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伴随着这一进程,越来越多农民工从农村涌向城市,目前有2亿多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他们在对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融入城市、完成市民化的问题。农民工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新的庞大的阶层,农民工进城不但为自己增加了收入,更为城市市民提供了舒适、方便的生活条件,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但是,农民工能否真正融入城市,取决于城市的包容性,这是现代城市的价值理念,是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继续向前推进时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社会融入的视角,根据对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来了解当前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现实生活状况,并探索农民工平稳融入社会的途径。
关键词:城镇 农民工 社会融入
一、 农民工社会融入的研究背景
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一批又一批农民离开土地和家园以农民工的称谓和平均每年1300万人的规模向非农产业转移。随着城乡统筹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他们在为农村繁荣和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为城市的繁荣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其工作和生活的境况却令人堪忧。他们做出的贡献与所处的社会地位和受到的社会待遇极不相称。
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后实现由务农向务工的职业转换以及从农村到城市的居住空间转移进而逐步完成心理、行为方式、社会文化属性等角色内涵的根本转型是现代社会结构变迁和社会转型的必然趋势。其中,职业的转换和居住空间的转移仅仅是进城农民工市民化的“初级阶段”与外在表现,角色内涵的根本转型则标志着农民工已由表及里真正融入了城市社会。而角色内涵能否尽快、顺利、彻底转型,除了必要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劳动态度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工与城市市民能否成功地跨情境互动、跨越城乡之间的鸿沟而和谐相处。
二、泽国镇农民工社会融入研究
1.泽国镇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状况和企业情况
泽国地处浙江东部,是温岭市的北大门,104国道穿境而过。泽国行政区域设牧屿、联树、东片、中片、西片五个管理区,下辖97个村(居),常住人口12多万人,外来人口逾15万人。全镇外来务工人员约占全镇总人口的55%,约占城镇劳动力总数的68%,主要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水仓,茶屿等工业区。泽国镇是省城镇体系规划中的小城市、浙江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中小型私营企业林立,泽国镇企业基本上以水泵,鞋业和电机为主,在工业区周围形成有大规模的民工聚居。
2.对于当地农民工生活、就业等情况展开的研究
本文主要研究方法是实证研究法。第一,在文章开展之前,查阅了大量有关农民工的相关文献,取得了详实的资料,获取和查阅研究所需的他人的调查资料,为研究的开展做好了充分的资料准备,并且对资料进行核实,对其进行整理和筛选,选取权威调查数据,以补充本研究的分析和论证;第二,选定泽国镇为研究对象中的特定对象,开展实地考察,并且加以分析,弄清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和特点同时结合社会融入理论探寻农民工就业困境形成的原因等一系列问题,挖掘相应可行的对策。
本次的实地调查主要以水仓工业区为主,以问卷的形式,通过统计分析,反应如下:
(1)被访者的年龄分布与就业状况关系
本次调查显示,泽国镇农民工群体的平均年龄较小,以20-39岁年龄段的群体为主。其中,20-29岁占调查比例的43%,30-39岁30%,40-49岁为15%,50-59岁为12%。从图表中可以看出,处在20-29岁年龄段的农民工的就业率较高,相对而言,年龄越小,处于身强力壮、精力旺盛、眼明手快的最佳劳动年龄,就越容易找到工作,在泽国镇的就业状况就更好,这与泽国镇工业型的产业模式有关。
图表一:就业年龄分布状况
(2)性别对于社会融入的影响
调查显示,泽国镇农民工的性别比例相对均衡,但男性比例稍高于女性。在全部112个采访对象中,男工为68人,占61%;女工为44人,占39%。这也与泽国镇工业化的产业模式有关。泽国镇的这个性别结构与全国总体情况基本吻合。按照以往相关学者的研究,男性与女性的外出比例大约是2:1左右,这个比例近年来略有增长,按照国家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农村女性外出打工者近年来人数不断增长,与男性比例接近维持在4:6左右。因此,我国农民工总体性别结构是男性略略超过女性。
(3)农民工来源地调查
泽国镇农民工的来源地相对集中,基本没有自本省的,主要来自安徽,有少数来自江西,山东,另外广西,四川,湖南,江苏,四川等地也有包括。其中,安徽、江西、山东的分别占到调查人数的43%、24%和22%,其他各省的农民工数量占总数的11%,安徽、江苏三省经济比较落后,离浙江省近,所以来民工多来自这里。
(4)婚姻状况分析
在被调查农民工中,按是否已登记划分,已婚的占65%,未婚的占35%而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基本上很多人未到20岁就已经同居在一起,并且按照农村习俗建立婚姻关系,这与城市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是不一样的,基本上可以算作是建立了起了家庭,只是差一张结婚登记证,若按这种关系划分,已婚人群比例更是达到了78%。
不难看出,在婚姻状况上,已婚人群占我区农民工群体大多数。泽国镇民工群体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已婚率,一个是与民工来源地的习俗有关,另一个是由于他们远离家乡,孤独一人很难再异地立足,有对象相互扶持的话比较容易生存。
(5)农民工的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从图中可以看出,泽国镇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结构是:大专及以上占1.8%,中专的占5.3%,技校的占9.8%,高中比例为13.4%,初中为41.9%,小学及以下比例27.7%。可见,我区农民工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他们大都是一些贫困农村来的。
图标二:农民工文化程度调
另外,农民工到了这里以后,基本没有什么实用职业技能,都要经过再培训,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资收入。
(6)收入水平
相对于本地人,农民工的收入普遍不高,这是因为农民工文化程度、技能水平较低,从事的都为低附加值的工种。根据调查显示,农民工月工资收入1000元以下的约占6.2%,1000—2000元的占75.9%,2000—3000占16%,3000—4000元的占0.9%,4000元以上占0.9%值得注意的是,在访谈
中,我们发现镇里的员工的工资水平仍然高于其他地区工资标准。
图表三:农民工收入状况
数据分析表明,我区农民工群体的收入水平与文化程度的相关性显著,而与其来我区务工时间的长短亦呈正相关关系;另外,技术和管理岗位的农民工群体收入也明远远高于一般岗位的收入。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工资收入与他们的劳动时间呈正相关关系。
