六小类,然而这些分类都是从住宅的建筑质量及其周边的设施配套和环境质量等物质层面来划分的,这便使得规划的内容与住房问题的调控政策基本没有关联。如果借助人居环境科学的理念,在能在规划之外,针对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研究当下的住房问题以及一些相关的住房政策,在现行的用地标准基础上深化居住用地分类或者平行地再出一套针对住房的分类标准,比如将居住用地分类为商品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等,那么城市规划不仅将更好的体现其追求公平和效率的属性,而且也将更好地去配合其他部门去解决住房问题。
3.2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对住房问题的整体性研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我国伟大领袖毛主席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提出的著名论断。同样,在住房问题领域,如果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的研究,那如何解决问题也无从谈起。那么从人居环境科学的角度出发,不仅仅是在物质规划层面,人民家庭的收入水平、购房意向、住房类型和面积意向等各个方面的调研,都将为今后住房用地面积的划定、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等规划编制内容提供重要的依据。江苏省常熟市的住房建设规划除了规划正本外,还开展了6个专题研究:住房现状分析、住房需求预测、住房市场分析和预测、住房结构和保障体系、住房空间布局、居住用地规划。常熟市在房展会时对参展者的年龄、收入、购房意向、购房目的、未购房原因作了问卷调查,对现有住房需求态势进行了分析。预测未来住房需求时,常熟市考虑了户籍人口增长缓慢、外来人口增长迅速等特征,考虑了产业发展、拆迁安置等因素,并对不同群体住房需求进行分别预测。从当地的实施情况看,常熟市住房建设规划比较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
3.3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的管理严控
在规划管理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严格控制。目前全国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已经逐步向普通商品住房倾斜,一些城市也迅速推出了一定数量、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在《2008年苏州住房建设计划》中新建商品房与政策保障房比例已经接近1:1。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布局及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在开发建设中应保障此类用地不被占用,严格予以落实。[3]一旦此类用地被占用,所引起的不仅仅是城市用地功能的问题,还将带来巨大的社会影响。
4结语
导致住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无论是从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还是政治的角度去分析和理解对于任何一名规划者来说都是一项必须的和长期的任务,笔者在此也只是从规划层面表达了一些对住房问题的看法和建议,其中某些观点肯定是不成熟、不全面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对于城市中的其他问题如交通、生态、历史文化保护等也是一样,关键在于掌握和运用好正确的方法,而人居环境科学恰恰给规划工作者在处理城市问题上指明了一个正确而有效的方向。相信随着人居环境科学方法论的深入和推广,城市中的各种问题也将在今后的发展中逐步得到缓解和解决。
参考文献:
[1]王晶晶.“人居环境科学”对我国城市规划的启示——吴良镛先生新著《人居环境科学导论》读后感[C].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522-524.
[2]常熟市住房建设规划课题组.常熟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20)专题报告汇编[R].2007.
[3]邹军,郑文含,姚秀利.关于住房问题的规划应对思考[J].城市规划,2008(09).
来源:价值工程 2017年10期
作者:屠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