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则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报价,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科学、合理、熟练地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灵活运用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资料等与竣工结算有关的一系列文件,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提高企业盈利。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侧重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细节、要点及较?为科学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它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作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照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计算拟招标工程的工程数量的表格。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为了中标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采用合理低价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承包内容,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条款,由承包向发包人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2003年7月1日起,我国工程造价从传统的以预算定额为主要的计价方式向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实施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的基础上经历两年多的起草、论证和多次修改,2008年7月9日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进一步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工程造价改革,规范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承包商承担清单单价的风险,而发包商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因此,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显得极其重要。
建设项目工程具有的投资规模大、涉及面广、施工时间长、工程计价方法复杂特点,这一特点也就决定竣工结算是一项涉及面广,周期长,工作繁琐而又必须很细致地去完成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深入施工现场参与项目工程管理
只有掌握和了解了整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才能编制好工程的竣工结算书;施工阶段是受外界、政策、地理条件、气候等影响大发生变化最多阶段,这些条件的变化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所以造价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掌握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参与项目工程管理,协助指导施工人员办理好工程变更等各种现场签证工作,熟悉施工过程、施工工艺,了解施工验收情况,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时深入了解市场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的变化,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结算对审主动权,从以下方面参与对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监控。1、应熟悉中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和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特别要注意定额子目本身包含的工作内容,避免相同工作内容重复的签证;2、填写签证内容要明确,各个施工工艺、工序、所处部位、做法及所用材料、设备、品牌、数量表述准确,要附工程量计算式、时间、地点以及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现场代表要签字并且要加单位公盖章,避免结算时争议造成不必要损失;3、对现场需要包干的签证部分要掌握其难易程度,并且要考虑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技术含量,工程量要计算准确,定额套用及取费要合理,同时要掌握好市场行情变化,实事求是的编制好确实可行所需的包干费用;4、建立完善价格信息系统,及时了解掌握各个施工期材料单价信息,对超出合同规定范围,可调价的各种材料办理相关签字手续;5、对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工作内容,施工前要办理好有关增加造价及施工工期延续签证手续;6、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施工日记、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与工程造价、工期有关记录;7、及时编制办理好因业主原因,改变原投标时的技术措施而造成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签证;8、掌握好国家、地方有关工程造价调整法律、法规,注意政策动态,及时办理各种与政策相关签证。
二、及时编制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调整报给业主审批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对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 合同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根据合同、招投标文件、消耗量定额、造价信息、市场价格等资料,合理组合编制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时报给监理、业主审批。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编制因变更增加的措施费,及时报给监理、业主审批,千万不要等工程竣工后才搞秋后算账。
三、做好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
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国家及当地造价站相关文件对施工期间符合调整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进行调整;依据合同约定材料调价原则,对符合调整差价的材料品种进行其差价调整,按设计图纸、现场签证工程量,依据定额计算所需用量或按实际计算材料用量,计算投标时材料价格与施工期市场材料价格差额调整工程造价。
四、收集整理与竣工结算有关各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