另外对比近年来的务工人员工资情况,镇里近几年来农民工工资的水平总体上是快速提高,幅度较大。在往年,800一个月的工资要做的大有人在,但现在,第一个月1000元的起始工资也不一定有人做,这与镇里私营企业林立的形式有关,与今年的民工荒也有很大关系。
所有的样本中,认为有很大提高的占52%,认为幅度不大的占33%,有12%的认为没有什么变化,还有3%的农民工认为工资水平呈缓步下降趋势。
(7)农民工户籍落实情况
在采访的112个对象中,户籍落在泽国镇的只有1个,而且这个人是在泽国镇已经呆过了近10年,在本质上差不多脱离了农民工的身份。这充分的说明了农民工落户城镇的难度。
相对于其他大城市有评选“优秀农民工”的指标,只要达到连续在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专业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热心公益事业等要求,就有入选“优秀农民工”的机会。在泽国镇,农民工根本没有这些途径来落实户籍。
之所以为这样,一方面是因为小城镇没有大城市的制度完善,另一方面则是泽国镇的空间狭小,周边都还没开发,住房短缺,本地人的住房都还没有解决,若对12万外地民工开放政策,则对本地人形成威胁,所以支持农民工落户的政策一下无法下达。
(8)农民工与本地人相处情况调查反映
农民工与本地人的想处状况不容乐观,但仍存在提升空间。由于问卷和访谈的局限性,对农民工融合情况的判断主要来自于他们的主观看法。
抽样调研显示,在本镇农民工群体中,目前只有19%的农民表示与本地人相处得很好,有32%的人表示没有特别的感觉,而有49%的人表示相处的并不融,着说明在农民工与本地人相处过程中有着很大的问题.
图表四:农民工与本地居民相处情况调查
不过虽然如此,他们对于在这里生活还是抱着很大的愿景,有45%的农民工表示会在泽国安家常住,有23%的人表示会赚点钱回老家生活或者到其他地方打工,还有32%的人不确定。这表明,还是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都愿意继续留在泽国在安家的。
三、对于城镇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分析
1.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的原因,用工单位不同程度出现了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某些企事业单位存在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就业的机会。
2.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
劳动管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中,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认识不到位,再加上农民工维权的能力低、手段少,工会在维权中没有手段,显得力不从心,使得损害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安全、生存条件差。个别企业及雇主对从事苦险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障措施,致使工伤事件发生时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二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无保证。个别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拖欠、减发、扣罚其工资。大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每天都在10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却很少得到超时补助、加班补助、假日补助。
3.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
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都有实行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除少部分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外,大部分企业未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还处在宣传启动时期。在泽国一些不规范的企业依然不愿缴纳“三金”,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外部原因是部门强制力度不够,社会舆论压力不足。
4.农民外来务工就业稳定性差、竞争力弱
2003年以来泽国镇的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通过血缘、地缘、人缘关系自发、结伴出来打工,其中有固定岗位人员仅占总人员的15%,大部分农民工在不同城市不同企业间频繁流动。农民工的无序性、盲目性、不稳定性和不连续性,造成外出打工的农民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规模小。
5.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各自为政
工商、公安、建设、教育、计生、劳动等部门围绕农民工服务管理都从部门角度制订出台了不少具有积极意义的意见和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门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影响了对农民工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如工商部门强调繁荣市场,主张多办快办营业许可证;计生部门把查验计生有关证明作为前置条件;公安部门为维持治安秩序;税务部门为征缴房屋租赁税费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等,由于部门之间相互不通气,导致重复登记或登记遗漏。增加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党委、政府协调不到位,一些部门过分强调各自部门利益。
6.户籍问题无法解决,在本地落户难以实现
在2009年12月5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指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壮大县域经济。当前,要把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
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入对策
1.营造就业环境,让农民工享“市民待遇”
农民工问题实质是就业问题,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是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保证。为此,要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把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作为构建城乡一体化就业体系的突破口,制定和落实好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工作措施。一是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外来农民工为城市发展所做出的巨
