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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与分析

2015-09-09 09:1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小城市也迎来了发展的契机,各类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因此,随之而来受到人们重视的就是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首先就中小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进行了详细分析,然后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以为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一、有关建筑垃圾的相关概念
  在享受现代文明带来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人们不得不承受城市垃圾所带来的困扰,而在这些城市垃圾中,建筑垃圾占有很大的比例。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每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中就会产生500t—600t的建筑废渣,每年仅施工建设产生的建筑废渣有可能超过数亿吨。
  当前城市工程建筑垃圾的来源众多,一般较常见的有施工垃圾、装潢垃圾以及拆迁垃圾等,但是其组成部分基本相同,一般包含砖、砌块、混凝土、砂浆、瓦片、金属、陶瓷、熟塑料、木材、玻璃等等,在固体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浆瓷砖、木模板、砌块以及钢筋占到整个废弃物量的75%以上。据有关学者统计,建筑垃圾中的具体成分对于不同的建筑类型,其废料率的区别较大。而且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显示城市建筑垃圾来源于不同阶段的建筑工程,同时各个阶段产生的垃圾成分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有关建筑物的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设计方案、技术工人的操作技能、原材料以及管理水平都会对城市建筑垃圾有较大的影响;在装修的过程中,垃圾来源于切割相应的材料后剩余的材料;在拆毁建筑物的过程中,垃圾的产生与建筑物自身的功能与结构密切相关。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建筑垃圾成分的回收率也不同。[1]
  二、当前我国中小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一)综合利用率低,有关处理方式比较落后
  有关资料显示,建筑垃圾的回收率,英国是48%,新加坡是63%,日本65%,中国台湾地区50%,中国香港地区80&(其中高级利用占50%)。而我国建筑垃圾的回收率极低,大部分的建筑垃圾没有经过相应的处理,就会运到有关的乡村或者郊区,采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中耗费了不少土地征收费用以及垃圾清运的经费,而且在清运以及堆放中不可避免的造成粉尘、灰沙飞扬等问题,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环境。
  (二)垃圾处理收费浪费严重
  虽然我国早于1995年出台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对于产生垃圾的有关部门,要及时的缴纳相关的垃圾处理费用,但是这种方式并不能有效的堵住建筑垃圾的源头,同时其中也没有提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问题。有关专家认为在当前具备相应的物质基础的情况下,应该及时的出台有关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的法律规范。
  (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虽然人们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问题已经有所认识,但是并没与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层面上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禁止填埋那些能够循环利用的建筑垃圾,规定分类收集以及存放建筑垃圾。对于那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产品,国家应该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2]
  三、改善中小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对策分析
  (一)削减建筑垃圾源头
  1.加强有关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长期以来,许多建筑施工单位采取一种简单却严重浪费的垃圾处理方式,将建筑垃圾外运到指定的倾倒地点,这样使得施工单位成为环境污染的制造者,同时也是一个受害者。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没认真履行环保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的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切实转变自身定位,成为污染的治理者。
  2.开发以及推广节能降耗的新工艺与新技术。要从工程的材料选用、方案设计等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数量,例如,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增强 建筑物的耐久性,尽量采用产生较少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运用环保型建筑材料,在将来维修、拆除以及改造相关建筑物的时候部分结构具有再生功能。此外,在拆除建筑物的时候要进行选择性拆毁技术,使得建筑垃圾中的某些物料,例如金属部件、木框架等维持原状,能够直接得以利用,同时在拆毁以前,要对有关的毒害组件做好预拆除的工作,为后续利用打下基础。
  3.保证建筑物质量。当前来自拆除工程的建筑垃圾是建筑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到总量的30%—70%。因此,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防止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杜绝以次充好、随意更改方案等现象,确保建筑物的质量,从而有效的减少建筑物的维修、加固工作,此外,增强区域规划的权威性以及长期性,减少非正常的拆毁建筑物,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二)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1.提升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程度。当前我国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大多是混合收集,这就增大了无害化处理以及垃圾资源化的难度。而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则将极大的有助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例如,对于尚未破坏的木材类垃圾能够直接在重建建筑上使用,破坏严重的则可以成为再生板材的原材料,或者直接用来造纸;对于废弃的砖石以及混凝土可以用来生产粗细骨料,能够较好的生产出同等强度的混凝土或者砂浆等建材制品,而且在相应的粗细骨料中增添有关的固化材料后,能够有效的应用到道路路面;对于废砖瓦,则可以用以生产骨料,适用于生产墙板、地砖、再生砖等建材制品;对于废钢筋以及其他金属材料,能够直接再利用或则进行有关的回炉加工;对于废弃的路面沥青混合料,能够依据有关的比例直接用作再生混凝土。
  2.加快回收处理技术的研究。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施工单位应该积极投资,开展有关建筑垃圾的深入研究以及开发工作。例如,研发有关建筑垃圾的分选技术创新以及设备,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设备进行有关的分类与筛选工作;研究有关的回填材料,掌握其结构、性能以及组成部分;研究开发绿色材料,了解有关的具体生产技术,使用循环再生骨料有效研发绿色建材。
  (三)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推动垃圾处理的产业化。
  建立针对于中小城市的建筑垃圾的检测系统,构建有关建筑垃圾生产与流向的信息平台,建立具有高效率的建筑垃圾收集与处理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控制整个城市的建筑垃圾,有效贯彻各种垃圾处理机制。这就要求在正式施工前期,相关的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好有关的施工证件以及设计文件等资料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将有关重要信息输入系统,同时该系统能够有效的按照该项目的规模大小 、建筑材料以及施工技术等方面的信息预评估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并且确定相应的回收利用程序,然后有关的垃圾处理单位要严格依据有关的程序收集与处理建筑垃圾,其中产生的再生材料通过有关单位的审核后再运至相应的施工单位。在整个过程中,计算机网络控制建筑垃圾处理的全过程,同时在不同阶段做出相应的决策。
  (四)政府部门积极引导与落实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关系到运输、生产、处理与再利用等不同环节,涉及到环保、工业、建设、信息化以及发改委等不同的管理部门,因此,只有各个环节之间协调配合、统一管理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垃圾处理链,切实做到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首先,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2005年6月出台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等原则。其次,有关部门应该做好有关建筑垃圾的定量综合调查统计工作,建立一套标准的质量保障体系,以及相应的建筑垃圾排放数量的标准,通过相关的法律规范使之成为评价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考核指标。此外,有关政府部门应做到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3]
  四、结语
  中小城市建筑垃圾处理问题成为当前城市管理的首要问题,因此,必须立足于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现状,做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罗海清.工程建筑垃圾处理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0(06).
[2] 丁雪芬.废弃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利用[J].混凝土,2012(02).
[3] 李静茹.土木工程可持续发展之路探析[J].经济管理,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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