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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10-16 09:2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文章本文对地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对改进地勘行业安全生产形

关键词:地质勘探;生产;问题
一、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监督管理不到位
  地质勘探行业有其特殊的专业性,安全监管机构往往对这种特殊性不能充分认识,加之安全管理人员短缺,致使地质勘探行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明,不能对地质勘探起到安全保障作用,安全管理工作没达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1.2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地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思想认识,不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安全管理行为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或会议上,尽管认识到安全工作很重要,但却没有具体的预防管理措施。有的地勘单位尽管设置了安全机构,但其职能作用却没能得到发挥,一些生产单位为片面追求生产效率,常常与安全部门发生矛盾,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安全工作无法开展。
1.3违规违章现象突出
  地质勘探工作流动性大,比较坚苦,加之行业阶段性不景气,很多年轻人不愿从事这一工作,已有的技术工人也往往改行,队伍不稳定是全行业都面临的问题。目前从事地质勘探的工人队伍中,临时工农民工占很大比例,特别是近年来尤为突出,这些临时工大多文化程度低且未经培训便直接上岗,无野外勘探工作经验,缺乏勘探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地质勘探施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严重。经统计,勘探生产一线所发生的事故,98%是人为原因引起的事故,这些人为事故中,100%是由于“三违”造成的。地勘职工素质低已成为勘探生产事故的最大隐患。
1.4事故处理不及时不彻底
  地质勘探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一般较小,往往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事故发生后也得不到认真调查和及时处理,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发生事故的频率不断上升。除重特大事故外,地质勘探行业所发生轻微伤亡事故、报废工程事故、机械事故等长期得不到重视,这些事故往往与经济利益挂钩,发生后大多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没有调查没有责任追纠,不能在事故中汲取教训,有的虽然进行了调查也不及时不彻底,常常不了了之。
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至使无法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更不能在事故中汲取教训,也就没有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结果将导致相同或相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二、地质勘探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
2.1化学性因素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悬浮在生产环境中的固体微粒。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对人体上呼吸道产生危害;对人肺部产生影响;引起人体全身中毒。当前地质勘探单位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和工种有:坑探、采矿作业中凿岩、爆破、装岩运输以及手工刻槽取样;膨润土、重晶石粉、珍珠岩及塑料钙母料等非金属矿产品加工;地质市场中如基桩的喷粉、泥浆搅拌及打锚杆等;其他如锅炉房司炉作业、电焊焊接、砂轮磨削等作业。
  生产性毒物是指在生产或实验中使用、接触某些化学物质,当这些物质进入机体达到一定剂量后,能与机体组织和体液发生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学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机能,引起机体某些组织和器官暂时或永久性的病理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地质系统常见的生产性毒物主要有:汞、苯、铅、锰、四酸等。长期不加防护地接触这些毒物可能导致铅中毒、苯中毒、汞中毒、锰中毒及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2.2物理性因素
  包括不良的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高寒等),异常的气压条件,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噪声和振动等。由于地质勘探单位的作业特点,决定了物理性因素对地质勘探职业的影响也比较突出。
三、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3.1加强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应加大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投入,解决急需的人员编制问题,制定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执法队伍。针对地质勘探行业的特殊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地质勘探行业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对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地质勘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质量效能抽检,及时督促保养和更新,对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定期进行评估和论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不断提高地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3.2建立健全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以国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为契机,制订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地质勘探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经济活动更是需要完善的标准法规体系。原地矿部为加强队伍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建立有一整套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修改、完善和补充。起草标准和法规的工作是地质勘探安全分会或相关院校、研究所的责任,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才能规范、保障市场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在市场中进行有序竞争。但由于国土资源部没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职能,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制定勘探业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是新成立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
3.3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将安全生产评价及考核效果同单位资质、工程招标等环节挂钩,同单位领导个人的政绩评价、奖励惩罚、晋级考核等环节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从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从根本上提高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管理成为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的自觉行为。
3.4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知识,推广经验和交流技术
  要在全行业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培训和先进技术交流、成功经验推广工作。企业单位定期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举办各专题培训班,编写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知识图书,编宣传地质勘查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地质勘探行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推广和实行单位安全生产网上协同管理、协同办公远程网络工程(系统)。规范地质勘探行业每个人的行为,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 能力,是控制事故的有效途径。安全生产理论指导是从全员行为安全入手培育安全氛围。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的安全防护技能的训练,针对地质勘探行业事故频发的某些项目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操作技能强化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5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结合工程性质和专业技术特点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也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任务。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考核,合格者申领上岗证书。除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外,更要重视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通过培训持证上岗,对培训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坚决淘汰。
3.6加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及时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调查事故损失,采取处罚措施是为了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工作,排查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和善后处理,较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调查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工作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作风,扎扎实实搞好事故调查。
四、结语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基础支撑产业的地勘业,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全工作在地质勘探生产中的重要性也将得到进一步体现。地勘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相信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科学管理、安全管理将会成为地勘行业的自主行为,地质勘探成果质量和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将得到有力保障,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苑立清,赵金凯. 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与对策[J]. 安全与环境工程,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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