大贡献,引导市民理解和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形成关爱农民工的舆论氛围,促进农民工与现有居民间的良性互动,增加群体间的信任,以提升其社会资本。二是要取消一切对农民工有歧视性的招工规定,消除“就业壁垒”,对农民工不抱临时观念,而应把他们视为“未来市民”,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三是要建立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就业培训制度,合理引导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要制定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劳动力职业培训体系,全面实施劳动力预备培训,并与职业技能鉴定挂钩。这既可以提升他们的人力资本,为他们在城市更好地就业提供一种底气,又可以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工业化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劳动力,最终促进城市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的顺利融合。
2.整合教育资源,为农民工插上“腾飞的翅膀”
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低,直接决定了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长期以来,他们只能从事“脏、乱、险、累”的体力劳动,收入也处于底层。而随着城市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调整,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如果不能得到提高,整个城市的人力资源也不能从整体上得到改善,城市的竞争力无疑也缺少持久力。为此,一是要把农民工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国民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机构和主管部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帮助他们提高素质,促使他们融入城市现代生活,适应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最终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的要求;二是要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农民工“四方”联动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学习与训练的投入,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
3.健全保障机制,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权益保障缺失是目前农民工问题的症结所在,下决心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一是在理念上要消除鄙视眼光,在全社会树立权利面前人人平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市籍外籍之间人人平等的理念;二是在政策上要废止歧视壁垒,进一步清理和废止对农民工的各项歧视和限制政策,坚决制止向农民工的收费和变相收费。尽快出台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重点解决农民工工伤、医疗、失业、养老四大保险缺失的问题。三是在执行上要消除无所谓的惯性,城区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用人单位四级联动,把出台的政策贯彻落实好。对走过场、应付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与相应的批评教育和惩处。四是在具体个案上,要排除简单化倾向,督促有关团体为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给与特殊照顾、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4.建立服务机构,为农民工营造一个温馨的“家”
农民进城的“门坎”低了,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任务就更重了。目前,多数城区还没有一个统筹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部门,部门之间既有“各管一段”互不衔接的问题,又有“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的问题。为消除外籍农民工“二等公民”或“下等公民”的“烙印”,增强外籍农民工城市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让农民工以城市“主人”的身份通过合法的手段谋取自身权益,逐步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建议借鉴发达地区的做法,整合现有劳动、社保、工会、卫生、安监等部门职能,在城市的区、街道二级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管理服务中心,具体指导就业,协调管理事务,提供社会服务。一是负责农民工的流动就业登记,使农民工信息在有关部门掌控之中,以便及时为农民工提供相关服务;二是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帮助引导农民工就业;三是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努力为农民工创造宽松的环境和条件;四是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参保、维权等多种服务。
5.加强组织建设,为农民工开启“绿色通道”
在劳动关系中,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非常明显,他们常常受到用工单位和包工头的双重制约。因此,组织维权是改变其弱势地位的有效手段。首先,要让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凡是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要一视同仁,共建共享,转变职能,使工会成为单位所有劳动者的组织,其维权的情况要纳入单位和相应机构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企业工会,必须切断工会主席与政府和企业老板在工资、奖金等方面的纽带,依靠工人会费、社会赞助等方式运作,才可能“放下包袱,全心全意维护工人权益”;其次,要建立农民工组织。可以按行业或街道或输入地域为单元,成立外籍农民工民间协会,协会一方面可以政府补贴或设立慈善性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互助基金”等形式,借助广大的律师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调解纠纷,协调农民工之间关系,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等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春光:社会认同与城乡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融合的关系[J].社会学研究,2001(3).
[2]朱力:论农民工阶层的城市适应[J].社会学,2003(3).
[3]江立华:城市性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J]·社会科学研究, 2003(5).
[4]刘辉武:文化资本与农民工的城市融人田.农村经济,2007(1).
[5]袁亚愚:对近年来歧视进城务工农民现象的思考[J].社会科学研究,1997(6).