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达到我县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景色更秀丽的目标。我县坚持环保优先,城乡统筹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百村竞赛”活动为载体,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开展农村环保工作,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农村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一、农村环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的环保意识比较薄弱。长期以来,环境保护的重点大都放在了城市、工业集聚地等,忽视了农村特别是较贫困农村的环保问题。农民很难接受到环保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对环保常识知之不多,了解甚少。意识非常淡薄,自学参与的积极性甚至无从谈起。
(二)农村污染问题较多,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相当一部分农村,在建房屋、办企业等过程中,随心所欲,忽视环保。有的森林植被破坏后,也不及时采取修复补救措施,甚至有的乱拆乱建,乱砍乱伐,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在一些贪困农村,都存在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化肥及农药不合理使用等现象,由此造成了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土壤植物污染等;农业上农民在生产中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却无人问津和关心;地膜的大量应用,造成废弃的地膜不易分解,致使农田污染。工业上个别建材、火电、冶炼、化工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仍十分突出;受治理设施技术的限制,一些企业不能完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保设施建设缓慢,致使生活垃圾处理困难,垃圾污染日趋严重;服务业环境污染严重,医药废水、废渣未实现达标排放和作焚烧处理,餐饮废料、人体排泄物直排河道等严重影响环境。这些都对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威胁。治理中形成了源头治理落实难,治理资金筹措难,综合规划落实难的“三难”现象。
(三)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近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但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和废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目前农村污水治理普及率还不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成率只有30%左右,村庄垃圾日常清运的环卫设施还没有全面普及建成到位。另外,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明显不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环保投入要达到GDP的1.5%,要使环境改善则须达到GDP的2.5%。而我县目前农村的环保投入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水平,与环境的保护改善要求投入标准差距更大。由于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农村整体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状态改善进程不快。
三、农村环保工作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村环保认识不到位。一些人对农村环保工作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建设农村环保体系很难;还有人认为农民素质普遍较低,组织发动难度大;甚至还有个别人仍然错误地认为农村污染靠自然消化就行。加之环保宣传教育没有真正深入农村,造成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对生产生活污染环境危害认识不足。导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思想上引不起足够的重视。
(二)农村居民环保主体意识普遍不浓厚。一些农村居民环保主体意识淡薄在村庄整治的具体实践中明显表现了出来。其一,积极性不高、参与性不强。一些人错误地认为,环境污染防治是政府的事,政府会出钱、出人、出力统一整治,不是村民个人的事,也不是一个人或一家人所能解决的。导致参与整治工作积极性不高,不少人处在等待观望状态。其二,对生活质量理解存在着误区。片面地认为只要物质条件好了、有钱了,生活质量就提高了,只片面地追求经济收入的增加,而忽视了身边环境卫生的改善。其三,存在着“回避”思想。调研发现,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居民面对本村环境较差的现状,不是积极想办法支持配合村两委搞好整治,而是回避。
(三)当前农村环保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现行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对近年来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这一法律法规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一些农村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程序法方面的有关环境评价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农药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法等,基本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农村环保事业的发展。同时,现行的一些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也已不能适应农村环保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环保未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导致一些农村干部为了本地区经济利益而置环保法于不顾,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策略发展农村经济。
四、解决农村环保问题的基本对策
(一)加强农村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村民人人参与。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大农村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力度。让农民明白什么是环保,为什么要环保,怎样才能环保。要深入开展农村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村民环保意识,进一步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群众参与氛围,切实实现“要我防治”到“我要防治”大转变。
(二)增加农村环保投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资金投入是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必要条件。一方面,各地各级财政部门应优先确保农村环保必需经费支出,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积极创新投入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部门、社会团体、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向农村环境建设投入。再一方面,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村能人、民营企业家积极向农村环境整治提供捐助。同时注重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改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把资金重点投入改善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工业废水无害化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上来。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力度。尽快建立健全农村乡镇环保机构,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整治和农村环境的管理工作。一是建立长效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制度、农业环保责任制度、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制度和兽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抓紧制定出台“以奖代补”的考核办法,推进农村环保工作落实。二是提高农村自身环境管理能力。行政村由农村基层干部作为兼职的环境监督人员,对农村环境进行全方位日常监督。把保护环境的相关内容写入村规民约。
总之,农村环保工作机遇难得,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新道路,为早日实现我县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景色更秀丽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作者:卢美玲 来源:读写算 2013年4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